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秀波小三敲诈勒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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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2-19 20:35:56 更新时间:2021-02-21 05:07:57

楼主:涛子传媒  时间:2021-02-19 12:35:56
有媒体曝光了吴秀波被女友陈昱霖敲诈案的判决书,判决书上显示陈昱霖敲诈勒索属实,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陈昱霖在看守所被羁押了两年多后,现在已经提前出狱。中秋节爆出吴先生婚内出轨的女演员陈昱霖你们还记得吧?我说吴秀波这一波很不地道,赢了官司,输了口碑,对一个演员来说是莫大的损失,对公众印象来说是毁灭性的破坏。之前还在吃瓜看戏的人们都不会再站在他的一边了。公众人物太机灵有时候不是个好事儿。
但是不得不说木木这事儿办得太蠢,我这辈子也被法律坑过,什么人情,什么道德,什么公正,在法律面前都不太有用,你以为的,法律往往不那么以为。普通人想要不被自己坑,还是好好的学一点法律。
比如说,你手里有料,你要敲别人一笔,这也不算太过分,其实达成协议,他的人设不塌,你赚了一笔,岂不是双赢皆大欢喜么?而且如果双方都遵守约定的话,其实大家都算是君子了。毕竟你手上的料能让他掏钱,多半说明他就已经踩线了。
但是法律很无情啊,按照木木的操作,咱们签个合同,你给我钱,我不爆料,这个操作就是妥妥的敲诈啊,黑纸白字的把你钉牢,回国就是自投罗网。我对这样的法盲,连同情都没有,更别说她只是个小三。现实生活中,因一方婚外与他人发生婚外情,发生分手(即解除同居关系)时,一般女方会认为自己是受害者,所以要求男方支付分手补偿费、青春损失费、或者精神补偿费,或者要求打欠条、签补偿合同等。否则,就要死要活,甚至以暴露隐私、死缠烂打、使用暴力等手段相要挟。
在这些情况下,人们往往认为女方所受到的伤害往往比男方更大,但实际上出轨男的妻子才是真正的受害人。这种问题只能靠道德进行调节,要求赔偿损失费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评论里还洗什么弱势,吴秀波道德败坏并不妨碍他受法律保护。你可以谴责骂他抵制他,不代表你可以对他敲诈勒索。因为法律和道德从来都不是一个概念,换个话说就是法律没有维护道德的义务,法律只有维护大多数人享有公平的权益。杠精就别评论了,都是成年人大家讲点道理,别上来就嚷嚷女性是弱势群体。弱势群体就可以犯法?弱势群体就可以违背了道德还卖惨博同情?
那以后杀人犯不用判死刑了,都出来卖惨好了。反正不是神经病闲出屁的都多少有点苦衷,卖一波惨就可以得到原谅同情。洗地就先区分开法律跟道德,至于评论里的感情问题不涉及敲诈勒索。双方自愿的那叫感情问题,胁迫勒索敲诈这是刑事问题。父母子女还有刑事问题打上法庭的,人家还连着血脉。更何况这还是小三,你的感情关系都已经是不合法的,再加上该小三敲诈勒索的是吴秀波夫妇的共同财产。渣男渣,小三坏然后还要拿原配的钱进去填她这个窟窿,还抑郁症都出来了。人家原配被她插足还被她敲诈勒索,还花着人家的共同财产环游世界优质生活,要抑郁人家比你抑郁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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