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子,十足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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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2-09 02:19:53 更新时间:2021-02-14 18:19:00

楼主:座山雕余俊  时间:2021-02-08 18:19:53
2020年12月28日,我因为网络发表《因配合巡视组工作被陷害》文章,被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公安局治安专班以大十字派出所的名誉诱捕我的环节,有至少十几处实在是实足的荒唐可笑。
“十”为大,意为满。为了表达我的愤慨,我特意学着这帮治安专班,也来一个生拉活扯,硬生生地把他们的荒唐压缩成十条,以为十足……

一、在凯里市公安局治安专班以大十字派出所名誉诱捕我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别是违反公安部为诽谤罪作出“各级公安机关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一些群众从不同角度提出批评、建议,是行使民主权利的表现。部分群众对一些社会消极现象发牢骚、吐怨气,甚至发表一些偏激言论,在所难免。如果将群众的批评、牢骚以及一些偏激言论视作侮辱、诽谤,使用刑罚或治安处罚的方式解决,不仅于法无据,而且可能激化矛盾,甚至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借机攻击我国的社会制度和司法制度,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级公安机关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深刻认识严格准确、依法办理好侮辱、诽谤案件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努力化解矛盾,避免因执法不当而引发新的不安定因素。
准确把握侮辱、诽谤公诉案件的管辖范围及基本要件。”的警示而颁发的公通字[2009]16号 《公安部关于严格依法办理侮辱诽谤案件的通知》中“侮辱、诽谤案件一般属于自诉案件,应当由公民个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在没有原告主体这最基本最起码的法律要件的前提条件下,就违法地以“诽谤他人”的罪名,把人民赋予的执法权,公权私用地拘留了我这么一位遵纪守法的典型模范代表!
在我这个不是案子的案子里,治安专班给我安排的罪名,最初是荒唐罗列“寻衅滋事”,在执法办案中心阴险歹毒巧立名目计划安排“吸毒”罪名,到最后在释放我时,慌里慌张有意无意生拉活扯地以“盗窃”罪对我进行释放!

据各行各业各种各样人等,特别是代表公安来向我赔礼道歉的司法机关同志,就我因网络发表《因配合巡视组工作被陷害》被非法拘留,向我反映:
我被拘留前和期间,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公安局没有姓王的副局长!
天!
我的老天爷啊!
都没有王姓副局长,我怎么竟然就因为“诽谤王姓副局长”被拘留?!
我的结拜大哥 ,你这次来贵州,是来看你受冤枉的老弟我的?
既然来了,应该到我族属的苗族这唯一世界性少数民族的苗族文化中心苗疆圣地雷山看看,到世界上最大苗寨西江看看!

现在苗族同胞与全国人民一道,在以伟大的您为核心的国家领导集体的英明领导下,都已经脱贫致富奔小康了!
大家都成了富翁,只是绝大多数人,因为像黔东南汇通惠投资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诈骗案受害者一样,被骗返贫成为了拖国家经济发展后腿的“负翁”!
许多奠定红色政权的红军,抗击侵略者的八路军,打江山的解放军,建设国家的仁人志士被骗返贫生气而生病,因借返贫无钱医治暴毙在了国家建设的康庄大道上了!

可怜啊!
又还更可悲的是,这些汇通惠经济诈骗案的受害者在各行各业工作和领导岗位的亲朋好友,特别是儿女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手握枪杆子傻乎乎地参与镇压像我这样为民请命的国家正能量!
我这边为他们的父母和亲朋好友舍生取义,他们这些人民勤务兵那边,却用我们这些人民赋予的权利,把为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社会承认的人民代表抓了起来!;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的户籍所在地是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洗马河街道。要传唤我,应该是公安局洗马河派出所。
凯里市公安局大十字派出所拘传我,这首先就是使用法律上的错误,这样以错就错的行为,是典型的知法犯法的违法。
我仅仅顶多是动动笔随手写了几行字的古板老学究,要触犯法律,最多也就只是违法。
要对我采取措施,也顶多适用行政处罚的法律程序。
我又不是什么动辄以命相拚的犯罪分子,根本不符合用对敌专政的手段,来对待我这样忠于党忠于人民又行侠仗义爱打抱不平又助人为乐的正能量代表。
除非,用对敌专政手段对待我的,本来就是打着人民公仆旗号,披着执法外衣,领着人民俸禄,干着破坏我们党伟大形象,危害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阴险狡诈的人民的敌人!;

三、凯里市公安局治安专班2020年12月29日在给我开具的拘留通知书上写明“对余俊进行批评教育后,让余俊离开”。
言下之意,我2020年12月22日就已经初次违法,只是考虑到我属于初犯,且违法情节轻微,才仁至义尽的没有对我进行拘捕。
由于这一次属于屡犯,就才不得不忍痛割爱地依法对我进行了行政拘留。
但是,事实上,2020年12月22日早上,凯里市公安局在凯里市行政中心扭送我和另外五位汇通惠案件受害者到凯里市执法办案中心进行询问。晚上放我们出来时,警察在执法办案大厅当场宣布:“经过调查和查看现场执法视频,你们都没有任何的违法犯罪记录,所以,我们对你们进行无罪释放”。于是就用警车,客气热情地送我到我想去的地方;

四、据参与我发表的《因配合巡视组工作被陷害》文章查处工作的治安专班警察介绍,是当时在场的一个隶属于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的警察在平常的网络巡查中发现的。我这位摄狼就依法询问了那个警察美女的姓名,想不到她竟然就一边急忙跑出去躲避一边气呼呼地应我:“关你屁事,要你管!”
亲爱的警察美女啊!我只是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知情权利而已,你怎么就这么也像我一样多愁善感了呢?
既然诱骗我的所谓治安专班的人介绍说你是网络警察,我又是因为网络发表文章才被陷害,网络上的事,是你管我,而不是我管你!
难道你不是网络安全保卫部门的警察?
也许,不然怎么会这样呢?
你是网络上的青天大老爷啊!你不管我,难道是我还发过来管你不成?
也许,我是人民中的一员,我有人民赋予监督的最大权利!;

五、从2020年12月28日一大早,本意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想不到竟然是被诱捕,在位于九寨的凯里市文明执法办案中心过了一天,到29日下拘留通知书拘留我五天,2021年1月3日早上释放。我其实在公安机关拘押的时间是6天啊!
我口算世界第一,只是对这么一个简单的算数题目,怎么也算不清楚!
我笨,还是他们蠢?

六、在进拘留所前必须的医院体检中,明明查出我身患多种不能被拘留的禁忌病症,怎么还是非得要拘留我才解恨呢?

七、按规定,拘押期满,应该返还所有被扣押的物品,但是对我作出拘留决定的凯里市公安局治安专班,竟然非得要我亲自打开我的手机,治安专班取到《因配合巡视组工作被陷害》这篇文章是我发表的证据,才返还给我!
既然凯里市公安局治安专班非得要我亲自打开我的手机,才能取到《因配合巡视组工作被陷害》这篇文章是我发表的证据。那么在没有取得《因配合巡视组工作被陷害》这篇文章是我发表的证据之前,怎么就先拘留我几天?!
没有取得证据就先行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性的行政拘留手段,这是不是黔东南作为少数民族地区在深化改革开放道路上,实在找不出什么新花样了,只得在法律界标新立异开先河的一大创举?
这样的创举,
有利于国家安全吗?
有利于民族团结吗?
有利于经济发展吗?
荒唐啊!可悲!可笑!

八、法律规定,被拘留人员在被拘留期间,家人享有探视被拘留人员的权利,被拘留人员享有与家人通话的权力。但是,我怎么就不在其例,享受不到法律赋予每一位公民应该享有的的神圣权利!
特别是,我老婆已经把我必须每天吃的药,交给了拘留所,怎么拘留所不拿给我吃!
这应该是汇通惠诈骗犯的同伙后台和保护伞,想不通过自己下毒手,就表面让我自然病故的伎俩!
这,从一个侧面说明,某些势力害怕我与外界联系,出现更多更大不可驾驭的危害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的大是大非的大问题。
想多了!
我永远都是维护国家安全、捍卫民族团结的最坚定的积极分子!

九、我因为发表了《因配合巡视组工作被陷害》的文章,竟然被凯里市公安局治安专班先后冠以四个相互不沾边的罪名~
1、2020年12月28日被诱骗,我自投罗网到凯里市公安局治安专班。一见面,专班的就拿出因为我发表《因配合巡视组工作被陷害》文章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的传唤证,要我签字按手印。我拒签,并当场表态:
“请拿出发表文章属于寻衅滋事的法律条款来,即便是昨晚全国人大才通过,我今天早上也心甘情愿认罪伏法”。
为此,治安专班尴尬了半天以后,不得不先送我到凯里市文明执法办案中心,再从长计议!
2、我从来不吸烟不喝酒又没有什么丝毫的不良嗜好,但是在才尿检完毕,最积极抓我的警察文渊就不按常规先解释再定调,而是来不来马上先叫道:“余俊,你吸毒”。
被我义愤填膺地呵斥:
“作为黔东南州县级环境保护局创始人的我,一天到晚宣传不要吸烟,我还会自己去吸毒?!你们安罪名也太不专业了!你们怎么诬陷造谣,我都无所谓,但是拿吸毒这样的罪名来诬蔑我,是对神圣的环境保护战士我最大的侮辱,我宁愿死,也决不认这样的栽赃陷害!我必须誓死捍卫自己作为伟大的环境保护战士的尊贵人格和神圣的环境保护工作单位的崇高尊严!”;
3、在文明执法办案中心二十四小时临时拘押期限临近的档口,苦思冥想了一夜的凯里市公安局治安专班,集思广益之下以“故意诽谤凯里市公安局王姓副局长”的罪名,定了我“诽谤他人”的罪;
4、在拘留所的时间一晃而过,我最终还是从拘留所里出来了!
在黔东南州汇通惠金融诈骗案难友们迎接我从拘留所出来的时候,有人才发现,释放我的证书上,我竟然是“盗窃”的罪名!
天!我因为发表《因配合巡视组工作被陷害》文章里有“故意诽谤凯里市公安局王姓副局长”的成份而以“诽谤他人”的罪名被拘留,释放了,却莫名其妙变成了“盗窃”的罪名?
我这样一位到处参与世界各地爱心人士到黔东南州来扶贫济困普度众生的慈善人士,会盗窃吗?
要盗窃,凭着英俊潇洒的外表,也顶多是盗窃广大老伯妈的芳心罢了,难道还能盗窃范冰冰这样大美女的芳心?

十、我才进入拘室,就受到了一个素昧平生的所谓雷山老乡的热情接待和安排,在根本没有问我为什么进拘留所的情况下,来不来就迫不及待地劝我不要多管闲事,不要再参与汇通惠金融诈骗案受害者的维权活动。
这,明着就是汇通惠诈骗犯同伙,要他来给我做思想工作,劝我不要管生我养我的母亲被骗毕生积蓄的事!
这,猪狗不如的想法,是人想得出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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