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奇葩如许艳 ——连云港女辅警敲诈案的双方,都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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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10-17 16:40:10 更新时间:2021-12-11 17:19:04

楼主:老庄開墙  时间:2021-10-17 08:40:10
灌南奇葩如许艳
——连云港女辅警敲诈案的双方,都不值得同情
老庄友华2021-3-25

昨天有媒体报道:连云港“女辅警案”二审宣判 以敲诈勒索罪改判许艳有期徒刑七年。由此看来,老庄半年以前的这篇文章,对此案所作的分析和预测,还是靠谱的。——作者题记

江苏灌南县法院对前辅警许艳,以敲诈勒索罪判刑13年,罚款500万。由这份判决书在网上公开,引发了一场舆论的海啸,至今余波未平、众怒难消。广大网民纷纷鸣冤叫屈:这位出身贫寒、可怜无辜的青春警花,先遭贪官集体引诱蹂躏,后被发院报复性汪法重判……
在一个聚集了众多时评作者的微信群,俺对这朵奇花说了点不同看法,于是继前不久与川粉互怼之后,再次沦为悲催的一小撮。几位参与群殴的网友,戏称这场笔伐为“批斗大会”。俺干脆回了一则“批斗会记实”:大家万众一心、立场坚定、发言踊跃、气氛热烈……不好意思,这种情形俺早有旧文记录:每逢盛大场面,广大观众很少平和冷静,很多情绪激动、喝彩叫好。
我原本没想写这件事的。这种热点时评,虽是自媒体赚流量的不二法门,但不能得知准确、完整的事实真相,评论就很难靠谱。还要有点自爱,大约只能宁肯不说、也不胡说。
不料近日,发现一位不相识的网友,将我的几段微信转发到了新浪微博,还作了评论:“太赞同您的话啦!我脚得,这才是正常清醒的价值观!只可惜微信群,微博里,保持这种价值观的人占少数,基本被一众鸡血自媒体,还有某些知名大v,律师给带偏啦……”
想来也是,不同的声音自有存在的价值,何妨将前几天群聊的主要内容梳理一下、立此存照。

狼狈相合是为奸

这起敲诈案的争论焦点何在?法院的判罚过重,是事件的起因,也是人们具有的基本共识。那么本案应予追究的重点,显然应该是法院、是诗法不宫。
大家的关注重心,却并没有放在法院。而是火力全开,谴责九个男人、同情一个女人,这有没有搞错码头?但争议还是由此展开并形成焦点:究竟怎样看待这些男女?
这些男人坏不坏——坏。接受惩罚该不该——该。他们睡许艳,至少是德行有亏,违规违纪。而支付巨额资金的来源,更可能涉嫌犯罪。但我也认为,对这些人坏的程度,还是该有个基本判断。
这些人还算不得大奸大恶,在现行生态下,在普通人的亲友熟人圈中,这类男人应该并不罕见。他们好色贪财毛病不少,但并没有比同类人坏的更过分更出格。如果真是坏透了,还能老老实实付那些不情愿的钱么?
这些人也够不上高倌重罪,地位高的只是基层小吏,还有药房普通员工,多数不是许的直接领导。他们和许的不正当关系,并不直接构成违法犯罪。相对违法利用荃力,大肆谋取私利,祸害社会大众,还是存在一定程度的区别。
至于这位许艳,我认为有N多理由不该同情原谅,应予鄙视谴责。
这个女人很无耻,如果只是偶尔出轨索财,或也还有说道。但接连对九个男人,反复演出上床诈钱的相同把戏,无疑就是个渣了。至少在后期,她应是以此作为一门生意、一种获利手段,而主动设计实施了仙人跳。
这个女人也狡黠,索钱多年居然屡屡得逞、无一失手。她睡的人无关情感,却都是有用的。派出所长不必说,医疗系统的人员,大概也有利于拿避孕药、打胎或出具虚假怀孕证明等。然而要钱太狠、时间太长、次数太多,且黑白两道的规则都敢弃之不顾,最后演砸也是早晚的事。
作为身穿制服的警察,许艳哪还有一丁点礼义廉耻的影子?有的只是满身的铜臭,是深入骨髓的笑贫不笑娼、不捞白不捞等价值观。她表现的既像一个职业老手,又有不要脸不要命的疯狂,可以说坏到了出类拔萃,就是个心机婊、标准人渣。
LH先生在群里质疑: “许某生于1994年10月,初睡派出所长时是2014年3月,时年19岁零5个月。这还是个孩子!应该是被污染了吧?我不赞同对这个女孩挥舞道德大棒!而对真正的恶人轻轻放过。”
当然,我说许是人渣,不是她19岁以前,而是在持续涉案之后。她早年即使真是被所长污染了,也只属于变渣的成因,并不能否定现在成渣的事实。而且就我所知,渣不渣不能完全以年龄为据,15、6岁的渣也是有的。
每个人犯错犯罪,都可以找出一长串社会的、别人的原因,并有可能还是真实的。但是,这些人难道就没有自身的原因?是不是只要环境所迫,人人都只能、并且理应如此?孔子所谓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正是将应对贫穷的方式,当作了区分人品人格的标准。
为许艳的种种辩解,注定是苍白无力的。一个人犯下罪错,并不是只要找到了外在原因,就成了情有可原、值得同情,就能变为受害者以至于英雄。
近来网上有篇《陕西一女辅警陪睡厅官:睡出400万家财还转正提拔为科长!》俺就此跟帖:许艳也睡出近400万家财,并从郊县调入市中心城区。如果刘副局长不出事继续升迁,许的职位还大有想象空间。而且,许后续也可能再攀高枝,睡出个花样翻新、前程似锦……是不是这样,大家认为这女人才正常才不亏?是不是因为半途而废还坐了牢,人们才同情心大爆发,同情之泪大决堤?
楼主:老庄開墙  时间:2021-10-17 14:56:43

煽情太过多离谱

《乌合之众》认为:群众从未渴求过真理,他们对不合口味的证据视而不见。假如谬误对他们有诱惑力,他们更愿意崇拜谬误。谁向他们提供幻觉,谁就可以轻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谁摧毁他们的幻觉,谁就会成为他们的牺牲品。
许多网文段子,就像在刻意迎合民众,不吝大肆煽情。又对九个男人尤其刻薄,说是还不如西门庆对女人有情有义。
YY先生也在群里说道:“不付嫖资的嫖客是人渣。付了嫖资,利用全力索要回嫖资,是人渣中的人渣。付了嫖资,利用权利索要回嫖资,把自己装扮成受害者,并把嫖体送入囹圄,是人渣中的恶魔!”
这类段子充满网络,大都是堆砌谎言,几乎没有一个字完全真实。从公开信息看,九个男人都付够了钱,也没有人反悔。是刘副局长落马后,交代赃款去向才带出了许艳敲诈。这起检察院公诉的刑事案件,怎么就能变成这些男人以权力索回嫖资、自扮受害者、并把嫖体送入囹圄?
一位疑似美女写手有篇《法为公器,岂能成为私权玩物?》让俺忍不住也评了几句:文中批法官很有道理,点个赞!不过还要说:1、所谓“判决书里的‘受害人’不报案,说明他们原本不是什么受害人。”这在逻辑上是不通的,九个男人显然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吴秀波处理同类敲诈案,前面也能忍则忍,后来才忍无可忍。2、所谓“作为上司和有夫之妇,睡下属,是把姑娘当玩物。”这话本身没错,但这女人一连串搞了九个,如果持公正立场,就该再追问一句:她把这些男人又当成了什么——玩物、贵人、肉票……?
许多网络热文,实属似是而非,全靠想象类比煽情,根本不顾常理逻辑。这类反智煽情的大合唱,竟然也能长盛不衰。那么多大V、律师都在踊跃加入,那么多网民都在激情点赞、转发、狂欢……
近几天满网飞的一幅热图,也荒唐的让人哭笑不得。

这显然属于低劣的谎言。敲诈勒索罪构成与否,当然不是金额大小,主要只能在于索取手段。但许艳索钱370多万,数目确实不小。据说灌南县刚刚脱贫,而脱贫的农民人均年收入标准,2011年为2300元,2019年为3218元。这就是说,一个当地农民要挣这么多钱,必须劳动并不吃不喝一千多年。
很多人坚信许艳无罪,因为男人向相关的情人、二奶、妓女付钱,确有普遍性合理性。但究竟该不该给、该给多少,却又是于法无据、与法无关。这类钱的实际交付,至少存在三种形式:1、男方主动给;2、按双方事先或事后商定的意见给;3、女方事后以恐吓、要挟等方式强行索取。
这第三种方式,大概率构成敲诈勒索罪。许艳索取钱财的情节,应该符合这种方式。但众多律师、大V都在坚称许艳无罪,不知这种信心何来?
许艳本该受到公正审判,而实际判罚太重,不排除存在政治考量、权力操控。这种质疑正当合理,但量刑过重不等于嫌疑人无罪,如果将许看作完全无辜、甚至英雄,极可能违背事实与法律,并搞乱伦理道德等是非观。
个人可以凭好恶感情用事。但法律不行,法院只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舆情延烧之下,猜想官方的考量应当包括:既要平息众怒,又不能助长民粹、让舆论裹挟审判。在后续处理中,从轻改判许艳,从重处罚那几个公职人员,应该没有太多悬念。
楼主:老庄開墙  时间:2021-10-17 21:05:50

穷斯滥矣不可怜

看到有人总在网上怨天怨地,骂历史骂祖宗,从不知检讨反思自己。我想过这是不是一种社会边缘人的共性?或者说,这种人也只能混成惨兮兮的边缘人?
是的,人们如果淤积了太多郁闷、不满、愤怒等情绪,将会伤害身体。据说以前央视的焦点访谈,批评对象一般限制在科级以下。现在既有灌南这么个安全出口,当然可以尽情地发泄、狂欢一通。
恨官仇富,同情弱者,应当不难理解。问题是有些帮忙帮闲的文人,以此作为良心的底线红线,划分是非的硬性标准,还以为这就是找到了良知,站在了历史的、正确的一边。
认定许艳是弱者,天然就该同情,就是典型的只讲立场、不论是非。然而对人对事,立场情感优先,不辩基本事实,不顾理性逻辑,这样认知必定出错,于己于人于社会都将有害无益。
穷斯滥矣绝对不能同情、鼓励。帮助弱势群体,我以为甚至应当包括对愚昧无知、陋习恶行的批评、鞭挞。阿Q明明长了癞头疮,不仅不认有毛病,还要掩饰、开脱、赞许……鲁迅曾将这类粉饰,嘲讽为“红肿之处,艳若桃花;溃烂之时,美如乳酪。”他老人家如果现在醒来,看到自己一辈子鞭挞的劣根性,正在被众多读书人藏着掖着呵护着,不知该作何感想?
LH先生提醒:“一个社会不可能良性发展的根本原因是泉力的肆虐骄横。把人分为三六九等,处处障显权丽。你到机关,单位和社会上去看看,那怕当个最微不足道的小组长,也显示出高人一等的优越感!不同的等级,不同的称号,不同的待遇,不同的享受。这足以使族群分裂,泉力成为人们追猎的唯一目标。这是社会败坏崩溃的根源。这种社会结构,想要良性发展,相当困难。如果畸形发展,有可能长成恶性肿瘤,最终导至证息仁亡!”
我也再次回应:这些道理都不错,不过我还要加个但是——但是这只是事情的一面,另一面是要守护社会的道德底线。
监督公权力很重要。无限证府,权丽无边还不受约束,放个菩萨都会沾上烟火味。但这种监督,并不是不问公域私域,是官就有错、就该责。主要还是要防止官员以公泉力谋取私利、祸害公众。
守护道德底线同样重要。这些年有过太多的珉粹骚洞:从砸车伤人、到称张扣扣为英雄、到为活坑亲妈的农民鸣冤叫屈……这种众口一词的舆论,激愤激烈的情绪,继续发展下去,只能形成社会戾汽增加,民众粗鄙化下流化,人人害我我害人人,将我们的家园推向不宜生存的境地。
既警惕泉力作恶,又防止社会道德崩溃。这两个问题都不可偏废,都涉及到我们的生存环境。而社会的道德重建,可能比体制改革的难度更大,且根本性影响国家未来的走向。南非菲律宾等都能证明,在一个文盲流氓盛行的地域,任何制度都会失灵,是不可能建成现代文明社会的。
老庄过去写过:社会应当同情、帮助穷人的困难,却不能宽容、鼓励穷人的恶行。穷而无知无德对于社会的危害,并不会小于为富不仁不义。过去滥杀无辜的义和团,当 街砸车打人的爱国者,各种泯粹泛滥、社会骚乱,哪里又少得了作恶的穷人?
老庄也曾戏言:脑子是个好东西,所以许多人都舍不得用。读书人要是任由情绪主导,放弃独立思考,随大流汇入大合唱……将不止令人悲哀失望,更会助长反智的舆论氛围,有碍社会的文明进步。

(全文完)
楼主:老庄開墙  时间:2021-10-18 09:38:32


楼主:老庄開墙  时间:2021-10-19 16:21:52
@大冢奔牛 2021-10-19 09:55:23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同样的敲诈勒索罪,不至于判出两个道理来。
吴秀波和陈昱霖姘居也历七年,女方索要分手费4000万(是许艳案值十倍),付了300万,单方强行变更期限,以“爆料”相威逼一次付清(未遂)。故判决:判三缓三,罚款十万。
由此可见:两情相悦坦诚相见虽说是无价的(有价叫嫖娼),但绝对不是无偿的。
青春补偿400万不少4000万不多,法律的底线是两厢情愿。
陈昱霖4000万能为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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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构成与否,当然不是金额大小,主要只能在于索取手段。……男人向相关的情人、二奶、妓女付钱,确有普遍性合理性。但究竟该不该给、该给多少,却又是于法无据、与法无关。这类钱的实际交付,至少存在三种形式:1、男方主动给;2、按双方事先或事后商定的意见给;3、女方事后以恐吓、要挟等方式强行索取。
这第三种方式,大概率构成敲诈勒索罪。许艳索取钱财的情节,应该符合这种方式。
——主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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