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深圳市南湖派出所的李江河是黑恶份子,是罪犯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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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8-08 02:44:27 更新时间:2021-08-10 09:16:53

楼主:小邓NB  时间:2021-08-07 18:44:27
我要实名举报深圳市罗湖区南湖派出所李江河警察(编号059259)是黑恶分子,有案不立,为诈骗分子充当保护伞。

本人在2016年5月找工作时被刘某某团伙诈骗。。刘某某用了假公司名、公司印章和我签定了期货合作。对我进行诈骗。当时我也是傻以能赚钱。就相信了,还他妈的是假公司假公章。。

开始我不知道是假公司、假公章,后我在得知被骗后。2016年12月27日我在南湖派出所报警且在南湖派出所做笔录。做完笔录后第三天,李江河警察告诉我说:“我的事不归,也不能立案。”我说:”不立案的话,出据《报案回执》、《不立案决定书》给我“。李江河说:”没有《报案回执》也没有《不立案决定书》“。。
刘某某用了假公司名、假公司印章和我签定了期货合同。这明显是合同诈骗吗?是个傻子都知道的事。李姓警察还说这不是诈骗。


2017年、2018年10月。我多次到南湖派出所信访。我用手机打110进行法律求助不低于20次。要求解决问题。。但是始终就是不给我处理问题。不开具《报警回执》
2019年5月31日我到罗湖公安进行信访。罗湖公安局工作人员叫我再找南湖派出所。

2019年8月21日南湖派出所的李江河说只有《报案回执》。南湖派出所坚持说:”这事是假公章、假公章不归派出所管。公安局不能开具《不立案决定书》。假公章你找工商局去”。因为没有《不立案决定书》我没有办法到罗湖区政府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起诉”。我只能再去找南湖派出所出具《不立案决定书》。南湖派出所叫我再找公安局。

2019年10月我又去罗湖区公安局进行信访。罗湖区公安局明确要求派出所出具《不立案决定书》给我。我又回到南湖派出所找到办案民警。李江河说:”这事不归管公安管,你可以继续上访“。
2020年我又去罗湖区公安局进行信访,罗湖区公安局又把我踢给了南湖派出所。叫我再找南湖派出所。罗湖公安局说:“骗的钱要到了,就算了。不会再处理。也没有《不立案决定书》”。我说:“我的钱,要到了。刘某骗其它人的钱,还没有退。”法律没有说退了钱,就不追究刑事责任。
我打办案警察电话至少200次了。就是不解决。


首先:
“退款退脏”不是光退我一个人的钱,我知道的还有3个人被骗就没有退脏。。“认罪认罚”不是代表什么都不罚至少是缓刑,认罪后,犯罪团伙至少十年内不能再诈骗。
光我被骗就有3万多元钱。据我知道同时也被骗的还有3人(分别叫史易麟、王国东、刘易),其它3人被骗多少钱,我不知道。其它被骗的人钱也要退。


最重要的是,就是因为李江河有案不立,导致的刘某某诈骗团伙在宝安、福田以炒货期为名进行3年的流动诈骗。
光我知道的就有不少事实。2017年刘某某那个诈骗团队又在宝安鸿源大厦进行“期货诈骗”、2018、2019年刘文源那个诈骗团队又在福田卓越二期A座18楼进行“期货诈骗”。

刘某某诈骗团伙能长达3,4年从事诈骗这和李江河不立案、为犯罪做保护伞是分不开的。几年 了,,投诉无用。。我要举报李江河长期为刘某某充当犯罪的保护伞。。。


我实名举报:
楼主:小邓NB  时间:2021-08-07 19:39:56
根据我国《宪F》第二十七条 ,国家的工作人员要接受人民的jian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楼主:小邓NB  时间:2021-08-09 16: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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