柏乡县人民法院和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和法官收受冯少卿的贿赂

字数:8889访问原帖 评论数:2条评论 TXT下载

发表时间:2020-01-02 22:12:54 更新时间:2022-02-04 16:14:14

楼主:youyayiren  时间:2020-01-02 14:12:54
柏乡县人民法院和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和法官收受冯少卿的贿赂,配合造假,把冯少卿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私自开办的杂牌医院假冒的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当成真的枉法审理错误裁判,炮制虚假诉讼,为冯少卿假冒伪劣医院非法行医充当保护伞;发还重审的审理期限至今都过了十几年了柏乡县人民法院就是不结案,严重不作为,
证据:1、 自从1995年至2008年期间,柏乡县王家庄乡没有卫生院,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是1995年当时乡政府所卖,但有原工作人员,院长是魏建芳,此人在南鲁乡卫生院当过院长。2、⑴、在2005年时,柏乡县人民法院对本案出具的判决书,在判决书中所写被告名称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和被告人冯少卿的住址为“柏乡县柏镇路中段王家庄卫生院”,明显机构名称与执业地点不符,可见冯少卿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私自开办的杂牌医院假冒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和柏乡县王家庄乡医院的名称进行虚假诉讼,同时柏乡县人民法院配合造假把冯少卿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私自开办的杂牌医院假冒的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当成真的进行枉法审理错误判决,为冯少卿在假冒伪劣医院非法行医充当了保护伞;⑵、在2006年时,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06)邢民一终字第90号,在裁定书中所写被上诉人的名称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和被上诉人冯少卿的住址为“柏乡县柏镇路中段王家庄卫生院”, 明显机构名称与执业地点不符,可见被上诉人冯少卿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私自开办的杂牌医院假冒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和柏乡县王家庄乡医院的名称进行虚假诉讼,同时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配合造假把冯少卿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私自开办的杂牌医院假冒的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当成真的进行枉法审理错误裁定,为冯少卿假冒伪劣医院非法行医充当了保护伞;⑶、在2007年11月时,柏乡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庭长张建生配合造假把冯少卿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私自开办的杂牌医院假冒的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当成真的委托邢台市医学会做医疗事故鉴定,材料上还盖有柏乡县卫生局的公章。在2012年8月,柏乡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庭长张建生通知受害人白巧娜做事故、过错、伤残鉴定,柏乡县人民法院把冯少卿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私自开办的杂牌医院假冒的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当成真的出具做鉴定的委托书,并提取了冯少卿医院的新证据材料:材料上印有现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的公章17个,有现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院长陈少坡提交的证明一份,现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院长陈少坡与冯少卿是亲属关系,实属陈少坡为冯少卿作伪证;⑷、2013年5月,柏乡县人民法院于国军配合造假,柏乡县人民法院传票贴在原告白巧娜家门口,传票上写着“审判员于国军,案由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有柏乡县人民法院传票为证据。⑸、柏乡县人民法院的发还重审的审理期限至今都过了十几年了就是不结案,严重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有:“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邢民一终字第90号本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柏乡县人民法院(2005)柏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判决。二、发还柏乡县人民法院重审。二00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根据《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审判的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发回重审的案件审理期限也应该按照第一审的期限计算。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

楼主:youyayiren  时间:2021-11-07 12:22:18
再次举报
柏乡县卫生局、邢台市卫生局、柏乡县人民法院和邢台市中级法院收受贿赂、官官相护、违法违纪:
庸医冯少卿、赵素改和阮士伟等人都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冯少卿开办的个体医院里违规执业非法行医祸害百姓,为了避免刑事责任,贿赂各界卫生局局长和医政股人员。柏乡县卫生局局长和医政股人员收受冯少卿等人贿赂、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偷梁换柱、欺上瞒下、胡作非为、不作为、违法违纪、无视党纪国法,把冯少卿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开办的个体医院变成了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和柏乡县王家庄乡医院,为其伪造了大量证据,使其避免了被追究其刑事责任,也不履行民事赔偿义务。然而邢台市卫生局、柏乡县人民法院和邢台市中级法院官官相护,不作为,成为保护伞。性质十分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危害程度严重,社会影响极坏。请有关部门立案审查,依照党纪国法严肃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业医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规定。
首先,反映的是:庸医冯少卿、赵素改和阮士伟等人都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冯少卿开办的个体医院里违规执业非法行医祸害百姓(冯少卿所谓的柏乡县王家庄乡医院和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为了装满自己的腰包,不择手段,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患者上当受骗。当时,其门牌上写着“医院接生”,受其虚假宣传的欺骗和误导,在2004年6月19日,南鲁村人白**到其医院就诊,因其医生非法行医做剖宫产手术接生,造成白**子宫收缩乏力失血性休克后,被迫切除子宫,不能再生育二胎。事后受害人才知道其医院是违规执业、虚假宣传、非法行医。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章第五十一条 医疗机构的印章、银行帐户、牌匾以及医疗文件中使用的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使用两个以上的名称的,应当与第一名称相同。
其医院使用的公章和医疗机构名称很杂乱、不规范、不严谨、使用未经核准的字样和故意仿造其他医疗机构名称等违规执业,非法行医,对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造成欺骗和误导,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证据是:1、冯少卿个体医院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即柏乡县柏镇路中段,冯少卿医院门口悬挂假招牌,名称为“医院接生”,有照片为证据。2、冯少卿个体医院使用虚假名称伪造的公章分别为“柏乡县王家庄卫生院收费专用章”和“柏乡县王家庄卫生院诊断专用公章”,均没有“乡(镇)”字样,有该医院给受害人的收费单、出生医学证明为证据,还有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柏乡县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所写“被告人冯少卿住柏乡县柏镇路中段王家庄卫生院”为证据。3、冯少卿医院提交的病历冒用了6个医疗机构的名称分别为邢台市人民医院麻醉记录单,西汪医院小结,冯少卿肛肠肿瘤专科门诊,柏乡县肿瘤外科医院b超申请报告单,柏乡县王家庄医院长期医嘱单,柏乡县王家庄医院临时医嘱单等。还有病历笔记是同一个人书写的,不是本人所写,有的病历只写姓不写名,有的病历有涂改添加,内容未签盖涂改、添加人员名章,有的病历无中生有,自相矛盾,致鉴定于不能。
其次,反映的是:柏乡县卫生局局长和医政股人员收受贿赂,不但严重渎职不依法查处冯少卿等人违规执业非法行医,反而包庇和纵容冯少卿等人违规执业非法行医,滥用职权、弄虚作假,为其伪造了大量的书证,帮助其逃脱罪行,违法乱纪,证据是:1、冯少卿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开办个体医院,却能取得以冯少卿为法定代表人的含有异地地名和含有行政区划名称的公立的医疗机构名称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册的地址为其个体医院的地址柏乡县柏镇路中段。2、庸医冯少卿、赵素改和阮士伟等人都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冯少卿开办的个体医院里违规执业非法行医,却都能取得含有异地地名和含有行政区划的公立医疗机构名称的执业地点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的《医师执业证书》。等。3、受害人查实:自从1995年至2010年期间,柏乡县王家庄乡没有卫生院,王家庄乡卫生院是1995年当时乡政府所卖,但有原工作人员,院长魏建芳,此人在南鲁乡卫生院当过院长”。还有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柏乡县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所写“被告人冯少卿住柏乡县柏镇路中段王家庄卫生院”。
由以上证据可见庸医冯少卿、赵素改和阮士伟等人都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冯少卿开办的个体医院里违规执业非法行医,根本不是在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医疗机构的命名必须符合以下原则:(三) 名称必须名副其实;(五)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应当含有省、市、区、街道、乡、镇、村等行政区划名称,其他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不得含有行政区划名称。第四十八条 卫生行政部门有权纠正已经核准登记的不适宜的医疗机构名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有权纠正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已经核准登记的不适宜的医疗机构名称。
可以证明柏乡县卫生局为冯少卿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开办的个体医院核批了两个含有异地地名和含有行政区划的公立的医疗机构名称分别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医院和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与其医院的执业地点为柏乡县城关镇中段不符,名不符实,还有非公立医疗机构不允许带有行政区划名称,明显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命名规定,实属柏乡县卫生局弄虚作假使用虚假机构名称为其登记颁证,使其个体医院冒名顶替公立的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的名义取得证书,逃脱非法行医的罪行。
此事至今都未处理,受害人还在维权。
再次,反映的是:邢台市卫生局收受贿赂、官官相护,对柏乡县卫生局违法违纪包庇和纵容等情况,如下:
在2008年09月19日12时,受害人收到邢台市卫生局的答复,有国内特快专递邮件为证据,答复内容是:“
邢台市关于白**反映柏乡县卫生局违规为医师注册有关问题的答复
白**同志:你反映柏乡县卫生局违规为医师注册一事,现答复如下:经调查、核实,柏乡县卫生局不存在违规为医师注册问题。
一、反映冯少卿注册时间与卫生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有矛盾,认为柏乡县卫生局违法注册、颁证一事。冯少卿注册时间为2001年4月20日,注册地点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而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2002年9月24日至2006年9月24日。反映人认为两者时间上矛盾,柏乡县卫生局违法为冯少卿注册、颁发医师执业证书。据查,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初,是政府统一规划设置的医疗机构。该县于2000年开始为乡镇卫生院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申报核查,柏乡县卫生局于2002年9月24日为王家庄乡卫生院签发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2002年9月24日至2006年9月24日。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一直是一所公立、合法的医疗机构,柏乡县卫生局为在该卫生院执业的医师办理注册手续不是违法行为。
二、反映赵素改为柏乡县妇幼保健站职工,柏乡县卫生局为其变更注册到王家庄乡卫生院,认为是违法办理一事。据查,赵素改其人事、工资关系一直在该县妇幼保健站,2003年3月,由本人申请,县卫生局研究同意赵素改到王家庄乡卫生院帮扶工作。鉴于赵素改实际执业地点发生改变,由本人申请,经其原单位、王家庄乡卫生院同意,县卫生局为其办理了执业地点变更注册。这一行为并不违法。
三、反映柏乡县卫生局违法为阮士伟办理医师注册一事。白**于2004年6月19日到柏乡县王家乡卫生院看病,当时阮士伟没有办理医师注册,而在“事故发生”后,柏乡县卫生局于2004年6月26日为其办理注册,反映人认为是违法注册。据查,阮士伟于2002年12月4日取得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经本人申请,柏乡县卫生局于2004年6月26日为其办理医师注册手续。这一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邢台市卫生局公章”
明显邢台市卫生局收受贿赂、官官相护、违法乱纪、严重渎职,与柏乡县卫生局串通一气,掩盖事实,参与造假,包庇冯少卿等人违规执业非法行医以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假名办证逃脱罪行,给受害人的答复所调查核实的结果与事实和证据严重不符,纯属凭空虚构。证据是:
1、冯少卿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开办个体医院,却能取得以冯少卿为法定代表人的含有异地地名和含有行政区划名称的公立的医疗机构名称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册的地址为其个体医院的地址柏乡县柏镇路中段。
庸医冯少卿、赵素改和阮士伟等人都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冯少卿开办的个体医院里违规执业非法行医,却都能取得含有异地地名和含有行政区划名称的公立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的《医师执业证书》。等
2、受害人查实:自从1995年至2010年期间,柏乡县王家庄乡没有卫生院,王家庄乡卫生院是1995年当时乡政府所卖,但有原工作人员,院长魏建芳,此人在南鲁乡卫生院当过院长”。
还有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柏乡县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所写“被告人冯少卿住柏乡县柏镇路中段王家庄卫生院”。
由以上证据可见庸医冯少卿、赵素改和阮士伟等人都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冯少卿开办的个体医院里违规执业非法行医,根本不是在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医疗机构的命名必须符合以下原则:(三) 名称必须名副其实;(五)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应当含有省、市、区、街道、乡、镇、村等行政区划名称,其他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不得含有行政区划名称。第四十八条 卫生行政部门有权纠正已经核准登记的不适宜的医疗机构名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有权纠正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已经核准登记的不适宜的医疗机构名称。
可以证明柏乡县卫生局为冯少卿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开办的个体医院核批了两个含有异地地名和含有行政区划的公立的医疗机构名称分别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医院和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与其医院的执业地点为柏乡县城关镇中段不符,名不符实,还有非公立医疗机构不允许带有行政区划名称,明显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命名规定,实属柏乡县卫生局弄虚作假使用虚假机构名称为其登记颁证,使其个体医院冒名顶替公立的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的名义取得证书,逃脱非法行医的罪行。
而邢台市卫生局所调查核实的结果是:冯少卿等人是在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里工作,柏乡县卫生局为其注册颁证并不违法,符合法律规定。这一结果与事实证据严重不符,实属凭空虚构,颠倒黑白,隐瞒事实。可见邢台市卫生局不但严重渎职不依法查处柏乡县卫生局违规颁证,反而官官相护、滥用职权造假调查结果,包庇和纵容犯罪人员、违法违纪。有关部门应该依法查处。当时,受害人曾向河北省卫生厅反映过情况,但却未给结果。导致冯少卿等人至今打着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的旗号吃官司,从而被司法部门误认为其有医师执业资格行医,从而被认定为医疗事故,避免了被追究其刑事责任,也未履行民事赔偿义务。在此希望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然后,更有甚者,柏乡县人民法院的院长和法官也收受冯少卿贿赂,与柏乡县卫生局串通一气,不但严重渎职、不依法查处冯少卿等人违规执业非法行医以假名办证,向法院提交虚假证据、反而参与冯少卿等人违规执业非法行医以假名假证据虚假诉讼,滥用职权,违法违纪,以假冒的名义、虚假的证据和虚构的事实为根据,以违法违纪为准绳、枉法裁判、造成冤假错案;而且至今玩忽职守积压冤假错案,拒不纠错,发还重审的审理期限都过了十几年了至今就是不结案, 严重超审限,使冯少卿等人非法行医避免了被追究其刑事责任,也不履行民事赔偿义务。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严重。请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证据是:1、冯少卿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开办个体医院,却能取得以冯少卿为法定代表人的含有异地地名和含有行政区划名称的公立的医疗机构名称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册的地址为其个体医院的地址柏乡县柏镇路中段。
庸医冯少卿、赵素改和阮士伟等人都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冯少卿开办的个体医院里违规执业非法行医,却都能取得含有异地地名和含有行政区划名称的公立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的《医师执业证书》。等
2、受害人查实:自从1995年至2010年期间,柏乡县王家庄乡没有卫生院,王家庄乡卫生院是1995年当时乡政府所卖,但有原工作人员,院长魏建芳,此人在南鲁乡卫生院当过院长”。
还有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柏乡县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所写“被告人冯少卿住柏乡县柏镇路中段王家庄卫生院”。
由以上证据可见庸医冯少卿、赵素改和阮士伟等人都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冯少卿开办的个体医院里违规执业非法行医,根本不是在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医疗机构的命名必须符合以下原则:(三) 名称必须名副其实;(五)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应当含有省、市、区、街道、乡、镇、村等行政区划名称,其他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不得含有行政区划名称。第四十八条 卫生行政部门有权纠正已经核准登记的不适宜的医疗机构名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有权纠正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已经核准登记的不适宜的医疗机构名称。
可以证明柏乡县卫生局为冯少卿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开办的个体医院核批了两个含有异地地名和含有行政区划的公立的医疗机构名称分别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医院和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与其医院的执业地点为柏乡县城关镇中段不符,名不符实,还有非公立医疗机构不允许带有行政区划名称,明显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命名规定,实属柏乡县卫生局弄虚作假使用虚假机构名称为其登记颁证,使其个体医院冒名顶替公立的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的名义取得证书,逃脱非法行医的罪行。
而柏乡县人民法院的院长和法官也收受冯少卿贿赂,与柏乡县卫生局串通一气,不但严重渎职、不依法查处冯少卿等人违规执业非法行医以假名办证、反而参与冯少卿等人违规执业非法行医以假名虚假诉讼,滥用职权,违法违纪,以假冒的名义、虚假的证据和虚构的事实为根据,以违法违纪为准绳、枉法裁判、造成冤假错案,证据如下:
1、在2005年时,柏乡县人民法院对本案出具的判决书参与造假,在判决书中所写“被告名称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和“被告人冯少卿住柏乡县柏镇路中段王家庄卫生院”为证据。
2、在2006年时,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06)邢民一终字第90号参与造假,在裁定书中所写“被上诉人的名称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和“被上诉人冯少卿住柏乡县柏镇路中段王家庄卫生院” 为证据。
3、在2012年8月,柏乡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庭长张建生通知受害人白巧娜做事故、过错、伤残鉴定,提取了被告冯少卿个体医院的新证据材料:材料上印有现在的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的公章17个,有当时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院长陈少坡提交的证明一份,陈少坡与冯少卿是亲属关系。
4、在2013年5月,柏乡县人民法院传票贴在原告门口,传票上写着“审判员于国军,案由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等
以上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还原告一个公道。
除此之外,还有:
1、2010年,在龙华乡卫生院当院长,冯少卿以柏乡县龙华乡卫生院院长的名义套取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数额巨大,柏乡县纪检委给过冯少卿处分,罚过冯少卿十几万元钱。
2、冯少卿在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开办个体医院,为了多赚钱不择手段,不审查、不登记、随便接生,冯少卿不顾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大发其财,利用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名誉用B超搞胎儿男女性别鉴定,造成柏乡县初生婴儿比例严重失调,此事被柏乡县查处过,柏乡县卫生局局长刘京敏因包庇冯少卿违法用B超搞性别鉴定被柏乡县查处过,并给了卫生局局长刘京敏处分,还在柏乡县电视台报过光。
3、赵素改是柏乡县妇幼保健站正式职工,和冯少卿是夫妻关系,为了装满自自己的腰包,办理变更注册执业地点到“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实际根本不在柏乡县王家庄乡(镇)区域内,而是跑到柏乡县城关镇中段冯少卿、赵素改自家开办的医院里非法行医祸害百姓,牟取不正当的私利,由于卫生局包庇,个体医生冯少卿赵素改夫妇则名正言顺的以“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名义骗取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期间,赵素改不去柏乡县妇幼保健站工作已有11年了,但是赵素改还是以柏乡县妇幼保健站名义在我县财政局领取全额工资。可谓是“一人担两职,拿着国家双份钱,还在自己家里干”。赵素改早就该被开除公职。
3、冯少卿和赵素改夫妇违犯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生3胎,有了三个孩子,大女儿名叫冯雪飞,二女儿名叫冯雪彦(买的邢台市户口),三儿子叫冯龙龙。
4、冯少卿赵素改夫妇为了装满自己的腰包,贿赂各届柏乡县卫生局局长,使冯少卿当遍柏乡县各大医院和各乡卫生院的院长,经常祸害百姓,在这个医院出事被查了,换个医院接着干,冯少卿在固城店,卫校,县医院,在西汪乡当院长,冠过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的名。现在新建的柏乡县中心医院当副院长,继续祸害百姓,有恃无恐、恣意妄为,给党和社会、家庭造成严重危害。
5、庸医冯少卿赵素改等人经常祸害百姓,在这些案件中,多数被害人“非死即残”。 庸医冯少卿等人非法行医已经严重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亟须引起各方重视,举例:(1)、2010年10月16日邢台柏乡县八里庄村农民冯雪彩中午突然死在了冯少卿为院长的柏乡县龙华乡卫生院里,陪16万元了事。(2)、2007年4月11日,柏乡镇北阳村杨保生之妻孙荣珍在冯少卿现所谓的王家庄乡卫生院切除子宫肌瘤致其死亡赔15万元了事。(3)、2006年西汪村谢玉春之妻在冯少卿现所谓的王家庄乡卫生院住院因医疗事故摘除子宫,赔五万元了事。4、2004年6月19日南鲁村的受害人在冯少卿所谓的“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因其医生非法行医做剖宫产手术接生,造成“原告”子宫收缩乏力失血性休克后,被迫切除子宫,不能再生育二胎,由于卫生局包庇并帮助冯少卿等人非法行医,弄虚作假伪造证据,允许个体医生冯少卿赵素改夫妇名正言顺的以“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逃脱罪行,此事至今未清受害人还在维权。等
从以上几个方面证明冯少卿等人为了装满自己的腰包,祸国殃民,贿赂国家领导干部,严重违法违纪,无视党纪国法,为其充当保护伞,使其逍遥法外。请上级纪委纪检和人民检察院依法严肃处理,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2021年11月

大家都在看

猜你喜欢

热门帖子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