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德黑心的辽宁省盘锦市中心医院是杀人的地方而非救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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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4-02-28 22:02:00 更新时间:2021-01-18 04:06:35

楼主:hanxu7355  时间:2014-02-28 14:02:00
请远离盘锦市中心医院,远离这个杀人医院。据院方证实,前不久有个3岁的小孩做切除扁桃体的手术,手术医师竟将小孩的大动脉割断,致小孩死亡,赔偿100万元;还有个老人因胸闷到医院检查,医师说没事回家观察,结果老人因心梗突发死在出租车上,医院赔偿81万元。
而我岳父也因不称职的医护人员丢了性命。我岳父于2014年2月12日因胸闷到盘锦市中心人民医院接受检查,确诊为心梗并入院接受治疗,于2014年2月16日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在以下几方面存在严重失职:
1、在入院治疗的过程中,院方从未告知家属此病有随时可能猝死的高危险性和该病在日常护理中的相关注意事项,如哪些日常行为是有可能引发该病病发进而猝死的的因素(呛咳、情绪激动、劳累、饱餐、洗澡、排便等),正是院方及相关医护人员对病人的病情情况预估不到位,没有给予病人足够的重视,导致2014年2月16日病人由呛咳引发猝死,抢救无效,与世长辞。
2、患者入院时心电图显示患者病情已经比较严重,单纯的使用药物治疗方法并不能对患者病情有任何实质性的帮助,在一定程度上延误了患者病情的治疗,导致患者死亡。然而医院方告知家属说需要观察七天,然后做冠脉造影,医院做此类手术大都是从外地请专家做,我们严重怀疑医院有凑人数的嫌疑,医院也从未跟家属说需要转院想法。
3、在入院治疗期间是病历显示是一级护理病患,但实际操作上并未得到相应的护理服务。
4、在病人去世后,亲属所拿到的病历与实际情况多处不符,病历中个别情况自相矛盾,存在篡改或编撰病历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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