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税务局与偷税人勾结,打击报复举报人

字数:2123访问原帖 评论数:26条评论 TXT下载

发表时间:2022-02-07 20:26:36 更新时间:2022-02-15 06:47:08

楼主:ty_144377408  时间:2022-02-07 12:26:36
举报江苏省税务局纪委在本人举报镇江市税务局稽查局、稽查二局、税务局纪委包庇偷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期间的问题
一、 举报镇江市税务稽查局、稽查二局违纪违规、侮辱诋毁举报人
1. 2019年12月18日,本人向江苏省税务局纪委举报镇江市税务稽查局、稽查二局税务干部隐藏举报材料、包庇偷税、侮辱、诋毁举报人时,江苏省税务局纪委承诺三个月内给处理结果,至2020年4月未仍未有处理。
2. 2020年4月X日,本人要求江苏省税务局纪委答复查处结果,一位张官员(女)答复说交给镇江办的,已经办结了。本人表示镇江没有办,并表示如果你单位不查,我将诉讼你单位不作为。该张官员说表示一定会让镇江办的。隔天镇江税务局纪检组祝科要求提供材料,在本人提供材料后,让我等查处结果,一直拖至今天都未得到答复,本人反复追问后,祝科表示不是他在查处,祝科还将举报内容报告给被举报人和偷税人,致使本人遭到偷税人恐吓、威胁,声称要找黑社会对付本人。
二、镇江市税务稽查二局包庇偷税的事实
1、有意拖延办案时间、伪造与偷税人的询问笔录、隐藏举报材料。
2、隐藏偷税人真实的纳税材料,与偷税人勾结以偷税人口述为计税依据,帮助偷税人少计收入,从而减少征收增值税。
3、非法免征企业印花税、城建及教附,非法免除滞纳金及其罚款。
4、从低征收2018年企业所得税,非法免征2019年的企业所得税,非法免除滞纳金及其罚款。
5、个人所得税只查一个月的。其他月份都被免征包庇了。
三、税务干部包庇偷税,欺诈、侮辱、诋毁举报人的事实
1、2019年8月27日稽查二局句容局张兆明说,偷税增值税9万元是小税,不会立案的。
2019年11月5日又讽刺举报人说立案是同情你。
2、2020年7月8日、12月1日顾习琴也反复多次的讽刺举报人,同情你才立的案,并说案太小,不想管,并帮偷税人威胁:不要再举报,否则脾要被打破,并表示人家有的是钱,不在乎。
3、2020年7月24日,举报中心潘志文欺诈举报人:将2019年6月之后偷税人的偷税行为放在第二次举报,这样形成二次偷税。目的是帮助偷税人逃避查处,是赤裸裸的欺诈。2020年11月19日继续欺诈,1万元偷税就构成犯罪,辱骂举报人白眼狼。
3、2020年11月17-18日,举报中心殷良俊故意不提供《检举结果告知书》,刻意制造矛盾欺辱举报人:神经病,让税务局报私仇,蔑视举报人的职业。
4、稽查二局殷雪红指责举报人的举报行为,并编制偷税人的开始经营日,包庇偷税。
附件:
一、提交证据材料
1、与江苏省税务局纪委张官员的电话录音
2、镇江市税务局纪委祝科提交证据材料时的录音,证据材料的收据凭证、微信对话记录。
二、提交证据材料如下
1、2019年9月4日举报偷税人偷税的举报信
2、《税收处理决定书》与 《税收处罚决定》
3、稽查二局伪造的与偷税人的询问笔录。
三、提交证据材料如下
1、2019年8月27日,张兆明欺诈偷税9万元是小税的,不会立案的录音
2、张兆明讽刺举报人说:立案是同情你的录音
3、2020年12月1日,,顾习琴说案太小,不愿意处理的录音。
4、2020年7月24日,潘志文欺诈举报人的录音
5、2020年11月18日,殷良俊侮辱,诋毁、对举报人进行人身攻击的录音。
6、殷雪红包庇偷税的录音。
您的举报信已提交成功,请妥善保存查询码(1G402G2J92IA0NJX9429)
打赏
楼主:ty_144377408  时间:2022-02-07 14:37:13
江苏省税务局行政不作为,竟然真不知道羞耻,竟然没有廉耻的说什么就是不作为了,与你举报人没有关系!
举报人向其举报镇江市税务稽查局与偷税人勾结、包庇偷税,打击报复举报人,江苏省税务局居然欺诈举报人说:这个包庇偷税只能去行政诉讼。现在举报人行政诉讼了,又说包庇偷税跟举报人没有关系,这税务局的跟偷税人什么关系呀,收了多少好处,要这样包庇!!!真是无耻之极呀!
你拿的可是国家的粮响呀,这粮响可是我们遵纪守法的纳税人交的,凭什么就没有关系了?不是说公民可以监督行政吗?凭什么拿国家的税收资源去讨好偷税人,你们从中拿了多少好处!
楼主:ty_144377408  时间:2022-02-10 14:37:51




楼主:ty_144377408  时间:2022-02-11 07:31:50
举报人向江苏省税务局举报中心反应:镇江市税务稽查局包庇偷税,伪造证据,致偷税人少缴巨额税款。
江苏省税务局举报中心说:污辱、报复举报人的事,归税务局纪委管,包庇偷税人,少交税的事,结果已经出来,应该先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途径。举报人先申请行政复议,镇江市税务局受理了行政复议,但是说稽查局已经查了,这样的复议结果代替了包庇偷税、少缴税款?!
举报人再行政诉讼:镇江市税务局说,举报人没有书面申请举报奖励,不具有原告资格,当举报人书面申请了举报奖励,镇江市税务局与润州区人民法院孙国相互勾结,强行将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被稽查二局列为被告,帮助被告逃避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规定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未经法律授权不能作为行政诉讼案的被告,行政主体委托其他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委托单位是行政行为的被告,润州人民法院罔顾法律,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强制将稽查二局列为被告就是为了帮助税务局、稽查局逃避行政诉讼,最终达到包庇偷税的目的

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调取偷税人的偷税证据,润州区人民法院说人家偷税跟你没有关系,所以不调取证据!
太搞笑了,无论从税务这条线,还是司法这条线,大家全都包庇着,是包庇偷税人还是保护包庇人呢?实在说不清!
还有那镇江税务局纪委的祝科居然将举报人说的每一句话向偷税人汇报!举报人只是向其反应税务干部包庇偷税违纪行为,他居然跟偷税人搞到一起去了!
楼主:ty_144377408  时间:2022-02-11 07:52:22
镇江税务局纪委与偷税人勾结后,偷税人开始恐吓举报人,如果再不停止,就找黑社会的人打我。
楼主:ty_144377408  时间:2022-02-11 20:09:07
是谁给你们的权力,你们吃着国家的粮响,净干以权谋私的勾当,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