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是这样依法治国的【转载】(转载)

字数:2044访问原帖 评论数:537条评论 TXT下载

发表时间:2013-04-07 22:16:00 更新时间:2022-09-13 06:12:08

楼主:德坞村民  时间:2013-04-07 14:16:00
法官违法受保护依法治国成儿戏
楼主:当事人控诉
发表时间:2012-06-11 11:52:00
点击:638
回复:156


近日,云南省的俞耀华和高志奎等十一位冤民联名向中纪委、云南省委省政法委、云南省人大、云南省纪委、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控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马俊杰等法官违法办案、践踏法律、亵渎法律、与下级法院的法官联合起来造假案、制造冤案、枉法裁判的犯罪事实,强烈要求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履行其法律监督职责,逮捕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违法犯罪枉法裁判的法官,因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马俊杰等法官已经犯罪了,已经不是犯一般的错误,而是明目张胆的枉法裁判,明目张胆的制造冤假错案,是严重的犯罪分子,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构成犯罪,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应该认真履行其法律监督职责,对犯错误的法官进行严肃查处,可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做法令冤民们不寒而栗,他们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犯错误的法官包庇、袒护、纵容,不去查处,总是找各种理由来忽悠冤民,把冤民的控告材料转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这是严重的失职和渎职,玩忽职守,至此,冤民们彻底明白了为什么云南省的冤假错案会有这么多,原来罪魁祸首是检察院,因为检察院不履行职责,对法官的枉法裁判从来不追究和处理,法律监督机构形同虚设、浪得虚名、滥竽充数、玩忽职守,对法官的犯罪行为装聋作哑、置若罔闻,导致法官胆大包天,无法无天,胆大妄为,肆无忌惮,反正违法犯罪、枉法裁判不仅不会受到处理和追究,而且还“好处多多”,何乐而不为,因此云南省的冤假错案越积越多,冤民怨声载道,数百冤民经常打着喊冤的横幅和布标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口喊冤,云南省的司法腐败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登峰造极、骇人听闻、惊世骇俗、空前绝后、天怒人怨、人神共愤的地步了!!!冤民们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有冤无处伸,有苦无处诉,四年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信誓旦旦高调宣称的“对法官判错案要实行终身追究制”成了一场地地道道的政治作秀!!!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曾经宣称要对“民事行政枉法裁判开炮”也只不过是胡弄百姓的谎言!!!是某些人的一种“政治把戏”!!!

高志奎和俞耀华等十一位冤民的控告材料是证据确凿,铁证如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马俊杰等法官无视党纪国法,知法犯法、执法违法,执法犯法,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违反法律,违背法律,肆无忌惮,随心所欲,利欲熏心,见利忘义,丧心病狂,丧尽天良,欺压百姓,恃强凌弱,法律在他们的眼中成了一文不值的废纸,他们判案不是“以证据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欺上瞒下,瞒天过海,弄虚作假,竟然与下级法院的法官联合起来造假,制造冤假错案,枉法裁判,马俊杰等人的犯罪事实清楚,罪行累累,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就是不去查处和追究,“当官不予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如此不作为,还配当检察长吗?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如此纵容手下胡作非为,枉法裁判,在他的任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冤假错案层出不穷,云南高院成为千夫所指,众矢之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名声一落千丈,臭名昭著,臭名远扬,请问这样的院长称职吗???云南省发生这么多的冤假错案,有这么多的枉法裁判,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难辞其咎!!!人民不需要这样无所事事,不负责任,昏庸无能的领导,这种无能的领导应该下台了,让有能力的人上······

黑啊!太黑了,简直是暗无天日,漆黑一片,只能说“天下乌鸦一般黑”了,老百姓算是彻底领教了这些“人民公仆”的两面派手法了!当面喊“执法为民”,背后却在暗箱操作“联合害民”!!!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已经蜕变成“为官一任,祸害一方”!!!老百姓是无可奈何了,谁叫你们这些小老百姓是无权无势无钱的弱势群体,假如你们是有钱有势有权的的强势人群,法院和检察院还会这样欺负你们吗???所以“有钱能使鬼推磨”“钱能通神”“衙门八字大开,有理无钱休来”才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司法腐败是社会腐败的根源,这些渗透到司法机关内部的涉嫌犯罪分子,视国家规定为无的放矢的一纸空文,随意践踏、扭曲和破坏,甚至公开抗拒。他们是非不分,真假不辨,荣辱不知。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破坏了司法公信力,侵犯了人民的利益。他们对党、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犯下了滔天罪行,必需要彻底铲除。否则,党之不党,国之不国,社会要腐朽,人民要遭殃。


不打官司不知道,打了官司才知道,原来法律是有钱人的保护伞,法是帮助有钱有势的人欺负穷人服务的,法官和检察官是权贵阶层的鹰犬奴才,老百姓想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那简直是白日做梦,痴心妄想,水中捞盐,火中取栗,与虎谋皮,自讨苦吃!!!
楼主:德坞村民  时间:2013-04-07 14:16:37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很牛的
楼主:德坞村民  时间:2013-12-27 11:57:45
顶出事实真相,顶出公平正义,顶出民主法制的和谐社会。


楼主:德坞村民  时间:2014-05-11 10:34:23
受害人的声声呐喊,滴滴血,声声泪。敲击着违法者的神经,
受害人微弱的呐喊融入了强劲的正义洪流。呐喊---呐喊---呐喊----
网友们的援助之手,点一下鼠标就是给弱者的信心加码,向着真理出发。

大家都在看

猜你喜欢

热门帖子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