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在领受诺贝尔文学奖时所说“捡麦穗”的故事,纯属逻辑不通的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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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9-09 19:08:53 更新时间:2022-09-20 08:45:41

楼主:ty_智者说  时间:2022-09-09 11:08:53

莫言在领受诺贝尔文学奖时所说“捡麦穗”的故事,纯属逻辑不通的胡扯
智者说
在手机上看到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的讲话,里面提到一个故事,后来又到网上搜索,得到了这段故事的完整内容:
“我记忆中最痛苦的一件事,就是跟随着母亲去集体的地里捡麦穗,看守麦田的人来了,捡麦穗的人纷纷逃跑,我母亲是小脚,跑不快,被捉住,那个身材高大的看守人搧了她一个耳光。她摇晃着身体跌倒在地。看守人没收了我们捡到的麦穗,吹着口哨扬长而去。我母亲嘴角流血,坐在地上,脸上那种绝望的神情让我终生难忘,多年以后,当那个看守麦田的人成为白发苍苍的老人,在集市上与我相逢,我冲上去想找他报仇,母亲拉住了我,平静地对我说:儿子,那个打我的人,与这个老人,并不是一个人。”
一说到捡麦穗,人们马上会联想法国画家米勒的那幅世界名画《拾穗者》。其中所展示的“勤劳朴素”“颗粒归仓”等价值观念,想必是全世界的人们所共同认可的。
然而,从莫言所讲的这段故事中,我们所感受到的,不是静谧和谐,而是强暴与丑恶。看守麦田的人是相当“强势”的,不仅可以搧一个妇女的耳光,而且力道能让其“嘴角留血”。他代表着一种“威权”,而母亲及其莫言则是底层的弱势群体,值得全世界人们的普遍同情。
莫言在讲故事时,把事实本身明确为,“跟随着母亲去集体的地里捡麦穗”。然而,究竟是“捡”还是“偷”呢?网络上有人为此争论不休。
这段故事是莫言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时,一本正经讲的故事。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故事想必会和这个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一并载入史册的。
我生于1957年,莫言生于1955年,我1975年当兵,莫言1976年当兵,我们都是从农村当兵出来的,属于同一个时代的人。莫言的老家在山东,我的祖辈从山东逃荒到东北黑龙江,虽然地域上有差别,但同时都是在农村集体化后,组建了人民公社的大背景下成长的。以我那个时期在农村生活的经验,有义务,也有必要把莫言和母亲究竟是捡麦穗,还是偷麦穗弄清楚。
农村有个词叫做“拾秋”,就是在收割完庄稼后,捡拾遗落的粮食。虽然麦子收获的季节在夏天,但是,捡麦穗仍然属于“拾秋”的性质。那时候,农村集体地里的小麦到了成熟的季节,收割完事以后,是允许人们去地里捡麦穗的,否则,随着麦地的新耕,那些散落的麦穗就白白被翻进土里去了。只要你不影响队里社员翻地,你可以随便进去捡麦穗。
很小的时候,我也在“拾秋”的时候,经历了一场“暴力”的场景。前一年,生产队在南二节地种了几十垄的红芸豆。这种红芸豆不是夏天吃的豆角,而是需要在秋天成熟之后,收获豆粒。到了冬天,人们将它烀烂之后,用来做豆包馅。那时候,家里的主食是苞米馇子。在熬苞米馇子时,放上一把红芸豆,格外好吃。在那种“以粮为纲”的年代,上级是不允许减少主粮种植面积的,因为苞米和谷子等主粮是需要上交的“公粮”。为了怕上级发现,所以,那一年的红芸豆就种在了靠近前屯的南二节地。到了第二年,这里改种苞米。前一年收获后遗落的红芸豆粒,经过一个冬天之后,又自然生长出来了,只是数量极少。有细心的社员在收割苞米时发现后,便告诉了自己的老婆孩子。于是,一些妇女和孩子便来到割倒了苞米的南二节地里去捡红芸豆,很小的我也和二姐一道,挎着家里的小筐,加入了这个队伍。正当我们在苞米地里仔细地寻找红芸豆时,突然听到了一阵震天动地的马蹄声。原来,有人看到南二节地里的这些人,以为是前屯的人来偷苞米,便禀报了生产队长。队长一听火冒三丈,立即下令在场的所有社员骑马去驱散。几十匹马一路狂奔黑压压冲过来,那场景对于我一个刚刚五六岁的孩童来说,是相当吓人的。由此也让我后来体会到,在那个冷兵器的时代,成吉思汗大军之所以能够纵横亚欧大陆,靠的就是这种阵势。马队来到我们面前,发现大多数都是本队社员的老婆孩子,而且筐子里仅仅是捡拾到的芸豆角和芸豆粒,本不属于生产队的收获范围之内,也就罢了。而女人们则不依不饶大声地呵斥着马上的社员,“你们干什么啊?看看给这些孩子吓的。”
回头再来看莫言所讲的故事。按理说,收割后的麦田,已经没有设置看守人的必要了。既然有人看守,一定是没有完成最后收获,防止有人偷麦穗。已经有人看守了,就不存在你可以随便来“捡”的问题。由此可以断定,莫言和母亲根本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捡麦穗”。
从事理逻辑上讲,举凡有人守护的,都意味着所有权归属明确,是有“主儿”的东西。容不得其他人侵占。如果你拿走了,除了抢,便是偷。美其名曰说是“捡”,显然是在偷换概念。莫言在领受诺贝尔文学奖时所说“捡麦穗”的故事,纯属逻辑不通的胡扯。
不仅如此,从莫言讲述的具体情节看,他和母亲去“捡麦穗”的地方,也不是他们自己生产队的麦田。因为他和那个看守麦田的人,一直到后者“白发苍苍”才“在集市上”相逢,显然他们并不是一个生产队里的。
富丽堂皇的诺贝尔文学奖颁奖大厅里,坐满了蓝眼睛高鼻子的外国人,那些衣冠楚楚的高贵一族,倾听着莫言的娓娓陈述,仔细品味着那个叫做中国的地方的贫穷、丑陋与残暴。不知他们是否想到过我这里所辨析的事理逻辑,也不知他们所崇尚的价值观念中是否还包含了偷。以我之揣度,偷的行为本身,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恐怕都不是什么光彩的行为吧!?
再深入地探究一番,如果莫言以一个文学大家的身份,其目的本在于侮辱那些高贵一族的智商,我倒是对他十分佩服的。问题是,他的目的果真是这个吗?我表示怀疑。
楼主:ty_智者说  时间:2022-09-11 08:24:57
有人看护的东西,你还去“捡”,规则和秩序何在?
他人的财产不可侵犯,应该是任何社会都通行的规则吧.
楼主:ty_智者说  时间:2022-09-11 08:44:36
承包商收花生时遭数百村民哄抢,村干部:晚上打头灯来偷,报警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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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晚在线

2020-11-03 09:45北京晚报官网官方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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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驻马店袁先生爆料,10月下旬,他和朋友在遂平县嵖岈山乡大里王村承包种植的花生在收割时遭到村民哄抢。
袁先生称,2017年起他们在村里承包了1000多亩地种植花生玉米小麦,其中花生500多亩,先后投资300多万元,但是从第一年起收割时节就遭村民盗窃、哄抢,今年旧戏重演,“来了好几百人,报警也没用,甚至晚上打头灯来偷”。袁先生表示,收割后掉落的花生他们愿意让村民来捡,但是村民都在未收割完就来拿,甚至晚上趁人不注意盗窃,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
对此,大里王村一村干部告诉记者,来抢花生的村民主要是外村村民,村里“都知道这个事情,但是人太多,根本管不住”,希望媒体的报道可以呼吁地方政府重视此事,同时对村民进行教育,能意识到盗窃行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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