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500多万的唯一住房,究竟是被谁抢走了?

字数:6121访问原帖 评论数:8条评论 TXT下载

发表时间:2022-03-06 01:06:46 更新时间:2022-03-22 01:53:07

楼主:我家有个小九妹  时间:2022-03-05 17:06:46
实名举报朝阳区亚运村法院陈峰办案不公,枉法判案!我唯一的住房,究竟是被谁抢走?
我叫王桂荣,女,1951年6月2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0010*******44X联系电话:13521395388,系航空设计研究院退休教师。
(序曲)2016年1月16号春节前夕,突然接到(我爱我家地产公司)十几个电话,有人要买我的房子?注:从来没有和我爱我家地产公司打过交道?2014年就在链家网下架了…连夜用车拉我到柳芳北街营业所,连哄带骗,说徐春起一家三口,在和平里租房,房子到期了,儿子等着结婚,你还得赶紧腾房……云云。并且要在春节前夕搬过来住…当晚按合同应付订金10万,支付了五万(有欠条为证)合同签订徐春起没有购房资格,补充协议签署了徐浩鹏作为买受人?又冷又饿的我感觉不对劲?猴急签约,订金拿不出来?当场声明合同补充协议不要到总部盖章?回到家就给我爱我家地产公司总部打电话,要求不要盖章,合同有问题?根据最高院有关房屋买卖合同有关试用法律的的规定)有异议,这个合同只是个预约合同,事发后,店面撤了,店长到顺义店了,店员分流了,总监高娃离职回内蒙了……
亚运村法院程峰陈,峰枉法判案造成我现在流离失所所。根据社会主义法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有错必纠》的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六)第(十三)条,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执法错误纠正和瑕疵补正机制的指导意见》之规定,我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5民初47003号和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8)京03民终11401号判决多次到北京市高院信访和朝阳人民法院信访无果,对于该案存在错误与瑕疵报告如下:一、亚运村陈峰有法不依超时限审案,是我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根源:    最高法关于民事诉讼审限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一审法院有法不依违反法制精神,严重超限审理,致使简单的民事诉讼从2016年4月拖至2018年7月。开庭多次,前后3个年头28个月的时间,房价增长50%之多,而一审2018年7月判决仍以2016年前房价判令交付。合同法第六十三条 ,或者《民法典》五百一十三条【交付期限与价格执行】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根据这条规定,前述诉讼超时限审理,应按判决做出时的市场价格判决,不应按3年前市场价格判令支付。一审法院超时限审理判决,这条法条规定怎样实施?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谁为因超时限审理造成的损失负责?由于以上原因,致使现在我没有收到分文卖房款就被强制执行,腾退住房流离失所,此责任有谁来负?根据《民法典》一百二十条之规定,陈峰必须承担责任!二、枉法审判,有法不依。    合同法第六十条,或者《民法典》五百零九条 【严格履行与诚实信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一审法院违背法律规定,违背交易习惯,判决可以不支付房款就可以获得标的物。    一审判决书判决徐春起代王桂荣直接向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还款。(判决书第8页第7行)。王桂荣在兴业银行没有贷款,徐春起向兴业银行直接还款还给谁? 主合同是他人 ,王桂荣是从合同,没经过贷款合同人同意,陈峰你是不是手申的太长,该你管的你不管,不该你管的你也管,越阻代庖  ,为哪般?
一审判决同时认定:“办理解押需王桂荣提交相关资料 ,但王桂荣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尽到了相应的义务,故徐春起有权不支付后续155万元,且不构成违约”。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和相互制约性,你如此判案为哪般?
一审法院完全违背了事实依据,枉法判案。试问:1、王桂荣不是债务人,没有在银行有借款,提供什么相应的资料?
2、王桂荣在兴业银行没有借款,徐春起代王桂荣还给兴业银行什么钱?
3、徐春起状告王桂荣不解除抵押事实依据是什么?事实是我联系的银行,并按约定到银行,徐春起,父子俩没按约定到场?100万解抵押也没到位,第二次违约!没到场就是违约,不打款证实了你不到场的再次违约?
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证人证物怎样证明王桂荣不配合解押?4、徐春起怎样证明其没有违约?证据材料,质证材料怎样证明徐春起主动联系要求履行合同无果?
5、债务人即便同意还款,是否要把钱交道债务人手里,才能提申请提前还款?
6、155万是首付款,何为首付?哪条法律规定可以不付钱就可以交易的?就要给他腾房…    混乱的逻辑,枉法的审案导致我没有收到分文的房款就失去了我唯一的,赖以生存的住房。    本着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徐春起没有证据证明其按合同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但是一审法院却判决徐春起没有违约王桂荣违约。事实是在约定解押当日,徐春起并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兴业银行王东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王桂荣再审案开庭时当庭证明了没有见到徐春起等人,并证明了王东告知了王桂荣不是债务人没有解押的权利)。徐家父子说我突然反悔?那后续,谁联系的兴业银行,带着抵押中的房本和双方当事人,中介到房管局查档?根据补充协议签署了查档确认函我在家等着徐浩鹏父子俩打款…(我手里没有补充协议)(王桂荣并没有买受人徐浩鹏和徐春起联系方式,我爱我家也不允许买卖双方自留电话,等来的是2016年4月22日徐春起的诉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为什么?至今我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上告?按照合同法规定,按照交易习惯,是否是先交钱再买货?那一条法律条文规定了可以不交钱就可以取得标的物的?一审判决和执行庭执行却是配合徐春起强买强卖的抢走了我的住房,根据《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M15090727第九条权属转移登记条款规定时效是120日。徐春起第一次起诉起始日是2016年4月22日。合同签订日是2016年1月18日。徐春起起诉日还在合同约定的时效范围之内(徐春起起诉日,是合同签订的第96日)根据合同第九条之约定,是否可以认定徐春起单方解除了合同。   根据徐春起提供的《补充协议》第六条规定,(中介没有给我补充协议)买卖合同签订后从2016年8月30日起才开始办理该合同的所有流程及手续。......上述日期前导致的合同履行延期甲乙丙三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这一点进一步说明了,合同只是个预约合同!徐春起在约定日不到场,在合同时效日期内起诉,在补充协议规定的期限内起诉王桂荣,均违约在先,然而一审法院却判王桂荣违约。执行庭在王桂荣没有得到分文房款的前提下,按错误的判决,强制王桂荣腾退住房,这是社会主义国家的那条条文规定的?三、逻辑混乱,张冠李戴,越俎代庖不尊重事实导致判决错误,给我造成严重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徐春起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王桂荣解押。事实是徐春起根本违约。这个案件只是简单地买卖合同纠纷。但是一审法院陈峰不知是水平问题还是收受了贿赂(一审开庭时徐春起的代理律师与陈峰嘀咕说他的同学xxx是亚运村法庭的。陈峰用眼色制止,并指了指监控录像。我爱我家那个…能成为证据吗?陈峰摇摇头说,不行。一个简单的买卖合同纠纷,他多次开庭为哪般?待我要求调取庭审记录时,告诉我说“录像设备坏了,光盘撒了一地,没有办法调取。有电话录音为证)将简单的买卖合同的审理,错误的按借贷纠纷审理判决。但是却判定徐春起用部分房款还兴业银行的借款和利息。判决王桂荣在没有得到分文购房款就要过户腾退住房.......。(这就是执行庭在我没有得到分文住房款,给我带上手铐,强行暴力带走,强行腾退住房使我流离失所的依据。更有甚的是,电视台通过执行庭爆料说我“老赖”拿到全部房款五年拒不腾退的,通过电视台向北京全市报道,乃至全国,给我的精神名誉造成很坏影响)。将简单的买卖合同处理成借贷合同纠纷。然而张冠李戴越俎代庖将王桂荣应得的房款,通过徐春起强行还给了兴业银行,无形之中王桂荣应得的购房款被强制剥夺,强加给我了一项追偿权,将应得的价款强行转换成了债权。这种越俎代庖的错误判决,我的权益在那里?一审陈峰完全是徐春起的代言人,强制剥夺了我和债务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什么徐春起在合同期内不履行支付义务?究其原因是合同签订之日所签定的合同标的价款与市场交易价款出入较大,交定金后徐春起可能有其它的想法,致使到兴业银行
解押徐春起与徐浩鹏均没有到场。之后也没有与我再联系。之后到了春节。节后,房价暴涨,我接到我爱我家业务员的电话,徐春起要求房屋查档,查档后交购房款。3月1日徐浩鹏,中介签订了《查档确认函》,我在家等打款等来的是4月22日的诉状。徐春起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我不卖房,和不配合解押的证据,庭审徐春起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我突然反悔,不配合解押,庭审也没有质证。徐春起履行支付义务不存在任何障碍。在徐春起支付定金时有我提供的建设银行的账户。(有徐春起支付定金的银行流水为证)徐春起以我突然反悔不配合解押为由,掩盖其根本违约的事实。在知道了我不是债务人的前提下,还要求我去还款解押,这个案件诉讼主体就是陈峰案件审理同样是主体不清。如果合同违约,买受方违约不能主张退还定金,出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陈峰却以借贷关系审理此案,法律关系就是错误的。另,解押和支付首付款不存在矛盾。合同与补充协议均没有明确必须先解押再付款。解押约定六日内解押,也是与解押流程相悖的。解押必须由债务人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方可提前还款。陈峰作为一个法官这最基本的常识都不懂吗?究其原因只有一点,徐春起在起诉日已经知道自己根本违约。根据合同约定,徐春起应该支付20%的违约金,和日万分之5的滞纳金。为了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违反常规状告于我。一审法院的错误判决更助长了徐春起的错误。徐春起,徐浩鹏一直没有按合同与我有任何沟通协商。一审法院的超时限审理,房价2016房价最高飙升到将近600万,现今房价仍在500万左右。但是由于徐春起迟迟没有付款,现在在一审法院的错误判决,和执行庭的错误执行下,我没有拿到分文,就失去了我唯一住房,居无定所,生活没有保障,这样的后果谁来负责。更有甚者,徐春起和其儿子孙浩鹏为达到低价购房的目的,在法律的庇护下,由最初上告想要回订金,(见初审裴小星法官卷宗)发展到多次到我家堵锁眼,但并不协商付款和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从未与我协商过)。为了强制执行的需要,制造了一个仿造我签字的租房授权委托书,租了一个刚刚刷过涂料的房子,险些丧命!变态的市场,培养作恶多端的歹人!撒谎的人已经成为一种产业链,利益链…
(根据最高院有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法律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原则上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继续履行,愿意以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为代价解除合同,而另一方坚持要求继续履行,经审查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的,应当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但合同另有解约定金等约定或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在原则之外,即使违约方违约,守约方也不能诉请法院判决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户义务。一、守约方签订认购书等房产买卖预约合同的,无权强制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登记过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12年7月1日起实施)第二条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针对签订预约合同后卖方违约不予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买方有权依据预约合同请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基于预约合同的性质,请求预约合同继续履行的诉讼请求通常无法得到支持。
一、守约方签订认购书等房产买卖预约合同的,无权强制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登记过户。
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提字第9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5年第1期(总第218期)】。也就是说,即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屋买卖的各项具体内容,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仍是将来再进一步磋商以订立新合同,那么这仍是一份预约合同。
五、《民法典》施行前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抵押期间转让的,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卖方注销已有的抵押登记是房屋买卖合同卖方的基本义务,也是房屋过户登记的前提条件。但是,注销房产抵押登记的主动权在于卖方,一旦卖方违约(注:徐春起违约在先,我没有违约)未注销抵押登记,附带抵押登记的房屋不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人民法院也无法判决强制过户,
根据以上规定,朝阳法院执行庭依照朝阳法院程峰的错误判案,违背了有关《     最高法院有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 法律规定》强制执行过户,强制在没有拿到一分房款的情况下暴力执法是视法律为儿戏,并在媒体大肆报料      其目的是什么?
1为什么我要求把钱给我他们不同意?
2为什么告知我315万的房款还有180万?
3为什么让我拿钱,软硬兼施要我取回180万,要我签字?还要向恶人徐春起道歉?
4为什么支持徐春起胡乱开的款项?
5我没签字,只是平淡的说了一声,你们留着用吧,你们也太辛苦了!
6为什么说徐春起还给银行100万?我说不对!80万,执行法官愣了,当时自语到:你知道啊?
7为什么我离开法庭,你又和徐春起在屋里单独停留近半个小时?是不是也应该调录像看看?
由于高额的租金,使我难以维持生活,律师代我要回部分房款,至今还有部分房款在执行庭?
这和程峰说庭审录像设备坏了有什么区别?囯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法无德社会的根基就会坍塌!我渴望昭雪平反的那一天,让老一辈打下的江山,千秋万代不变色!五星红旗迎风飘扬!






徐春起作案现场







当晚拿不出订金?徐春起写的签条?







猴急签合同,上网一查徐春起没有购房资格临时添加儿子徐浩鹏?







二审和高院的律师,兴业银行当庭作证,





徐浩鹏作案现场,手里是作案工具
变态的市场,培育了作恶多端的歹人!!

楼主:我家有个小九妹  时间:2022-03-05 18:11:26
内容怎么被隐藏了呢?
楼主:我家有个小九妹  时间:2022-03-05 18:11:54
为什么?
楼主:我家有个小九妹  时间:2022-03-05 18:12:42
为什么通过了,而显示的是内容隐藏了?
楼主:我家有个小九妹  时间:2022-03-05 20:12:49
执行庭暴力过度执法?还在媒体电视台多个台爆料,说我拿到全款拒不腾房,(老赖王女士)我多次与电视台沟通,无果。
楼主:我家有个小九妹  时间:2022-03-05 21:09:29

















楼主:我家有个小九妹  时间:2022-03-08 06:43:51
互相推诿,官官相护,政法委亲自告知我,案子错了,你有什么要求?过后就渺无音讯,再打电话无人接听?
第一次执行把我所有银行账号都封了,我立即找到他们…告知错了解封
请问,五杀了人,难道就是一个错了就能弥补的吗?
三中院不尊重律师意见,把当庭庭审录像弄丢了,根据最高院有关因不听取律师意见…造成错判…问责!我要求掉庭审录像,告知,无法调取(三中院)三中院懂监察给我的答复,……六年了经历了很多很多……














楼主:我家有个小九妹  时间:2022-03-19 12:01:04
政法委亲自告知我,案子错了,问我有什么要求,但是事后石沉大海…反之大了打了一个小时电话,劝我另案起诉?
中央督导组也过问并且也是不了了之…朝阳法院厅长说的一定彻查!无果,在想找到这个厅长?电话从不接?人也找不到,官官相护,互相推诿,搪塞…

大家都在看

猜你喜欢

热门帖子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