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公安局真的是韩奎的保护伞?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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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06-15 19:20:00 更新时间:2021-12-13 06:14:37

楼主:我真的不懂2011  时间:2013-06-15 11:20:00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履行”。可见,行政复议法强调了行政复议机关、上级机关的责任。





鞍山市公安局作出的 已经产生法律效力4400多天的鞍山市公安局作出的复议决定书,在千山公安分局拒不执行,鞍山市公安局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履行。









可是鞍山市公安局却官官相护、知法犯法。


楼主:我真的不懂2011  时间:2013-06-15 11:24:06


楼主:我真的不懂2011  时间:2013-06-17 06:58:25
办案机关正在等待鞍山市公安局对 韩奎、韩健、郭杰三人非法侵入住宅用暴力殴打3岁的幼儿等三人的事实已经认定,法律、法理、发生在鞍山市的相近案例、都认定是犯罪行为的刑事案件新的定性、处罚意见。
楼主:我真的不懂2011  时间:2013-06-20 20:42:41
又一天
楼主:我真的不懂2011  时间:2013-06-24 10:39:17
又一天
楼主:我真的不懂2011  时间:2013-06-25 10:06:36
又一天
楼主:我真的不懂2011  时间:2021-12-09 14:31:13



楼主:我真的不懂2011  时间:2021-12-12 10:58:33
事出幺蛾必有妖
控告鞍山市公安局干部李恩波张振东故意知法犯法伪造法律公文违法办案充当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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