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建议必须废除副卷制度 司法审判必须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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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3-23 19:09:35 更新时间:2023-03-23 17:52:26

楼主:ty_冤难申  时间:2023-03-23 11:09:35
强烈建议必须废除副卷制度 司法审判必须在阳光下运行
法院副卷由来已久,正卷与副卷分立的做法,是中国司法生态的一个缩影。我过去误认为是为了保护对于各种案件持不同意见的法官的人身安全而设置的正卷与副卷分立的制度。但是,根据我这二十三年以来的亲身经历和所见所闻的案例事实来看,正卷与副卷分立的制度中所暴露出来的内容,远远超出了保护对于各种案件持不同意见的法官的人身安全的意义了,令人触目惊心。
副卷中往往保存着一些隐秘的、关键的、足以干扰审判人员并影响案件结果的信息,却因所谓“不宜公开,需要保密”的理由而不许当事人查阅,它当然地引发了公众对“审判内幕”的揣测及对司法公正性的质疑。我国人民法院的诉讼案卷长期采用正卷与副卷分立的做法。正卷中归入的是审判过程中形成的一部分诉讼材料,这些文件可以由当事人、代理律师或辩护人查阅、复制、摘抄。副卷中归入的主要是法院、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讨论评议记录、案件内部请示、批示等内部来往公文及诉讼材料,这些材料只限法院内部使用,定性为审判工作当中的“秘密”,审判人员不得向外界泄露。一直以来,“不得查阅、不得公开”副卷是各级人民法院长期执行的一项主要纪律和工作原则。
近十多年来随着一些案件副卷记载内容的披露,副卷制度越来越为人诟病。200年,有媒体报道一个罹患绝症的法院院长,将案件副卷交给了被判五年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周澄,于是一个“原本公诉人、合议庭、主审法院院长都持无罪意见却因行政领导干预而判有罪”的案件得以浮出水面。2010年重庆市上演“史上最牛公函”事件,律师查阅案卷时偶然发现政府措辞严厉致函法院:“如果一审法院不采信我们的意见,而一意孤行------硬要依据上述错误鉴结论作出判决------将会造成原告缠诉或者上访------这也是一二审法院都不希望发生的后果!”在这些公开副卷案件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人越来越关注副卷制度是否合理、副卷制度是否为司法“暗箱操作”提供了制度空间,特别是在强调司法公开透明的今天,重新审视司法公开透明与保守审判秘密的界限更是特别必要。
因为保守审判秘密的这一主要纪律和工作原则,完全变成了以司法审判的手段,达到巧取豪夺和镇压被冤枉后据理力争的百姓的目的了。我最近十多年以来,以实名披露了不少这样的真实案例出来,虽未引起高层的重视,但是近有内蒙古刘素琴案审判副卷中暴露出来的内容,又是一个令人触目惊心的佐证。法院自己都不认为构成涉黑的案件,竟然为了财产,在一干司法人员的集体决策下,将刘素琴一审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首领。如果不是二审中院无意错误的把副卷提供给了律师,可能这个集体决策过程会永远被锁在黑箱子里面,世人永远无从得知。刘素琴被冤枉了也不知为何被冤枉。这种类似于司法“黑箱子里”的副卷制度,已经构成了司法公正、公开透明的最大威胁。而根据具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的通常认知,公开审判的案件,全过程都是公开的,不应该有所谓的(正副卷)的存在,所有的司法决策过程都应该让当事人知道并接受社会的全面监督。为此,建议全国人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两院,必须以之前的众多案例和刘素琴等案例为契机,彻底废除副卷制度,确保司法必须完全在阳光下运行,以最大程度保障司法公正,恢复人民对司法公信力的信心。
建议妥否,仅供参考。
建议人:陆大春
15390292672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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