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诉讼引五起 竟是村霸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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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11-16 19:36:14 更新时间:2020-11-16 16:42:56

楼主:LXSHLY  时间:2020-11-16 11:36:14
2006年6月29日,在江西于都李新松的家乡,一位年轻的村支部书记李某祥因一件小事将该村一位年近七十的老人李东斗生欧打致伤(老人去年已去世),当时虽已报案,但由于打人者是村书记,故警方没有出警。而在110报警台查询到的接警回复,却详细地记录着报警人报警后派出所的出警情况及出警后作出的安排。事后李东斗生的儿子回来,曾多次组织亲属到禾丰镇人民政府反映该问题,并还反映到了于都县政府办公室(见附图一、)。



附图一、李东斗生被欧打致伤法医鉴定书

由于在当时为处理李东斗生被打伤事件过程中,李东斗生堂弟李新松曾帮其写了一份《村委书记行凶打人大暴光》材料(见附图二)。虽然这份材料没有公开发出去。但李新松还是听说这位村支书扬言要邀请黑社会性质组织人员打击报复这位曾经为其欧打老人写过材料的李新松。同时这起打人事件在李新松参与要求处理过程中却一直没有得到处理。





附图二、村委书记行凶打人大暴光

这位曾为受害人李东斗生写材料的李新松是受害人叔父的儿子。虽然村支书扬言报复情况不知是否属实,但是李新松根据村支书李某祥的道德人品及派出所的报案不出警这一村官与公安干警相互照应之现实,感觉自己处在危险当中,他不得不想办法自保。于是李新松就想出一个通过某种途径,得到一份对村支书有约束力材料来自保的办法,并慢慢地寻找机会。
2006年冬,一条瑞赣高速公路途经李新松的家乡,而在征地测量时对被征地农户的部分不规则面积、田埂面积公然不作征地补偿之面积测量,同时,在征地施工过程中的大量违法行为很快给予李新松机会。李新松决定对修建瑞赣高速的违法征地补偿和施工行为,向有关部门反映。然而实际李新松反映该问题并不顺利,在逐级向各级信访局走访一年多并多次走访国家信访局后,在有关部门处理信访问题及复查的拖延、推诿、威胁下,在于都县副县长钟某林亲写材料要求不要继续信访情况下,在李新松担心会遭打击报复下,就答应了县领导不再继续信访,在拿到于都县人民政府于府信复字(2008)2号信访复查答复后,安心等待着于都县领导答应的下一步最终处理结果。从而让李新松在等待中超过申请复核时效。
然而在李新松停止信访这一年时间里,针对李新松及其家人的各种方式的打击报复相继发生,首先就是2008年12月3日施工单位请来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利用铁棒对要求处理农田污染合理补偿的李新松及其所在组多名村民欧打致伤,其中一村民被欧打成轻伤甲级,行凶者巳构成犯罪但最后却逍遥法外;其次就是2009年5月18日,镇、村领导干部借李新松弟弟计划生育问题将李新松的家产搬走,并将李新松欧打,其母亲被欧打致伤;最后就是镇村领导干部诬陷李新松举报了石迳村一计划生育超生多胎孩子的李某金,致使李某金于2009年7月4日组织十三人团伙直接闯入李新松家将李新松及其弟媳欧打致伤(上述欧打至伤皆有司法鉴定)。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这时的李新松才意识到自己放弃信访是一个严重的错误,特别是这次的十三人团伙对李新松的打击报复彻底将李新松打醒,这也就是后来李新松在信访、行政诉讼路上,真理面前绝不退让,任何人也做不了他思想工作,让一些领导干部觉得李新松不近人情的根本原因。李新松意识到自己尤如攀登悬崖,稍一松手必将掉入万丈深渊,要活命只有拼命往上爬,走的也许是条不归路。
李新松重新走上信访之路后,于2009年8月24日,去赣州市信访局对不服《于府信复字(2008)2号信访复查意见书》申请复核,并拿出能够证明自己超过申请复核时效提出复核的证据––于都县副县长钟某林所写的要求不要去申请复核的材料。然而该材料没有起到任何效果,最终赣州市信访局没有受理李新松的复核申请。这时的李新松才知道自己被打击报复的原因是因为手中的信访材料已经失效。于是就于2010年1月5日再次去江西省信访局信访,并于2010年3月1日去国家信访局信访。然而,于都县领导钟某林为拖延信访人申请复核时效所写证据,在哪一级信访局都没有起到效果。这时李新松已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归家不能安居,信访之路堵死,在北京陷入了绝境的李新松最后毅然决定,此次在北京闯不出新的出路绝不回家,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三天李新松就结识了一位从湖南赴京上访的王连维老先生,这位王老先生告诉李新松在北京还有一处会受理信访材料的地方,并对当地政府会施加处理问题压力。于是李新松跟着这位王老先生于2010年3月4日到北京的该地非正常信访一次,回来后,由于不服此次非正常信访所受公安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考虑到提起行政复议的七大事实和理由的复杂性,于是李新松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赣州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也是公安处罚决定书中所载明的复议机关)。而赣州市公安局在依法受理了李新松的复议申请后,在没有证据证明下级公安机关受理行政复议能够做到公正合法处理情况下终止了行政复议,李新松认为赣州市公安局终止行政复议理由不成立,于行政复议期满后的十五日内2010年7月20日依法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赣州市中级法院接收李新松的行政诉状后,没有依法在七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之裁定,李新松就到上一级法院申诉。于是,围绕着李新松多年行政诉讼的信访、立案、上诉、申诉,从而引发李新松分别起诉于都县人民政府、赣州市公安局、于都县公安局、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及共同起诉禾丰镇人民政府、石迳村村民委员会等五起循环行政诉讼。在起初的两起行政诉讼中,李新松自认为该两起行政诉讼案件皆不符合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下级人民法院可以胜任审理这一司法解释,然而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是将该两起案件转下级法院审理(见附图三、四)。中级法院将不宜由下级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转下级法院审理也许是让案件的程序无论当事人再怎么上诉、申诉,永远都上不了最高人民法院。而李新松起诉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的目的也是为了借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让案件程序推上全国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无耐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最高法行申909号行政裁定书中只对检察院是否可成为被告作出审查。





附图三、(2011)赣中行辖字第49号行政裁定书





附图四、(2011)赣中行辖字第63号行政裁定书

在这五起循环诉讼过程中,李新松为了每一步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并为了躲避可能发生的当地政府相关领导、干部对自己信访、诉讼、申诉过程中的围追堵截、限制出行、设计陷阱,渡过了一个又一个不眠之夜。同时为了自己在信访、诉讼过程中遭受最小的伤害,对于最下层一些素质低下的普通人的侵害、打击,几乎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李新松坚信,韩信没有当年的胯下之辱,就不会成为开创汉朝几百年的开国大将军。这也是李新松每一次遭暴力打击都没有造成严重伤害的根本原因。然而每一起行政诉讼的结果却都以失败而告终。而这位村支书却仍然在石迳村干着不可动摇的村支部书记。记得曾有一本书,标题为在真理面前半步也不退让。但实际上那些真正坚守真理的人往往都要付出惨痛的代价。对于李新松循环诉讼各法院裁判是否公正也许常人不好定论,但在瑞赣高速公路的征地测量中,所有农田的田埂面积没有作征地测量,这是所有被征地农户眼见的事实,而在李新松信访、行政诉讼过程中也曾有相关县领导人员解释说征地补偿款是按总面积一分不少地补到村里去了,至于这些田埂土地面积及一些集体性土地的征地补偿款进入了谁的钱袋子,有关部门不去调查,也许只有天知道。现在的李新松,靠体力劳动赚钱的最佳年龄段已经失去,对于被信访、循环行政诉讼搞得精疲力尽的李新松,现在即没有钱,也没有房,能让李新松继续活下去的只有两个孩子学业的希望了。而当地领导干部为了不让李新松再到最高国家信访部门走访而限制李新松的自由,竟以李新松儿子未来的政治审查作威胁(见附图五)。





附图五、李新松与镇村干部所写承诺书

相信了解楚汉战争历史的人应该知道,里面两起经典的以弱胜强的战例,韩信破赵的背水立阵和项羽破秦的破釜沉舟,所应用的皆是孙子兵法里面的置之死地而后生之理论而布阵。让士兵置于死地,士兵们要想获得生存只有跟敌人凭命这一条路了,故最终取得决定性胜利。但愿有关部门不会将唯一能支撑李新松活下去的路堵死,一但生无可恋的李新松离开世界的时侯,不要再给社会增加些许孤魂野鬼。人固有一死,有死得重于泰山,有死得轻于鸿毛,李新松也是一个爱党爱国之人,也希望为党和国家的伟大事业作出贡献,然而理想与现实往往背道而施。
一个小小村霸的猖狂、违法,能够引发国家中央机关遭受严重影响,能够造成国家司法、经费大量浪费,严重影响到国家的司法公正。因此李新松坚信,石迳村延续十多年的非法采矿(煤炭、煤矸石)事件也许也与当地诸多村霸以及当地矿管部门监管力度不够有关。党的十八大后,国家意识到村霸对社会的危害性,从而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到处铲除村霸。但愿国家在反腐路上能够取得伟大胜利,铲除全国各地所有村霸。但愿我们的国家永远强盛。
面对李新松循环行政诉讼事件,但愿国家最高司法机关能够介入,进行详细审查、处理,对其中若有枉法行为进行处罚、纠正,还受害人一个公正的审判。以维护国家司法的真正公平、公正。
写稿人:李新松
家庭住址: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禾丰镇石迳村黄竹组黄竹19号
2020年4月9日写
注:以上内容皆属当事人真实经历与感受,文中部分人姓名及附图中部分人姓名皆已作隐藏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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