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子女遗产到底谁继承?【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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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11-04 22:21:54 更新时间:2022-11-19 15:49:37

楼主:大雄又考零分了  时间:2022-11-04 14:21:54
2019年7月,张老伯因病去世,他一生未婚、无子无女、无直系兄弟姐妹。而他留下的大笔遗产,让旁系亲戚们纷纷动了心思。
原告张老伯的堂妹张丽觉得,张老伯生前,她每周都去看望,并为他洗衣做饭,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张老伯的姑姑和表弟对此却不予认可,三方争执不下,于是张丽将他们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姑姑张红表示,多年来自己从未中断过对张老伯的探视及照顾,老人去世后,自己还承担了全部丧葬义务,故有权继承全部遗产份额。
表弟朱强同样坚称自己照料张老伯,还曾帮他在楼下找了房子,居住在此的4个月都由自己照顾,并且张老伯挂有人造粪口袋,自己多次帮其清洁,在他搬新居后也经常前去照料,尽到了最主要的义务。


法院驳回全部诉请,最终法院认定,三个亲戚虽然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扶养,但都属于一般的亲戚朋友之间的日常往来,这些遗产应该归国家所有,

《民法典》第1160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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