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教育网文引起的思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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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8-23 16:27:26 更新时间:2022-05-11 02:08:34

楼主:姚少凡  时间:2021-08-23 08:27:26
近日,见一篇网文,转帖于后:

正在麻木、尚未彻底麻木前:心痛于中学生一个接一个跳楼!
原创 小刀99 小刀99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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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的讲述,有温度,有态度

文I刀口

图片▲张一得(前右),多阳光的少年,走了

这个春天以来,我看到了太多中学生跳楼的消息。

它不停地刺痛我眼睛。就在昨天,正是“晓看红湿处,官重锦官城”的日子,成都,又有少年跳楼。
学校对其三缄其口。其实,对此我已经有点麻木了。
而透过家长的发布,我能听到她的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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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还在校门前守候阴阳两隔的儿子

而儿子的留言,让我看到他的万念俱灰。
小荷才露尖尖角的人儿,哪来那么多“念”呢?
但事实是,孩子们的选择,并不以你我的意志为转移。在这个阳光灿烂的春天:
河南郑州一中学生因将手机带到教室被通知叫家长,八年级的他在教学楼坠亡;
河北邯郸邱县第一中学高三学生,因请假未果从学校4楼跳下身亡;
西安高三女生疑因遭同学辱骂,想换座位被老师拒绝,从4楼跳下身亡;
广东惠州惠东县一中学17岁高中男生,从教学楼五楼坠楼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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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这孩子,为了啥?像蝴蝶(图三)飞出栏杆?然而人,不是蝴蝶!心痛你

触目惊心!
这个春天,至少我看到的,已不下10起中学生跳楼,还不包括选择其他方式自绝的案例。
心痛!痛彻肺腑!
他们正值豆蔻年华,为何不惜命?
真相究竟是什么?是教育出了问题呢,还是孩子的内心太脆弱?
我曾一度倾向于后者:今天的孩子,太温室,太娇贵,一点风吹草动都受不了,将来怎堪承受人生的狂风暴雨?
直到我认识了一批家长和他们的孩子,才发现自己的认识缺陷。
这些家长四十岁上下,大多受过高等教育,明智,识理;他们的孩子正读中学,大多很刻苦、很努力、也很有礼貌。
由于我写作和平面设计的原因,常常和家长们夜里加班。
经常看到他们的孩子夜里10点才回家。
问何故。答曰上晚自习。孩子回家后,还得做作业,一般要做到11点过,有时要12点多。天天如此。
另一个家长告诉我:这个五一节,好容易带孩子去陕西玩了一趟。孩子高兴坏了。夜里,家长在宾馆入睡后,白天玩累了的孩子还在伏案做作业。
“他们往往要做到深夜,一天都不敢落下。”家长说到这里,眼睛湿润了,“中国的孩子,太累了!”
是太累了!所谓金色的童年、欢乐的童年呢?被谁剥夺了?
还有一个家长的孩子,我和他面对面交流过。那是个14岁的少年,让我吃惊的是这孩子对二战历史的精熟,竟让我这个研究过20年战争史、跑过若干战场田野的记者,有时竟口吃。
得承认,这一代孩子因互联网介入,他们的视野、心智和知识储备,远远超过了我的同龄时期。
但为什么有那么多孩子不快乐、甚至走极端呢?
有人说是家长太望子成龙,有人说是缺乏挫折教育,也有人说是不良的家庭关系或父母离异等。看似都有理。
但却忽略了一个核心问题:
孩子们的心理究竟是怎样的?
我一直关注着,但苦于没数据。
而刚好,B站一则关于“抑郁症患者”的短片火了,这部名叫《灯火之下》的短片,借由一个患抑郁症的高中女孩之口,表达了抑郁患者的心声。
调查显示,我国中学生抑郁症状的检出率为23.7%-54.4%,其中重度抑郁症状检出率为3.3%-9.68%。
今天的孩子,能不抑郁吗?从二三岁就开始早教,他们何时歇过气?
各种补习班、舞蹈班、美术班、才艺班,对尚在幼童的他们都不放过,进入小学中学,这班那班更是变本加厉。这就叫所谓的“不输在起跑线”上!
学业压力过大,遮蔽了他们内心的阳光!
石家庄一个13岁女孩因学业压力大患上抑郁症,狂吞100多颗药片自杀的报道,引起广泛关注。
但关注后也没球卵用,学业未减丝毫,高考的指挥棒仍高悬在所有孩子头上!
2019年发布的《儿童蓝皮书:中国儿童发展报告》称,我国60.4%的儿童参加了课外班,中小学生睡眠不足率为78.30%。
学业重压和长期睡眠不足,成年人都会抑郁,况乎孩子?
“要么优秀,要么完蛋”,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从表象看,似乎没有多少孩子仅仅为学业轻生;但实质是,孩子们身处那样的竞争环境,每遇风吹草动,都可能引发他决绝的冲动!
作为家长,你观察到自己孩子的情绪变化吗?
台湾电影《阳光普照》中的陈家大哥,那么优秀的青年,那么阳光、温和、礼貌,哪个观众能想到他会于暗夜中跳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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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那么优秀的青年,说跳就跳了,谁不泪奔?

是的,陈家大哥是典型的抑郁患者。
美国精神病医生马克·郭士顿曾将自杀者的心态概括为“八个无”:
无望、无助、无力、无用、无价值、无目标、无意义、无所谓。
直到实施自杀动作的那一刻,这些心态都处于波动变化中。
是的,当孩子出现了心理问题时,父母应当格外重视,给予理解、温暖,帮助孩子走出心理阴霾。
但这个过程,往往被忽略了!
一个曾经有自杀倾向的女孩说:“我轻生的冲动上个星期特别强烈。奶奶家在7楼,我趴在阳台上看过跳下去的落地之处。”
但她没有跳。“初二之前,我对抑郁症的认识仅仅停留在张国荣跳楼上。熬过了初三,进入高中,抑郁又卷土重来。害怕新的一天、新的负担,适逢考试必出幺蛾子!从小到大被戴上的高帽子太多,让我不能接受失败,又害怕自己成功”……
这矛盾吗?当然。但这就是孩子的心理。好在家长和心理医生的及时干预,女孩放弃了轻生。
但其他抑郁的孩子呢?你关注到了吗?
现在回想,1977、1978和1979那三届参加高考的青少年真的很幸福,他们没有受高考指挥棒的打压,他们只为自己的命运而搏。
但此后40年,这根大棒对中国孩子的碾压无以复加,谁也拿它没办法!
更有一些幺蛾子,生怕事情搞不大,活生生弄出个今年800万人无缘读高中的消息,言下之意:你家孩子不抓紧,高中都没得读,今后只能进入“下等人”圈层了。
鲁迅在《论他妈的》中说:于是他们反抗了,曰:他妈的!
今天的所有家长和孩子
谁敢不围绕高考这根棒转呢
学霸总归是少数
以至更多苦读的孩子考上大学后
就开始恶补中学时代没能玩耍的时光
结果大学成了混
这样的指挥棒害了多少孩子?
在我尚未完全麻木前
大骂一声:他妈的这指挥棒啊,真混账!
它是害人的药,却又无解!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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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篇文章,实在是令人心惊肉跳,痛心疾首!但我认为不应只是感慨,更要有思考和实践行动。

这样严重问题的反复出现,根源究竟是什么?固然情况是复杂的,有社会、家庭、学校、教师甚至学生自身诸多方面的原因,因为文章中提到的诸多情况和现象,不论是社会风气使然,还是家庭放任或严苛所致,或是学校教育简单粗糙甚至违背教育规律,或者孩子自己心理出现问题,根源都是教育(依一个人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先后排序该是家庭教育、自我教育、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出了问题。系统化的根本性的解决是难事,但有一个吹糠见米,见效迅速的办法,那就是家长作用的真正发挥~成立真正立足于孩子全面科学发展健康成长的代表家长意志家长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根本作用应该是通过校园巡察、进班助学、校外指导等各个必要的环节配合和督促学校对于孩子科学施教,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隐患,而不只是维护学校单方面利益的工具。
楼主:姚少凡  时间:2021-11-30 16:49:15
今天收到本人呈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论文《完善教师生成机制,提高基础教育质效新议》的获奖证书,见图片


事情源于一个偶然。那天本人去取快递,遇到熟人打了招呼后正欲分手,他却叫住本人问及其孩子所在学校要求统一订制校服事宜,并调取手机中学校通知边给我看,边言称通知中说是家长委员会通过的,实际家长很多并不知情,而且通知中只明确了校服价格,款式、质料等并没有明确告诉,问我这个问题怎么办?我认真看了通知,其中还是说清楚了是自愿购买,并没有强制购买。对方说就怕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强制。我说这不要紧,通知明确说清楚了的是自愿购买,不会变相强制的,即使发生这种情况也有应对理由的。谈话中,陆续有其他熟人走了过来,其中也有教育工作者。大家跟着关心起此事。就有人指出,从这个通知本身看,学校工作似乎还显得马虎。这是以学校名义发给全校家长的通知,理应很慎重很正规,而且在发出前至少应有具体经办人拟稿、部门负责人初审、校级分管负责人复核终审,要经过三级审查才能发出的,可是这个通知还显得太草率,文中语句不通表述不清还不必说,就连一个称谓“尊敬的家长”竟然写成了“尊进的家长”,这样重要且一目了然的位置发生的错误竟然被“三审”通过,太马虎草率,这样的工作情况,如何教得好学生!我倒认为,还不能下此结论,究竟是事太多太杂太繁,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不能简单认定。不过,学校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这倒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不能否定。但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问题太多,太严重,改起来很难,其中核心问题是教师队伍的素质问题,这更不是一朝一夕一个政策一项措施就能解决的,需要从教育人才包括预备人才的遴选、培养、考核、任用、监督、进修、晋职、退出等全方位,建立科学合理的系统化机制才能逐步深层次的有效解决,现在很多东西在面上的多,孤立推行的多,没有做到全方位系统化深层次的协调机制还很缺乏。我话刚完,就有在场的一位教育同行说重庆市教委有一个教育资政论文征集活动,其中就有教师队伍建设问题,他建议本人就以刚才这个话题参加这个活动,并从手机中调出文件给我看了。可该活动的截止时间是9月15日,就是第二天。我也觉得这个事情有价值,不是去获奖啥的,而是将对教育的民间思考,向上反映,让更多的有权人士听听民间的声音,遂将该文件拍照后告别大家,赶去取了快递,然后回家一个不眠之夜匆忙成文。第二天赶去县教委几个部门询问,最后找到了我县对该文件规定事宜的承办部门,告知自己也希望提交一篇文章供县里选送。该部门同志回答说,这个文件经过宣传,尚未有人参与活动,本人是唯一一个。因时间紧急,该同志遂当即会同其他同志审阅了本人文章后认为还可以,就赶在规定时间内给以了报送。

因为时间紧,涉及事项复杂,本人能力有限,该文简单粗糙,根本上说仅是基本思路和基本观点的罗列,于是附后,供各位朋友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一个不便启齿的请求,就是希望参与的朋友文明理性和风细雨的客观讨论,欢迎各抒己见充分讨论,但不要偏离主题,不要搞人身攻击,好吗?

完善教师生成机制,提高基础教育质效新议

本文所称的教师,系指在基础教育阶段实际从事直接面对学生课堂教学的人员,而不包括其他。所谓“教师生成机制”是指通过按照一定标准设定的人才遴选、培养与自我教育及考核、任用等各个环节,而有效地将有浓厚爱心、高度道德良知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人员转化成高素质教师所必须考虑的各种因素及其相互作用、经历的过程与遵循规律的总和。这里,“生成”应包含诞生、培养、成长、成就等综合的内在意义。
长期以来,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师生成机制,提高教师队伍质量,进而提高基础教育质效是人们的愿望,相关的工作一直在努力开展,但却没有实现预期的收效,这固然有教师队伍提质的内在艰巨性,但不应否认,由于人们在物质和意识关系问题、在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客观物质条件关系问题、以及人的动物性和社会性关系问题等方面认识不够,导致实施方略上存在一些问题,这是影响实效的关键。
笔者认为,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并没有真正理解教师特别是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师“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应有意境,将其作为了一般职业的从业人员看待,自然由此形成的态度和方略就很多时候显得南辕北辙,不能奏效。这是导致诸多预期不能实现的根本所在。
二是过分认为待遇是决定教师态度和实绩的强有力的杠杆,过于倚重职级、工资、绩效、补贴等的刺激作用。而其相应的考评办法和指导的缺失,特别是评职标准的失当,引偏了教师的注意力和着力点,一切精力围绕评职需要运作。于是一门心思想着如何提高成绩,而不顾其他。很多学校课表上课程完善,但实际上,比如手工、科技、综合等本来学生很有兴趣,也是全面发展所需要的课程,但实际在课堂上就变成了语数外等主课的教学。主观上,教师认为这样做有利于提高考核所需要的分数,但实际上加上通常排课时会将主课在教育部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两三个课时,还有午休转化为主课教学的课时,这样一门主课周课时可在十节左右甚至更多,这势必降低课堂教学的科学性和趣味性,重复絮叨、个别问题普遍讲解、枝节不足反复训练成为教学常态,加重了学生的厌倦情绪,反倒导致适得其反,不利于全面发展,对于教育质效产生了很大的负面作用。
三是对教师的管理过于机械化简单化,打卡签到、教案字数、作业次数、考试分数、等等,成为考核教师的基本参数,忽视了教育教学活动的灵活性、多样性、情理性、智慧性,将本该对教学双方都感到生动活泼趣意盎然的教育变得机械僵化呆板死沉,既压抑了教师的创造兴趣与活力,严重滋生职业倦怠,也导致正值长身体长知识,处于人生成长关键期的学生,对学习失去兴趣,严重厌学人生看淡,失去应有的理想抱负人生追求,这成为很多学生不该有的生活状态。
四是过分注重教师学历,忽视对于教师素质的全面考量。现在,很多基础教育学校招录教师,除掉幼儿园之外,几乎本科学历成为了起点要求,研究生学历教师也大量进入了基础教育学校。这看似对于教师队伍素质提高很有好处,实际不然。这是因为现在基础教育的失当,很多人追求学历的目的不是出于为祖国为人民更好的发挥作用,更好的服务社会,而是为了个人功利,为着自己的利益竞争和阶层跃升,“多考一分,干掉千人”成为刺激学生学习劲头的常用语。这样培养出来的人,如何能心甘情愿地有效担当面对缺知少识不懂事,需要耐心细致坚持不懈的去教育引导,润物细无声的去滋养其成长的孩子们的教育重任?再说,本科、研究生毕业,都是二十多岁的年纪,必须面对家庭婚姻等人生大事,可在教育方面又是新兵,对于孩子的熟悉了解需要花费时间,教育教学技能的提高需要花时间,对于教育经历也需要花费时间思考总结,这些势必发生冲突。指望通过物质利益去引导其更多从事于教育,实不可能。两百年前,卢梭早就说过“有些职业是这样的高尚,以致一个人如果是为了金钱而从事这些职业的话,就不能不说他是不配这些职业的:军人所从事的,就是这样的职业:教师所从事的,就是这样的职业”,我们不能指望一门心思为着利益而工作的人,可以长期无私执着心甘情愿呕心沥血殚精竭虑的从事着无微不至的育人工作。
分析以上情况,笔者认为,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师,因为行业的特殊性,应该以高尚的品德、宽广的襟怀、坚强的意志、健康的身体、工作的热情、高度的责任感等作为基本要求,其他方面则可以在工作中逐步提升。这是比学历要求更难的。要有效实现,不能仅靠自然生成,那样毕竟数量太少,不能实现教育质效的大面积提升,我们需要教师队伍中每个人的高素质,才能保证普遍严格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让每个后来人成为遵章守纪、奉公守法、乐于奉献、善于创新的人类社会未来的合格公民。大面积教育质效的根本性的提升,反过来进一步确保教育的高质效,长期以往的良性循环,才能确保人类社会长久幸福和谐的持续繁衍,最终实现人类最美好的社会——共产主义。
所以,如何首先完善教师生成机制,让每个教师都能以成为“人类灵魂工程师”为自我要求,成为自觉的奋斗目标,就是当务之急。如前所述,教师生成机制包括人才遴选、学校培养与自我教育、考核、任用等环节,但其中最重要的是考核任用之前的遴选和学校培养环节,即一般意义上的师范学校教育环节,圉于篇幅,本文暂时不谈其他方面,主要就师范学校教育谈谈看法。
根据前面形成的认识,我们主张师范学校教育应当在培养师范生的教育机制上进行的改进,至少应当考虑如下方面:
更加深入的探究为基础教育培养师资的师范学校教育的应有内涵,以进一步明确师范学校教育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加强宣传,从而在思想上消除社会各界轻视师范学校教育甚至“李代桃僵”的认识根源。
师范生应予以良好的福利待遇,免学费、提供生活费和日用杂费并实行奖助学金,给以一定比例的上岗指标,以让更多更优秀的学生愿意就读和有条件就读,增加优生报读师范人数,便于择优录取,切实提高生源质蛋,有利于大规模培养今后的优秀教育人才。对此,各界必须认识到,因为基础教育是细心和有针对性育人的特殊行业,这决定了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的庞大,国家不可能给教师们以更加高得多的收入待遇,不要说我们还是发展中国家,即使是世界上顶级发达国家,也不可能给教师以足够高的工资,以做到与教师地位的重要性和教师取得应有的教育实绩所需要的知识、能力、智慧的要求及实际心血的付出相适衡。因此,教师的劳动更多带有为民族为国家甚至为全人类无私奉献的性质,而不是为了收入来从事教师职业。那么,这样人才的培养就应作为国家的责任,而不应作为家庭的责任,优秀的学生除由国家对其提供全部学习生活的必须,还应提供奖学金,对于困难家庭还应提供不低于孩子打工收入的助学金。这里的逻辑很简单,那就是由部分家庭付出而为全民培养高质量低待遇的劳动者,是一种事实上的不公。若不能达到这样的共识并采取立法保障等相应举措,再由于基础教育出现偏差而使得其毕业生难以有浓厚的仁爱之心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高度责任感使命感积极报读师范院校,缺乏高比例的优秀学生入读师范院校,教师队伍的质量将难以切实提升,教育的切实发展社会的切实进步将难以实现。
完善师范院校包括生源遴选的范围、内容、标准及方式在内的招录考核办法,大力加强从初中生中遴选师范生。初中生保留有更多的良知,对于他人、社会和未来的关爱比高中生要多(王极盛:《9970名中学生心理素质的研究》,《心理科学》1998年05期),可塑性强,易于培养职业意识和职业技能,有利于培养成热爱孩子热爱教育有较扎实的教育理论与技能且扎根基层乐于奉献矢志不渝的优秀师资。遴选不仅要看文化考试成绩,还要通过面试和前期发展考察,全面了解被试者的思想品格和人性良知等道德心理状况,将有爱心、善良诚实、有责任感、身体健康、知识扎实、聪明活泼、全面发展的人吸收为师范生。对其中的特优者,家庭特别困难的,还应给以专门奖励或资助以消除其后顾之忧而专心于师范学习。因为这样的人才难得,其终生从教将培养出百倍千倍的优秀后代,社会由其身上的获益是巨大的。
将经过前述办法全面考核录取的师范生人数作为考核送生学校办学质量的内容之一,以进一步确保优生报读师范院校,同时也起到切实促进基础教育阶段的学校真正实施素质教育的作用。
应严格根据《教师法》和地方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的实际,建立基础教育阶段各级学校合理的用人标准,纠正一些地方不顾实情任意拔高学历要求的现象,以利于适合各层级学校的新任教师合理上岗,正确引导师范院校科学办学,合理确定师范生的培养层级。
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一些地方或中小学将学历作为衡量教师质量的主要标准,这是有问题的。教师需要的主要不是学历。知识的方面,只要老师有将学生教好的理想、热情和责任心,就会自觉的去学习提高,甚至终身学习,而不在于第一学历。大家知道,许多教育大师,如赞科夫、苏霍姆林斯基、斯霞、毛蓓蕾、李吉林、魏书生等基础教育大师,第一学历都仅是中等甚至初等学历,有了经验和困惑,然后才在工作中不断针对性的学习,从而在学历提高的同时,更是在基础教育的理论和实践上取得了辉煌成绩。而如前所述,现在高学历者往往是功利性驱动,他们中很多不可能真正深入基层扎实从教,很难实现应有的预期。
而且我们还通过一定途径收集了全国几类不同地方的学校负责人对于当年中师毕业生与后来的本科专科生其至硕士研究生从事基础教育的对比看法,认为当年中师生上岗后的教育教学优于这些本专科甚至硕士生的意见是绝对多数。我们还对于师范生进行了追踪调查,其普遍反映中师生是“那个时代初中毕业生中的佼佼者。由于这批考生本身素质高,进人中师后,教师技能训练丰富而扎实,当他们走上工作岗位后,绝大多教人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他们中大多数人成为了农村教育战线上的中坚力量。其中少部分由于各种原因转行到了其他部门,他们仍然工作出色”。而“同时代的高师生,因为高等师范院校技能训练的课程种类较少,且年龄较大可塑性变差,并且没有形成长期的系统训练,当他们走上工作岗位后,教育教学技能显得差一些,对教学而言,知识面也比较狭窄,除了本专业,对其它学科了解较少。从教学效果来看,同时代的中师生优于高师生”。
社会群众也多有反映,认为教师最主要的是师德,是对于孩子的爱与责任。他们举出不少事例,证明学历较低,但有爱心和责任心,肯学习钻研,是会有好的教育教学效果的。其中甚至有第一学历仅为小学或初中的教师教初中、高中学生,还将班级带为学校、县甚至所在地区先进集体,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课外兴趣得到培养,文化知识长足进步,众多考上高一级学校的事例。
在我们的调研中,普遍的声音对简单将三级师范变为二级师范提出非议,这应当引起应有的重视。
第六,改变师范院校办学大而全的模式,实现专门化、精品化办学,切实提高办学质量。现在,许多师范院校,更多的精力财力物力放到了非师范类专业的办学上,导致师范专业被边缘化,不利于师范生的培养。
第七,扩大师范院校设置的区域范围,不要仅集中在大城市或中心城市,还要在人口较多的边远区县设立师范院校,便于适应本地环境,降低学生入学成本,利于家校共同培养,同时提高地方政府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搞好师范教育的积极性。
第八,要尽可能遴选堪称具有教育家品质的人才担任师范院校教师,以他们的高尚品格、高超技能、丰富学识、执着精神,通过他们的言传身教影响教育大批师范学生。
第九,优化师范生的培养过程、方式、内容与课程设置,要加大马克思主义与社会发展史课程的教学力度,提高效度,努力培养出有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强烈社会责任感,有丰富知识和优秀才能,对于人类社会的过去、现在、未来有通透认识,以切实把握社会发展大势,从而能将教育职业升华为实现科学远大的社会理想、人生理想的终身事业,能长期不懈努力奋斗的培养教育优秀人才。这是十分重要的环节,目前很多师范院校在培养师范生的过程中,这些方面的问题解决得不好,效度远达不到应有要求,值得深刻反思。
第十,建立对于师范生就读期间全过程的严格考核机制,确保科学民主、公开公正,以切实引导师范生全面成长,考核优秀者可直接上岗。
必须强调,以上措施是互相联系共同作用的,应同时采用,方能最大限度的确保初任教师的质量,确保为其矢志不渝扎实从事教育工作奠定深厚基础。



附一 一点建议:建议教育咨政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尽可能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重大问题可以召集各界人士(可以广而告之,自愿报名)交流、论辩,求得正确意见。
附二 作者简介:姚少凡,重庆市奉节师范学校教师,电话18996643189
电邮 [email protected]
楼主:姚少凡  时间:2021-11-30 16:49:30
今天收到本人呈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论文《完善教师生成机制,提高基础教育质效新议》的获奖证书,见图片


事情源于一个偶然。那天本人去取快递,遇到熟人打了招呼后正欲分手,他却叫住本人问及其孩子所在学校要求统一订制校服事宜,并调取手机中学校通知边给我看,边言称通知中说是家长委员会通过的,实际家长很多并不知情,而且通知中只明确了校服价格,款式、质料等并没有明确告诉,问我这个问题怎么办?我认真看了通知,其中还是说清楚了是自愿购买,并没有强制购买。对方说就怕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强制。我说这不要紧,通知明确说清楚了的是自愿购买,不会变相强制的,即使发生这种情况也有应对理由的。谈话中,陆续有其他熟人走了过来,其中也有教育工作者。大家跟着关心起此事。就有人指出,从这个通知本身看,学校工作似乎还显得马虎。这是以学校名义发给全校家长的通知,理应很慎重很正规,而且在发出前至少应有具体经办人拟稿、部门负责人初审、校级分管负责人复核终审,要经过三级审查才能发出的,可是这个通知还显得太草率,文中语句不通表述不清还不必说,就连一个称谓“尊敬的家长”竟然写成了“尊进的家长”,这样重要且一目了然的位置发生的错误竟然被“三审”通过,太马虎草率,这样的工作情况,如何教得好学生!我倒认为,还不能下此结论,究竟是事太多太杂太繁,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不能简单认定。不过,学校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这倒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不能否定。但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问题太多,太严重,改起来很难,其中核心问题是教师队伍的素质问题,这更不是一朝一夕一个政策一项措施就能解决的,需要从教育人才包括预备人才的遴选、培养、考核、任用、监督、进修、晋职、退出等全方位,建立科学合理的系统化机制才能逐步深层次的有效解决,现在很多东西在面上的多,孤立推行的多,没有做到全方位系统化深层次的协调机制还很缺乏。我话刚完,就有在场的一位教育同行说重庆市教委有一个教育资政论文征集活动,其中就有教师队伍建设问题,他建议本人就以刚才这个话题参加这个活动,并从手机中调出文件给我看了。可该活动的截止时间是9月15日,就是第二天。我也觉得这个事情有价值,不是去获奖啥的,而是将对教育的民间思考,向上反映,让更多的有权人士听听民间的声音,遂将该文件拍照后告别大家,赶去取了快递,然后回家一个不眠之夜匆忙成文。第二天赶去县教委几个部门询问,最后找到了我县对该文件规定事宜的承办部门,告知自己也希望提交一篇文章供县里选送。该部门同志回答说,这个文件经过宣传,尚未有人参与活动,本人是唯一一个。因时间紧急,该同志遂当即会同其他同志审阅了本人文章后认为还可以,就赶在规定时间内给以了报送。

因为时间紧,涉及事项复杂,本人能力有限,该文简单粗糙,根本上说仅是基本思路和基本观点的罗列,于是附后,供各位朋友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一个不便启齿的请求,就是希望参与的朋友文明理性和风细雨的客观讨论,欢迎各抒己见充分讨论,但不要偏离主题,不要搞人身攻击,好吗?

完善教师生成机制,提高基础教育质效新议

本文所称的教师,系指在基础教育阶段实际从事直接面对学生课堂教学的人员,而不包括其他。所谓“教师生成机制”是指通过按照一定标准设定的人才遴选、培养与自我教育及考核、任用等各个环节,而有效地将有浓厚爱心、高度道德良知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人员转化成高素质教师所必须考虑的各种因素及其相互作用、经历的过程与遵循规律的总和。这里,“生成”应包含诞生、培养、成长、成就等综合的内在意义。
长期以来,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师生成机制,提高教师队伍质量,进而提高基础教育质效是人们的愿望,相关的工作一直在努力开展,但却没有实现预期的收效,这固然有教师队伍提质的内在艰巨性,但不应否认,由于人们在物质和意识关系问题、在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客观物质条件关系问题、以及人的动物性和社会性关系问题等方面认识不够,导致实施方略上存在一些问题,这是影响实效的关键。
笔者认为,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并没有真正理解教师特别是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师“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应有意境,将其作为了一般职业的从业人员看待,自然由此形成的态度和方略就很多时候显得南辕北辙,不能奏效。这是导致诸多预期不能实现的根本所在。
二是过分认为待遇是决定教师态度和实绩的强有力的杠杆,过于倚重职级、工资、绩效、补贴等的刺激作用。而其相应的考评办法和指导的缺失,特别是评职标准的失当,引偏了教师的注意力和着力点,一切精力围绕评职需要运作。于是一门心思想着如何提高成绩,而不顾其他。很多学校课表上课程完善,但实际上,比如手工、科技、综合等本来学生很有兴趣,也是全面发展所需要的课程,但实际在课堂上就变成了语数外等主课的教学。主观上,教师认为这样做有利于提高考核所需要的分数,但实际上加上通常排课时会将主课在教育部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两三个课时,还有午休转化为主课教学的课时,这样一门主课周课时可在十节左右甚至更多,这势必降低课堂教学的科学性和趣味性,重复絮叨、个别问题普遍讲解、枝节不足反复训练成为教学常态,加重了学生的厌倦情绪,反倒导致适得其反,不利于全面发展,对于教育质效产生了很大的负面作用。
三是对教师的管理过于机械化简单化,打卡签到、教案字数、作业次数、考试分数、等等,成为考核教师的基本参数,忽视了教育教学活动的灵活性、多样性、情理性、智慧性,将本该对教学双方都感到生动活泼趣意盎然的教育变得机械僵化呆板死沉,既压抑了教师的创造兴趣与活力,严重滋生职业倦怠,也导致正值长身体长知识,处于人生成长关键期的学生,对学习失去兴趣,严重厌学人生看淡,失去应有的理想抱负人生追求,这成为很多学生不该有的生活状态。
四是过分注重教师学历,忽视对于教师素质的全面考量。现在,很多基础教育学校招录教师,除掉幼儿园之外,几乎本科学历成为了起点要求,研究生学历教师也大量进入了基础教育学校。这看似对于教师队伍素质提高很有好处,实际不然。这是因为现在基础教育的失当,很多人追求学历的目的不是出于为祖国为人民更好的发挥作用,更好的服务社会,而是为了个人功利,为着自己的利益竞争和阶层跃升,“多考一分,干掉千人”成为刺激学生学习劲头的常用语。这样培养出来的人,如何能心甘情愿地有效担当面对缺知少识不懂事,需要耐心细致坚持不懈的去教育引导,润物细无声的去滋养其成长的孩子们的教育重任?再说,本科、研究生毕业,都是二十多岁的年纪,必须面对家庭婚姻等人生大事,可在教育方面又是新兵,对于孩子的熟悉了解需要花费时间,教育教学技能的提高需要花时间,对于教育经历也需要花费时间思考总结,这些势必发生冲突。指望通过物质利益去引导其更多从事于教育,实不可能。两百年前,卢梭早就说过“有些职业是这样的高尚,以致一个人如果是为了金钱而从事这些职业的话,就不能不说他是不配这些职业的:军人所从事的,就是这样的职业:教师所从事的,就是这样的职业”,我们不能指望一门心思为着利益而工作的人,可以长期无私执着心甘情愿呕心沥血殚精竭虑的从事着无微不至的育人工作。
分析以上情况,笔者认为,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师,因为行业的特殊性,应该以高尚的品德、宽广的襟怀、坚强的意志、健康的身体、工作的热情、高度的责任感等作为基本要求,其他方面则可以在工作中逐步提升。这是比学历要求更难的。要有效实现,不能仅靠自然生成,那样毕竟数量太少,不能实现教育质效的大面积提升,我们需要教师队伍中每个人的高素质,才能保证普遍严格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让每个后来人成为遵章守纪、奉公守法、乐于奉献、善于创新的人类社会未来的合格公民。大面积教育质效的根本性的提升,反过来进一步确保教育的高质效,长期以往的良性循环,才能确保人类社会长久幸福和谐的持续繁衍,最终实现人类最美好的社会——共产主义。
所以,如何首先完善教师生成机制,让每个教师都能以成为“人类灵魂工程师”为自我要求,成为自觉的奋斗目标,就是当务之急。如前所述,教师生成机制包括人才遴选、学校培养与自我教育、考核、任用等环节,但其中最重要的是考核任用之前的遴选和学校培养环节,即一般意义上的师范学校教育环节,圉于篇幅,本文暂时不谈其他方面,主要就师范学校教育谈谈看法。
根据前面形成的认识,我们主张师范学校教育应当在培养师范生的教育机制上进行的改进,至少应当考虑如下方面:
更加深入的探究为基础教育培养师资的师范学校教育的应有内涵,以进一步明确师范学校教育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加强宣传,从而在思想上消除社会各界轻视师范学校教育甚至“李代桃僵”的认识根源。
师范生应予以良好的福利待遇,免学费、提供生活费和日用杂费并实行奖助学金,给以一定比例的上岗指标,以让更多更优秀的学生愿意就读和有条件就读,增加优生报读师范人数,便于择优录取,切实提高生源质蛋,有利于大规模培养今后的优秀教育人才。对此,各界必须认识到,因为基础教育是细心和有针对性育人的特殊行业,这决定了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的庞大,国家不可能给教师们以更加高得多的收入待遇,不要说我们还是发展中国家,即使是世界上顶级发达国家,也不可能给教师以足够高的工资,以做到与教师地位的重要性和教师取得应有的教育实绩所需要的知识、能力、智慧的要求及实际心血的付出相适衡。因此,教师的劳动更多带有为民族为国家甚至为全人类无私奉献的性质,而不是为了收入来从事教师职业。那么,这样人才的培养就应作为国家的责任,而不应作为家庭的责任,优秀的学生除由国家对其提供全部学习生活的必须,还应提供奖学金,对于困难家庭还应提供不低于孩子打工收入的助学金。这里的逻辑很简单,那就是由部分家庭付出而为全民培养高质量低待遇的劳动者,是一种事实上的不公。若不能达到这样的共识并采取立法保障等相应举措,再由于基础教育出现偏差而使得其毕业生难以有浓厚的仁爱之心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高度责任感使命感积极报读师范院校,缺乏高比例的优秀学生入读师范院校,教师队伍的质量将难以切实提升,教育的切实发展社会的切实进步将难以实现。
完善师范院校包括生源遴选的范围、内容、标准及方式在内的招录考核办法,大力加强从初中生中遴选师范生。初中生保留有更多的良知,对于他人、社会和未来的关爱比高中生要多(王极盛:《9970名中学生心理素质的研究》,《心理科学》1998年05期),可塑性强,易于培养职业意识和职业技能,有利于培养成热爱孩子热爱教育有较扎实的教育理论与技能且扎根基层乐于奉献矢志不渝的优秀师资。遴选不仅要看文化考试成绩,还要通过面试和前期发展考察,全面了解被试者的思想品格和人性良知等道德心理状况,将有爱心、善良诚实、有责任感、身体健康、知识扎实、聪明活泼、全面发展的人吸收为师范生。对其中的特优者,家庭特别困难的,还应给以专门奖励或资助以消除其后顾之忧而专心于师范学习。因为这样的人才难得,其终生从教将培养出百倍千倍的优秀后代,社会由其身上的获益是巨大的。
将经过前述办法全面考核录取的师范生人数作为考核送生学校办学质量的内容之一,以进一步确保优生报读师范院校,同时也起到切实促进基础教育阶段的学校真正实施素质教育的作用。
应严格根据《教师法》和地方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的实际,建立基础教育阶段各级学校合理的用人标准,纠正一些地方不顾实情任意拔高学历要求的现象,以利于适合各层级学校的新任教师合理上岗,正确引导师范院校科学办学,合理确定师范生的培养层级。
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一些地方或中小学将学历作为衡量教师质量的主要标准,这是有问题的。教师需要的主要不是学历。知识的方面,只要老师有将学生教好的理想、热情和责任心,就会自觉的去学习提高,甚至终身学习,而不在于第一学历。大家知道,许多教育大师,如赞科夫、苏霍姆林斯基、斯霞、毛蓓蕾、李吉林、魏书生等基础教育大师,第一学历都仅是中等甚至初等学历,有了经验和困惑,然后才在工作中不断针对性的学习,从而在学历提高的同时,更是在基础教育的理论和实践上取得了辉煌成绩。而如前所述,现在高学历者往往是功利性驱动,他们中很多不可能真正深入基层扎实从教,很难实现应有的预期。
而且我们还通过一定途径收集了全国几类不同地方的学校负责人对于当年中师毕业生与后来的本科专科生其至硕士研究生从事基础教育的对比看法,认为当年中师生上岗后的教育教学优于这些本专科甚至硕士生的意见是绝对多数。我们还对于师范生进行了追踪调查,其普遍反映中师生是“那个时代初中毕业生中的佼佼者。由于这批考生本身素质高,进人中师后,教师技能训练丰富而扎实,当他们走上工作岗位后,绝大多教人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他们中大多数人成为了农村教育战线上的中坚力量。其中少部分由于各种原因转行到了其他部门,他们仍然工作出色”。而“同时代的高师生,因为高等师范院校技能训练的课程种类较少,且年龄较大可塑性变差,并且没有形成长期的系统训练,当他们走上工作岗位后,教育教学技能显得差一些,对教学而言,知识面也比较狭窄,除了本专业,对其它学科了解较少。从教学效果来看,同时代的中师生优于高师生”。
社会群众也多有反映,认为教师最主要的是师德,是对于孩子的爱与责任。他们举出不少事例,证明学历较低,但有爱心和责任心,肯学习钻研,是会有好的教育教学效果的。其中甚至有第一学历仅为小学或初中的教师教初中、高中学生,还将班级带为学校、县甚至所在地区先进集体,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课外兴趣得到培养,文化知识长足进步,众多考上高一级学校的事例。
在我们的调研中,普遍的声音对简单将三级师范变为二级师范提出非议,这应当引起应有的重视。
第六,改变师范院校办学大而全的模式,实现专门化、精品化办学,切实提高办学质量。现在,许多师范院校,更多的精力财力物力放到了非师范类专业的办学上,导致师范专业被边缘化,不利于师范生的培养。
第七,扩大师范院校设置的区域范围,不要仅集中在大城市或中心城市,还要在人口较多的边远区县设立师范院校,便于适应本地环境,降低学生入学成本,利于家校共同培养,同时提高地方政府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搞好师范教育的积极性。
第八,要尽可能遴选堪称具有教育家品质的人才担任师范院校教师,以他们的高尚品格、高超技能、丰富学识、执着精神,通过他们的言传身教影响教育大批师范学生。
第九,优化师范生的培养过程、方式、内容与课程设置,要加大马克思主义与社会发展史课程的教学力度,提高效度,努力培养出有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强烈社会责任感,有丰富知识和优秀才能,对于人类社会的过去、现在、未来有通透认识,以切实把握社会发展大势,从而能将教育职业升华为实现科学远大的社会理想、人生理想的终身事业,能长期不懈努力奋斗的培养教育优秀人才。这是十分重要的环节,目前很多师范院校在培养师范生的过程中,这些方面的问题解决得不好,效度远达不到应有要求,值得深刻反思。
第十,建立对于师范生就读期间全过程的严格考核机制,确保科学民主、公开公正,以切实引导师范生全面成长,考核优秀者可直接上岗。
必须强调,以上措施是互相联系共同作用的,应同时采用,方能最大限度的确保初任教师的质量,确保为其矢志不渝扎实从事教育工作奠定深厚基础。



附一 一点建议:建议教育咨政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尽可能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重大问题可以召集各界人士(可以广而告之,自愿报名)交流、论辩,求得正确意见。
附二 作者简介:姚少凡,重庆市奉节师范学校教师,电话18996643189
电邮 [email protected]
楼主:姚少凡  时间:2021-12-01 05:01:16
上帖部分地方有文字输入错误,修改于后

今天收到本人呈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论文《完善教师生成机制,提高基础教育质效新议》的获奖证书,见图片



事情源于一个偶然。那天本人去取快递,遇到熟人打了招呼后正欲分手,他却叫住本人问及其孩子所在学校要求统一订制校服事宜,并调取手机中学校通知边给我看,边言称通知中说是家长委员会通过的,实际家长很多并不知情,而且通知中只明确了校服价格,款式、质料等并没有明确告诉,问我这个问题怎么办?我认真看了通知,其中还是说清楚了是自愿购买,并没有强制购买。对方说就怕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强制。我说这不要紧,通知明确说清楚了的是自愿购买,不会变相强制的,即使发生这种情况也有应对理由的。谈话中,陆续有其他熟人走了过来,其中也有教育工作者。大家跟着关心起此事。就有人指出,从这个通知本身看,学校工作似乎还显得马虎。这是以学校名义发给全校家长的通知,理应很慎重很正规,而且在发出前至少应有具体经办人拟稿、部门负责人初审、校级分管负责人复核终审,要经过三级审查才能发出的,可是这个通知还显得太草率,文中语句不通表述不清还不必说,就连一个称谓“尊敬的家长”竟然写成了“尊进的家长”,这样重要且一目了然的位置发生的错误竟然被“三审”通过,太马虎草率,这样的工作情况,如何教得好学生!我倒认为,还不能下此结论,究竟是事太多太杂太繁,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不能简单认定。不过,学校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这倒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不能否定。但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问题太多,太严重,改起来很难,其中核心问题是教师队伍的素质问题,这更不是一朝一夕一个政策一项措施就能解决的,需要从教育人才包括预备人才的遴选、培养、考核、任用、监督、进修、晋职、退出等全方位,建立科学合理的系统化机制才能逐步深层次的有效解决,现在很多东西在面上的多,孤立推行的多,没有做到全方位系统化深层次的解决问题,科学合理有机协调的机制还未充分建立。我话刚完,就有在场的一位教育同行说重庆市教委有一个教育资政论文征集活动,其中就有教师队伍建设问题,他建议本人就以刚才这个话题参加这个活动,并从手机中调出文件给我看了。可该活动的截止时间是9月15日,就是第二天。我也觉得这个事情有价值,不是去获奖啥的,而是将对教育的民间思考,向上反映,让更多的有权人士听听民间的声音,遂将该文件拍照后告别大家,赶去取了快递,然后回家一个不眠之夜匆忙成文。第二天赶去县教委几个部门询问,最后找到了我县对该文件规定事宜的承办部门,告知自己也希望提交一篇文章供县里选送。该部门同志回答说,这个文件经过宣传,尚未有人参与活动,本人是唯一一个。因时间紧急,该同志遂当即会同其他同志审阅了本人文章后认为还可以,就赶在规定时间内给以了报送。

因为时间紧,涉及事项复杂,本人能力有限,该文简单粗糙,根本上说仅是基本思路和基本观点的罗列,于是附后,供各位朋友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一个不便启齿的请求,就是希望参与的朋友文明理性和风细雨的客观讨论,欢迎各抒己见充分讨论,但不要偏离主题,不要搞人身攻击,好吗?
楼主:姚少凡  时间:2021-12-02 01:19:41
欢迎大家文明讨论。
楼主:姚少凡  时间:2021-12-02 01:27:55
@纾喃 2021-12-02 01:23:02
教育很重要,问题也确实多,但我们这里讨论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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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朋友发表意见。我认为还是有用的。一是大家讨论,有利于集思广益,形成完善意见;二是大家有了共识,便于推动问题的解决。您说呢?
楼主:姚少凡  时间:2021-12-03 06:44:14
https://mp.weixin.qq.com/s/k2mET8cUaaPA6saXVLhnog

查到了《教师法》修改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网页,
http://www.moe.gov.cn/jyb_xxgk/s5743/s5744/A02/202111/t20211129_583188.html


个人认为,这个门槛,应该更多的是思想道德仁爱之心责任感等方面的门槛,特别是对于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师,而不应该是学历方面的门槛,否则会适得其反。二十多年来的实践已经给出了警示,应该引起人们特别是决策者的深入思考。再就是“教师惩戒权”确实是必要的,但应是科学合理文明理性的,绝不是对于学生体罚谩骂罚款等粗暴行为的开禁。
楼主:姚少凡  时间:2021-12-03 06:45:06
@纾喃 2021-12-02 15:54:33
前几天我就听说某地有一高三学生跳河身亡。据说起因是这个学生刚花两三千元买了一个新手机,忍不住晚上玩手机,都半夜过了,被值周行政查寝室发现,收缴后交班主任,班主任是女老师,很生气,将手机摔了,电话要求家长接回学生,家长也在电话中训斥了学生,学生后来就跳河了。很令人痛心啊!可其中原因何在?如何避免这样类似的事情一再发生?我们能有力量吗?
-----------------------------
哪个地方的事呢?
楼主:姚少凡  时间:2021-12-03 07:33:18
你好!看到你对教育现状深论,实感如此,对学生惩戒深度如何把握?怎么界定?
——————————
谢谢你的关注。你这个问题的回答是一个系统工程。[微笑]粗略说,其关键点在于教师的自我把握,其他任何外界规定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而有效的自我把握,需要教师对于自己使命的正确认识,对于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学社会学等多方面认知的掌握。你说呢?
楼主:姚少凡  时间:2021-12-03 07:44:32
非常认可!另外行政部门有些人对教育管得太多!好像是谁都可以说两句,谁都可以管惩教师!让教师很无奈!
———————
是的。这就需要教师真正认识自己的责任和使命,用坚实的思想认识支撑自己的教育实践,让大量的事实久远的说话。让我们共同努力![握手]
楼主:姚少凡  时间:2021-12-13 12:03:23
教师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截止日期还有一周,积极提出修改意见,让法律更加完善,是公民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教师定义)本法所称教师是指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职责使命)教师承担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崇高使命。教师应当为人师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基本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教师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坚持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管理体制)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实施教师管理。
第六条(分类管理)国家根据各级各类教师的职责任务和从业特点,实行相应的管理体制,完善相应的制度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促进区域、城乡教师队伍的协调发展。
第七条(荣誉制度)国家建立教师荣誉表彰制度,设立国家教师奖,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人民教育家、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称号。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健全相应的表彰、奖励体系,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第八条(尊师重教)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维护教师队伍形象,宣传先进事迹,弘扬尊师重教风尚。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基本权利)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并获得相应设施设备支持和资源保障;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对学生进行表扬、奖励、批评以及教育惩戒;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开展课程和教学资源研发、科研成果转化,并获得相应权益;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专门培训、继续教育。
第十条(基本义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修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守职业行为准则,执行课程标准履行岗位职责,潜心教书育人,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国家安全教育,思想品德和法治教育以及科学文化、环境保护、卫生健康等方面的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依法依规履行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公正评价、平等对待、科学管理学生;
(七)适应时代要求和技术变革,更新教育观念,创新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书育人能力,成为终身学习的倡导者、践行者。
第十一条(履职规范)教师在履职过程中应当公平、公正行使职权,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或影响,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二条(特别义务)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在履行职责时,应当注重保护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制止学生欺凌和其他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或者学生伤害事故,应当积极保护、救助学生;应当与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相互配合,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促进家校协同育人。
第十三条(特别身份)公办中小学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依据规范公职人员的相关法律规定,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公办中小学教师的保障和管理。
第十四条(特别权利)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教师可以独立或者以团队方式开展学术探索、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可以适当兼任与职责任务相关的社会职务,参与社会服务。
(待续)
楼主:姚少凡  时间:2021-12-13 12:08:33
第三章 资格和准入
第十五条(资格制度)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中国公民或者取得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和心理条件,具备本法规定的条件,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分为幼儿园、中小学(含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专业课(含中等、高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等类别。
第十六条(学历标准)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学位: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或者其他相关专业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师范专业本科或者其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三)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四)取得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实践工作经验;有特殊技能者,可放宽至专科毕业学历;
(五)取得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特殊教育的学段,分别具备特殊教育师范类专业专科、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或者其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应当取得相应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等职业学校基础课、公共课教师应当取得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前款所称取得教师资格所需其他相关专业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另行规定。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对前款规定的资格类型、报名条件做出调整。
第十七条(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应当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被授权的学校组织实施。
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符合条件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可免除部分或全部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教师资格考试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八条(资格认定)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者,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进行的认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高等学校认定;特殊教育教师资格,根据学段,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能力等进行评估,并进行从业信息查询。
第十九条(从业禁止)在资格认定中发现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取得教师资格:
(一)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二)因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可能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者管制、拘役等刑事处罚的;
(三)有严重酗酒、精神病史或者滥用精神类药物史等不适宜担任教师情形的;
(四)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定期注册)教师资格证书实行定期注册制度。在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从教的教师,由学校出具意见,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学校进行注册;在其他教育机构中从教的教师,由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注册。注册不合格的,教师资格证书失效,不能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试用期限)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进入学校任教时,应当有一年试用期。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还须通过相应教育教学专业能力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四章 聘任和考核
第二十二条(职务制度)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
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副高级职务和正高级职务。
教师初级职务和中级职务不受岗位比例限制,根据教师履行职务的年限和要求,依照规定晋升;副高级以上职务应当与岗位设置相结合,考察教师履职的表现,设定相应比例,通过评审等方式竞争性获得。
楼主:姚少凡  时间:2021-12-13 12:11:00
第二十三条(岗位聘任)教师实行岗位聘任制度。教师根据职务级别聘用到相应岗位。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科学、合理制定中小学岗位设置指导意见。中小学副高级以上岗位设置应当平衡考虑教师的学科教学能力和师德育人能力。
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高等学校办学层次、类型的不同,制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高等学校结合指导意见,根据教学、科研等需要,设置岗位及岗位聘任标准;高等学校利用捐赠资金等自主设置的吸引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岗位,可以不受岗位设置标准和总量的限制。
第二十四条(招聘制度)教师招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以德为先,按需兼顾学科、性别比例,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或者授权有条件的学校自主组织实施。其他学校及教育机构教师招聘,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办法,组织实施。其中高等学校教师招聘应当坚持兼容并包的原则,以促进学术交流、学科发展。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县(区)域内义务教育教师的统筹管理,应当按规定组织教师交流轮岗,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第二十五条(转任公职)县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经批准可以设置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的专业技术岗位,优先从具备副高级以上教师职务、有中小学、幼儿园管理或者专职督学工作经验的人员中调任或者录用。
第二十六条(合同制度)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聘用合同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其他学校和教育机构应当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示范合同,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履行民主程序后制定。
第二十七条(合同管理)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依法依规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明确教师岗位职责、考核要求等内容,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
公办中小学教师因病休、产假或者参加培训等原因不能到岗,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临时聘用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临时聘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权利义务等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另行约定。
第二十八条(考核制度)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表现、业务能力水平、教育教学实绩和心理健康状况等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等不同形式。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考核工作应当接受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二十九条(考核标准)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标准,全面反映教师的师德表现、职责要求、岗位特点;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公开、准确,并以适当方式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
第三十条(结果运用)教师年度考核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考核结果作为职务晋升、评优奖励、岗位聘用、定期注册等的依据。
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教师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应当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重点考评,存在严重问题的,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第五章 培养和培训
第三十一条(培养体系)国家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中国特色教师培养体系。国家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举办教师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提高师范院校办学水平,加强教师教育学科建设,建立健全师范院校评价制度、标准体系和师范专业认证制度,可以依托学校、企业等建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第三十二条(公费教育)国家采取多种措施,鼓励优秀青年进入师范院校和专业学习。
国家建立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师范院校应当按照要求招收公费师范生。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应当按照约定完成任教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面向师范院校或者师范专业的学生设立专业奖学金。
第三十三条(培训制度)国家建立健全教师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和学校应当健全教师培训体系,完善培训标准,制定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培训。
各级教学研究、教师培训机构等承担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师继续教育的任务。设区的市或者有条件的县应当设立中小学教师发展机构,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工作。
第三十四条(培训支持)学校应当督促、支持教师每年参加不少于规定学时的培训,其中应当包括脱离教育教学岗位的专门培训或者继续教育。
教师培训的内容应当切合教师工作需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采取多样化的形式、方法。鼓励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研究开发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开展教师培训或者继续教育。
楼主:姚少凡  时间:2021-12-13 12:13:06

第三十五条(实习实践)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支持中小学、幼儿园为师范生实习实践提供场地、指导等便利条件。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教师的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提供方便,给予协助。
第三十六条(特别支持)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职责采取措施,为边远和欠发达地区、边疆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革命老区和乡村地区培养、培训教师。
第六章 保障和待遇
第三十七条(保障职责)国家分类建立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
公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单位缴费、津贴以及奖励、培训等所需经费,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分别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其他学校、教育机构聘用教师的工资及其他待遇,由学校、教育机构及其举办者予以保障,财政可以依职责予以补贴或者奖励。
第三十八条(工资收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并逐步提高。绩效工资分配应当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并体现对优秀教师、班主任等特定岗位教师的激励。
高等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内部分配办法,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符合高等学校行业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教师正常晋级增薪制度。
第三十九条(津贴补贴)符合条件的教师,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津贴、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四十条(地区补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到边远和欠发达地区、边疆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革命老区和乡村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贴。
第四十一条(住房优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住房保障政策中应当对当地教师予以倾斜。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给予一定支持,并根据需要建设教师周转宿舍。
第四十二条(医疗待遇)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定期组织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和心理健康评测,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
医疗机构应当对教师提供优先服务。
第四十三条(退休待遇)教师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或者退职。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幼儿园、中小学退休教师的养老待遇。
第四十四条(民办待遇)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应当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教师的标准,依法保障所聘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依法为教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鼓励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为所聘教师建立职业年金。
第四十五条(履职保障)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或者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职责,为教师履职提供以下保障:
(一)提供符合要求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以及相关资源;
(二)保障教师在教育教学、教学研究、科学研究中的自主权以及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权利;
(三)维护教师依法执教的职业权利,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惩戒、制止学生违法违规行为、制止侵害学生合法权益行为的职权;
(四)保障教师的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对侮辱、诽谤、暴力伤害等侵害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五)保障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安排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场所开展相关工作,不得安排教师从事学校以外的执法、执勤或者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
第七章 奖惩和申诉
第四十六条(表彰奖励)教师或者教师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一)扎根基层、爱岗敬业、乐教爱生,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做出表率的;
(二)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教学改革等方面表现突出的;
(三)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
(四)在文化传承、学校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突发性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六)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四十七条(奖励主体)对教师的奖励由所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国家支持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向依法成立的奖励教师的基金组织捐助资金或者以捐资设立奖励基金、特设岗位等方式,对教师进行奖励。
第四十八条(师德失范)教师有违反法定义务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等行为的,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及时制止、责令改正并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分别给予调整岗位、暂停教学工作、降低职务等级、限制评奖评优、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或者依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楼主:姚少凡  时间:2021-12-13 12:14:43
第四十九条(校内救济)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分决定或者考核结论不服,或者认为学校的处理及其他管理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六十日内向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提起申诉。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设立由学校相关负责人、教师代表、有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处理教师提起的申诉并做出决定。
第五十条(外部救济)教师对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该处理决定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或者向同级综合人事管理部门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教师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自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侵权责任)侮辱、诽谤、殴打教师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侵害教师合法权益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造成损害的,责令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正在履行职务的教师进行侵害或者侵害行为产生恶劣影响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理。
第五十二条(严重违法)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开除处分或者予以解聘,并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申请教师资格;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有本法第十九条所列情形的,撤销教师资格,终身不得申请教师资格,禁止从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公开发表违反宪法言论,损害党和国家声誉的;
(二)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严重损害教育公平的;
(三)品行不良,严重损害教师形象的;
(四)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或者以此强制、诱导学生接受有偿补课的;
(五)严重侵害学生合法权益,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后果的;
(六)与学生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等师德规范情形的。
第五十三条(政府责任)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教师投入、待遇和履职保障等教育职责不到位,严重影响本地区教育发展的,应当依法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
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概念范畴)本法所称的幼儿园教师是指在幼儿园、中小学附设学前班履行职务的教师;中小学教师是指在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以及其他实施初等、中等教育学校履行职务的教师;高等学校教师是指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以及其他实施高等教育的教育机构履行职务的教师;特殊教育教师是指在特殊教育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在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实施融合教育的教师。
其他法律对特定领域教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五条(参照适用)各级各类学校中的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在教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教师发展机构、少年宫、校外培训、自考助学、继续教育机构等提供文化教育培训服务的其他教育机构中专职从事教学任务的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军队所属院校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有关规定。
第五十六条(外籍教师)获得境外其他地区、国家教师资格或者相应资质的人员在境内任教的,应当符合外籍教师管理的相关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五十七条(实施日期)本法自202X年X月X日起施行。
楼主:姚少凡  时间:2021-12-13 16:52:17
@纾喃 2021-12-02 15:54:33
前几天我就听说某地有一高三学生跳河身亡。据说起因是这个学生刚花两三千元买了一个新手机,忍不住晚上玩手机,都半夜过了,被值周行政查寝室发现,收缴后交班主任,班主任是女老师,很生气,将手机摔了,电话要求家长接回学生,家长也在电话中训斥了学生,学生后来就跳河了。很令人痛心啊!可其中原因何在?如何避免这样类似的事情一再发生?我们能有力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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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将军007 2021-12-13 14:40:11
从观念上说,我国的公共舆论夸大了手机的害处。当然,对于学生来说,必须控制使用手机的时间。原则上上课时间不能使用手机,其他时间不必约束过于严厉。
此外,现在的老师和家长管教学生的方式往往太野蛮。老师们往往把摔学生的手机看得很平常,难道他们不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吗?书都读哪儿去了?几千元钱的东西说摔就摔?
所以,现在的重要问题不是教育学生,而是教育家长和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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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赞同你的意见。
楼主:姚少凡  时间:2021-12-13 17:34:24
关于教师法修改草案的征求意见,该草案确实很有改进,比如明确中小学公办教师的公职人员身份、农村学校教师的周转房问题等。但有些地方还是显得略为粗糙,需要修改,甚至有些条款该合并,有的该分拆。
个人认为,至少这几条应该修改:
第三条应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后加上“为民育子”;
第八条应将教师节修改为孔子诞辰日9月28日;
第十六条关于基础教育阶段教师的第一学历应修改为小学幼儿园为中师幼师,初中修改为专科,高中本科;
第二十八条考核制度应加入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师应通过适当方式接受家长考核,其中,中小学教师还应接受学生考核;制度订立应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
第三十二条公费教育应改为“国家建立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具体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后制订”。

各位意见如何,欢迎参与讨论。
楼主:姚少凡  时间:2021-12-13 23:15:27
建议1
第三条修改为:第三条 教师承担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民育子,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崇高使命。教师应当为人师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修改理由:仅有为党育人和为国育才,较为宏观和抽象,而为民育子则和每个家庭具体结合起来,也能更好体现办好教育为人民的宗旨。事实上,每个家庭每对夫妇都将孩子作为自己生命的延续,作为夫妻情感的载体,同时也作为自己老有所养的保障,因此,无论有什么口头的说法,实际上,孩子是人们最大的情感和利益的载体,这是长时期不会改变的客观存在,按照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的方针培养好每个孩子是实现人民愿望的根本途径,是人民教育为人民的根本所在。在这个意义上说,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和为民育子,是三位一体的有机统一。
另一方面,明确提出“为民育子”,也有利于教师,特别是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师更加明确自己的职责,深知自己的教育工作既要对党负责对国家负责,也要对每个家长负责,从而“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也就成为逻辑的必然,进而促使教师认真自觉地接受家长的监督和考察。这也从法的高度为家校共育的切实开展提供了依据。
楼主:姚少凡  时间:2021-12-14 02:26:12
教师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

本人的建议2

第八条 教师节设置,应设在9月28日孔子诞辰日。



修改理由:孔子作为中华民族历史上最为重要的教育家,提出了有教无类、因材施教、诲人不倦、循循善诱、诚信、仁爱等重要的教育思想,对于中华民族的发展和稳定有着重要作用,今天也仍然有重要意义。将其诞辰日作为教师节,既意喻庆祝教师这个高尚职业的诞生,自己作为教师而感到光荣自豪,又可以使得每个教师温习孔子的教育思想,学习孔子的教育人格和教育实践,得到进一步的职业洗礼,更有利于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逐步提高。


建议3

第十六条 基础教育阶段教师的第一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应为中师或幼师,初中教师应为专科,高中教师应为本科。

修改理由:以初等教育和学前教育即小学和幼儿园阶段为例,这个阶段知识的传授并不需要教师的知识深度多大,这时候的学生是弱小的,关键是教师要热爱关心孩子,做他们的守护者和朋友,带领他们参加各种活动,并在其中细心了解每个孩子,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细心培养孩子,帮助他们健康成长。而如果过于追求这个阶段教师的高学历,则将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初衷南辕北辙,而不是与时俱进。这是因为,第一,初等教育,即小学和幼儿阶段,学习的知识并不需要教育者多大的知识深度,需要的是教师的爱心责任心知识面和创新思维,而这些更多在于教师的个人品质并不与学历关系太大,所以过分强调学历并不是提高初等教育质量的必须;第二,我们现在的教育,特别是高中阶段的教育太过功利化,“多考一分干掉千人”,是很多高中学校激励学生的口号,这样功利化培养出来的本科生,很难满腔热忱的出于对每个孩子的爱而全力投身于培育他们的工作中;第三,专科毕业一般在21岁,本科毕业一般在22岁,年岁较大,与幼小学生的交往较难降下身份,而且很多人这个年龄主客观因素的驱动,处对象谈恋爱已成为急于开展的大事,也就难有时间和心思更多的与孩子们交往,导致本该有着盎然兴致的职业初期不能潜心于教育事业之中,也就难以真切体味教育职业的幸福愉悦,更难以体味孩子普遍大踏步进步带来的成就感,接着又因为结婚生育家务缠绕更难以全身心投入教育,甚至很快对于教育职业产生厌倦感,教书只是成为领取工资而无奈为之的事情,这就使得他们难以在初等教育领域取得大的成就。所以,第一学历专科、本科以上的毕业生进入初等教育领域这么些年来,还少有听说谁谁取得了多大成绩,甚至很多学前、初等学校负责人谈到现在专、本科生任教与当年的中(幼)师生比较,他们高评的是后者。事实上,当年很多中师生毕业生甚至初中、小学毕业生进入初等教育领域任教,因为他们的爱心和责任心,因为他们单纯善良没有负担而全心全意投入教育事业,短短两三年甚至更短时间就取得了可喜的教育成绩,从而满满获得幸福感成就感愉悦感,进而热情满怀更多地投入教育教学,并研究总结,不断提高,教学深受学生和家长好评。其中的佼佼者甚至理论和实践双丰收而成为教育大家。苏霍姆林斯基、赞可夫、斯霞、毛蓓蕾、李吉林等教育大家的情况就是明证。初高中基本情况相似,从略。


建议4
第三十二条中“国家建立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应修改为“国家施行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具体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后制订实施。”

修改理由:现行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很大程度上是在普通高校招录制度上简单修改而成,缺乏在师范生生源遴选、师范生学习生活待遇、培养过程、师范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考核上岗机制等各方面统筹协调系统化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的订立,部分学校恢复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以来的实施情况并不令人满意,因此有必要下功夫制订科学合理的系统化制度。


建议人:重庆市奉节师范学校退休教师姚少凡,身份证512226195811200954,手机18996643189
楼主:姚少凡  时间:2021-12-14 09:47:25


建议4

第三十二条中“国家建立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应修改为“国家施行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具体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后制订实施。”

修改理由:现行师范生公费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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