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铜山高新区张永副主任等人为什么这么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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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12-14 06:40:33 更新时间:2022-01-13 07:22:37

楼主:我心如秤得乔代双  时间:2021-12-13 22:40:33
我叫卢伟,举报徐州市铜山高新区住建局、招标人联手袒护包庇铜山高新区拖龙山F地块电力项目中标公司违规一事,我在举报过程深感阻力之大超过想象力,这张保护网一是铜山高新区住建局,二是招标人,给举报人制造种种困难,甚至分管领导高新区副主任张永,也是欺下瞒上,故意放纵分管部门甚至采用违纪违法手段也不在乎,这一系列不正常背后,我认为猫腻太多,现举报事实如下:
第一、用没有法律效力的“异议无效”回复函忽悠举报人
2021年9月6日,高新区住建局公布中标企业名称,排序如下:
第一名,南通通城电建安装有限公司;
第二名,湖南卓越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名,江苏易通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我看到中标公示后,及时向徐州铜山高新区住建局举报第一、第二名两家企业违规证据。住建局分管招投标的副局长张飞,以答复函“异议无效”结论,拒绝受理举报!
我认为招标人《回复函》是一份存在严重错误,可以说是违法的答复!招标人不能行使政府职能部门权力,《异议书》涉及到的内容,招标人无权进行答复。招标人明知道这个权利在徐州铜山高新区住建局手里,为什么招标人还认定“异议无效”?
作为住建局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岂能拱手让给别人?只能说经济利益让一些人忘乎所以!用没有法律效力《回复函》搪塞举报人,这不是住建局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吗?从常识还是专业来说,这种事情发生在张飞副局长身上,真是匪夷所思!
第二,徐州铜山高新区住建局,为什么一而再发出有严重错误的函件?
2021年9月18日,举报人接到徐州铜山高新区住建局,关于参加解决“拖龙山F地块电力项目投诉会议函”,我提前到住建局说明我的态度:拒绝参加会议。我说出两个理由:1,关于保护举报人相关规定,作为举报人,根本不能和被举报人进行面对面交流,更谈不上协商解决问题。2,举报问题涉法涉规,完全是铜山高新区住建局职权范围处理的案件,我参不参会没有任何意义。铜山高新区住建局只要给我一份认定上述两家公司,是否违法违规书面材料就可以。2021年9月28日,虽然是姗姗来迟,但是铜山高新区住建局发文终于认定举报属实,取消两家公司中标资格。
第三,张飞副局长、张永副主任,为什么异口同声说第三家中标价高五百万?
徐州铜山高新区F地块电力项目,中标公告三家公司工程报价,并不是正式签合同的工程价格!负责招投标张飞副局长最清楚怎么回事,并不是签合同的真实价格,何来谁高谁低之说?正式签订合同价格,必须是招标方最后认可的图纸和设计方案,高出五百万元一说,显然是完全是别有用心!请问:张飞副局长和高新区副主任张永坚持这个说法,想隐藏什么目的?希望徐州纪委邀请专家,调查他们所依据《招标文件》那个条款能支持这个说法?他们的说法会严重误导很多人,意欲何为,已经不言而喻!
第四、张永副主任为什么坚持重新招?
根据《招标文件》排序依次中标,第三名完全可以按照排序依次成为中标单位,根本不会出现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情况。一个没有事实依据的五百万,出自铜山高新区副主任张永、住建局副局长张飞之口,他们为什么要编这个故事?2021年12月13日,今天下午徐州市铜山高新区住建局终于发布重新招标公示,我们期待徐州市纪委调查结论出来,才可以看出张永副主任,这么任性情有独钟重新招,这么厌恶排序依次中标,是是非非就会真相大白!
对于这么“认真工作”的张永副主任,请问:以上列举的住建局严重违法违规发出的函件,你不知道吗?请问:我在举报中所提供的证据被竭力否认的时候,你知道吗?徐州铜山高新区工程招标领域存在这么严重问题,请问:与你无关吗?
我认为第一名出局动了一些人的奶酪,举报才会层层受阻。按照中标公示要求,至今不见这次中标公示,权利如此任性,不知道又是谁承担这个责任?
不经历这次举报,真不相信之前就有业内人士说,南通这家公司有背景,有很高层次领导安排。这次亲身经历还是有点半信半疑,我始终相信我们党和政府对工程领域腐败零容忍,竟然有人还敢在这种环境下顶风作案,我相信我们的党和政府绝不会置之不理!
希望江苏省、徐州市纪委严查此事,不能让工程领域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另外还有相关证据,我要看调查结论出来后再提供!
以上所说的情况,都有录音和官方文件为证!
最后我要声明一下:我是举报人,请铜山高新区住建局不要混淆我的身份!
证据附后:
1、招标文件
2、评标公示
3、异议答复函
4、会议函件
5、录音
举报人:卢 伟
电话:15996955969
2021年12月8日


1、招标文件






2、评标公示







3、异议答复函





4、会议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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