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国家教育部怀进鹏部长教师造假医疗文书非法骗得病假和工资是旷工问题还是请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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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1-18 00:54:01 更新时间:2022-09-05 01:07:58

楼主:ty_144654613  时间:2022-01-17 16:54:01
请问国家教育部怀进鹏部长:关于教师伪造假医疗文书,骗得组织和领导信任后非法骗得“病假”待遇和国家工资待遇是“旷工问题”还是“请假问题”?

关于公开检举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曲沟镇一中教师张美美伪造假精神障碍性疾病医疗证明文书长期旷工的问题

尊敬的怀进鹏部长:

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原安阳县)曲沟镇一中教师张美美在知道其现第二任丈夫杨东平(2020年已被安阳市人社局辞退)强奸我真相的情况下,和杨东平一起雇佣劳改犯打手多次在安阳河边和市民政局公开阻拦我去市人社局揭发检举。张美美害怕我到学校找她“讨债”给她造成坏的影响,从2016年10月9日上午我到曲沟镇一中找她,下午她被中心校张金亮校长叫去后,为躲避我便开始不去学校上班了,对学校她谎称患精神性疾病了不能上班。张美找安阳地区医院老年人慢性病科退休反聘内科医生张艳丽共同伪造了假的“精神障碍性疾病医疗证明文书”提供给了学校和教育局,在隐瞒真相欺骗组织,骗取组织和领导信任后,非法骗得了一年多的“病假”待遇和工资待遇。而此过程中从曲沟镇一中到中心校及教育局并未严格落实教育系统教职工病事假管理制度,导致张美骗得了国家给付的工资(财物),负有管理失当、审查不严的失职渎职责任。
从2015年至今,我分别向各级纪委、教育局、曲沟镇中心校、曲沟镇一中控告张美美身为党员、人民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与杨东平雇佣劳改打手暴利侵害我阻挠检举;违反工作纪律、组织纪律,与安阳地区医院老年人慢性病科退休反聘内科医生张艳丽共同伪造假“精神障碍性疾病医疗证明文书”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旷工一年多的问题,至今7年未得到公平公正处理。
一、关于我检举张美美身为党员和人民教师违反党章、违反师德师风、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问题。
我提供线索、证据,但安阳县、殷都区教育局不开展调查工作,分别说不归教体局管涉及个人隐私,属于公安让我找公安,为此我分别向省、市纪委,公安反映,多年也是无人管让我找教育局,说张美美是教师有单位,让教育局、纪委管。直到2020年在安阳市纪委督导下,殷都区纪委、教休局到市民政局开展调查工作,并答复我没有诬告,张美的确去过市民政局找我,但因该案件调查还有很大不实之处,需要继继调查,殷都区纪委说案件转教体局,让我找教体局,教体局从未开展过调查工作,依然说让我找公安。
二、关于我检举张美伪造假医疗文书长期旷工问题。
2017年11月15日,殷都区教体局给我出具了《殷都区教体局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说张美美依规全部履行了请假手续不存在旷工。但调查不实!曲沟镇一中、教育局并未按照教体系统教职工病事假管理制度落实,教体局调查结果明显存在部分时间节点无手续及东风乡精神卫生院存在违规问题,曲沟一中校长袁学军并未见到本人,只是听杨东平说张美精神抑郁,不吃不喝,什么也不作,天天哭要自杀就批了病菌假。我却亲眼见到张美精神正常、神彩卓越驾车外出,我也通过北航分局电话与张美通电话精神正常,她在北航做笔录并多次与警察交流,我询问警察说没有见到张美精神有问题,她并与朋友刘海燕出游没有任何精神异样,她并在称患精神性疾病期间在网上公开发布信楼信息无任何思维逻辑障碍问题。我向殷都区教育局反映多年无果。
我又向中央和省委第三、第六、第十二巡视组反映后,殷都区纪委调查认为:张美存在在一定时间节点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校长和殷都区教体局存在一定问题已批评了,但同样也认为张美不存在旷工,殷都区教育局和曲沟一中学校的调查没有问题。
明明存在问题,为何真相被黑暗包裹?我又向中央、省卫健委、教育局反映,经省卫健委转办。一是,2021年5月26日,安阳市卫健委就我反映“地区医院内科医生从事精神科疾病诊断治疗并向未精神性疾病的张美美开具虚假诊断证明(即违法执业,内科不得从事精神科诊断治疗给张美看病)”,对地区医院进行了违法处理;二是,2021年8月3日,安阳市卫健委就我反映“张艳丽为未患精神性疾病的张美美从老干部科开具假病条”(即:张美找张艳丽从行政科老干部科开出假精神障碍性疾病医疗证明文书),对医生进行了违法处理。
假医疗证明是没有法律效力,与张艳丽共同伪造假证明并欺骗组织非法获利的张美美应如何处理?2021年11月1日我到殷都区教育局要结果,教育局党组给了反馈意见书,该意见书明显存在教体局党组私自捏造我举报张美美的问题,并以张美“请假问题”给予了警告处分,完全回避了我举报“张美美未患精神障碍性疾病,伪造“假精神疾病医疗证明文书”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旷工一年多的问题”。殷都区教育局纪委书记刘艳红并说:我是举报张美旷工没举报请假,但张美请假了,地区医院给张美出的患病证明是真的。
我到二楼找局书记刘现义反映,因办公室有人,我在门外等候并向市纪委督导该案同志致电反映,结果一楼群工部、二楼约七八名工作人员过来拖我不让我找领导反映。我进去后七八名工作人员继续拉扯我不让向刘现义反映,我气愤异常,在被拉扯中质问局领导:为什么我举报张美装病开“假病条”旷工一年多的问题不给我答复?给我答复“请假”?我没有举报“请假”,装病开“假病条”旷工和“请假”不是一码事,教育局党组偷换概念,偷梁换柱,以“请假”对张美美轻处理,处理不公,这是在包庇袒护张美美,包庇袒护曾失职渎职调查该案的干部,给我一个解释!七八人一起将我拖向门外,拖在楼梯上到一楼群工部,过程中,拉我手的人将我的右手弄成轻微伤。我向公安报警后,公安出警并出具了情况,说让我向区有关部门反映,因教育局是政府单位。
请问,安阳市卫健委对张美从张艳丽处获得的证明是假医疗证明的认定,难道是假的?!生病或有事向单位“请假”是国家规定的正常行为,属国家制度规定内的,不违纪、不犯法、不犯罪。但虚构事实造假病假条,欺骗了组织和领导,并骗取了国家财物非法得利就是违纪、犯法、甚至犯罪!张美美是伪造虚假医疗证明文书并向组这样的情况,全国很多政策规定和地方部门均认定为“旷工”并给予开除党籍、退缴全部财物,开除公职处分。而同时,我检举过程中还发生了,我把可证明真相的线索、电子证据讲诉、提供给殷都区教育局后,教育局从没有就问题做过任何解释,短期内原始证据就被张美美(杨东平)销除、隐匿了,这是怎么回事?
诉求:
1.请求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的调查处理殷都区教育局涉案领导干部,及2016年将违纪党员教师张美美教师资格注册为合格事件。
2.请求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的调查处理张美美案件。
3.请求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调查处理张美美作假证词,诬告栽赃陷害,曲沟一中老师串传供作伪证的问题。
楼主:ty_144654613  时间:2022-01-17 17:09:25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一、教师不仅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也应遵守社会公德,建议写入《教师法》
“德”高为师,“德”是教师自身做人与教育他人如何立身做人的根本,教师不仅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也应遵守社会公德,坚定政治立场、遵守党纪国法。教师于社会当中的无所顾忌的错误政治言论,吃空饷旷工,人格操守、思想品德低下,不良生活品行与作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社会私德败坏行为频发,这是与人民教师应遵守党纪、爱国守法、德高品重、明理育人,树人育人的嵩高社会形像,是相违背的,严重损害了教师形像。教师法,应将教师于职业不遵守政治规矩、国家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个人生活作风等,违反社会公德行为纳入《教师法》给予约束。
河南安阳市殷都区教体局处理党员教师张美美案的真实案例:
因《国家教师法》中没有对教师应承担“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个人生活作风,社会公德等义务的规定,虽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七)中提出的是: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但在河南安阳,从安阳县教育局到殷都区教育局和部分学校以《国家教师法》为由,只管理教师职业行为之内的事情,对于党员教师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个人生活作风、违反社会公德等职业之外的社会品行失德、人格操守低下问题,不给予管理。说,那是教师违反社会治安、涉及个人生活作风是教师个人教书以外的生活隐私和社会行为,而不予管理,对于伪造假医疗文书旷工问题说成是“请假问题”。举报者检举6年,直到案发6年后,安阳市纪委过问后,才就部分情况开展调查。
二、应加强党对教师队伍的领导权,并落实党的多元化调解机制
学校基层党组织负有对党员教师的党性、政治、遵纪守法、社会公道、职业道德等的教育、管理、服务和提出处理意见的权力。然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学校党组织薄弱,党组织领导人对党的领导认识不够高,出现对教师师德师风教育等管理问题不想管、不愿管、不敢管,推卸责任、推诿扯皮,认为属于上级管理不属于学校党组织应管的。同时,学校基层党组织作为党的基层组织,也应落实国家的多元化调解机制。
三、打破体制,建立教师流动机制,激励机制,未位淘汰机制,才能真正提高教师队伍整体建设水平与教学水平
随着教师,稳定的体制,较高的工资待遇、良好的工作环境、较高的社会地位,教师这个“铁饭碗”,已经成为很多毕业生的职业追求,而已占据“铁饭碗““事业编”的在职教师,部分曾经是中专毕业,后又通过成人大专或本科教育取得的学历,实际教师本人的德育、教学水平并不高,甚至因工作优越性,部分教师飘飘然,自带优越感,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甚至德能不配位、违法乱纪,但基于人情关系,利益关系,同事情义,学校均是睁只眼闭只眼。因体制和编制限制,优秀人才进入体制并不顺畅,德能不配位的淘汰不出去,只有打破“铁饭碗”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与激励机制,优者奖励晋升,未位者淘汰出教师队伍,引进德才兼备的教育人才进入教育行业,不仅能激发在职教师的危机意识,促进教师不断完善自我,更新自我知识结构,加强自身品质道德修养建设,提高教学工作责任心,从而提高教学工作质量,更能优化教师队伍环境,建立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四、提高教师待遇和地位,但不能搞一刀切、大锅饭,以德能勤绩廉综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获取报酬的基础
“教师”是教育者,应受人尊敬,“教师”同时也是一份职业,与社会当中的其他职业一样,是糊口的饭碗,付出劳动得到生活的资本,理所应当,但职业无高低贵贱之分,把一种职业的收入水平与另一种职业的收入水平进行匹配对比,统一规定“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标准”不合适。请问中国哪一种职业是不应受到尊重的,哪些职业是不辛苦的?哪一种职业应高于当地公务员的标准,哪一种职业又应低于当地公务员的标准?那些工作在水灾、疫情、交通一线,肩负着最贴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甚至生命健康的公职人员,他们不辛苦,职业不应受尊重?他们的待遇是怎样的?建议教师待遇应打破体制限制,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础,根据学校、学生、家长、社会等对该教师的评价为标准,能者多得,多劳者多得,劣者不劳者少得,不胜任、不称职、不合适的从教师队伍淘汰。
楼主:ty_144654613  时间:2022-09-03 11:40:11
关于安阳市卫健委漠视法律和政府部门证明违法认定地区医院和内科医生可看精神疾病的举报信        ——既:2021至2022年检举人李远香向安阳市卫健委举报问题的事实和证据一、举报的第一个问题:地区医院和内科医生张艳丽违法执业(既:违法行医)(一)事实:2017年2月20日,地区医院内科执业医师张艳丽从事了精神科专业的医疗诊治活动。既:张艳丽从事了其执业注册范围(内科专业)以外其他专业(精神科专业)的执业活动,是违反法律法规的非法行医(非法执业)行为;而安阳市地区医院是使用了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是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行医行为。地区医院及张艳丽的行医行为,与医疗保障、慢病鉴定无任何关系,是单纯的医疗行为。(二)证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老法)第二十一条;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第四十八条;4.关于下发《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1〕169号)医师执业范围的规定,;5.《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安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的通知》(安人社医疗【2016】2号);6.《国家卫生生办公厅关于精神科从业医师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4】605号);7.安阳市人社局出具的证明;8.安阳市医保局(既医疗保障中心慢病科)出具的证明;9:安阳市北关区医保局(慢病科)出具的证明;10.非法行医的规定;11.地区医院张艳丽在国家卫生官网执业范围注册为内科的证据;12.张艳丽及其同科同事亲口承认其是内科医生看不了精神科疾病的录音;13.地区医院门诊楼挂号机器,至今依然无“老干部科”这个门诊科室;14.新闻媒体报道的,我国其它地市发生的与地区医院和张艳丽相同违法案件的定性和行政处罚案例。二、举报的第二个问题:内科医生张艳丽违法从行政职能科室老干部科制造虚假精神科疾病医学文书(一)事实:2017年2月20日,内科医生张艳丽从事了精神科专业的医疗诊治活动并从行政职能科室“老干部科”出具了精神科疾病(精神抑郁症)的医学文书。既:内科专业执业注册医师,从精神科执业地点以外的执业地点(老干部科)出具了属于“精神科”疾病的医学文书,是违法行医行为。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而张艳丽的情况是:病种为“精神疾病”+医师执业范围为“内科”+执业地点为“行政科老干部科”=“虚假医学文书”。(二)证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老法)第二十三条;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4.司法上是如何认定虚假病假条的;5.地区医院老干部科在地区医院西家属院的照片,至今老干部科依然存在。检举人李远香举报前,地区医院门诊一楼慢病科无悬挂“老干部科”牌子,举报后,慢病科搬迁至三楼,才挂上了包含“老干部科”在内的三块牌子;6.可证明,安阳地区医院“老干部科”的办公地址在西家属院,职能为行政职能不看精神病及开精神病医学文书的录音证据(老干部科工作人员录音、地区医院的离退老干部的录音、部分在职医护人员和保安的录音);7.地区医院纪检监察室冯XX说北关区医保局认定张艳丽可以看精神病的录音;8.北关区医保局(慢病科)出具的否认认定张艳丽可以看精神病的证明;9:濮阳卫计委纪检组说,地区医院纪检监察室答复他们张艳丽从未为张美开过精神抑郁症医学证明的录音;10.殷都区纪委监察一室存有2017年2月20日张艳丽从老干部科开出精神抑郁症的证明,及院方无挂号、无门诊病历、无处方、无任何张美缴费记录等情况(殷都区纪委监察二室余慧萍告知)。三、安阳市卫健委私自定义李远香举报的问题是:超范围执业问题,肖文2022年8月23日口头答复李远香:地区医院和医生不属于超范围执业,因为政府部门(安阳市人社局)委托地区医院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可以对精神科疾病进行鉴定治疗诊断),为此医院有权任命内科医生张艳丽对精神疾病进行诊断、治疗、鉴定安阳市卫健委的证据:安阳市卫健委至今未提供相关证据。安阳市卫健康委副主任刘芳于2022年8月23日只口头说:是经向安阳市法制办、河南省卫生健康技术监督中心调查,一致认定的,安阳市卫健委并拒绝向李远香提供文字答复。副主任刘芳又于2022年8月24日口头答复:是安阳市人社局与地区医院,有委托地区医院对精神病进行诊断、治疗、鉴定的合同。王文斌书记于会上口头承诺检举人并指示副主任刘芳给予检举人近两日的书面答复,但至今未兑现,于8月26日给予了检举人一份“几次答复几次接待李远香的情况说明”,李远香拒绝接收并于2022年8月29日退还安阳市卫健委书记、主任王永斌。李远香的证据:《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安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的通知》安人社医疗【2016】2号;《国家卫生生办公厅关于精神科从业医师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4】605号);安阳市人社局出具的证明;安阳市医保局(既医疗保障中心慢病科)出具的证明;安阳市北关区医保局(慢病科)出具的证明等,已充分证明安阳地区医院不是门诊慢病中精神病病种的定点医疗机构,以上政府部门未审批过地区医院的手续,为此安阳市卫健委的调查严重不实,安阳市卫健委并涉嫌违法违纪,失职渎职,徇私枉法,为地区医院和医生充当违法保护伞。李远香获取证据并查得:安阳地区医院的“老干部科”一直在该医院的西家属院(地区医院内部称为“小西院”),是行政职能科室,无看精神病和出具精神病医疗文书的职能,2017年时地区医院门诊楼三楼、一楼均无老干部科;安阳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无审批过地区医院可以对慢病当中精神病病种的鉴定手续,地区医院不是精神病定点医疗鉴定机构,地区医院内科医生张艳丽的行为属医疗行为,与医保无关。李远香向安阳市司法局和安阳市政府的法制机构(法制办)均咨询及投诉,取得的情况与安阳市卫健委的答复也差距甚大。李远香于2021年至今,一直在请求安阳市卫健委向安阳市人社局、安阳市医保局(医保中心)、地区医院调查取证,但安阳市卫健卫至今不查。  附件:1.证据(其中录音证据在检举人手中)2.《关于安阳市卫健委十次反馈的“我举报地区医院和张艳丽非法行医”有关问题的质疑问题》            举报人(提供人):李远香             联系方式:1853059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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