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洞口县公安局公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造假陷害举报人,令人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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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4-11 20:34:02 更新时间:2022-05-01 19:37:28

楼主:古老情歌  时间:2022-04-11 12:34:02
关于洞口县公安局公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隐瞒证据,公然造假欺骗举报人,枉法结案,陷害受害人的血泪控告书


楼主:古老情歌  时间:2022-04-11 12:37:45
血泪控告书
关于黑恶包工头潘嗣顺、尹胜辉勾结湖南省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洞口县易地扶贫搬迁联席会议办公室主管领导尹耀龙局长、张振夏副局长、刘小明副局长等领导行贿受贿,徇私枉法,私刻假章签假合同骗取国家扶贫项目;私刻假出图章出图造成国家扶贫资金巨大损失,严重危害国家公共安全;造假结算套取国家扶贫专项资金,大搞利益输送,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相关主管领导严重违法违纪,徇私舞弊,贪污腐败,为黑恶包工头撑腰站台;诈骗受害人血汗钱、要挟受害人刻假章出图,对受害人进行打击报复、栽赃陷害;以及尹胜辉敲诈勒索受害人上百万、暴力砸头殴打欺凌受害人,导致受害人精神受到严重伤害,并导致终身残疾的血泪控告书! 关于洞口县公安局公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有警不接、有案不报、报而不侦、压案不查、有证不取、该捕不捕、该诉不诉;搪塞忽悠受害举报人,公然向受害人隐瞒关键证据,欺骗陷害受害人,以伪证枉法结案,将潘嗣顺、尹胜辉的恶性诈骗犯罪定性为与受害人的经济纠纷;以及关于洞口县纪委兰洞迴主任、曾玉燕主任,姜纪检同志公然包庇贪污腐败,包庇袒护违法乱纪,迫使受害人“诉求无望”、“畏祸吞声”的血泪控告书……

特别声明:
如果我及我的家人此后出现任何意外或人身伤害,均与此维权举报事项有关。

楼主:古老情歌  时间:2022-04-11 12:39:28
你的关注是穿透黑暗洞口的阳光,让我获得正义的力量……

楼主:古老情歌  时间:2022-04-11 12:41:37
人物关系一览表:

楼主:古老情歌  时间:2022-04-11 12:55:00
被举报控告人:洞口县公安局
控告事实与理由:
洞口县公安局公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为黑恶包工头违法犯罪撑腰站台,有警不接、有案不报、报而不侦、压案不查、有证不取、该捕不捕、该诉不诉;搪塞忽悠受害举报人。分明助纣为虐,惩善扬恶!
对受害人被殴打的报案不调查、不取证!受害人报了警,在警方要求下花了3000多元做了司法鉴定,却根本没有受案,导致受害人反而出钱买了打!
公然欺骗举报人(受害人),恶意向受害人隐瞒关键证据,认可伪证,公然造假,对举报人进行陷害!认可了尹胜辉朋友肖银柱悉筑深圳分公司帮尹胜辉出具的伪证后,尹胜辉没有了后顾之忧,尹胜辉诈骗犯罪的的罪证“假授权委托书”反而成为了尹胜辉敲诈勒索受害人的法律依据,尹胜辉对受害人(举报人)放肆的进行要挟诈骗,威胁恐吓,预谋敲诈勒索受害人钱财达123万之多!几年来,受害人在尹胜辉、潘嗣顺敲诈勒索、恐吓威胁的阴影下无法正常生活,受尽精神折磨。

一、尹胜辉殴打我们的案件,平溪派出所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公然帮打人凶手撑腰,枉法处理结案的事实如下:
受害人兄弟俩在追讨血汗钱维权过程中,于2019年1月28日,2019年2月1日,在堂堂政府机关办公室遭受了联席办贪腐领导撑腰的黑恶包工头潘嗣顺指使的尹胜辉的暴力砸头殴打!当时我们打了110报警电话,平溪派出所接警后,开具司法鉴定委托书,要求受害人做了司法鉴定,结果受害人报警后还花3000多元出钱买了打!平溪派出所公然徇私枉法……

楼主:古老情歌  时间:2022-04-11 12:57:20
……平溪派出所公然徇私枉法,根本没有调查取证,没有及时的调取监控,公然给打人凶手撑腰,没有传唤打人凶手,受害人报警后两年多之久没有处理。
2019年1月28日,2019年2月1日,尹胜辉殴打我们有现场的全程录音我刻了盘提供给了警方。但警方根本不予理睬!
我们报警后,平溪派出所并没有传唤打人凶手,而是要求我们去做司法鉴定,2019年2月2日给我们开具了司法鉴定委托书。
我们拿到司法鉴定结果,我们于2019年2月3日交给了平溪派出所,结果从此后没了下文,平溪派出所一直没有处理,我们报警的后果就是我们花3000多检查鉴定费出钱买了打! 如果不报警我们还赢了,只挨打,不用花钱!
正如尹胜辉所说,平溪派出所他都有熟人,他打人后就叫嚣:“你去告啊,看警察来抓我么。”
楼主:古老情歌  时间:2022-04-11 12:58:45
我们当天在洞口县中医院做的检查,邵阳市雪峰司法鉴定所做的鉴定,检查鉴定费用如下:
挂号10元+DR成人胸部正侧位102元+CT颅脑扫描202.50元+司法鉴定费1200元=1514.5元
我们兄弟两个人:1514.5×2=3029元
鉴定检查费用发票单据:
楼主:古老情歌  时间:2022-04-11 13:02:57
我们兄弟俩被尹胜辉殴打的司法鉴定书:
楼主:古老情歌  时间:2022-04-11 13:06:40
但我们做了司法鉴定并交给平溪派出所后,两年多来平溪派出所根本就不处理,派出所叫我们做个司法鉴定就是要我们受害人出钱买打,让我们得不到诉求还得花开支成本,让我们耗不起!
尹胜辉、潘嗣顺在他们幕后保护伞黑手的操控下,不仅能让我们白白挨了打,硬是还能通过公安局让我们报警再出钱买了打!【见纪实录第二部,2019年1月28日、2019年2月1日、2019年2月3日实录。】
直到2020年11月9日,受害人向湖南省委第八巡视组的举报被转到洞口县公安局黄泥江派出所调查后,洞口县公安局充当了黑恶势力保护伞!公然欺骗受害人,向被害人隐瞒了关键证据!包庇了尹胜辉和潘嗣顺诈骗国家扶贫项目,诈骗受害人血汗钱的违法犯罪行为!并于2020年12月18日枉法结案。
2021年3月2日,因为在洞口县公安局枉法结案公然造假的处理意见书上说我们被殴打的事平溪派出所已经受理!所以我只有再找平溪派出所查询案件信息。但派出所根本就查不到受案信息!因以前接警的肖警官已经调离平溪派出所,我只有打电话找肖警官,肖警官却说他移交给了平溪派出所的!
2021年3月4日,肖警官将我们和尹胜辉喊到了派出所,尹胜辉殴打我们两年以后,当天平溪派出所才第一次传唤尹胜辉做笔录!尹胜辉公然说谎称他是正当防卫,结果平溪派出所办案民警当场威胁要拘留受害人兄弟俩,后来打人凶手开开心心离开了派出所,而我这个受害人却被警方限制了人身自由,上个厕所都被警察押送,这是什么世道,洞口县是个什么黑恶社会?【见纪实录第三部:2021年3月4日平溪派出所枉法办案纪实。】
2021年4月2日,平溪派出所梁教导员和醪田派出所肖警官到受害人村委,企图骗受害人签字结案,受害人不同意签字。
尹胜辉当着两位警官的面,嚣张地说:“是***(注:音译)给我撑的腰,我跟你说句实在的……你们要告就告***(音译),你晓得么?……”
楼主:古老情歌  时间:2022-04-11 13:13:30
我网上查询,没有任何处罚信息。尹胜辉殴打我们的案件在平溪派出所公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撑腰下,受害人报案反而还出钱买了打!受害人欲哭泪!
平溪派出所也没给我们任何联系和回复,就这样枉法结案,我们到平溪派出所也查不到任何处罚结果。通过网上查询,却被告知已经结案,但没有任何处罚信息。在平溪派出所办公室电脑里也搜索不到尹胜辉的涉案信息,我只有要求民警按我的名字查询,查到了案件信息,但完全是故意乱写的案件信息,而且特意隐去了尹胜辉的真名,把尹胜辉的名字写成“尹显辉”。这分明是包庇打人凶手,为了不让打人凶手留下案底。4月2日尹胜辉在村里写的关于2200元医药费的凭条……

楼主:古老情歌  时间:2022-04-11 13:14:51
……4月2日尹胜辉在村里写的关于2200元医药费的凭条,我们没签字认可的字据,却到了平溪派出所做了结案依据。
我只有再打肖警官电话,肖警官说他已经移交给了平溪派出所。我又打平溪派出所梁教的电话,他说要找肖警官,说与他没关系。彼此分明在敷衍塞责、互相推诿,搪塞报案人。我向肖警官询问为什么没有任何处罚信息,肖警官说这不是他的决定,是集体的决定,就是说洞口县公安局整个集体都在给尹胜辉、潘嗣顺撑腰,尹胜辉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可见给尹胜辉和潘嗣顺撑腰的保护伞势力的强大!我真是欲哭无泪。打人凶手在贪腐领导的撑腰下,在堂堂政府部门办公室连续、多次暴力殴打他人及多人,砸头殴打我们两兄弟,致我兄弟两人轻微伤的,已经构成殴打他人的刑事案件,报案被拖两年之久,竟然没有任何处罚结果。而且是公安局集体的决定!这洞口县公安局是个什么枉法机构,公然包庇违法犯罪!助纣为虐,惩善扬恶!
【寻衅滋事罪:按2013年两高的司法解释规定的该罪的行为特征,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93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①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②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③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④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⑤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⑥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与故意伤害罪(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以上刑法,①、②、③、⑥点尹胜辉都做到了,竟然平溪派出所对尹胜辉没有任何处罚决定!
楼主:古老情歌  时间:2022-04-11 13:18:44
4月9日,我收到【中国审判信息流程公开网】尹胜辉把我告上法庭的信息。
我收到信息后即上网查看。尹胜辉是4月8日立案的,也就是洞口公安局对我们被尹胜辉殴打的报案枉法结案,给出对尹胜辉“没有处罚决定书”的第二天。
楼主:古老情歌  时间:2022-04-11 13:21:17
感觉洞口县公安局跟敲诈勒索诈骗我的打人凶手尹胜辉是神一般的配合,尹胜辉身后的势力就像一只无形的黑手在帮尹胜辉操控着一切,对我这个受害人步步紧逼!帮尹胜辉撑腰的保护伞就是在配合尹胜辉对我进行教科书式的打击报复!预谋从经济上把我打垮,从精神上把我摧毁,让我身陷一连串官司的法律诉累,无力应对!达到逼我放弃举报维权的目的!这也就是后来办案民警和纪委办案人员一致异常关心我跟尹胜辉这场官司输赢的原因。甚至洞口县纪委的曾玉燕主任要我向尹胜辉去求情,要我求尹胜辉撤诉……
楼主:古老情歌  时间:2022-04-11 15:37:16
因为文本页面图片是排好版的,比较好突出重点。所以,帖子中,我将文本文字也重新帖上来,因为手机浏览的话,看文本图片文字比较小不清楚。所以采取文本页面与文字描述同步发帖!文字描述基本与所贴文本页面内容一致!
楼主:古老情歌  时间:2022-04-11 16:23:27
……当然,只是结果让他们失望了!法律到底是这个社会公平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尹胜辉起诉我的案件一审、二审均败诉!
二、我向巡视组举报的关于尹胜辉、潘嗣顺私刻公章冒用广东悉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名义与洞口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假合同、诈骗国家扶贫项目;诈骗受害人6万元钱向领导行贿;诈骗受害人投入全部资金人力物力完成设计任务,再恶意非法占有受害人血汗钱的违法案件,被转到洞口县公安局黄泥江派出所调查,结果洞口县公安局公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公然造假欺骗陷害举报人,包庇违法犯罪,将我的举报枉法结案!证据如下:
自受害人2020年11月9日向湖南省委第八巡视组举报后,举报案件经洞口县杨云龙县长批示转到洞口县公安局黄泥江派出所,黄泥江派出所于2020年12月5日、6日对举报人进行了问询,但问询过程只能是他问你答,所有问题都是避重就轻,受害人想说的根本就说不上,办案民警总是把举报人的举报事项往经济纠纷上带!甚至大部分问话时间就是替黑恶包工头跟举报人算经济账!
在举报人告诉办案民警有录音证据的情况下,办案民警对受害人举报的诈骗事实不取证求证,只采信被举报方黑恶包工头以及为黑恶包工头撑腰的洞口县易地扶贫工程联席办贪腐领导的口供!
我举报的假章派出所也不去广东悉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总公司调查核实,反而向尹胜辉的朋友、收受了潘嗣顺、尹胜辉的贿赂,包庇尹胜辉、潘嗣顺假章假合同的悉筑深圳分公司的负责人肖银柱发协查函求证。
因为肖银柱本来就是尹胜辉的朋友,黄泥江派出所向我问话时,我已向办案民警描述了尹胜辉的朋友——悉筑深圳分公司的负责人肖银柱收受了潘嗣顺、尹胜辉的好处费,包庇了他们假章假合同的事实!要求办案民警向悉筑总公司调查取证!但办案民警根本不予理睬。也没有拿我提供的设计合同上面的公章去做司法鉴定,公然偏袒包庇诈骗国家扶贫项目的违法犯罪行为。


尹胜辉起诉我的一审、二审判决如下图:




楼主:古老情歌  时间:2022-04-11 16:31:29


楼主:古老情歌  时间:2022-04-11 16:40:46
……公然偏袒包庇诈骗国家扶贫项目的违法犯罪行为。
2020年12月15日下午4点多,办案民警约我到洞口县公安局,说案件已经办结,要我在一张表格上签字,我要求看案件结论,办案民警拒绝给我看,说我签字后会给我一份结论的!我坚持要看结论无果后,因为还祈望着民警能秉公办案,怕得罪办案民警,我不得不先签了字!但签字后,心里实在不是滋味,在办案民警打算走人的情况下,我还是坚持要看到案件结论,之后在我第13次的乞求下,办案民警才让我拍下了一份没有公安局红字排头,也没有任何批示和公章的文件!我拍照时办案民警不准我拍到文件编号,特意用手指挡住!如下图:
楼主:古老情歌  时间:2022-04-11 16:47:09

办案民警在翻资料给我看时,我当时看到他手上有份盖有悉筑深圳分公司公章的密密麻麻的很小文字的材料,要求查看,办案民警拒绝给我查看,说该给我的自然会给我看,也许因为办案需要,他有理由不给我看,我不敢得罪办案民警!我也就不再强求!其实,那份资料就是当天悉筑深圳分公司的回复函!
洞口县公安局在2020年12月15日收到悉筑深圳分公司的这份协查回复函伪证后,因为回复函分明帮尹胜辉做伪证,而且否认了潘嗣顺所签的合同,也就是证明了潘嗣顺签了假合同,洞口县公安局为了保护尹胜辉和潘嗣顺,为了包庇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洞口县公安局公然充当了黑恶势力保护伞,公然欺骗受害人说悉筑深圳分公司没有回复,向举报人隐瞒了悉筑深圳分公司的回复函这份关键证据,向举报人隐瞒事实真相,不给举报人有质疑的机会!【悉筑深圳分公司的回复函见纪实录第三部,2021年8月23,当天我在洞口县纪委强行拍到了那份回复函!】
2020年12月18日,办案民警才向举报人出具了《关于潘厚坚信访事件处理意见书》,内容跟我2020年12月15日拍到的内容一致,只是有了公安局的红头文件牌头,而且加盖了公章!我的举报就这样在洞口县公安局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撑腰下被枉法结案,洞口县公安局将受害人举报的尹胜辉、潘嗣顺私刻公章冒用广东悉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名义与洞口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假合同……
楼主:古老情歌  时间:2022-04-11 16:50:54

……洞口县公安局将受害人举报的尹胜辉、潘嗣顺私刻公章冒用广东悉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名义与洞口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假合同、诈骗国家扶贫项目;诈骗受害人6万元钱向领导行贿;诈骗受害人投入全部资金人力物力完成设计任务,再恶意非法占有受害人血汗钱的违法犯罪事实定性为受害人与黑恶包工头的经济纠纷!让受害人无辜遭受潘嗣顺、尹胜辉的诈骗和敲诈勒索123万之多的法律诉累!
在洞口县公安局的包庇纵容下,犯罪嫌疑人至今逍遥法外,受害人一直遭受黑恶势力的敲诈勒索,生活在黑恶势力死亡威胁的恐怖阴影下,诉求无望!
我向湖南省省委第八巡视组的举报事件就在给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洞口县公安局的枉法结案下无果而终!
【见纪实录第三部:2020年12月5日~6日:我向巡视组的举报材料被转到洞口县山门镇黄泥江派出所,连续两天,我被派出所问询。
2020年12月15日:办案民警打我电话约我到县公安局,说案件已办结,要求我签字,但却拒绝我看处理结果。
2020年12月18日:办案民警通知我到山门黄泥江派出所拿洞口县公安局关于《关于潘厚坚信访事件处理意见书》】
刻假章诈骗的打人凶手尹胜辉、潘嗣顺因为有了洞口县公安局的撑腰,他们的假授权委托书也都被公安局帮他们包庇认可,并提交洞口县纪委作为对付我这个举报人的证据。我潘厚坚根本无法告他们的诈骗罪。尹胜辉诈骗犯罪的的罪证“假授权委托书”反而成为了尹胜辉敲诈勒索我的法律依据,他气焰高涨,恶人先告状,之后把我告上法庭。继续敲诈我15万元。【见纪实录第三部,2021年4月9日、2021年5月21日、2021年6月9日、2021年8月19日等相关日志实录】

洞口县公安局公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为黑恶包工头撑腰,包庇违法犯罪,向举报人(受害人)隐瞒关键证据,隐瞒事实真相,公然欺骗受害人,公然造假枉法结案的《关于潘厚坚信访事件处理意见书》如下图:
楼主:古老情歌  时间:2022-04-11 16:58:02



首先,抛开悉筑深圳分公司的回复函,就当他永远不会回复,我们单看这份处理意见书有多枉法:
1.关于“潘嗣顺没有诈骗潘厚坚的事实,两人之间存在经济纠纷”。
诈骗罪,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潘嗣顺假章假合同的事实尚在调查,假合同属于冒用他人名义虚构事实,并对受害人隐瞒真相,如果证据确凿,就构成对申请人的诈骗行为。并且潘嗣顺主观上不仅是出于故意,而且是一种相当狠毒的恶意。要骗取我的钱财及设计费血汗钱用于替他了结法院执行的一笔90多万的债务官司,具有非法占有受害人钱财的恶意目的。【见纪实录第二部,他要用我这笔血汗钱用来给法院执行他的债务,债主尹某章以及尹耀龙局长均亲口证实】
2.关于“潘厚坚要求洞口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联席办结算设计费,联席办已经做出说明,并有潘厚坚的《领款说明》”。
受害人是在帮潘嗣顺、尹胜辉撑腰站台的联席办相关贪腐官员的威逼下写下了《领款说明》,并非本人真实意愿。本人有相关的场景录音证据,纪实录第二部详细记录了联席办主管领导尹耀龙、张振夏越俎代庖、强行结算我设计费的全过程,如果我不同意他们的结算方法,张振夏就威胁我,让我一分钱都别想结到,黑恶包工头甚至对我一再进行死亡威胁!但此次调查没有跟我取证核实。公安局办案民警对我要求提供相关诈骗的证据不予理睬!我的证据都无法提交!我有向办案民警要求提交证据的录音记录!【相关证据见我的纪实录第三部】
3.“关于潘厚坚、潘雨梦两人在洞口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联席办被尹胜辉殴打,平溪派出所已经受理案件。”
前面已经提到,平溪派出所根本就没有受理我们被殴打的案件。而是我这次向巡视组的举报被公安局枉法结案后,我再找平溪派出所要求处理,平溪派出所直到2021年4月3日才受理为治安(行政)案件。也就是说,我2019年2月1日我们兄弟俩在洞口县扶贫开发公司被尹胜辉殴打报的警,竟然在2年后的2021年4月3日,在受害人的追问下才受理!而且,平溪派出所受理后,根本就没有调查,2021年4月7日我又收到信息,说已经结案,查询结果,没有处罚决定,枉法结案。可见,黑恶势力背景是多么的强大!
4.“关于潘嗣顺私刻假章签订假合同,已向广东悉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发出协查函件,目前还没有收到回复。”
这个不用说了,这完全是洞口县公安局为了包庇黑恶包工头,公然说谎,欺骗举报人(受害人)。悉筑深圳分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就已经传真回了函的,洞口县公安局恶意向我隐瞒,让受害人无法申诉而已!
5.关于“潘嗣顺向联席办领导行贿,建议信访人向县纪委反映。”
我已经向省委巡视组提交了举报材料,信访处理单位并没有向县纪检部门移交相关行贿受贿的腐败问题,而是把球又踢到了举报人脚下。让举报人再自行反映,那举报人这次冒着生命危险进行举报又有什么意义?
既然没收到悉筑公司的回复函,我举报的假章假合同根本就还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调查!洞口县公安局又如何能做出处理意见做结论呢?
如《处理意见书》后面“如不服本处理意见,你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邵阳市公安局或洞口县人民政府信访复查复核办公室书面提出复查申请,预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书即为该项信访事项的终结意见!”
所以,洞口县公安局这份处理意见书,也就是说,无论悉筑深圳分公司回不回函,潘嗣顺的章子、合同无论真假,都与我的举报毫无关系,我申请复核又能怎样?我去复核,我能拿出颠覆性的证据推翻公安局的结论?所以,复核对我来说根本就没有意义,核实章子真假,私刻公章诈骗犯罪岂能是我一个普通老百姓能去调查的事?就算我有这个能耐,等花上几个月也许数年的时间把这个假章的违法犯罪事实坐实了!又能怎样?30日内不复核,我的举报案件已经终结!
公安局根本不调查取证,我个人也没那个能耐和资格去一家企业以个人名义去调取人家的公章资料去做司法鉴定!【事实也是如此,洞口县公安局终止案件后,我不得不自己跑到悉筑总公司,证实了假章假合同,我要求悉筑公司提供司法依据,证明之类,悉筑公司就是说他们出了证明也没用,这只能是司法机关调查,并出具专业的司法鉴定才能作为证据!他们会全力配合调查。而且,他们公司也不可能向我个人提供相关公司的资料的。见纪实录第三部,2021年4月21日实录】
所以,所谓的复查复核,对我毫无意义,但我还是得按他们的程序走一遍,我写了材料向洞口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申请复核,信访办公室也是各种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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