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刀和你說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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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11-03 19:54:05 更新时间:2020-12-06 08:49:27

楼主:剑_龙  时间:2020-11-03 11:54:05
本來偶對紅樓興趣不大,

80還是120?

偶絕對中立。

但你這無限地重複又重複,

已經讓本龍逆反了,

它就是個真理,

需要你去重複十萬遍麼?

這麼重覆又重複,

楼主:剑_龙  时间:2020-11-03 12:15:13
@老羊,及路過版主。

建議:

規定談紅樓的,每人只准開一個紅樓貼,所有相關內容及來往回复不可越出此外。
楼主:剑_龙  时间:2020-11-03 13:12:37
偶連大乘佛都罵翻了,

大乘經罵了個遍,

基本上全中土信佛的已經得罪到完,

偶都不在話下。

比起來,

罵幾個專家,

算個屌?


偶說的只是不要機械重複搞天女散花,

這都搞不明白,

寶刀有何可信?
楼主:剑_龙  时间:2020-11-03 16:36:02
本龍立場如下:

1
你舉的張愛玲,林語堂,都是文客,離研究紅學,差得還遠,兩個都一點沒說服力。

張愛玲只是按照自己的閱讀感受說事,

林語堂則更是個靠在西人那裡編排中國文化出了名得了利的投機者,文字不錯,學問免談。

-

2

說紅樓後四十卷的真相,

第一該回歸的,

是程高留下的幾篇說明。

程高是當年的文人,

在這種當年無法由此取得功名的小事上,

根本沒必要撒謊,

因為,

一來,

手抄本已經到處都是,

說任何假的東西都很容易被其他文客揭穿,

當年文人身名之節很重要,

絕無可能因此而出賣名節。

二來,

程當年一直在旗人府中做幕客,

高後來更做到不小的清流官職,

更毫無可能為此私下流傳的文字小事而撒謊。

三來,

其具體內容,

即:辛苦散找了一些各處收集,來源未知的續本,然後補為四十卷,

並無任何可以讓二人在當年得利之處,

(要造假,應該吹牛成“二人真的是手握原稿(廣告效應)",或者就是"二人筆力高超直接續寫(才力展示)",才有造假的意義吧)

又有什麼好造假的?

-

所以,

後四十回乃是程高二人在一些來源不一長期散集的文稿上加工而成,

是事實。

=

3

這些散集的文稿,

是不是原著?

這其實已經無可考,

因為紅樓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

確實只有前八十卷的抄本流傳,

而且各不相同,

又在當年受到文人墨客的廣泛喜愛,

所以當年就有好事文客各種續寫。

二人散集來的不同源頭的文稿,

存在各種可能性,

又經過二人改寫,

現在已經無從考證源頭是什麼了。

但既然程高本的後四十卷,和前八十卷,在行文著字的 慣上依然有巨大的不同,

而前八十,後四十,二者其實都經過二人的修訂改寫,

我更傾向於,

其所散集的不同來源的後續書稿,

至少其中大部分不是原稿,

而是他人根據前八十卷諸多設定的嘗試續寫。

-

4

至於關乎於後四十卷,民國以來後人說的各種東西,

以證據的力度而言,

沒任何一個能超過二人本身的說明,

與其相異的,

根本毫無價值再去一一分辨了。
楼主:剑_龙  时间:2020-11-03 20:39:23
倒是关于红楼,想起一个人,这里似乎没人提,台湾高阳,不谈学术,只论文字,这人像是把红楼吞到了骨髓里,写的东西,不管具体内容有没有关,文字都多少带着些红楼的色彩。

林语堂的东西,当年偶翻翻就算,高阳的全读完了。
楼主:剑_龙  时间:2020-11-04 19:31:02
先說說完整的我的看法:

1
一百二十卷,曹基本寫完。

最大兩個理由,一是,章名目錄一般都跟著寫好的內容起,既然章目已完備,必定有基本完整的初稿。

二是,前後增刪修訂五次,真寫文章的,幾無可能才寫了三分二就五次來回修訂這三分二,而不先寫完,再在完整把握的基礎上,來做前後調整修訂。

2
市面抄本整齊劃一確實只有八十章,為什麼呢?

其實最有可能的是,

曹去世後,極親的人在外傳前,必然先按照當時文字獄的及格線,細細過目,而在曹家已是某程度戴罪之身的背景下,又因親王的姻親關係可能會牽扯害慘更多人,而選擇性把後四十回處理了。而為了免災,當然最乾淨的處理,就是燒掉。

此後,用什麼藉口說後四十回的不見,都不重要了。

3
反過來說,如果全書皆存,則完全解釋不了為什麼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抄本都整齊劃一只有八十卷?那時的抄本,有錢人才不自己抄,都是請人代抄,而且一抄就同時抄幾份,這樣也就是說,人力根本不是問題,若有,為何不抄齊?沒人能抄出,就證明原稿曾經有,但此時已經不存在。

要知當時曹家已在京城,這裡關係盤根錯節,曹家自己又是王親,當時都是上層社會在看此書,若書稿在,皇門大戶有人搭關係想找,豈有找不到之理?

4
由於作品強大魅力,及攔腰而斷的遺憾,實際上續寫紅樓,是大面積出現的現象,現存能找到的,至少幾十種吧?而如果回視《程序》,有一細節:他先分辨了書稿能不能和原著接榫,然後覺得,雖然亂,倒也還算接得上(原意),而後面的潛台詞是:其實也有其他的,但按他眼光卻接不上的。。。:

”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翻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榫,然漶漫殆不可收拾。“

5
其實上面已經透露出,程自己其實也並未對所得書稿滿意,更沒有確認這就絕對是原稿的意思,而乙本引言就更清楚:

”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他本可考。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葺,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缮本,更为釐定,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

A後四十回是各處散漫所得。
B由於無它者對照(潛台詞:其實並無法證知這是原本)
C他盡量保留了這些散漫所得的文字原貌
D原因是:有更好的本子出現,可以隨時訂正。(若確知必是原稿,就不會有這句話)
E最後一句是最大露餡:”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

須知,若程得的必是原稿,則前八十,後四十,本就是同一面目,哪有掩不掩面目的抉擇可言?

而既然你竟然曾有掩其面目的選擇,就證明,蒐集的後四十,確實存在著大幅更改的可能性,那麼他和前八十的相當不一致,也就不言自明。

最後,前一句”缮本訂正“,這一句話,所保留的完善更定可能性,就更加補足了後面這一句的必要性:

萬一哪天真的稿子憑空問世,那麼二人也能迴轉說,當時只是參照且盡量原裝保留了不知何人所著的他人續寫的東西(沒辦法確定,因為無可對照),而且自己未曾佔為己有,基本未大改,現在正好按照真稿更定。

(不要以為古人像郭敬明,古人最怕的就是被說:你像郭敬明)
楼主:剑_龙  时间:2020-11-05 09:45:34
實際上,

在有清一代皇朝的文人,

如果能像高鄂做到言官的位置,

或者至少如程偉元這樣做到官員幕府(幫旗人官員出主意/寫奏章),

文字上尺度/分寸/略加暗示/不言而說/留足餘地等等的技巧,

都必定是長久浸淫,爐火純青的,

因為那時這上面一不小心,丟官沒命的事情不是不可能出現。

所以,

後人如果不能以相同的眼光及觀察角度來”解碼“這種文字,

那麼其要表達的含義,

就可能大半都被遺失或者偏斜。

==

在我看,

民國開始的所謂的紅樓現代研究,

一起頭,

就被胡適這個土洋結合的半吊子帶到了歪路上,

而後面的文人,

由於這種科舉及皇朝官僚文化的斷層的作用下,

可能極大一部分都被胡適的東西,做了或正或反的誤導,

而忽視或失真解讀了後四十章的正主,程高的幾個序文。

==

現在新版紅樓,寫明:

原著 曹雪芹
續寫 無名氏(就是程收集來的幾份稿的原作者們)
整理 高鄂

既是100年後的U turn 式的真相回歸,

也是現有的辨析條件下的最合理的處理了。
楼主:剑_龙  时间:2020-11-05 14:13:32
自半本《红楼梦》在乾隆年间面世以来的200多年间,无数人为不能一睹全本《红楼梦》,搞清楚他们所牵挂的众多人物的命运结局而遗憾万分。也正因为此,一代一代的文人拿起了笔,续写《红楼梦》。至今为止,仅严格意义上的续作,就有40多种。算下来,自《红楼梦》面世以来,平均每5年便有一个续本问世。

《红楼梦》最早的续本是清人逍遥子的《后红楼梦》,总共有三十回,在乾嘉年间刊刻面世。之后又陆续出现了秦子忱的《续红楼梦》、兰皋居士的《绮楼重梦》(又称《红楼续梦》)、吴沃尧(吴趼人)的《新石头记》、陈少海的《红楼复梦》、海圃主人的《续红楼梦》、梦梦先生(临鹤山人)的《红楼圆梦》(又称《绘图金陵十二奴后传》)、归锄子的《红楼梦补》、郎袁山樵的《补红楼梦》、花月痴人的《红楼幻梦》(又称《幻梦奇缘》)、姜凌的《红楼续梦》、无名氏的《红楼后梦》、无名氏的《红楼再梦》、无名氏的《红楼重梦》等续本。

在这些《红楼梦》的续作作者之中,不乏擅长写小说的名手。比如写《新石头记》的吴研人,所写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被今人评为清代四大谴责小说之一。
楼主:剑_龙  时间:2020-11-05 19:29:57
寶刀你可以看看這篇紅樓夢網的文字,

https://www.hongloumengs.cn/hongloumeng/2/hongloumeng5855.htm

其中所述铁峰夫人武懿,同時代鹽運史之妻,

比曹雪芹年紀大,

她的最後團圓大結局的幾十回個人續編《紅樓夢覺》,

完成時間,

應該和程高用了一年編組殘稿的時間差不多,

而創作寫書用的時間至少十倍於編組現稿的時間,

所以此書初稿及未完成但有部分稿的時間都必然比程高早,

程高之前有沒有續書書稿(不需完本)?

這已經足以說明了。
楼主:剑_龙  时间:2020-11-05 19:34:43
又,

最新的統計,

清人續寫紅樓的數字,

是二百多種,

這只統計了所有在清人筆記中有確定記載被閱讀,有書名,及內容說明的,

也就是說,

在清朝石頭記出現後短短的150多年,

只算能被記錄的,

每年都有超過一個文人開始續寫紅樓!
楼主:剑_龙  时间:2020-11-05 20:14:14
看看高鄂這“榫”是怎麼接到地板上去的:


《红楼梦》高鹗续写的“掉包计”多处破绽,根本没有实现的可能


关于高鹗续写的《红楼梦》后四十回,一直众说纷纭,有人认为高鹗的续写对《红楼梦》的推广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更多的红学爱好者则认为高鹗续写的后四十回漏洞百出,文笔也大不如前八十回,张爱玲更是直言:高鹗妄改红楼,死有余辜。

而后四十回的焦点情节便是贾母与王夫人等人用“掉包计”,用薛宝钗代替林黛玉跟宝玉完婚,导致黛玉在两人成亲当夜溘然长逝,而宝玉和宝钗更是婚姻不幸,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甚至有人因此诋毁薛宝钗,认为宝钗“鸠占鹊巢”,为了自己宝二奶奶的位置,不惜害死林黛玉,从而形成了拥林派和拥钗派的对立,而只要对“掉包计”的情节进行粗略的分析,便会发现,“掉包计”本身就有多处漏洞,根本没有实现的可能。

首先就是宝玉和宝钗成亲的时机,按照高鹗续写,当时四大家族已然走向了没落,贾家人才凋敝,元妃去世,贾家再无靠山,仅剩宝玉一人,结果还无心读书,只爱钻在女儿堆中,第九十四回“失宝玉通灵知奇祸”贾宝玉不慎丢失了通灵宝玉,变得疯疯癫癫,用今天的话说,俨然成为“地主家的傻儿子”,也正因为这个原因,贾母、王夫人等人才要给宝玉“冲喜”,希望借着金玉良缘的契机能让宝玉恢复正常。

因此即便宝钗嫁给了宝玉,也不能定义为“鸠占鹊巢”,而是宝钗牺牲自己,嫁给了傻宝玉,不能因为宝玉有主角光环,我们就可以忽略掉他失玉后的疯癫模样。

此外,“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的王家也出现了变故,王子腾在来京路上去世了,四大家族的又一靠山倒塌了。

凤姐儿进来回说:“今日二爷在外听得有人传说,我们家大老爷赶着进京,离城只有二百多里地,在路上没了。”——第九十六回

而薛家更不用说了,薛蟠再次因为打死人被关进监牢,薛家花钱求人,还是捞不出薛蟠,只能寄希望在贾家身上,这也是薛姨妈答应将宝钗嫁给宝玉的一个原因。

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贾母等人实行了“掉包计”,我们来看看高鹗所写的这个“掉包计”到底有多少漏洞。

第一就是成亲的外部条件严重缺乏,此时元妃去世还不满九个月,因此按照规矩,宝玉至少应该守九个月的功服,期间是不应该行娶嫁之事的,其次薛蟠尚在牢中,断然没有哥哥在蹲大牢,妹妹风风光光出嫁的道理。

更为关键的是,贾家是礼仪大家,对规矩的遵守更是远胜普通人家,这一点在前八十回中,曹雪芹曾多次叙写。如在林黛玉初进贾府之时,与贾母等人一起吃饭时,李纨捧饭、熙凤安箸、王夫人进羹,一切井然有序,真真是繁华五世的礼仪大家。

到了第十八回“荣国府归省庆元宵”中,元妃省亲没见薛姨妈、宝钗、黛玉,于是问其中原故,王夫人回答:“外眷无职,未敢擅入。”脂砚斋评曰:“所谓诗书世家,守礼如此。偏是暴户,骄妄自大。”

再看第四十回“史太君两宴大观园”中,刘姥姥对贾府的礼仪更是赞叹不已。

一时吃毕,贾母等都往探春卧室中去说闲话。这里收拾过残棹,又放了一棹。刘姥姥看着李纨与凤姐儿对坐着吃饭,叹道:“别的罢了,我只爱你们家这行事。怪道说:礼出大家。”——第四十回

由此可见,贾府对礼仪的遵守相当严谨,曹雪芹在前80回将这些礼仪详细刻画出来,让我们看到一个诗书大家的贾府,可是到了高鹗这里,元妃去世,宝玉九个月功服未守,薛蟠尚在牢中,便要娶人家妹妹入门,于情于理都不合,可贾母等人很轻易地就打破了前80回一直遵守的礼仪规矩,硬是要娶宝钗冲喜,哪里还像个礼仪大家?

而迎娶宝钗时的排场,更是让人瞠目结舌,薛家没有准备任何嫁妆,甚至连一个亲戚都没有告知,随便用顶轿子给抬进来就算娶亲了,最让读者难以接受的是,这个建议还是前80回内一直世事洞明的贾母提出来的。

贾母道:“赶着挑个娶亲日子,一概鼓乐不用,倒按宫里的样子,用十二对提灯,一乘八人轿子抬了来,照南边规矩拜了堂,可不算娶亲了吗?”——第九十六回

这种娶亲方式是不是似曾相识?没错,跟贾琏当年偷娶尤二姐是同一个套路。在这里,高鹗将贾母与贾珍、贾蓉、贾琏等辈当做一类人,这不能不说是对贾母莫大的侮辱,因此我个人实在难以接受后四十回贾母的性格逻辑。

如此草率的婚礼,贾母敢策划,薛姨妈还真的就同意了,这让整个“掉包计”看起来更加拙劣,宝钗忍受假扮林黛玉的屈辱,尴尬进入洞房,贾宝玉被人哄骗着参加婚礼,没有任何亲戚出场,这是同为金陵四大家族的国公贾家和皇商薛家办的婚礼?

不管从什么角度分析,“掉包计”都缺乏最基本的真实性,颇有乱编故事的嫌疑,尤其是贾母等人的形象,更是与前八十回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原本慈祥和蔼的贾母,变得面目可憎,更为可怕的是,直到今天,仍有人相信“掉包计”的真实性,并坚定地认为薛宝钗是个“鸠占鹊巢”的心机婊,这不能不说是读者的悲哀。
楼主:剑_龙  时间:2020-11-06 08:33:43
寶刀月桂早,大家都一向如斯用功?

月桂你的問題,

方向想錯了,

這不是國喪,而是五服:





你提到的,

老太妃薨了,

那是按服禮的從恩從重原則,

(老太妃必定早年對皇帝有教養之恩,而且涉及皇族正統血脈長輩,加重孝禮)

於是所有皇族一律以當自己祖父母去世來戴孝服喪。

實際上,

按照寶玉的情況,

他也符合從恩從重而加重孝禮之列,

一是按前八十紅樓原文,元春有代母教養之恩,

二是如我前述,事涉皇親,且元春無後而寶玉是唯一直系比其小的男性,

加重孝禮是很合理的,

(還有一個緣由,若無子嗣,那麼這個小輩加重孝禮者,算是繼承人,可以全部繼承元妃所得恩賜)

但後四十畢竟只安排了為出嫁的親姐妹原就必有的九個月“大功”,

也不去理他,

此其一。

--

第二是,

五服服孝,雖是清律上的禮儀,

若真是個鄉村平頭百姓,

那麼除非父母這樣涉及大孝的,執行不到位若被人告官會處罰,

剩下的執行不大到位,

除了被人非議看不起,

倒也沒有啥事。

可一旦有功名官職在身,

再小也好,

就算是個不入流的鄉長,

都代表你必須是明白禮儀之人,

不守則必有責罰,

越高越重,

在此期間不要說婚娶大事,

就算去個梨園都不可以。

對有功名的人而言,唯一的例外是奪情,

亦即由皇上特許,

因為特殊公務需要,

可以素服繼續辦公,

但那是極不常見的,

且即便那樣也不可做其他娛樂喜慶事,只純粹可以出來辦公而已。

寶玉一個皇上都不知道是誰的人,奪情當然絕無可能。

==

所以當時這個情況,

寶玉這個身份,

不加重(雖然我認為按客觀,及寶玉和元春親密關係及性情主觀而言,不合理),

算續寫者個人選擇,也就罷了,

連正常的大功都不守,

以賈家那樣的地位身份,且涉及的是自己最當面子的元妃,

除了危及寶玉和長輩功名官職外,

此等在喪事上打臉元妃這個自家面子的做派,

也絕無可能。
楼主:剑_龙  时间:2020-11-06 08:58:12
你的第二問,

方向也錯了,

所質疑的不是缺錢的問題,

而是禮節程序及表現出的尊重的問題,

即便是民間一般人家,

稍微知書達理,

本家長子長孫的大婚,

無不尊循明媒正娶的規則,

這是對祖先,對自己家庭的尊重:

通媒、小定、拜女家、下茶、开剪、迎娶、坐帐、合卺。。。

缺錢?

這些程序可以樸素一點辦,

但是過程絕不可少。

==

而後四十這一段編者說的抬到宮裡是什麼?

是還沒有任何名分的普通宮女,

在皇帝的角度看,就是個下人,

當然可以如此隨便,

但如果皇帝要明媒娶皇后,也必然更是一點禮不可少的。

--

那麼民間這種事有沒有?

也有,

比如想弄個青樓妓女進門做小姨太太,

本來就不光彩,

也就小張旗鼓隨便來了。

==

但這等方式,

有可能用在有功名的賈家長孫寶玉身上嗎?

有可能用在寶釵身上嗎?(以寶釵前八十回真實性格,聽完自己被當成妓女一樣,保不定一頭撞死了)

這才是疑問的真實方向。
楼主:剑_龙  时间:2020-11-06 09:23:26
所以二者通觀,

從這個故事能看出的,

是前八十和後四十,

兩邊的作者,

在知識,禮節,觀念,做人原則等等各個方面,

從天到地,

從暫時的皇宮(大觀園)到街市口攤檔的一個超級直降,

這事即便發生在一個人身上,

都已經是匪夷所思,

而此時是同時發生在兩個家族所有人上,

從上到下,

一起全部突然巨變?

除了作者的巨變,已無其他合理的可能。
楼主:剑_龙  时间:2020-11-06 12:13:46
曹氏的脂本,原裝有多少回?

石頭記不止八十回是明擺著的,

即便程高的自序裡,

也說只見目而不見內容,(不知其所指何本)

可以明證。

==

那麼早期完整的脂本到底多少回?

從不同脂本裡可以看得的批註裡,

有四條看過全本的人的相關批註有所說明:

1)
《戚序本》第二回

“以百回之大文,先以此回作两大笔以冒之,……”

2)
《庚辰本》第二十五回

“通灵玉除邪,全部百回,只此一见,……”

3)
《蒙府本》第三回

“后百十回黛玉之泪,总不能出此二语。”

4)
《庚辰本》第四十二回

“全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
(38x3=114 , 37x3=111 ,36x3=108,即肯定全本數字小於114回,大約在108-113間)

==

這四個出自看過全本的不同的人的批註,

內容是基本一致的:

1/2兩條:
“百回”
(一個不確定的泛稱,但說明全本回數,一定是或者一百,或者剛過百的一個數字,而且過得不會太大,例如一百零五回,一百零八回,這樣的話眉批簡述,也可叫“百回”)

3:
“後百十回”
(也是個不確定的泛稱,但必然是極為接近110的一個數字,如108-112。)

4:
“至三十八回,已过三分之一有余,”
(真正回數必然比114小,也符合以上三者的描繪)

==

所以綜合以上四者,

原本石頭記的全書總回數最有可能,

是在108-110間,

即使不是,也必然只相差一兩章。

--

程高的一百二十章,

因為是數個不知名散稿合併,

實際上是寫凸盧了。
楼主:剑_龙  时间:2020-11-06 13:12:09
壞鳥:

我歡迎你加入具體討論,

但不歡迎你把已經貼的到處都是的東西在我這裡重複貼。

已黑,

午飯後會取消。
楼主:剑_龙  时间:2020-11-06 14:53:51
重貼被刪76樓:

證據如下:

我沒承認過寶釵愛寶玉。

我的看法,就是正常兄弟姐妹的親情。

以下是證明:

1
贾环见了也要顽。宝钗素习看他亦如宝玉,并没他意。今儿听他要顽,让他上来坐了一处。

2
宝钗因往日母亲对王夫人曾提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等语,所以总远着宝玉;昨日见元春所赐的东西独他与宝玉一样,心里越发没意思起来。

3
宝玉在梦中喊骂:“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薛宝钗听了这话,不觉怔了。
(如果薛有男女之情,聽到就不是怔(意外),而必是傷心)

4
“你素日知那孽障说话没道理,明儿我叫他给你陪不是。”宝钗满心委屈气忿,待要怎样,又怕他母亲不安,少不得含泪别了母亲,各自回来,到房里整哭了一夜。

(如果對寶玉是愛情,此時不見人處,應暗喜才對,怎會委屈氣哭?但因薛是一門心思進宮,則就很正常了。)

==

薛真正一直想的是學元妃入宮當學官,

自己都打算入宮的,

豈能和表兄弟不清不楚?

==

说的更白一点,以宝钗的成熟德学见识,以及对自己未来的期许,在嫁娶这个角度上,她是不大看得上宝玉的,所以才会在此处如此委屈,又在得知元妃的暗示后是毫无兴趣,而不是心中暗喜。
楼主:剑_龙  时间:2020-11-06 18:37:19
哈哈,楼主中午好哈(。ò ∀ ó。)
第一,元春和宝玉是姐弟情深,并不是说没了王夫人元春有养育之恩的,他们之间不是这个关系。还有,这也是我指出红楼梦前八十回的矛盾之一,就是元春宝玉年纪差是多少?宝玉几岁识字?元春多大进宫?书里推理出他们之间差12岁,那么,宝玉四五岁时,元春十七八岁了还没有进宫?他们之间怎么能教授识字的关系呢?




回一下漏看的月桂74樓:

1)
寧國府和榮國府,

開府兩兄弟,

到賈政和賈敬這一代,

已經是同一個祖父下的第三代,

五服的最邊緣,

這種關係,

遇到喪葬,

是不需守有時期的孝的,

只需參加一應喪葬禮儀,

並在舉行禮儀的這幾天按規則穿相應的素服即可。

(請回看之前我貼的大清例律中的五服表格)

-

2)
我說的那個與過繼沒任何關係,

你說皇家裡的人更說不着。

因為,

一,皇家子孫看血緣是看爸爸,

即使公主嫁出去都不管用,

豈有皇家子孫眼饞元妃血緣地位的道理?

二,古時皇帝賞嬪妃,

不管在生還是過世,

真賞的其實都是娘家這邊的人,

例如曹家其實就是靠是康熙的奶媽而魚躍龍門得的地位,

不也是賞娘家?

寶玉帶重孝,

如果皇上有心賞,

那麼寶玉就會按規則成為接封賞的人,

一如當年奶媽的兒子忽然成了織造。

-

3)
元妃教化寶玉讀書長進的文字,

是紅樓原文,

而非我編的。

”当日这贾妃未入宫时,自幼系贾母教养。后来添了宝玉,贾妃乃长姊,宝玉为弱弟,贾妃之心上念母之年迈,始得此弟,是以怜爱宝玉,与诸弟待之不同。且同随祖母,刻未暂离。那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教授了几本书、数千字在腹内了。“

-

4
紅樓不管是前八十回,還是後四十回,

歲數都是筆糊塗賬,

我們要討論的,

第三點足夠說明,

所以不再深入。


楼主:剑_龙  时间:2020-11-06 20:12:10
順帶回答一個忘了在哪裡的提問---

為啥曹家家譜找不到曹雪芹?

==

曹家的真正身份,

是在旗的包衣奴才,

說白了就是賣身傭人,

他們的身份是不夠資格有家譜的,

全部屬宗人府管轄,

人員就在宗人府做個記錄而已。

--

後來曹家雖然因緣際會成了官,

包衣的身份沒變,

所以才會富時富的厲害,

跌時跌的特快。

--

但這裡就出了一個問題,

包衣身份按照過去的慣例,

肯定一應男丁都是要領差服侍主子的,

(除非殘疾之類)

所以宗人府登記,

都是收錄有差事身份的男丁,

可偏巧就出了個這樣的包衣:還是包衣,但是不領事,不干事,

這樣的無關人等,

宗人府根本是不錄的,

所以曹雪芹這個傭人身份的大文豪,

就成了無記錄人員了。
楼主:剑_龙  时间:2020-11-07 10:36:01
來而不往非禮也,

說幾句壞鳥的東西:

79樓

-

1
”回“字有諸多種含義,

即便在佛經論中,也一樣有諸多種含義,

你啥也不管,就拿”迴向“來解釋,

估計是拿著本簡體字典,玩抽籤吧?

對的,

聰明人已經看出來了:

佛經繁體的“迴向”的“迴”,連寫法都不一樣,

你那是解特麼個屁的“回”?

=

2)

你說《脂本》眉批的“【钗、玉】即宝钗、黛玉。”

整個搞錯方向了。

第一,這裡說的三十八章,過三分一,開始“釵玉合一”,

意思是其實命運必然會讓寶玉(玉)和寶釵(釵),

不管自己願不願,

最後走到一起,

而這裡就剛開始伏線鋪排。

-

當然你會拗:

為什麼“玉”不是黛玉?

那是因為你不熟悉脂本,指鹿為馬了:

脂本人名縮寫原指向的說明:

贾宝玉------【宝玉】【玉卿】【玉兄】【玉】
薛宝钗------【宝钗】【宝卿】【金】【钗】【薛】
林黛玉------【黛玉】【颦卿】【颦儿】【黛】【林】

看清了嗎?

單獨簡稱黛玉之時,從無用“玉”字的時候,

因為單獨簡稱“玉”字,是專屬寶玉的。

不信再來一段:

二十一回眉批:
”奇文!写得钗玉二人形景较诸人皆近,何也?宝玉之心,凡女子前不论贵贱,皆亲密之至,岂于宝钗前反生远心哉?盖宝钗之行止端肃恭严,不可轻犯,宝玉欲近之,而恐一时有渎,故不敢狎犯也。“

夠清楚沒?---釵玉,說的必是寶釵+寶玉

回歸事實也是一樣,

不管是一開始的命運批註,還是最後的結局,

黛玉寶釵從沒合一的意思及實際情狀,

但相反,寶玉寶釵則很清楚的二者都符,

批文寫的這個,

你解的啥玩意兒?

====

你的東西基本都是這個級別的,

沒有往下批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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