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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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1-20 04:14:37 更新时间:2021-01-22 04:57:43

楼主:独庸生  时间:2021-01-19 20:14:37
见惠人网友发了篇莫言的〈什么气味最美好〉,记得以前自已也看过莫言的〈小说的气味〉,估计两者有些雷同。想起自己当时还写过读后感,一搜天涯,没找到,可能没在书话发过。我有许多帖子,都没在天涯发过的。 也发一发,凑个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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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是著名的小说家,我看过他的《红高粱家族》,但没看完。不是不好,太长了.我一向不喜欢看小说,这小说由张艺谋改篇成同名电影,引起哄动,才找原著来看看。印象最深刻是小说中取用我奶奶,我爷爷的叙述视角,既有一种过去式的味道,但又有进行时的感觉,真是奇妙。

小说家的莫言,我知之甚小,但写散文的莫言,却给我不错的印象。今天读了莫言的文集《小说的气味》。这文集部分是讲稿,也有些生活的随笔。作为一个本色的小说家,莫言的讲稿当然是离不开小说。比如这篇《小说的气味》我个人非常喜欢,作者并没有从技术、构思、思想来谈小说———从这方面谈的人太多,也好难谈出什么来——而是从“气味”这一感觉入手,引导作者写出有气味,有温度,有色彩,有形状的小说来。莫言引用了三个例子引出这个观点,第一是拿破仑曾说他闭上眼睛也能回到故乡科西嘉岛,因为风里有一种特有的气味。第二是个引用了《静静的顿河》,说小说中充满了青草味,干草味,腐草味,还有哥萨克的男人和女人们身上的气味,还有是自然界中乌苏里江的大马哈鱼,就是凭着气味从大海中回到故乡产卵。

莫言强调气味,其实他的意思是“作家在写小说时应该调动起自己的全部感觉器官,你的味觉,你的视觉,你的听觉,你的触觉,或者是超出了上述感觉之外的其他神奇感觉。这样,你的小说也许就会具有生命的气息。它不再是一堆没有生命力的文字,而是一个有气味,有声音,有温度,有形状,有感情的生命体。”

大家都知道,作品必须有生活,所以作家必须观察生活,积累生活,道理是这样,问题是人人都在生活,却怎样观察,怎去积累?这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有的人会事半功倍,但有些人却事倍功半,可能就是方式问题。莫言从气味入手,其实就是用具体的事例启示观察生活,以及写作的方式。我觉得莫言的这一篇小文,虽然短,却是一篇讲创作的好文章,不空洞、不高深,实在、到位,平易近人,且深入浅出地作启示,作论述。我们看了可能不能一下儿就提高写作水平,但是却摸到一点如何观察和如何写作的门道:“应该调动起自己的全部感觉器官,你的味觉,你的视觉,你的听觉,你的触觉,或者是超出了上述感觉之外的其他神奇感觉。”,核心其实就是有感。

或者可以说是要令到自己先有感觉,才可以写出有感觉的文字来----不是秘诀的秘诀。

<2>
每个作家,成为作家的理由都不同,这也是读者较感兴趣的问题,莫言在他那篇《饥饿和孤独是我创作财富》说了他自己走上创作道路的原因。童年的记忆给莫言的第一印象是饥饿,吃野草,吃树叶,吃树皮,啃树枝还不算,饥饿让他们还抢着吃煤,还感觉很好吃。对于出身七十年代以后的人,对饥饿的印象不深,可能没法体会到莫言所说的那种饥饿感,却从这些叙述中还是可以感受到几分。在极端饥饿中,莫言听到一个下放的大学生说“一个作家,写了一本书,得了成千上万的稿费。他每天吃三顿饺子,而且还是肥肉馅的,咬一口,那些肥油就唧唧地往外冒…从些,我就下定决心,长大后一定要当一个作家。”。

莫言小学五年级时遇上了文化大革命,因为是中农的成份,又因事得罪了老师,所以进不了中学,在别人还在读学的时候,他就早早回家放牛。除了饥饿,又添了浓重的孤独感。莫言本来就是一个爱说孩的孩子,她母亲就因为受不了他叨唠个不停,曾十分痛苦地对他说:孩子,你能不能闭上嘴吧?极度的孤独,莫言只好对着树木说话。妈妈见了,担心地对他爸说“他爸,咱们孩子是不是有毛病了?”,这时的莫言让我想起了契诃夫的《苦恼》,那个可悲的马车夫对着马说话。这种天生爱说话,想表达的天性,成了莫言能当一个作家的另一个原因。

是什么使一个作家成为作家,其实原因是多方面的,像莫言自己也说,“仅仅有饥饿的体验,并不一定就能成为作家,但饥饿使我成为一个对生命的体验特别深刻的作家。”,但可以肯定,和童年的经历和生长环境有着不密切的联系。可惜我对莫言的小说不熟悉,无法进一步印证。

除了有关小说的文篇,我个人觉得最有趣就是那三篇写吃的:《吃的耻辱》《吃相凶恶》《忘不了吃》。这三篇还原了一个真实的莫言。在《吃的耻辱》中,莫言历数了一些因为吃相不雅而遭人讥讽的事,写得非常的生动、有趣,而且不矫情,看得出为了吃相莫言受了不少的委屈和感到极大的苦恼,常常在让人抱腹之余,心头会有丝丝的悲苦。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从小就极度饥饿的人,吃相一定上很不好看,长大后也往往改不了。阿城的《棋王》中的王一山就是这样。在《吃相凶恶》中,莫言说自己由小到大是又饿又馋,说自己的童年就是一头狗到处找吃的,是一头猪光想着吃。因为饥饿所以养成了吃相凶恶,这是可以想象也是可以原谅的。我们这些对饥饿记忆不深,感受不深的人,对饥饿因为没有太切身的感受,所以往往不明白。我是一边看一边难过,也许,我们也从莫言这些吃的文章中,可以看到我国六十年代的生活情况。《忘不了吃》就是写他们什么都敢吃,虽然有趣,是纯粹谈吃的了,反而不如上两篇好看。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莫言是一个坦荡的人。对自己的许多缺点,自己以前做的错事,都没有隐瞒,而是十分坦荡地写出来。在《我的墓》中,莫言就供出自己当供销店员时候,因为常常偷酒喝,就往酒中掺水-----我猜想在别的地方也可能有小斤缺两的事儿,引来大家的不满,有人就在他回家的路上,给他堆了一个“墓”。晚上下班回家,就在这个墓前,莫言饱吃了一顿飞砖。正是这个墓,让莫言“改邪归正”了。莫言还说起自己以前隐瞒学历的事。因为爱面子,才小学毕业莫言常常提高自己的学历,说成是高中毕业,但做贼心虚,心里总是忐忑不安,直到后来考了大专学历,才安下心来。从这些小事中,我们可真真实实地看到一个莫言,一个有缺点,曾做过错事的莫言,而不是那个有名的,高高在上的作家的莫言。

莫言的气味,让人感觉亲切,真好!
2006-1-30
楼主:独庸生  时间:2021-01-20 18:55:56
这篇只能当灌水

《十三步》
这肯定不是莫言的代表作,甚至不是较好的作品。我本来没打算借这书,莫言获诺奖后,图书馆多了不少他的书,可都是些不算较好的,比如《四十一炮》《酒国》,我不爱读小说,不过不能免俗,诺奖的光环还是有吸力的。心想十三步比四十一炮数字要少吧,估计要短些,就选了它。其实,我最想借的是他的新作《蛙》,据说内容涉及到强制计划生育的旧事。

我是勉勉强强看完的。故事有点离奇。一个中学化学老师,突然死了,又突然活了过来,因为人人都知道他死了,他就成了死人,无家可归。傧仪馆的遗容化妆师是他的邻居,知道他死而复生,又见他和自己先生的相貌很相似,只是面上少了一道疤。就想出了一个大胆计划,让他冒充自己先生继续教书,很巧,她先生和死者是同一个学校,都是教化学的。而让她先生抽出身来去做生意,挣钱。这个顶包的化学教师,却念念不忘自己的妻子,总是想认回妻子,但在他妻子看来却是邻居的先生,在不断的骚扰她。两个家都乱套了。后来,两家人的儿女恋爱上了,作为儿子的假“爸“,却是女儿的亲爹,他的阻挠显得这样莫名奇妙而且可笑。后来两家的孩子好像是离家出走(我不知有没有记错,这书我好久前看的),而那个出去挣钱的丈夫也没挣到钱,又突然觉得自己成了一个陌生人,失去了妻子儿女,也想回复本来的自己,结果如何,我真记不住了,好像最后是那个死而复活的自杀了,而那个异想天开的妻子好像是疯掉了。。。

故事大概就这样。莫言想表达些什么社会意义之类,我真的拿不准,只觉得写得较粗糙,有点先锋意味。更久前,还翻过翻他的《酒国》,更是离奇,说是吃人,吃小孩子的。莫言获诺奖就说他受了魔幻主义的影响,我想这两本就有这种痕迹吧。成功不成功,我真不知道,反正,以我个人的感觉来看《十三步》就不算好,而《酒国》里的吃人,也太过惊人。我当时还以为是冒名之作,根本不信是莫言作品。莫言受称道的作品,除了《红高粱》,多是《檀香刑》和《丰乳肥臀》还有《生死疲劳》。据说《生死疲劳》也很魔幻,各种动物都会说话。动物说话也不是新鲜事,比如王蒙就有〈杂色〉,叫杂色的马就是会说话,莫言自己很看重《生死疲劳》,领诺奖时受取访,被问及只推荐一本作品,他选了《生死疲劳》,理由是融入自己很多思想(我不知有没有记错)。魔幻只是一个外壳,但没准真的会有一种更新奇的视角。今天女儿刚好借回余华的〈第七天〉,就是一个死者的亡魂作为主角,叙述生前死后的故事-----我没看,妻子看了看,和我说的。

这〈十三步〉或许不成功,但肯定是莫言创作过程中的一个脚印。朋友在看《丰乳肥臀》,说不错。今天刚去图书馆,忘了借。这本书倒可借回一看-----我只怕,自己对小说的理解停留在现实主义,以刻画人物性格为主要手法的创作方法,对新的技巧和手法,不习惯,看不出好坏来。再说,我的思维很直接,只能说白了才明白,稍含蓄曲折隐晦一些,就多数不能领略,所以我看小说少,可能是这个原故。就拿这本《十三步》,我真没看出什么意思来。

随手写写,聊当聊天。
2013-9-12
楼主:独庸生  时间:2021-01-20 19:10:20
《蛙》


莫言的小说,一向的感觉,是不容易看进去,才华是有,但有些粗糙或说急躁,仿佛作者心潮澎湃,思绪纷沓,不能自控,非要一气呵成,一鼓作气,急匆匆写完不可,像出窑不久的瓷器,表面是常温,内部火气旺盛,还欠缺冷却。莫言说,长篇非长不可,长是容量是力量。这话,我也认为是正确的,长篇确实要长,最精美的短篇,也达不到长篇的效果,便如小溪永远不能像江河。道理显然易见,这并非莫言的创见,而莫言总是一而再言,我觉得这是一种潜意识的下笔“不能自休”的反应。

“不能自休”,我个人认为有两层意思,一是文字上的冗长,二是心理上,情绪难于自控。我觉得莫言主要是后者。高行健提倡感情的冷处理,意思就是说作者在创作时,要有分寸感,要把握好本身和作品人物的距离感,“笔触常带感情“只能是一种潜流,不能失控,更不能汹涌澎湃。说到底,不论是长篇要长,还是文学要冷处理,这些论点,其意义不在”创见“,恰恰是说明自我的坐标,或说是对小说对创作的个人理解、追求和特点。长篇要长的莫言,可能容易失控,写作过程,容易被感觉,情绪带动,少了提炼,沉淀,简言之这是一种”兴奋“状态。而反观高行健,因为提倡要冷静,便如瓷瓶滤过去了火气,容易从宽冷静;感人处不再是表面的“热情”和“感情”,而是一种冷静的“思索”、“体味”,相应地,这更像一种“静思”的过程。我个人偏好高行健,总觉得莫言有一种内里的浮澡,成功但尚未真正成熟,或说做不到游刃有余,惯于全力以付,常常“过火“会让阅读少了一份恰如其分的享受。

莫言的作品,我一向以为是《红高粱》最好,《红高粱》取用的是第三者旁观的叙述方式,这种特殊的视角形式(高行健在《现代小说技巧初探》这本小册子中,就论述过人称视角给叙述带来的便利以及好处,所以他的《灵山》就是多视角的叙述)恰好容易做到作者和人物事物有一定的疏离感,而且这个时候莫言可能还没有进入后来他自己说遇上魔幻意识流小说后那种井喷式的“喷发”,无论是叙述还是心态,都沉稳些。我看莫言的小说不多,就《红高粱》,《丰乳肥臀》,《十三步》三部,不敢肯定其他小说是不是这样,但莫言就是给我这种印象,老实说,莫言多少给我一些“炫技”的感觉,觉得他的“技巧”多数有点生硬,不够踏实,莫言似乎总在摸索,却老是在“草创”或“尝试”阶段,不能给人一份沉稳,一份厚实感。古人提倡勿以词害意,我想重视形式技巧,也要注意不要以形妨意。这是一种很难言的感觉,我们说创新是艺术的生命,可是一般来说,是对那些有益且成熟的创新而言,而那些尝试阶段的作品,自有其功用,但用发展眼光来看终归是一种过渡。

这回读《蛙》,竟给我一种全新的感觉,我没想到莫言的作品,会这样容易读进去,没一点困难,自然而然就被吸引,让我十分惊诧。莫言不再像以前很样“兴奋”,很样“燥动”,也不像以前那样“笔端常含感情”,叙述过程很平静很从容,几乎没有作者个人主观感情的直观流露。且除了大结构的书信体布局,整个故事以时间顺序铺开,四部分对应四个时间段,层次分明,脉络清晰,叙述随着故事像溪流随着时间推移缓缓向前流淌,非常自然,除了时间上的落差(整个故事跨度六十年),整个叙述整个故事呈现出最简单的“平铺直叙”,“波涛不惊”,没有诸多新奇技巧(莫言对叙述技巧似乎有着偏爱,个人认为),也极小穿插和枝蔓,从容沉稳。我觉得,莫言开始沉静下来,学会了克制,对技巧也有了新的体会,不再一味追求奇淫技巧,回归深沉、朴实和“简单”,过滤了“火气”,没了“燥动”,更多了内在的张力和感染。

我不由想到作家川端康成。开始,川端康成也是极端迷恋西方各种技巧流派,提出过“表现主义是我父,达达主义是我之母”这样的观点,可见其痴迷程度。但真正让川端康成成为不朽作家,却是他回归日本传统后创作的三部曲《雪国》、《古都》和《千只鹤》。川端康成就是走过由追求各种新技巧、追求表现手法,到回归传统扎根传统的道路,这点,我个人认为和莫言有相同之处。所以,我认为《蛙》是莫言一个转折点,一个新高点,莫言按着这条路走下去,极可能写出更大气、更厚重、更成熟、更有份量的作品,莫言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大器晚成的作家(尽管现在他已成了),“庚信文章老更成,凌云健笔意纵横”更臻一步。关键是,莫言会不会沿着《蛙》的方向走下去,一如当初写了《雪国》之后的川端康成毅然回归传统,或说更注重结合传统,那是根。莫言说《蛙》,构思十年,几番改写,精品是需要用时间打磨,更需要积累和沉淀,以前莫言就是欠缺这点,能“沉“下去,千万别再“浮”上来了。

《蛙》也并非完美。我觉得《蛙》中对计生的残酷性,揭露得还不够彻底,虽然书中有几个女性因计生而失去生命,但现实中,除了失去生命,有许多人的房子被推倒,甚至是连坐,不但是人亡更多是家破,尽管人亡,也往往代表家破,但对财产、对生产、对社会的破坏还有许多不合理,许多惨无人道之事没反映出来,力度还不够(可能和政策有关,不方太深入)。姑姑由坚决执行计生工作,是党一条忠实的狗(王仁美的话),到意识到自己是对生命的摧残,是极不人道,转变由姑姑遇蛙袭一事引起,其事过于魔幻和象征,和整体平实的风格不太协调,不但突兀亦有牵强。若用具体事例引出,可能更真实感人,整体效果会更好一些。最后,在结构布局上,四封信一部戏剧的形式,可能莫言觉得这是很好的尝试或是很特别的形式,是本书一大特色。我反而觉得戏剧有点蛇足,据说戏剧部分是为了深化主题,这岂不是我们以前常诟病散文写法,爱在结尾来一段升华之类?主题是在小说的叙述中就自然而然形成,若还有不足,更大可能是表达不到位或挖掘不够深所致,而用另一形式作补钉,我觉得有点适得其反,至小在《蛙》中不协调。整体一致,浑然天成,效果更佳,尖新终不如厚重。

可能是我的审美有问题吧,我总觉得插入戏剧这一形式,和那段离奇的蛙袭一样,反而是瑕疵,不够自然,莫言终结摆脱不了,他爱标新求异的形式或技巧瘾。技巧和形式以自然为度,不应光求新奇。这一个问题,值得莫言认真考虑考虑。
2014-5-13
楼主:独庸生  时间:2021-01-20 19:33:49
还有这篇,自己都差点忘了,没想到自己竟然给看过的每一本都写了后感。全发在这吧,算是我的莫言专集。

《丰乳肥臀》
看了一半,实在看不下了。这本书给我一种极压抑的感觉,里面的人物,尤其是上官家的姐妹们,都让我觉得莫明其妙,甚至是变态。好像一群疯疯癫癫的人,在苦难的泥潭里打滚,哭喊。让人既觉可怜,也觉厌恶。

莫言的写法确实很特别,都说他受了西方小说的影响,而莫言却坦言,他没有把《喧哗与骚动》看完,只是看了十八页,就涌起难以抑止的创作冲动,抛下书,创作自己的《透明红萝卜》一类的小说,从此像是打开了阿里巴巴的芝麻大门。或者说他开窍了,找到了最合适自己的方法。且不论这方法是好不好,毕竟他找到了。

我不知怎样评论这本书,也不知怎样评论莫言,但我实在不喜欢,不喜欢这样的风格。《红高粱家族》里有“我”的视角,《丰乳肥臀》也有“我”,从我一出生下来,就有了心理活动,有了认识。我读过一本美国的书,忘了作者和书名,也是很魔幻,里面的人物死了,在墓里还有表情。技巧和手法没有好也没有不好,只有用得合不合适。莫言喜欢有“我”的视角,估计是个人的偏爱,更可能是喜欢有我时方便处理一些议论,这好不好呢?许多时候,都需要我或直接或间接表达出来,我想这不是一个好方法,这说明作者无论布局或是描述的撑控有些缺失,或是表达上有种力不从心,所以才开一个小小的后门。莫言是不是这样,我不好下定论,毕竟我看他的书太小太小,只看过三本,几乎没有一本是看完的。他喜欢隐隐约约地有我,到底只是想给人一种新鲜的感觉,造做一种与众不同的描述效果,还是真的有所图谋?真不好说,没有我,不见得少了什么,可能却少了莫言自己的特色。

莫言给我的感觉里,还有琐碎和混乱。他的混乱,好多也是从他这种多角度的描写有关,一会儿是他人,一会儿是我。在许多作家里,也有类似的手法,就是比莫言用起来自然一些,莫言总让人觉得有些别扭。还有一点,莫言的人物,不知是故意还是有意,人物好坏很模糊,很难说这是一个好人,或这是一个坏人,就像莫言自己说的,把坏人当好人写,把好人当坏人说。这也不算是一种很出人意外的处理手法,在好久以前,就有人提出,不应好人坏人泾渭分明,大部分作者,多是这样处理,所以人物形象变得杂复难明,常常不是一句好或坏所能评定,但似乎都没有像莫言这种刻意去“倒着来写”。性格上的好坏不好泾渭分明,但精神上的高低还应是有些不同的,就是说,每个人物多多少少有些精神上的特质,而莫言给我的感觉,他只写性格上的复杂,很少有精神上高下的区别,也许是有的,是我看不出来。总之,他的人物不论哭笑多逼真,多投入,但是往往不能让人有精神上的共鸣,只产生心理上的同情,悲悯或愤怒。因为莫言笔下的人物,都不像普通人,过得都不是常人的生活,活该是书里的人物,他们的感情总是不自然,怪。造成这样的结果,我个人的看法是,莫言其实只是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但他的故事内涵,或是人物的精神内涵并不多。他们或哭或笑,常常给我的感觉,是一个没有思想的人,多是凭着本能本性,甚至是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让他们这样做,这样想。

比如,《丰乳肥臀》中三姐给哑巴给强奸了,后来反而成了一对,大姐给司马亭强奸了,人竟也变得正常了,事后还自动把自己当成了司马亭的女人,要保护他的女儿。就这样的结果,在我看来,很有点莫明其妙,当然也不能说这样的事,这样的结果这样的心理绝对没有,只是书中少了许多的支撑,总觉得那些人就只是无意识的活动,常常难以作合情合理的解释。也许,莫言是想通过性关系,来表明以前女性“身子给了谁,就跟着谁“的观念,或是说性是男人征服女人,占有女人的方法,甚至性是一切的根本,人生不过就是饮食男女。人生不过是饮食男女,但是像书中这些女孩子,朝三暮四,看似怪异,没灵魂的行为看,更多是动物的本能在驱动。我不知道莫言,是不是想表达人的动物性,批判没有灵魂人和动物没两样?如果这样,还算说得过去,否则,就是纯粹的发泄。尤其是三姐,哑吧强奸了她,就打开了她的性爱大门,从一个纯洁而专一的女性,摇身一变,变得沉醉此道。在强奸事发后,部队要枪毙哑巴,她跑上去,莫明其妙地抚摸哑吧的性器官,这样的描写好像只能用发情或纯粹的肉欲来解析了。是不是说以前的纯洁和坚持,都是错的,只有放纵纵情才是对的?可能,莫言投射在人物上的精神,或说赋予人的精神,是有的,只是过于隐蔽,我个人不喜欢这样的风格,加之看得匆忙,才没看出来吧。所以,给了我一群不像人的人在活动的感觉。感觉就是一团混乱,让人很压抑,很苦恼。也许,莫言是想说旧社会的中国,虽然不至如此,精神就是这样混乱?

再说琐碎。莫言的叙述和描写,给我一种很琐碎的感觉,缺欠大气,缺欠高度的概括,《丰乳肥臀》六百多页,固然有时间跨度大的原因,也和莫言醉心那种近乎自然主义的琐碎描写和叙述有关。不论莫言的书再厚多少倍,给我的感觉依然是小气,琐碎。很多时候,莫言给我的感觉,他像是说故事的人,并不是在写小说。说故事,重情节,所以枝叶交待清清楚楚,而写小说,要的是表达的效果。忘了,那位作家说过,经过先锋和现代主义的洗礼,再把小说写得很长,说明这作家的基本能力有些问题。长短并不是一个问题,问题是在该长时长,该短就短。莫言这本时间跨度长,六百页也不一定是太长,问题是我觉得琐碎,一琐碎就让人觉得长了,《战斗与和平》更长,但大气,浑厚,让人不觉其长。其实,莫言的描写不多,极少大段段的描写,尤其是景色描写,所以故事其实还是很紧凑,但我觉得小了精神的光度,所以故事显得琐碎。我总觉得莫言的最大本领在乎能把故事说得极致,一般极致就是很多细节,很细腻。《红楼梦》让这么多人着迷,研究来研究去,就是细节极多,你这样看也行,他那样认为也行,所以魅力就显得特别大。莫言似乎也深知这个秘诀,所以,他的小说很细致,也力求丰富,落在我眼里却成了琐碎。我有时也觉得《红楼梦》琐碎,几个少男少女整天歪歪叽叽,或是勾心斗角的,特让人讨厌,功力不够的人看红楼是看走眼的,就像我。追求极致且过火,若没精神力度,就流于琐碎。丰富而避免琐碎,我个人认为,一定要有精神光泽在,不能为细节而细节,否则过于自然主义,反为不美。陈忠实的《白原》我就认为,比较大气。当然,这琐碎,大气之说,只是我个人的感观,只是我个人的认为罢了。看得出来,莫言是一个喜欢求新的人,很注意技巧很会借鉴,不好的是他的消化力不太好,再加上,他的思想跟不上他的想法,异想纷呈,丰富却杂乱。

喜欢,是个人的偏好,不一定因为好坏。我是不太喜欢莫言的小说。
201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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