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十法官帮助两法人用民事诉讼实施合同诈骗诉讼欺诈获取巨额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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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08-08 01:15:17 更新时间:2021-02-22 21:01:21

楼主:ZHDSHF88  时间:2018-08-07 17:15:17
2017年5月4日西安市苏荷嘉美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因业务需要,聘用邹某(以下称乙方)为医学技术顾问,并承诺所有乙方个人资料,仅用于甲方企业新办资质年检审查依法注册,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或外借第三方。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使用乙方的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美容主诊医师证、专家职称证、身份信息、大学毕业证等或因甲方原因中途停止使用乙方证件,甲方应该告知乙方并退还证件。同时甲方承担所引起的一切后果与责任,并按占用天数赔偿损失,乙方可解除合同。如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聘用结束后无法变更执业注册,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日500元。
合同签订后2017年8月7日乙方到西安继续提供劳务并将以上证件原件,按照【医师法】第13条法定的制度交甲方到卫生局集体办理验收及注册,8月11日递交卫生局审核,晚上17.48分,甲方法定代表人何某确认“我们直接升级专科门诊部了”。8月12日20.48分另一独立法人米丽莎美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称第三方,与乙方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以甲方同一法定代表人何某的名义签收上述五份证件确认书,8月13日00.38分连夜逐赶专家离开西安,只留证书,拒绝医疗专家继续工作,拒绝支付第二季工资,拒绝退还五份国家证件,乙方报警,后起诉。2017年9月6日西安市莲湖区法院以返还物权案由立案,判决时法庭篡改为合同纠纷。9月29日甲方以同一事实同一合同为证据,要求莲湖区法院以医师没能违法注册在商品营销企业的甲方名下;承担9万元的赔偿责任的非法诉求,以劳务合同纠纷案由立案。之后莲湖区法院用大量审判资源轮番隐匿伪造证据审判,现已经两次原审,两次上诉,十次庭审,历时11个月。
乙方调取工商机关的公司登记表显示,甲方和第三方在签合同的半年之前就分别是独立法人。庭审中甲方两次确认第三方是独立法人,第三方需要医师和证书不签合同不付工资,甲方只签合同不要医师和证书,只将证书转给第三方盗用,确凿证实两公司从开始就隐瞒真相虚构事实谋取证书,亦证实甲方始终不是医疗机构,要求注册在甲方是违法条款,是捏造甲方为医疗机构的欺诈。
莲湖区法院在对乙方为原告起诉甲方和第三方及何某返还原物赔偿损失的(2017)陕0104民初7433号,没有任何证据,在甲方不注册,不存在租证用证的事实,证书直接转交第三方既成事实过后已经四个多月,在庭审中甲方主动确认虽然签订劳务合同,其实是只要证书不要乙方劳务(为否认应支付劳务费)之后,原审四法官隐匿两公司是独立法人的事实和公司登记表的证据。虽然判决;“甲方签合同,第三方收取证书一直不退还...,由第三方归还证书”,意即确认甲方违约与第三方侵占证书的侵权事实,但是在确认事实之后,又重新伪造证据捏造事实,把签合同拿证给第三方的既成事实,事后捏造为租证,为此强行把劳务合同捏造为租证合同。不按照法律适用【侵权法】第34条第37条,歪曲适用【合同法】第58条,并将该条中“过错方需赔偿过错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废弃,超越诉求违背法律判决,免除两法人的侵权责任赔偿,并为一案两立的另一案违背事实和常理的判下;乙方对诈骗证书明知和同意,有过错的伏笔。
法律基本原则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判决。在事实已经发生持续四个月,并庭审和判决中已经确认的事实,(两法人对甲方签合同,第三方收取证书一直不退还,由第三方归还证书的判决没有异议,进一步确认和证实)事后重新篡改合同但不能改变发生过的事实,篡改并无效力,但是确证法官事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帮助诈骗和欺诈诉讼。
对此乙方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2018)陕01民终4590号,张安品等三法官在查清两公司在2016年已经分别是独立法人的情况下,对原审判决和第三方一致确认;第三方一直占有使用证书不退还,确认不是代收是要注册到第三方长久使用。未有证据和委托书即凭空捏造为甲方委托第三方收取证书 。把甲方签订合同只把证书转给无关的第三方侵占一年,捏造成第三方代收证书合法。隐匿第三方冒用甲方法人的名义用4.5万首季工资骗取甲方确认价值400万的证书涉嫌构成【刑法】第223条合同诈骗的事实(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一)以虚构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三)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或财产后逃逸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维持原审判决。
莲湖区法院在甲方以同一案件事实与同一证据,提出要求医师注册在甲方的营销公司名下的诉求立案(2017)陕民初7962号,在乙方指出合同履行后的既成事实证明甲方向法院提出的是非法诉求,是对法律和法院的蔑视和伪造证据捏造事实的一案两立应当予以驳回后,原审不仅两次以不能一案两立为由要求先起诉的乙方撤诉,之后又拒绝接受乙方的反诉请求,拒绝乙方增加第三方和何某为反诉被告人的请求,乙方证明这是不正当不公正的行为,提出法官回避和复议申请被院长曹媛无理由驳回,并对涉及第三方当事人的欺诈侵占证书的案情拒绝审理,隐瞒案情事实。
查明的事实已经证实甲方始终是商品营销企业,要求注册在甲方名下是非法的是骗证给第三方的行为,甲方仍然欺骗捏造其为医疗机构,并以要求注册在甲方名下起诉乙方,要求赔偿其九万元。仍然以诈骗行为为理由要求法院支持其继续诈骗并索赔。
该案王晓莹等三法官在乙方证明;“要求注册在甲方是违法诉求”后,对明确的违法给与支持,隐匿两个法人的公司登记表,强行捏造为一个法人,判定要求注册在甲方名下的继续诈骗的行为合法。并因甲方只为拿证给第三方,未办理也不能办理乙方注册,无法实现其违法注册诉求,判定乙方有过错。以捏造的事实颠倒因果关系,不仅按合同甲方违约违法已造成乙方损失13.5万不判赔偿,还要赔偿甲方4.5万元, 并任由第三方侵占使用乙方劳务及五份国家凭证证件持续侵权13个月。
第三方骗得证书侵犯物权后用于冒名顶替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扰乱管理秩序,是与合同无关的独立违法行为,十法官在查清两公司在2016年就分别是独立法人后,轮番隐匿第三方的存在,捏造为与甲方是同一法人,把第三方的故意欺诈和损害国家、公共利益嫁祸为乙方过错。
乙方反复指出,在甲方骗证给了第三方的事实发生之后,再要求乙方注册在甲方名下是捏造事实的起诉,是继续实施欺诈,十法官仍然强行隐匿甲方要求注册在其名下是违法条款,是骗证的事实,帮助甲方以捏造的事实继续诈骗及索赔。
现审结的三案,十法官在甲方签合同骗证的事后改证据捏造成租证,判定合同无效。按照【合同法若干问题解释】(1999)19第四条;“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法律和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法规、部门规章为依据。”即使骗证捏造为租证,亦不能以租证确定合同无效,只能以甲方要求注册在营销机构违反医师法确定合同无效。证实判决严重违背事实与法律,支持甲方的违法与过错;
即使如此,因法律事件已经确认是甲方将乙方的证书交给了无合同关系的第三方,如果合同有效,则属于违约行为,而认定合同无效,甲方无任何缘由将高价值证书交给第三方侵占不还,即构成诈骗犯罪。
落实了诈骗犯罪的事实,却拒绝按照【民诉法】第111条,第112条履行法律职责,而以刑事违法与民事审判无关,既不阻止也不依法处理,不仅不执行民事违约侵权的法定责任赔偿13.5万,反而判决乙方对甲方违约违法行为支付报酬4.5万,帮助并扩大其诈骗成果。
案件事实是合同有效时违约、侵权,合同无效时诈骗、诉讼欺诈的法律竞合关系,不执行合同无效的诈骗和诉讼欺诈,必然属于合同有效,违约和侵权的事实。隐匿违约与侵权的事实就是隐瞒真相虚构事实,就构成诈骗和诉讼欺诈!
十法官拒绝依法对民事违约和侵权的阻止和追责;帮助甲方实现捏造事实的起诉达成其非法诉求;帮助其故意违约侵权欺诈不停止,并利用诉讼和法官强制推行诈骗和侵占;把合同诈骗和欺诈诉讼合法化,用刑事违法犯罪赚钱和逃避违约侵权责任,使越严重违法越获取利益。
综合以上事实和经过证明,不按照违约与侵权判决则构成【刑法】第307条之一的诉讼欺诈;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乙方对该案提起上诉,(2018)陕01民终字第6996号在审理中;
7月2日庭审,乙方再度提出增加第三方和何某,何东某为被上诉人的请求及复议请求被驳回,7月12日庭审中审判员辛娟阻止书记员如实记录乙方关于基本事实和关键证据的庭审发言。在第三方已经主动作为被上诉人实际参加了诉讼,继续拒绝其成为被上诉人,坚持隐瞒第三方违法行为的真相变更法律关系。
但是每一次判决都涉及并处理了第三方行为,如判决第三方返还证书,如向第三方主管卫计委发出司法建议函。
末次案件第三方以实际行为明确反对两院不许其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直接作为被上诉人已经实施了积极应诉;
楼主:ZHDSHF88  时间:2018-08-07 17:28:54
十法官拒绝依法对民事违约和侵权的阻止和追责;帮助甲方实现捏造事实的起诉达成其非法诉求;帮助其故意违约侵权欺诈不停止,并利用诉讼和法官强制推行诈骗和侵占;把合同诈骗和欺诈诉讼合法化,用刑事违法犯罪赚钱和逃避违约侵权责任,使越严重违法越获取利益。
楼主:ZHDSHF88  时间:2018-08-09 13:16:51
综合以上事实和经过证明,不按照违约与侵权判决则构成【刑法】第307条之一的诉讼欺诈;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楼主:ZHDSHF88  时间:2018-08-10 12:19:36
现审结的三案,十法官在甲方签合同骗证的事后改证据捏造成租证,判定合同无效。按照【合同法若干问题解释】(1999)19第四条;“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法律和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法规、部门规章为依据。”即使骗证捏造为租证,亦不能以租证确定合同无效,只能以甲方要求注册在营销机构违反医师法确定合同无效。证实判决严重违背事实与法律,支持甲方的违法与过错;
楼主:ZHDSHF88  时间:2018-08-19 16:30:32
该案王晓莹等三法官在乙方证明;“要求注册在甲方是违法诉求”后,对明确的违法给与支持,隐匿两个法人的公司登记表,强行捏造为一个法人,判定要求注册在甲方名下的继续诈骗的行为合法。并因甲方只为拿证给第三方,未办理也不能办理乙方注册,无法实现其违法注册诉求,判定乙方有过错。以捏造的事实颠倒因果关系,不仅按合同甲方违约违法已造成乙方损失13.5万不判赔偿,还要赔偿甲方4.5万元, 并任由第三方侵占使用乙方劳务及五份国家凭证证件持续侵权13个月。
楼主:ZHDSHF88  时间:2018-08-21 17:11:15
证实四轮审判违反宪法禁止任何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禁止性规定,对第三方和何东某实施特权保护,一案两立将第三方分割出去,以司法欺诈隐瞒两法人串通和诈骗的事实,再以诈骗和欺诈诉讼与民事无关拒绝处理和移交,强行让违约和侵权公开推进为更严重的公开诈骗和侵占,获得比违约侵权更多的巨额利益。
楼主:ZHDSHF88  时间:2018-08-21 17:16:13
现审结的三案,十法官在甲方签合同骗证的事后改证据捏造成租证,判定合同无效。按照【合同法若干问题解释】(1999)19第四条;“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法律和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法规、部门规章为依据。”即使骗证捏造为租证,亦不能以租证确定合同无效,只能以甲方要求注册在营销机构违反医师法确定合同无效。证实判决严重违背事实与法律,支持甲方的违法与过错;
即使如此,因法律事件已经确认是甲方将乙方的证书交给了无合同关系的第三方,如果合同有效,则属于违约行为,而认定合同无效,甲方无任何缘由将高价值证书交给第三方侵占不还,即构成诈骗犯罪。
楼主:ZHDSHF88  时间:2018-08-27 11:07:04
案件事实是合同有效时违约、侵权,合同无效时诈骗、诉讼欺诈的法律竞合关系,不执行合同无效的诈骗和诉讼欺诈,必然属于合同有效,违约和侵权的事实。隐匿违约与侵权的事实就是隐瞒真相虚构事实,就构成诈骗和诉讼欺诈!
楼主:ZHDSHF88  时间:2018-09-03 13:45:49
该案王晓莹等三法官在乙方证明;“要求注册在甲方是违法诉求”后,对明确的违法给与支持,隐匿两个法人的公司登记表,强行捏造为一个法人,判定要求注册在甲方名下的继续诈骗的行为合法。并因甲方只为拿证给第三方,未办理也不能办理乙方注册,无法实现其违法注册诉求,判定乙方有过错。以捏造的事实颠倒因果关系,不仅按合同甲方违约违法已造成乙方损失13.5万不判赔偿,还要赔偿甲方4.5万元, 并任由第三方侵占使用乙方劳务及五份国家凭证证件持续侵权13个月。
楼主:ZHDSHF88  时间:2018-09-05 16:52:06
十三法官,两名院长,拒绝依法对民事违约和侵权的阻止和追责;帮助甲方实现捏造事实的起诉达成其非法诉求;帮助其故意违约侵权欺诈不停止,并利用诉讼和法官强制推行诈骗和侵占;把合同诈骗和欺诈诉讼合法化,用刑事违法犯罪赚钱和逃避违约侵权责任,使越严重违法越获取利益。
楼主:ZHDSHF88  时间:2018-09-21 14:06:22
作者:弘扬公平正义3Lv 6 时间:2018-08-22 04:22:12
顶。坚持举报到底!司法腐败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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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支持,
楼主:ZHDSHF88  时间:2018-10-06 15:39:36
7月2日庭审,乙方再度提出增加第三方和何某,何东某为被上诉人的请求及复议请求被驳回,7月12日庭审中审判员辛娟阻止书记员如实记录乙方关于基本事实和关键证据的庭审发言。在第三方已经主动作为被上诉人实际参加了诉讼,继续拒绝其成为被上诉人,坚持隐瞒第三方违法行为的真相变更法律关系。

但是每一次判决都涉及并处理了第三方行为,如判决第三方返还证书,如向第三方主管卫计委发出司法建议函。
末次案件第三方以实际行为明确反对两院不许其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直接作为被上诉人已经实施了积极应诉
楼主:ZHDSHF88  时间:2018-10-10 10:55:00
法律基本原则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判决。在事实已经发生持续四个月,并庭审和判决中已经确认的事实,(两法人对甲方签合同,第三方收取证书一直不退还,由第三方归还证书的判决没有异议,进一步确认和证实)事后重新篡改合同但不能改变发生过的事实,篡改并无效力,但是确证法官事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帮助诈骗和欺诈诉讼。
楼主:ZHDSHF88  时间:2018-10-11 17:58:46
,因法律事件已经确认是甲方将乙方的证书交给了无合同关系的第三方,如果合同有效,则属于违约行为,而认定合同无效,甲方无任何缘由将高价值证书交给第三方侵占不还,即构成诈骗犯罪。
楼主:ZHDSHF88  时间:2018-10-12 17:11:39
天际放逐 跟帖回复:



操,伪造证据都有意义可循了,厉害了,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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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十三法官伪造证据有深刻的社会学意义,也就是有深远的社会影响,不仅仅是为甲方和第三方谋取十几万钱财利益的问题,暴露出许多法官利用司法权实施普通公民不能实施的伪造证据,捏造事实,颠覆法律,用刑事违法甚至犯罪手段为与其具有特殊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谋取巨额钱财从中渔利,无所畏惧,不管怎样揭露照样用司法权夺取钱财,照样消费的是党和国家的信誉,但是得到的是个人实实在在的钱财。只要有利可图不怕曝光不担心会受到任何处罚,这是非常大的社会意义。
证明法官,起码西安的十三法官和两名院长是特殊的社会地位,是可以凌驾于宪法之上的。
楼主:ZHDSHF88  时间:2018-10-17 16:28:25
西安十三法官对合同违约判定为合同无效,即确定其占有证书与劳务为合同诈骗,对确定涉嫌犯罪者不惩处反给与高额报酬鼓动反社会的犯罪,是反宪法、刑法、民法,反社会、常理的枉法判决。
用民事审判帮助刑事违法涉嫌犯罪的合同诈骗。
楼主:ZHDSHF88  时间:2018-10-18 17:08:58
涉嫌刑事违法犯罪是破坏党和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统治,破坏社会稳定的严重违法是公权惩罚对象,世界上最没落腐败的国家也不可能允许民事审判激励刑事犯罪,二审判决不仅不惩罚刑事犯罪反而给与巨额钱财激励是与党和国家政权利益相反动的判决。
楼主:ZHDSHF88  时间:2018-10-18 17:12:01
案件事实是合同有效时违约、侵权,合同无效时诈骗、诉讼欺诈的法律竞合关系,不执行合同无效的诈骗和诉讼欺诈,必然属于合同有效,违约和侵权的事实。隐匿违约与侵权的事实就是隐瞒真相虚构事实,就构成诈骗和诉讼欺诈!

涉嫌刑事违法犯罪是破坏党和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统治,破坏社会稳定的严重违法是公权惩罚对象,世界上最没落腐败的国家也不可能允许民事审判激励刑事犯罪,二审判决不仅不惩罚刑事犯罪反而给与巨额钱财激励是与党和国家政权利益相反动的判决。
楼主:ZHDSHF88  时间:2018-10-22 15:11:47
世界上最没落腐败的国家也不可能允许民事审判激励刑事犯罪,二审判决不仅不惩罚刑事犯罪反而给与巨额钱财激励是与党和国家政权利益相反动的判决。
楼主:ZHDSHF88  时间:2018-10-23 17:15:35
庭审和判决中已经确认的事实,(甲方签合同,第三方收取证书一直不退还,由第三方归还证书的判决,没有异议)之后法院强制操作歪曲篡改合同,确证法官事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帮助诈骗和欺诈诉讼,实施司法欺诈。
西安十三名法官合作,一案两立,十次庭审,十次司法欺诈,具有强大的强制力量,具有超越法律的作用,引导钱财的分配手段。现实社会法律的悲哀,公民的无奈,法制的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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