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还我天价花梨桌!”一个受迫害海南农民的血泪上访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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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6-07 00:58:14 更新时间:2021-06-10 08:55:18

楼主:ty_守护者198  时间:2021-06-06 16:58:14
我叫李逢玲 身份证号码: 460025196707112410,系海南省定安县龙门镇龙拔塘村委会割菜塘村人。现就把法院判决属于“李逢玲、李逢政、李琼花、李逢俊”四人共有的天价花梨桌(该花梨木高脚桌作为祭奉祖先的香火桌,雕龙刻凤、四脚为虎状,桌身上还雕刻着花、果、鸟、兽,有着数百年历史,甚称经典文物,民间国宝!颇具观赏和收藏价值。定安价格认证中心之前(2007年)对该桌的评价里面这样描写:雕刻工艺好,是少有的珍藏品,该供桌所使用的木料为海南特产的花梨木,凭借其天成地就的香、色、纹、耐腐、耐浸、耐晒等方面的特殊天赋,在天下的良材中脱颖而出,属于国家第一批一级珍稀保护行列。经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估价(2011年)值上千万)被李逢俊一人私自转移变卖,但定安“公检法”对如此清晰案情的案件,没有(或不敢)进行处理,并导致我本人被李逢俊之子李国山刺致重伤的血案发生一事进行反映,希望此事能够得到合情合理合法的解决。人民政府能够为民做主,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当敬爱的总理在人代会上说“公平和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时,作为社会最底层的一介残疾农民的我,却只能拿着法院判决书,13年不断的上访喊冤申述,饱受威胁、恐吓、监视甚至被殴打、扣押,官匪黑恶势力软硬兼施,而致身心交瘁,精疲力竭,伤心落泪,几度精神几乎崩溃欲自杀。为的是能讨回本该属于我兄弟二人一部分的天价花梨桌和一个公道!
13年来,我李逢玲到北京上访过国家信访局,向省委书记当面跪递过申述材料,参加过省县单位、领导多次的接访活动,网络信访过中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中央机关以及省内相关纪检监察部门。虽然有高层的一再批示,但事情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解决。
2010年4月18日,海南省委书记到定安视察工作,李逢玲在这一天把控告申诉材料当面直接交给了书记,书记当时交代给随同的秘书关注(督办)此案,要求定安有关部门务必处理解决好花梨木桌案。但在长达6个多月个的过程中,定安公安局长林某某从开始说的“不惜一切代价破此案(花梨桌失踪案)”,可是后来他对来了解情况的法制时报周记者说:“这不是一般的案子,此案子比想象中严重,这事情不是你一个小记者能够管得了的,因为我们都没有办法解决,”到后来时任定安县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的张某某同志宣誓“在我的任职时间里,我一定负责落实查办此案,成立专案组尽力进行破案…”然而,暗中却有一股势力让定安的执法部门对该案每每若破即止。可能是此案已经涉及到某神秘人物,问题严重,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感到辣手无法处理,也一直没有作出决定。而定安县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张某某同志则是在接手案子‘宣誓’还没多久时就被调离了定安,突然被调去琼海!难道这是巧合?这个过程中有位知道案情(桌子着落)的工作人员对上访者语重心长的说“老李呀 有好消息要恭喜你了,要发财了!你们家的桌子现在就在海口某某人的家里…” 原以为有希望的时候案情却又嘎然而止了!十几年来,种种迹象让人质疑:似有高人在背后暗中操控着公检法部门,致使该案侦破工作多次都是“点到为止”,或许此案已涉及某些高人(政要、富豪),而屈于权大于法的淫威,导致“公检法”部门该处不敢处!作为政界本来应该主持公道,监督执法部门从非法贩卖者处侦查找到购买花梨桌的人进行追缴然后破案,然而,他们不但不这样去做,竟然还反过来对上访者软硬兼施!上访者这十几年以来遭遇了种种不公:被劝告/警告、威胁恐吓、扣留控制、非法拘禁,遭到阻拦、跟踪、布控,政界想方设法以欲加之罪打击上访者。在花梨桌非法贩卖和购买的环节当中是否有地方政要涉及?这是个问号,但从定安政界不断对上访者软硬兼施的情况来看,这个可能性非常大!当时的龙门镇凌某某书记对上访者说:“你若再上访,我就叫人把你丢进大海,我宁愿打死你也要为领导开脱责任!”这句话隐隐约约透露着案情的厉害关系!
我的祖父李其邦,育有三个儿子:大儿子李时枢,二儿子李时楚,三儿子李时教。李逢俊为李时枢所生,李逢玲、李逢政为李时教所生,李琼花为李时楚所生。1989年4月,李逢玲、李逢政的父亲和李逢俊在乡邻和亲戚的见证下(其中的文字记录者是龙拨塘村委会书记李庆恩)进行了财产分割。其中包含有李其邦在世时购买的花梨木高桌一张。李逢玲、李逢政的父亲和李逢俊共同达成了“房屋、室基协议书”。其中协议书第三项为:“关于其他财产的处理,李逢俊选好新屋后应将香炉移致新屋。花梨木高桌一张拨跟香火。”协议签订后,双方按协议进行了财产分割,均无异议。由于该高桌为花梨木所造,近年价格急剧飙升。李逢俊便四处扬言:花梨桌是分割给他的财产,属其单独享有。李逢俊的儿子李国山擅自将花梨桌的一些雕刻拆下,企图将其分解,以达到单独占有的目的。李逢玲、李逢政二人知道后就向李逢俊父子提出异议,并要求将花梨桌恢复原状。但李逢俊父子不予理睬,反而将起存放祖宗牌位的房屋锁住,不让其兄弟入内拜祭祖宗。李逢玲、李逢政二人无奈之下,向龙门司法所、派出所反映情况,请求给予调解。因调解未果,李逢玲、李逢政二人在请教咨询律师之后于2007年1月17日向定安县人民法院递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并向定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执法部门当时并未进行 “涉案财产保管”。
定安县人民法院于2007年4月18日公开审理此案,2007年5月17日作出(2007)定民初字第33号判决,判决花梨桌归“李逢玲、李逢政、李逢俊和李琼花”四人共有。判决结果出来后,李逢俊气急败坏地说:“我花了几万元的官司怎么给输了?”就在判决当天。李逢俊把桌子秘密转移。尤其恶毒的是,为了达到让李逢玲不能再“闹事”而将花梨桌占为己有的罪恶目的,李逢俊儿子李国山持刮刀袭击李逢玲,向其左眼球刺3刀,右眼刺4刀,腹部刺3刀,企图让其双目致瞎永远不能“上访闹事”。血案发生时,龙拨塘村委会书记李庆恩看到李逢玲血流满身赶紧拨打110和120,送往海口市人民医院急救。半个月后因没钱继续治疗被迫提前出院,共花费了5000多元,现在已导致李逢玲的视力严重受损,腹部伤痛时常发作。当时李逢玲家人报警后,但奇怪的是龙门派出所一拖再拖,一直没有立案侦查。在一再向有关部门反映之下,龙门派出所要求提供医院的伤情鉴定,在上交伤情鉴定书(李逢玲大意未做留底)后,不久竟出现唯一的伤情鉴定报告在派出所“失踪”而无法定案的咄咄怪事,备案把杀人凶器小刀变为剪刀片。自此之后,李逢玲明白地方某些部门和李逢俊、李国山父子已经是蛇鼠一窝,无法主持公道,便开始了漫漫的上访路。
2010年11月27日,海南《 国际旅游岛商报》突然报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定安花梨“卖桌男”被判2年》 。
以下为报道原篇内容:
近日,定安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人李某俊有期徒刑2年。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俊非但不积极履行义务,反而将财产非法变卖,致使案件无法执行。据悉,这是定安法院近年来首次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
2007年5月17日,定安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一张已坏的花梨木高桌由原告李某政、李某玲、第三人李某与被告人李某俊共有,花梨木高桌由李某俊保管并要将桌子回复原状。该判决生效后,李某玲、李某政和李某向定安法院申请执行该生效判决。定安法院立案执行,要求李某俊将花梨木高桌恢复原状,但李某俊擅自将花梨木高桌卖掉,致该案无法执行,造成严重后果。
定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俊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2010.11.27国际旅游岛商报
虽然定安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人李逢俊有期徒刑2年。但我俩兄弟(李逢政、李逢玲)不可能满意这样的结果,这也不是上访的目的,因为想要回的是本该一半属于李逢玲两兄弟的天价花梨桌。而李逢俊转移花梨桌后,究竟是什么时候卖的?卖多少钱?卖给了谁?李逢玲一无所知!而公安部机关根本没有(或者不敢)进行案件侦查,难道是屈服于“某人”的淫威吗?侦破此案件,不过是从李逢俊处找到购买花梨桌的人进行追缴,试想,如此简单的案情,是谁能有如此能量,让公安机关“到此为止”!
2007年,花梨木桌引发的官司时。开庭前,在定安县检察院工作的莫某兴,(原在龙门镇当过教师,与李逢俊的儿子李国山是师生关系)威胁李逢玲说:“告诉你,那张花梨桌是我那个学生的,你要是上告也会输的,你若敢动,我就绑了你!”。
判决前,定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冯某通知李逢玲兄弟到法院他的办公室里说:“你俩不就是为了钱吗?这张桌子已经叫人估价了价值5万元,李逢俊把桌子卖掉分给你一万元,这样解决不好吗!?”。本人心想这张花梨供桌绝不止区区的5万元,难道这些见财眼开、私欲膨涨的家伙想串联起来耍阴谋,以为乡下人不懂宝物,想诱导我俩兄弟同意以这样的低价出卖?(冯某原来在龙门法庭当庭长,乃当时花梨案件的主审官,此案件自始至终难以解决和他有着一定关系)。
定安县政法委书记王某某曾以另一种方式对李逢玲说:“给你若干万(透露数字为30-50万),私下解决私了此事如何?让此案就此结束好吗?”。政法委副书记莫某某也和我面谈,建议私了。乡镇干部多次要求我拿40万,签订不再上访的承诺书。甚至乡镇干部某某以有关部门帮我的子女安排工作及安排进入好学校就读为条件要求我放弃上访!当为补偿,甚至要为我盖楼、或照顾性的给予工程项目让我从中获利,但我始终都没有答应他们提出的种种条件。
书记要求督办此案后,法制时报周某某记者去了解情况时,定安公安局林某对周记者说:“此事比较麻烦,不是一般的案子,此案子比想象中严重,这事情不是你一个小记者能够管得了的,你回去吧,就别插手这个案子了,因为我们都没有办法解决,事情复杂着呢!”
龙门一位派出所的人员这样劝告李逢玲说:“老李啊,你那么固执干啥,答应他们私下解决不好吗?你不断上访是没有用的,再继续花那么多冤枉钱上访也是不会有结果的,你难道想看到定安和龙门官场因此案倒下一片人吗?”
龙门镇委书记凌某某也多次找龙拨塘村委会书记李庆恩说要做好李逢玲的工作,要“为领导开脱责任”。但李书记始终站在正义,没有跟他们同流合污,没有配合,因此,正义的李书记也因此被罢免。
在政府任职的莫某某曾经对我说:你不断的上访,制造麻烦,你要怎样才满意,难道你想上‘西天’吗!
13年的上访过程中的种种遭遇,被威胁、恐吓、扣留,警告、劝告等等迹象更让李逢玲坚信:是“神秘人物”的插手收购了李家的天价花梨桌,导致公安机关根本不敢进行此案件的侦破工作。甚至转移花梨桌进行变卖的李逢俊也可能成了有苦难言、骑虎难下的“受害者”,因为他根本没料到花梨桌的天价!(中央电视台寻宝栏目近期播出,寻宝专家到海南找到一张价值1800万元的八仙桌。南国都市报2011年6月1日刊登海口一张花梨木桌价值为800万元,而我家祖传的这张花梨木高桌,高度为135厘米,宽为50厘米,长为170厘米,重达250市斤,四脚雕刻虎脚形状,面前有五幅精美的工艺品龙、凤、鸟、鱼、蟹,按目前是海南最有知名度的花梨木成品,也就是无价之宝。)
13年的冒着生命危险的漫漫上访路,妻儿悲泣,亲情反目,花钱雇律师请记者等等,导致家贫如洗,如今腹部刀伤的不时发作和眼部受伤的后遗症等等已经导致我李逢玲身心交瘁,眼泪流干,几乎崩溃。执法人员的恶劣态度以及时时受到的某些社会烂仔、公务人员的威胁、辱骂更让我感受了太多的人性丑恶、社会黑暗和世态炎凉。2010年12月,李逢玲看到《国际旅游岛商报》的有关报道后去法院上访询问相关情况,当时接访的符某某庭长竟然恶狠狠的说:“想看判决材料知道情况吗?拿个‘屌’给你看!快滚蛋吧!”
定安价格认证中心的陈某说:这个案情涉及、牵连到许多人,严格来说包括我们都有责任(不够资格对此花梨桌做价格评估),如果上面认真追究起来,恐怕许多人都遭殃,所以他们那些人想给你一定的补偿将事私了,你如果不愿意那么得小心,也许有人要对你下手使黑!
2009年4月15日,在博鳌会议期间,我被定安警方扣留看守10多天。身份证后来被龙门镇派出所没收,最后不知去向。
2012年11月份的十八大会议召开期间,在没有出示任何犯罪证明的情况下将我抓到定城某一私人旅馆扣留看管15天,等于是非法拘禁。这次动用了公安/武警大队,包括政府、公检法、信访办人员轮流看管我。
2013年2月1日,我在美兰机场时被定安治安大队等数位公安警察扣押,后带至南丽湖,实施软禁,在16天的时间里同样是由政公检法人员看守。
2013年3月29日下午,定安交警大队又以无证驾驶(摩托车)为由,将我送至拘留所关押15天。在这拘留时间里,一个体型肥胖的工作人员以威胁的口吻对我说:“你不是会跑会上访吗?今天怎么会在这儿?你害苦了我们白到北京一趟受冷受寒的追你守你,这回有你好受的!你个人上访那是斗不过政府的,你应该明白‘闹官穷、闹鬼死’这个道理!”随后
叫人将我的头发剃光……
千万级别的花梨木桌案中案
在一起价值千万的花梨木桌案中,李金骏却冒充国安人员,自称有中纪委人脉,以帮助破案取证为由,诱导我与海南省安定县各职能部门以救助名义签订停访息诉协议,被骗取现金。
认识李金骏
我和李金骏是2012年8月底经朋友莫其军介绍相识的,他自称在中央国安委工作,职责是保卫中央首长的人身安全及反恐治安工作,和中纪委在同一栋楼里办公,花梨木桌案是他从网上看到的。一是为兄弟情,二是为此案鸣不平。为了伸张正义,愿出微薄之力。
信任李金骏
和他初次接触,给我第一印象是,衣着得体(军人制服),年青俊秀,是个前途无量的小青年。但我也存有戒心,是馅饼还是陷阱?不过会他也无妨,反正自己身上再也没有什么油水可榨了。从那刻开始,他就一步步地实施所谓天衣无缝的破案计划。和他联系要专用一个手机号码,而又不能久用,多次更换号码。他说是为安全起见,提防别人监听,不但是我,我家人都属于他们监控的对象。他们与网站挂勾,但付费也是高额的。他还给我透露政府官员的腐败,称自己所属的部门是最廉洁的,要是都像他们那样,全社会都腐败了。他给我提供针孔摄像监听器,作为与官员谈话取证。李金骏他说中纪委正在介入调查,已掌握涉案人员(官商二十多人)姓名及职务的第一手材料,并以到中央党校学习的名义,抓捕一些官员。为了打击力度,深挖大树头,与他们签订协议是最好是证据链,这一环非常重要,数额无论多少,只要愿意就行。当时,正值定安各职能部门多次对我启发,引导做思想工作,想法设法地转换另种方式解决花梨木桌案问题,但都被我拒绝了。我始终坚持要求公安机关及各职能部门侦破此案,追回花梨木桌才是我愿望的真正所在。然而,定安各职能部门都一致以“标物灭失,无法执行。”为借口。几经周折,从赔偿到补偿,最后演变为救助。在李金骏的诱导下,2013年5月23日以救助名义协议上签了字。
怀疑.上当.受骗
李金骏说,一旦协议成交,马上会他,要求把现金交给他保管,但我没有一次性给他。从那以后,他的胃口就越来越大,张口就是几万人民币。有时在琼海,有时在定安,有时在海口,有时开车到我家来取。我曾经怀疑,但又被他的花言巧语给骗过。他说他们办案是有经费的,但是办案过程中有两辆专车,还有十多位办案人员,开销可大了,资金一时不能周转,且先垫上,权当暂时替你保管,等破了案自然把这笔钱还给你。
不久,他的妻子和哥哥给我来电,说到定安与他们见面。他们在茶艺馆里告诉我,李金骏已被警方以诈骗罪拘捕了。这一消息来得太突然,也太残酷了。兄弟情份,叔侄相称的他原来是个大骗子。他不仅诈骗我十几万,更悲的是骗我与定安各职能部门签订那份协议,这无疑再在我的伤口上撒上一把盐,又是多么致命的打击呀。
协议背后蒙着神秘的面纱
我把本人七年多来的悲惨遭遇真实地反映,望能得到上级领导的重视。定安公检法,对一个通过法律维权的受害者进行打击谋害,并实施非法拘禁。他们无视党纪国法,官黑勾结,扭曲事实,欺压百姓,不惜动用非法手段,他们分别是定安县法院冯某、定安县政法委书记王某国、副书记莫某民、原定安县公安局长林某、定安县信访局副局长李某勇、原龙门镇委书记凌某斌、龙门镇派出所民警王某。这些人在七年多来,一直对受害人进行监控、打击、拘禁,对维权正义、讲事实、讲真理的原村委会书记李庆恩,对受害人监控无力而被免去书记职务。对有良知底线又不按旨意对受害人加害的原龙门派出所所长王雄,免去所长职务。
在判决的当天,李国山擅自将花梨木桌转移,得知后我立即向法院报案,可得到的回答是:“我的工作已做完了。”报龙门派出所,回应是:“判决尚未生效,再说法院也没有授权给我们。”他们互相推卸责任也并不奇怪。法院受理该案后,在调解阶段时,法院冯某强硬要我按估价标准卖给被告方,可我俩兄弟不从。现在回想起来,他们早有预谋的,一路为被告人开绿灯。我申请财产保管,他说要按评估价交付款项,我无能为力,只好作罢。然而,这些官恶势力却巧钻法律空子,“以标物灭失,无法执行”为借口,对受害人的诉求拒之门外。试问:“法院受理该案后,是否想到要执行?”既然认为执行有难度,又为何不向上级提请执行呢?
后来的听证会上,在被告人面前,法院对我提出,要么向他们提供线索,要么领取所得款。既可笑,又可悲,难道以法律为准绳、为民主持公道的法院都不懂得解铃与系铃的道理吗?由此看来,他们只注重过程,不讲结果。
由于矛盾不断升温,2007年9月15日堂兄儿子李国山夫妇手取尖刀到受害人家中,向受害人李逢玲的双眼、腹部刺了数刀,当天送往海口市人民医院治疗。
案发后,定安县公安局、龙门派出所,他们在官恶势力的操控下,扭曲事实,是非颠倒,黑白混淆,从2007年9月15日发案,直到2008年4月才作出不公正的处理。行凶者与受害人同样被拘留的处罚。从那时起,本人就意识到这些执法者,是某一神秘人物掌控下购下花梨木桌,或是通过官场人脉关系进行权力干预,还是两者都居其中。七年来,本人曾经到过国家信访局、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也在网络中反映此案到中央各主要职能部门,也曾经拦路反映到原海南省委书记,以及县、省级主要职能部门,我的合理诉求都没有得到解决。当我拦路状告到书记后,定安县政法委的主要领导人王某国、莫某民说,他们经过讨论,政法委出20万、公安局出10万、法院出10万,他们还主张被告人出十多万一起私了此案。他们强调,如果我不接受这种私了方式,继续上访的话,就当作“缠访、闹访”来论处。还强调说这是你们兄弟纠纷案,与政府无关。如果他们调解得当,结果不是这样,纠纷和矛盾是他们一手制造的。
之后,我越感到事情的复杂性,我再次向高层职能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反映此案。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的包处长从网上了解此案后,马上与定安县各职能部门联系,新任的政法委书记和公安局局长,他们一致表态从新启动侦查此案。但到了后来,中院的包处长要求我换种方式解决此案,说是给我们六百万,私了此案。定安县各职能部门也说用同样的方法解决,我回绝了。后来,他们又托官场权威人士向我转告,只要我息诉罢访,他们可以帮我建造楼房,可以帮我参加社保低保,供我几个小孩读好学校,但我始终不同意,因为我的诉求很简单,要求公安机关侦破此案,追回花梨木桌。
13年来,他们采用种种非法手段,对我一个通过法律维权的受害者进行监控、跟踪、恐吓、威胁,不择手段地控制我的人身自由,阴招百出,对我人身迫害。作为政府官员,本应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为何反而给受害者施加迫害呢?现在,我带着伤疾的身体,看到这些官员对我的所作所为历历在目。官司前,法官强逼我把花梨木桌卖给被告人。授理该案的同时,我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被拒绝。当我的人身受到伤害时,民警办案人把取刀上门行凶,转化为打架斗殴。为了阻止我上访之路,当我唯一能维持生计的摩托车被盗,受害人办案后,公安警察不但不给受害人追回赃物,反而被罪犯嫌疑人对受害人进行恐吓,威胁。甚者,本人为了生计,曾向亲戚朋友东拼西凑,再买一辆摩托车重操旧业,当小猪贩生意。而这些人又使出阴招,把我骗出来说有事找你商量,结果以无证驾驶为由,唯独将我摩托车扣押,还对我进行了拘留15天的处罚。更可悲的是,他们经过利诱、许愿都没得到凑效。又想出了一套锦囊之计,一个自称为自己是国安维工作人员,名叫李金骏(以上出现),他说通过人脉关系,把此案反映给中纪委,要破此案易如反掌。诱导我与定安县各职能部门订立合同,作为违法行为的证据把柄。
后来,我们到访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当面申诉、诉求,巡视组在电脑上做了记录。但是,事后2018年3月30日和7月24日分别来了法院工作人员和省纪委的工作人员,问我杨金艳是你什么人,什么关系,我说不认识这个人,工作人员说这是巡视组记录的,不会有错。为何我的诉求内容被改写,有何居心有何目的。谁有那么大权力,连巡视组········
综上所述,一幕幕,一桩桩,一件件,难道是偶然的巧合吗?
从十八大后,我看到 的重要讲话,看到了中纪委派员到地方对腐败进行巡视,看到某些官员腐败相继落马,受到法律的惩罚。使我看到了光明,看到了希望。我恳切希望中纪委、公安部对海南省定安县花梨木桌案进行侦破,对那些以职权务之便,拨弄法律是非,黑白颠倒,渎职失职、败坏党的威信,视党纪国法为儿戏者,应追究法律责任。


申诉人:李逢玲、李逢政、李国锟、李国纬、吴多连、吴叶花、李么雅、李慧芬、李慧蓉、李慧云
联系电话:13647530848,0898-63796151
海南省定安县龙门镇龙拔塘村委会割菜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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