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被送进精神病院15个月,请求查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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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9-08 17:49:43 更新时间:2021-10-24 00:35:10

楼主:行走在海河岸边  时间:2021-09-08 09:49:43

摘要

女儿和她母亲在一年多以前,被派出所送进精神病医院,到现在都没有出院。我恳请政府查明下列问题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我调查结果:是什么人、因为什么事、以什么法律依据,将她们母女俩送进了精神病医院?为什么不送往公立医院而是送往民营医院?为什么送医前后,都没有通知母女俩的亲属?

一、起因

我之所以写下这篇长文,是因为我遇到了无法克服的困难:我的女儿和她妈妈被派出所送进精神病医院15个月了,到目前为止还无法出院;我希望她和她妈妈能够尽快出院回家,回家后她能上学接受教育,将来有能力自己养活自己。

我已经为她们出院的事情奔波了大半年了,但还是没有解决问题。所以,我决定转向正本清源,弄清楚她们为什么被送进精神病医院。我恳请政府调查:是什么人、因为什么事、以什么法律依据,将她们母女俩送进了精神病医院?为什么不送往公立医院而是送往民营医院?为什么送医前后,都没有通知母女俩的亲属?

在我看来,母亲刘芸芸虽然是精神分裂症患者,但是529案发时她不仅没有发病、没有违法、没有犯罪,而且还提前预警,实在是没有理由被送进精神病医院。如果刘芸芸被送进精神病医院是错误的,那么现在就应该纠正这个错误,让母女俩出院回家。

本文比较长,一共包括五个部分:起因,人物介绍,事件经过,请求查明的问题,结语。“起因”部分说明本文的动机。“人物介绍”部分简单介绍刘芸芸和李小丽的情况,她们不是到处惹是生非的人。“事件经过”叙述529案件的过程,从中可见刘芸芸案发时精神正常,没有违法犯罪。“请求查明的问题”部分对希望政府查明的五个问题做出更多的解释。“结语”部分总结全文,指出刘芸芸母女被送进精神病医院是一个错误,恳请政府查明真相。

二、人物介绍

本文中的人物均系化名。

我是李卫国,天津某高校教师。刘芸芸,我的前妻,天津某高校教师。李小丽,我的女儿,2006年生。李卫国和刘芸芸2018年年初离婚后,女儿跟妈妈一起生活。

2.1 刘芸芸

刘芸芸2006年博士毕业后来到天津,在天津某高校任教。

刘芸芸曾经在2017年2月被行政拘留过,除此以外就没有受过法律处理了。这次行政拘留的原因是刘芸芸去和平区教育局信访,反映女儿李小丽在耀华小学被猥亵一事,过程中据说有暴力行为。

2018年底,刘芸芸被她的父母送进了天津市安定医院(安定医院是一所公立的三甲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半年以上。期间李小丽由姥姥看护,曾经有几次离家出走。

2020年2月,刘芸芸和李小丽去拉菲饭店就餐,与餐厅人员发生纠纷被打了。接下来发生了2020年5月29日的事情,刘芸芸在拉菲饭店发现李小丽持刀后,去泰阿泰餐厅预警,提醒他们提前做好防备。

2.2 李小丽

李小丽出生于2006年,也就是刘芸芸来天津工作那年。

2016年10月,李小丽回家说自己在耀华小学被老师猥亵。2017年11月,经公安机关侦办,认为没有猥亵的情况。

2018年6月,我给她办理了小升初手续。这年年底到2019年刘芸芸住精神病医院期间由她姥姥看护,中间有几次离家出走。

2020年5月19日,刘芸芸和李小丽与泰阿泰餐厅发生就餐纠纷。10天后,李小丽在泰阿泰餐厅持刀伤人,转天和她妈妈刘芸芸一起被送进了精神病医院。送精神病医院时,李小丽只有14岁,是未成年人。

由以上我知道的情况来看,刘芸芸和李小丽这两人显然谈不上是黑恶势力、怙恶不悛、对社会危害极大。

三、事件经过

本节先根据派出所的讯问笔录介绍529案件,再介绍案发后的一些情况。

3.1 529案

母女两人被强制送精神病医院,是因为发生了5月29日的案件。对于这个案件的详情,我今年在相关的民事索赔案件中看到了派出所的讯问笔录。

1)刘芸芸,被送精神病医院的母女俩中的母亲。依照她的叙述,案件经过是这样的:

2020年2月份,刘芸芸和李小丽在拉菲饭店就餐,因饭菜质量问题与拉饭店发生纠纷,刘芸芸被打,伤得很重,110报警后,拉菲饭店赔了500块钱。

2020年5月19日,刘芸芸和李小丽在泰阿泰餐厅就餐,因饭菜质量问题与餐厅发生纠纷,110报警后,当天没解决问题。第二天,母女俩又去了餐厅,餐厅态度很差,往外轰李小丽,还骂她,店长吴莉推了李小丽,李小丽推了吴莉。

2020年5月29日,刘芸芸和李小丽外出就餐。18点左右途经拉菲饭店时,李小丽进去摔东西,刘芸芸阻拦,李小丽突然拿出两把刀朝她挥,并扎到了刘芸芸的右臂。刘芸芸把李小丽拉出拉菲饭店训斥,李小丽说刘芸芸太懦弱了,然后就跑了。刘芸芸给李小丽的父亲李卫国打电话,李卫国让她打110,但刘芸芸没有打110报警。

刘芸芸寻找李小丽未果,想起来她们与泰阿泰餐厅有纠纷,担心李小丽去泰阿泰餐厅,所以在18:50时许,到泰阿泰餐厅告知店长吴莉,她女儿李小丽带着刀,如果过来希望餐厅报警,让警察来处理。餐厅的人态度非常恶劣,一直把刘芸芸往店外赶,还恐吓她。18:55后刘芸芸离开泰阿泰餐厅继续寻找李小丽,没有找到就回家了。当天晚上22时许,民警去刘芸芸家里把她带到了小白楼派出所。

2)李小丽,被送精神病医院的母女俩中的女儿。依照她的叙述,案件经过是这样的:

2020年5月19日,刘芸芸母女在泰阿泰餐厅吃158元的套餐,套餐中有头发,上的菜不新鲜,造成纠纷,后来去了派出所,双方没有达成协议。

2020年5月29日,李小丽去泰阿泰餐厅问纠纷怎么解决,双方发生冲突。吴莉用一根很长的棍子打李小丽的头和脸,然后李小丽就将刀拿了出来。接着餐厅来了十几个人,李小丽拿着手中的两把刀乱挥,砍伤了两个人。

3)吴莉,泰阿泰餐厅的店长,在案件中受了轻微伤。依照她的叙述,案件经过是这样的:

2020年5月19日19点左右,刘芸芸母女俩来餐厅吃饭,对菜品有意见,来来回回换了好几回,折腾到9点半,还把头发睫毛扔到菜里,我提议给她们免单,但她们执意要5000元钱才能了事,我们不同意,她们报警了,到小白楼派出所调解,都在调解书上签字按了手印。2020年5月20日19点左右,她们又来店里要钱,李小丽踹了吴莉一脚,踹倒了之后就跑了,刘芸芸还找吴莉要钱,吴莉报警,刘芸芸也跑了。

2020年5月29日19点左右,刘芸芸来泰阿泰餐厅找吴莉要钱,还说要是不给钱的话我女儿带刀来找你,我可管不了,说完就走了。15到20分钟后李小丽就来了。吴莉看到李小丽进到店里,走到她面前时从怀里掏出两把刀向她砍去。吴莉顺手拿起一个刮玻璃的刮子挡了一下,刮子一下就被打掉。吴莉担心店里客人受伤,就拽着李小丽往店外走,在这期间李小丽还不停的挥着刀乱砍,砍到了吴莉的后脑。到店门口后,后厨张鑫把吴莉拉开,被李小丽砍到了额头和胸口,张鑫和吴莉把李小丽摁到了地上。

4)张鑫,泰阿泰餐厅后厨,在案件中受了轻伤。依照他的叙述,案件经过是这样的:

2020年5月29日19时左右,张鑫在后厨上班,通过对讲机听见外面在吵吵,就出去看,见到刘芸芸找吴莉,说她女儿拿着刀把她划伤了,现在正拿着刀来泰阿泰餐厅,要餐厅赔点钱了事。

过了20多分钟,张鑫在后厨听见有人喊闹事的小女孩又来了,他马上去前面看,看见一个小女孩拿着刀,吴莉头上已经挨了一刀,正在往外跑。张鑫冲上去用右手抓住小女孩左手手腕想夺刀,但小女孩右手还有一把刀他没看见,女孩就用这把刀砍了张鑫额头一下,然后收刀时又划伤右眼。张鑫去夺右手刀,小女孩持刀一阵乱砍,将张鑫胸部右侧砍伤。小女孩的左手刀还划伤了张鑫的右上臂。最终张鑫夺刀成功,控制住了小女孩。

虽然不同的人的说法不一致,但是总的来说,我认为刘芸芸在这个案件中没有违法犯罪,她本人没有持刀伤人,也没有证据表明她和女儿一起预谋犯罪。虽然刘芸芸之前有过精神分裂症就医史,但案发时她精神状态正常,精神分裂症没有发作,没有丧失辨识能力和控制能力。

3.2 后续发展

2020年5月30日上午9点之后,我被传唤到南京路派出所。派出所的警官告诉我,李小丽昨天持刀伤人,找我来的目的是要我签字同意送李小丽去精神病医院,随后他带我去了小白楼派出所。

在小白楼派出所,民警安排我参加了一场对李小丽的讯问,因为李小丽是未成年人,讯问时需要监护人在场。讯问中,我观察了李小丽的精神状态,认为她没有精神病。由于询问笔录上的一些文字(例如“胡言乱语”、“答非所问”)不符合实情,有明显的暗示精神病的意味,我拒绝了在讯问笔录上签字。在接下来和民警的单独谈话中,我不同意送李小丽去精神病医院。

下午4点,我离开了小白楼派出所。在离开之前,我请求见刘芸芸一面,派出所拒绝了,也没有告诉我要怎么处理这母女俩。

6月1日,由于电话联系不上刘芸芸母女,我决定先去母女俩的住处看一下,然后再去派出所询问。到了她们的住处后,正好遇上南京路派出所会同居委会清理她们的住房。派出所警官告诉我,母女俩已经被强制送往精神病医院,但是没有说是谁送去的,也没有说是以什么理由送去的,更别说告诉我依据的什么法律条文。我询问她们被送去了哪所医院,他拒绝告诉我。我只好询问要何时以及如何才能去医院探视,该警官与医院主治大夫电话联系后,告诉我近期不能前去探视。

2020年12月底,我接到天津市北辰永济医院精神科的电话,得知刘芸芸母女是被关在这所民营医院。该医院的对面是公立的三甲精神病专科医院天津市安康医院。

2021年1月,吴莉和张鑫各自提起了民事诉讼,将李小丽和我列为了被告,我得以看到公安机关的案卷。案卷中,受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委托,2020年9月24日,天津市司法精神病鉴定委员会给出了两份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书。这两份鉴定意见书的结论是:2020年5月29日案发时,刘芸芸有精神分裂症,有辨认及控制能力,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李小丽无精神病,有辨认及控制能力,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这两份鉴定意见书进一步证实了我的看法:案发时刘芸芸不处于精神分裂症发作状态,李小丽没有精神病。

四、请求查明的问题

529案发后,我对公安机关的做法是感到非常惊讶的,觉得难以理解。一个刑事案件,你按刑事案件的方式侦办就好了。比方说,该刑拘你就刑拘!怎么就都被送进精神病医院里去了呢?

我曾要求调查真相。今年2月24日、4月28日我两次上了天津公安网上信访大厅信访,并在4月30日向天津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公室邮寄了举报信,要求查明送医真相。结果呢,没有得到任何书面回复。即使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公室的电话回复,也只是说了办案民警没有违法这几个字,没有说明送医原因、送医过程、和送医的法律依据。

现在,我通过网络恳请政府调查真相。我恳请政府查明两人被送医的详细过程,对其中的违法乱纪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并妥善安排好母女俩的后续生活。具体的问题是查明:是什么人、因为什么事、以什么法律依据,将她们母女俩送往精神病医院的?为什么不送往公立医院而是送往民营医院?为什么送医前后,都没有通知她们的亲属?

4.1 是什么人决定送医的?

刘芸芸和李小丽不可能自愿去精神病医院住院。案发当天,我拒绝同意送李小丽去精神病医院。后来,我打电话询问过刘芸芸的父母,他们说他们也从未同意过将母女俩送进精神病医院。可见,刘芸芸和李小丽的住院不是自愿的。

那么,是谁把母女俩送进了精神病医院呢?最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是小白楼派出所送的。于是我询问了小白楼派出所的办案民警,他告诉我是南京路派出所送的。但我找到南京路派出所时,南京路派出所却说是小白楼派出所送的,不过看在同是兄弟单位的份上,他们可以就这个事情接待我。7月份的时候,我从医院方面得知,送医时签字的是小白楼派出所的办案民警。随后天津市北辰区卫健委给我的说法是:“两人于2020年5月30日,被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小白楼派出所送入永济医院住院治疗,后续工作移交南京路派出所负责”。

这样,是不是可以确定送医的是小白楼派出所了呢?我为这个问题找了小白楼派出所,小白楼派出所说:绝对不可能因为涉案送医。那么就只能是南京路派出所送的了。不过,在南京路派出所,我又听到一个说法:你连什么人送的,都没有搞清楚,就来我们这折腾。

究竟是谁送医的,这个问题竟然还复杂起来了,没有一开始看上去那么简单。我觉得还有第三种可能,送医的是居委会或者街道。理由之一是6月1号,清理刘芸芸住处的有居委会的人。理由之二是李小丽的住院费街道同意出而且已经出了一部分。理由之三是最后一次给派出所打电话时,派出所说他们已经找了街道并要我去找街道。

不管怎么说,实施了送医行为的单位是小白楼派出所。所以,我请求政府查明的第一个问题应该是:究竟是什么人做出了送医的决定?考虑到这个送医的决定造成了母女被变相长期拘押在精神病医院的后果,并且极有可能违法,把这个决策人找出来是非常有必要的。我相信,我们的政府是好的,但是政府运作终究是通过个人来进行的,而个人是有可能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的。

查明是什么人,做出送刘芸芸母女去精神病医院的决定,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送医违法了,这个人就需要负责任。这样,既可以避免普通老百姓误解政府,也能防患于未然,让他有所警醒。

4.2 因为什么事要将母女俩送进精神病医院?

先来分析一下刘芸芸被送精神病医院的事由。

由于送医的时间是在2020年5月29日案发后的第二天5月30日,所以最简单最直接的理由应该是:刘芸芸是5月29日李小丽持刀伤人案的共犯。然而,李小丽伤害他人时,刘芸芸不在现场,并且她还提前到餐厅做了预警,所以我认为刘芸芸没有违法犯罪,不是共犯。

第二个可能的原因是刘芸芸长期扰乱社会治安,给公安机关造成了压力,所以公安机关借着李小丽持刀伤人的机会把刘芸芸送往精神病医院。不过,我知道的这两三年内与这对母女相关的案件只有拉菲饭店被打一事,没有听说她们还有其他什么事。

理由之三是刘芸芸有反社会的言论和行为。据我所知,刘芸芸有一些偏激的观点。但一直以来,我从没有听说过她有什么公开的反社会言论和行为,没有看到过她公开发表的违法文字,也从未听说过她参加了非法组织。

我能想到的最后一个可能的理由是刘芸芸有精神病。刘芸芸曾经被送进精神病医院住院超过半年,也许公安机关认为精神病患者可以被随时送进精神病医院治疗。

刘芸芸被送精神病医院是不是因为上述四个事由之一,还是因为别的什么事,我无从得知。所以,我才恳请政府查明究竟是因为什么事将刘芸芸送进精神病医院。

再来分析一下李小丽被送精神病医院的事由。

我在2021年9月6日接到了派出所的电话,要我实话实说。派出所的说法是并未强制将李小丽送进精神病医院治疗,李小丽是寄养在精神病医院里,原因是她妈妈被送进精神病医院后没有人照顾她,并且她不愿意和她妈妈分开。

但我还是认为李小丽是被强制送精神病医院治疗。理由是刘芸芸和李小丽住院后公安机关对她们俩都做了司法精神病鉴定。而且刘芸芸和李小丽被关进精神病医院后,医院一直拒绝我探视她们或者和她们电话交流。

所以,李小丽究竟是被强制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还是寄养在精神病医院中,只能由政府调查之后做出结论了。不管结论是什么,我认为李小丽不应该被送进精神病医院,她犯了罪,正确的地方应该是去拘留所。

4.3 送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按照我的看法,公安机关要想将人送进精神病医院,就必须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有如下的规定。

第三十条 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
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
(一)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
(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可见,强制送精神病医院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

李小丽尚未成年,之前也没有精神病史,显然不满足条件1),所以派出所抛出了寄养在精神病医院的说法。这个说法并非是2021年9月6号才告知我的,我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是在2021年4月28日。

从公安机关对刘芸芸的讯问笔录来看,她思维清楚,叙述有条理,知道自己患有精神分裂症。综合各个涉事人员的叙述来看,刘芸芸在案发时没有持械伤人,也没有持械伤人的企图,甚至还主动预警。因此,虽然刘芸芸有过精神病史,但是她在案发时显然不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没有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也没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

所以,我认为公安机关想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将母女俩强制送往精神病医院,是行不通的。那么,公安机关究竟是依据什么法律条文来强制送医的呢?这就需要政府来调查了。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办案。在我所有的问题中,强制送医依据的法律条文和证据是什么,至关重要。执法行为是公安机关做出来的,公安机关应该公开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以及适用该条文的证据。

4.4 为什么不送往公立医院而是送往民营医院?

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公立医院是政府办的事业单位。公安机关强制送医,理应送往公立医院。天津市有好几所公立的精神病专科医院,其中安康医院还是天津市公安局办的。母女俩被送到了天津市北辰永济医院,这家医院的对面就是安康医院。

为什么不送往公立医院而是送往民营医院?这个问题派出所给我的说法是公立医院不收李小丽,所以只好送到民营医院去了。

这家民营医院的表现让我有点不解。其一是,人是派出所送去的,公立医院不愿意收,但民营医院就敢收?其二是,人送进去后,彻底隔离。我从去年12月底得知人被关在永济医院,一直到今年7月份,都被医院以疫情为借口禁止探视、禁止电话联系。其三是,我想把母女俩从医院接出来,医院说找派出所,派出所说能不能放人由医院决定,两个单位踢起了皮球。

我觉得挺奇怪的,怎么这两方把我当皮球踢起来了呢?有人提醒我这里面的关键问题也许是钱的问题。要收多少钱呢?今年年初的时候,我听说是一个人三万多,大致是五六千左右一个月。另外好像还听到过一个月3000来块左右的说法。这笔费用到底是多少,我没搞清楚,但这个问题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由谁来出这笔钱。李小丽的费用,派出所一直说是由街道出,而且也实际给付了几个月。刘芸芸的费用,派出所说,因为刘芸芸有工作,街道不出,只能由刘芸芸或她的监护人出。由于刘芸芸一开始拒绝自己出,所以这部分费用由谁出一直没有落实。

经过我一番努力,终于达成了一个解决方案:刘芸芸出自己的费用。为了落实这个解决方案,7月17号我得到了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探视刘芸芸母女的机会。眼见事情就要了结,刘芸芸母女出院回归社会,再解决李小丽上学受教育的事情后,我也可以专心于自己的工作生活,结果人算不如天算,又卡在了医院要派出所打个电话说一声的环节。

民营医院是追求盈利的,从医院的角度来看,住院时间当然是越长越好。即使没有精神病,只要给钱,也能继续住下去。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5月26日天津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公室给我打电话说可以把李小丽接出来。派出所建议我考虑李小丽自己的意见。7月17日我见到李小丽时,当面询问她是否愿意先和我一起出院,李小丽不同意,她要和她妈妈刘芸芸一起出院。派出所随后同意我在解决李小丽上学一事的时候,可以根据需要带李小丽一起去教育部门。李小丽上学的事情解决起来比较麻烦,需要父母和小孩一起去找教育部门寻求解决方案。现在医院和派出所不放母女俩,李小丽上学受教育的事情也就解决不了。

我恳请政府查明送医的具体过程,弄清楚是不是非要将母女俩送进精神病医院才能解决问题,如果非要送医为什么不送公立医院?医院为什么不能自己独立决定病人何时出院?医院把出院问题和派出所关联起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既然医院这么认派出所,为什么收费时不遵循谁送谁出钱的原则?医院为什么不先放人,后解决住院费用问题,而是要把人当人质、当印钞机?

4.5 为什么送医前后,都没有通知母女俩的亲属?

这个问题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主要是派出所办案程序是否正确。我认为派出所送医前后,应当通知母女俩的亲属。但是,实际上我是送医后第三天去问,才知道母女俩被送进了精神病医院。我给刘芸芸的父母打过电话,他们说没有收到任何送医的通知。

五、结语

2020年5月29日,李小丽持刀伤人。她和她母亲在第二天被派出所送进了一所民营医院的精神科,直到今天还没有回家。

考虑到李小丽初二下学期犯案后没有上学,需要把她放出来解决上学的事情,并且案件早在去年就已经结案,不追究刑责,以及两人在精神病医院已经关了一年多了,2021年7月30日,我通过天津市网上信访投诉平台信访,恳请政府提供帮助,能让母女俩出院。结果在刘芸芸同意自己出住院费后,医院方面只要派出所给他们打个电话同意放人,事情就了结了,但是派出所不同意放人,还告诉我不要再找他们了。这原本是一个解决问题的最佳机会。随后,刘芸芸的父母不让我再管刘芸芸母女出院的事情。

在我看来,母亲刘芸芸虽然患有精神分裂症,但是529案发时她不仅没有发病、没有违法、没有犯罪,而且还提前预警,实在是没有理由被送进精神病医院。刘芸芸被送进精神病医院是错误的,现在应该纠正这个错误,让母女俩出院回家。

随着医学知识的进步,精神分裂症已经不再可怕。社会也日益进步,不再歧视精神分裂症患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全社会应当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天津市应当是一个文明的城市,是一个法治昌明的地方。恳请政府查明真相,保障刘芸芸的合法权益。

我恳请政府调查:是什么人、因为什么事、以什么法律依据,将她们母女俩送进了精神病医院?为什么不送往公立医院而是送往民营医院?为什么送医前后,都没有通知母女俩的亲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我调查结果。

楼主:行走在海河岸边  时间:2021-09-09 20:03:51
恳请各位天涯的朋友们帮帮忙。

个人实在是太渺小了,发出的声音也很微弱。如果因为大家的热心相助,引起的广泛的关注,就有可能发现送精神病医院的做法不得当,母女俩也就有可能出院,出院后我这女儿也就有可能去上个学,不至于一辈子就这样毁了。

大家有什么问题,请提出来。有什么指导,更请赐教。
楼主:行走在海河岸边  时间:2021-09-10 13:50:04
您的问题问得好。咱们老百姓,都懂得尽量不给政府添麻烦的朴素道理。所以个别政府工作人员涉嫌违法乱纪时,我们也不会先去搞清楚问题的真相,而是先对自己开刀问责。派出所如果理直气壮,给我一纸文书,回答我的五个问题,那么我恐怕就得再拿着镜子好好照照自己、再好好反省自己究竟意欲何为了。

是什么人、因为什么事、以什么法律依据,将她们母女俩送进了精神病医院?为什么不送往公立医院而是送往民营医院?为什么送医前后,都没有通知母女俩的亲属?就一年多以前已经发生了事情,回答这五个问题很困难吗?调查事情的真相,和我这个寻求真相的人的个人品质关系很大吗?难道我是坏人,就不能要求调查真相了吗?因为我,就需要将母女俩关在精神病医院里面,关到天荒地老?

派出所为什么不同意放人?我可以给出很多的答案:1)之前有人胡乱决策送精神病医院,派出所现在为了维护这个人的面子不同意放人;2)派出所认为把人放出来要担责任,不如把人一直拘押在精神病医院为好;3)派出所出于大多数人的平安,决定牺牲这对母女的正当权益;4)派出所权力在手,很傲慢,想怎么干就怎么干;5)派出所和医院勾结,一起赚钱。这些答案,您觉得哪个是对的呢?

刘芸芸的父母为什么不让你再管刘芸芸母女出院的事情?这个问题我同样也可以给出很多答案:1)两位老人正义爆棚,大义灭亲,怕人放出来惹事,觉得就这么关下去最好;2)两位老人对我恨之入骨,不允许我掺乎他们女儿以及外孙女的事,哪怕是我是为母女俩好;3)年纪大了,身体不好,有心无力了,能自保不添乱子就很不错了;4)这是无声的抗议,抗议有人违法乱纪,光天化日之下,未经本人或家属同意就随意动用公权力关人。这些答案,您又觉得哪个是对的呢?

您觉得刘芸芸的父母为免麻烦情愿将她们安置在精神病院,派出所也是这么想的吗?能够给我一个证据证明刘芸芸的父母有这样的想法吗?

您认为放她们出来很有可能会再次发生暴力事件,所以不如把母女俩一直安置在精神病医院里关下去,关到死?您要这么想的话,依我看还不如干脆把她们母女俩弄死,起码还能还世界一个清静,节省一点点社会资源呢。另外,别忘了这里面还有个正处在接受义务教育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李小丽虽然违法犯罪,但既然不追究刑责去坐牢的话,派出所除了保证她是活的,为她上学受教育做了什么考虑吗,住院期间对她做了什么法制教育?这个世界很少有完美的人,即使是犯罪分子,也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想专心于自己的工作生活,这个想法有错吗?我现在要求政府调查送精神病医院事件的真相,想让母女俩回归社会过上正常的生活,难道不是多管闲事和自寻烦恼吗?您认为政府没错是对的,但政府里面没有坏人吗?坏人怎么想?坏人就是希望我不要出来多管闲事,母女俩像动物园的动物一样关死在精神病院,岁月静好。

还有一点需要和您商讨,您说李小丽动不动就拿刀砍人,依据是什么?您看过事发的录像了?请问您,一个动不动就拿刀砍人的,怎么整个案件从开始到结束就只砍伤了三人?当然,砍人是绝对不对的,哪怕砍一个人都不对。我的意思只是说,要客观,不要随意戴帽子,更不能以公共安全为幌子恐吓老百姓,把自己的行为装扮成为民众考虑。此外,精神病也不是吓唬人的万能药。有精神病的人也能生活得很好,甚至于为社会做出超出常人的贡献,前提是没有精神病的人要能理解、关心和支持他们,而不是把他们一关了事。

派出所和医院不想放人,那就由他们去吧。人在做,天在看,是非自有曲直,公道自在人心。但是,我希望能查明母女俩被送进精神病医院的真相,恳请大家能帮帮我,引起政府的关注。

昨天,9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这是一件喜事,说明咱们国家在一代又一代人的奋斗之下越来越美好,个人的权利越来越得到尊重,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都能得到更多的扶助而不是被抛弃。建议您有空也读一读这份文件。
楼主:行走在海河岸边  时间:2021-09-11 21:32:50
@艾米尔 2021-09-10 14:39:39
这对母女可能有些偏激,但这些偏激很明显是社会不公对待造成的后遗症。
一个小女孩在校园被猥亵,母亲报警后,警方调查结果是猥亵不存在。。这个到底是猥亵行为不存在,还是证据不够充分导致的案件撤销?
一般而言,校园性犯罪分子不是校长就是老师,这些人多数是有背景有身份,这个案子究竟有没有冤案?
在饭馆用餐起了冲突,有持刀伤人行为,若触犯刑法,可提起公诉,按刑责追究,若不是刑事犯罪,也可按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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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就在这里,刘芸芸母女涉嫌触犯刑法,派出所为何却要把她们送进精神病院?而且,送进精神病院又没有充分的理由。更进一步,送进去造成即成事实后,针对我的五个问题,派出所既不做口头解释,也不给书面答复。执法如此横蛮暴力,和近日网上谣传的女研究生被铐案有得一拼。
楼主:行走在海河岸边  时间:2021-09-11 21:46:03
@行走在海河岸边 2021-09-10 13:50:04
您的问题问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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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欢如梦vip 2021-09-10 18:53:34
你别激动,我只是就不清楚的问题提出来而已,你上面不是说有什么问题可以提出来吗?
我提出来让你弄清楚问题背后的意思是,第一,如果派出所作为执法部门,敢公然因打击报复把正常人关进精神病院,你应该以请律师从法律途径、联系记者争取舆论支持等方式来帮助自己解决。现在是法治社会,打黑除恶的年代,谁敢以身试法?只要你有理有据,正义在你一方,一经曝光,全国人民都会支持你。
第二,从你主楼的描述,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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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提醒我,从多角度思考,不要偏激,您是好意,积善行德,将来会有福报的。执法部门总的来说肯定是好的,但是也不能排除里面有个别坏人啊。后面我转两个新近看的帖子,您有空也看看。

刘芸芸母女俩这个事情,往好里说的话,是派出所(或者说决策人,因为我不知道究竟是谁做的决定要送精神病医院,他们也不明确告诉我是什么人这么做的。以后为了方便就说是派出所吧,毕竟派出所的人在医院签了字)办案粗暴,只考虑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未能谨慎运用权力,也没有去考虑母女俩的合法权益。别的我就不说了,你把一个没有精神病的未成年女孩关在精神病医院里面,这么长的时间,没有精神病给整出精神病来了怎么办?
楼主:行走在海河岸边  时间:2021-09-11 21:51:44
@旧欢如梦vip 2021-09-11 11:14:44
我不知道司法精神病鉴定是怎么做的,我是好奇鉴定结果能不能准。
我有一个前同事,是精神病人,但是我们跟他长期共事都没有发现他有精神病。
他是个业务能手,做会计工作一丝不苟,从不出差错,跟同事关系也处得不错。后来我们回忆起,他跟常人有些不同,就是话特别多,有时候突然间独自笑起来。可是任何人都不可能认为一个人爱说爱笑就是个精神病啊。
直到某一天,某领导发现这个员工时常偷窥自己,并跟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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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能力小了点,也可能是忘了打招呼,导致司法精神病鉴定结果与预期不符,实在是遗憾啊!

精神病人没那么可怕。可怕的其实是对待精神病人的方式。由于这个世界上存在一些错误的、不文明的、甚至毫无人性的对待精神病人的方式,多少正常人被精神病了啊!
楼主:行走在海河岸边  时间:2021-09-11 21:59:24
转贴两个案例。第一个是女研究生被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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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权力跑出制度的笼子,其造成的恶,或将大到无法想象。

手铐、辣椒水和警棍,35岁的重庆女子王闵怎么也想象不到,这些电视上对待违法犯罪分子的专业警械装备,有一天会被用到自己和父母的身上。

2020年6月18日,35岁的重庆女研究生王闵,因为牵扯一起打架案件,在民警陈放调解处理时,不耐烦地对王闵说:不要以为你是研究生就很懂。

王闵因不满民警的办案态度,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投诉陈放言行不当,希望110向上级部门反映。

但这么一起正常的投诉,却为王闵带来了灾难,甚至为她父母都带来了灾难。

当晚,王闵便被其投诉对象陈放带人上门,双手被反铐着带走。

王闵父母出面阻拦时,被辣椒水喷眼,被警棍打伤。

医院诊记录显示,王闵父亲被诊断为“多处软组织挫伤、左大指掌趾关节扭伤”,王闵母亲被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左手大指扭伤、右足趾踩踏伤。”

然事情到此并没有结束,事后,王闵父母又被以“妨碍公务罪”为由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0年8月中旬,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请批捕王闵父母,渝中区检察院经审查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

由此,公安机关不得不撤销了王闵父母的案件。

当恶意肆无忌惮的时候,就不要指望无辜者保持沉默。

此后,王闵多次通过电话、网络信件及现场提交书面材料等方式,向重庆市各级公安机关实名举报望龙门派出所民警的违法行为,并要求予以调查处理,但结果却令她非常失望。

渝中区公安分局在回复王闵的《诉求处理情况告知单》中称:“经分局督察支队调查核实,望龙门派出所民警陈放滥用职权,殴打你父母的情况不属实,系民警正常执法活动中遭遇你父母暴力阻碍执法,民警依法使用警械制止,你父母已涉嫌妨害公务罪。”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亦认为,“望龙门派出所民警传唤行为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应当予以维持。”

在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无果的情况下,王闵和父母以民警滥用职权、违法传唤、违法使用警械为由,将望龙门派出所诉至法院。

让王闵和其父母深感庆幸的是,经过近一年的调查审理后,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做出了公正的判决。

2021年7月,渝中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一、确认望龙门派出所对王闵的传唤行为违法;二,派出所对王闵父母使用辣椒水、警棍等警械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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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网络上也有人对这个案子表达了不同意见。例如有人说:“王某研究生是否考虑过整个事件中自身存在的问题呢?其父母有没暴力阻碍警察执法呢?(这些会有执法记录仪记录的)不要一味的强调权利,公民亦有公民的义务!处理问题要客观公正!”。

不过,假如法院的判决是真的,大家也就不难发现派出所里面的确是会有人目无法纪靠暴力办事的。案子发生的地方是重庆市,重庆市和天津市一样,都是直辖市。
楼主:行走在海河岸边  时间:2021-09-11 22:12:28
转贴两个案例。第二个是公安局长贪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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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原公安局长贪腐案曝光:打黑变受贿,打中护、护后帮、帮后收

更新: 2021-09-10 15:09:34

【导读】 在姚伟的影响下,鞍山刑侦系统多人收受胡永家等人钱款,形成了大、中、小伞“层层相护”,失职、滥用、腐败问题“环环交织”的保护伞网络。渐渐的,由他所带领的刑侦队伍对于犯罪的打击也变了味,从“打黑”变成了“黑打”,甚至形成了“打中护、护后帮、帮后收”的受贿模式。

9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深度调查丨“打中护、护后帮、帮后收”的公安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局原局长姚伟案调查》

辽宁省纪委监委专案组工作人员:姚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我打到你服,但我又不打“死”你,让你来求我。这样我案子既办了,利益我也能获取。

姚伟:我觉得从责任而言,我负主要责任。

从打击犯罪的刑侦专家到令人深恶痛绝的腐败分子,姚伟如何蜕变成让警徽蒙尘的害群之马?

主持人:画面中的这个人名叫姚伟,是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局原局长,2020年9月29日,他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姚伟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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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个女研究生被铐案说明,基层民警有害群之马。这一个公安局长贪腐案表明,公安机关的个别领导也是违法犯罪分子。

刘芸芸母女被送精神病医院一案,很可能是派出所和医院违法违纪的一个线索,案情虽然不至于惊天动地,但也值得深挖。可是问题是,政府会听到我这微弱的呼声吗?
楼主:行走在海河岸边  时间:2021-09-12 08:09:45
@小嘴嘴情趣 2021-09-11 22:12:38
为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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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的一对母女被派出所送进了精神病医院15个月,到现在都没有出院。父亲恳请政府查明下列问题:是什么人、因为什么事、以什么法律依据,将她们母女俩送进了精神病医院?为什么不送往公立医院而是送往民营医院?为什么送医前后,都没有通知母女俩的亲属?父亲认为搞清楚送精神病医院事件真相或许有助于母女俩早日出院,另外也很有可能拍到派出所和医院里面的违法乱纪的“小苍蝇”。

楼主:行走在海河岸边  时间:2021-10-10 10:50:28
李小丽竟然从精神病医院逃了出来!

她是如何孤身一人,从看护严密的地方逃脱,穿越大半个天津市找到我,堪称一个传奇故事了。

重获自由的她,精神非常兴奋,到现在都没有要睡觉的意思。

她现在最挂念的是她妈妈,她的妈妈还在精神病医院里。
楼主:行走在海河岸边  时间:2021-10-11 08:40:37
李小丽逃出精神病医院时受了不少伤,以手脚居多,尤其是脚上的伤比较厉害。今天下午带她去了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诊治,各种检查下来,所幸并无大碍。

感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的两位大夫耐心清洗伤口,并精心包扎。大夫们说,接下来大概率会因伤口感染发烧,叮嘱我们要及时换药。 ​​​












楼主:行走在海河岸边  时间:2021-10-12 02:31:51
小丽非常想念她的母亲,不肯睡觉,希望她的母亲能马上从精神病医院释放,回到她的身边。

前天早上5点左右,小丽逃出了北辰区的永济医院精神科。中午12点多,小丽在和平区乐宾百货给我打电话。晚上9点左右,小丽在津南区桔子酒店打电话给我。最终10点左右父女相见于桔子酒店。


逃亡第一段,假设是步行。


逃亡第二段,也假设是步行。


从北辰的精神病医院,到津南的酒店,至少30多公里的距离,穿越天津市的核心城区,十五岁的小女孩,创造了不可思议的奇迹!
楼主:行走在海河岸边  时间:2021-10-12 18:27:55
@xy767801 2021-10-12 04:29:24
惹祸只因闲口舌,无事禁闭是非口,一个资深精神病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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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就是缘分,您有啥故事,说来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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