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探讨]史上最牛的储户 叫板工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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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08-27 01:49:00 更新时间:2022-05-08 06:46:40

楼主:无处闲愁  时间:2007-08-26 17:49:00
这是一张上世纪的存单,
一张根本不该出现在二十一世纪的普通储蓄存单,
而不普通的是这张存单上的日期是1992年,距今竟然已15个年头。
为什么15年前的一年定期存单保留至今?
15年前,工行将一笔300元的存款填写成100元时,就注定了造就出历史上最牛的储户,在15年后一再拒绝工行让其取现的劝说,叫板国家工商银行,查实错账,绝不屈服!



1992年的工商银行存单,包含着储户母亲积压了15年的屈辱

1991年存入的300元人民币在1992年支取时工行返给储户的利息存根,背面能清晰地看到15年前工行人员用铅笔写下的300字样,这些字样居然还是在2007年1月被建设路支行的大堂经理发现,据其辨认,认为是该行***写的,看来当年工行内部就已经关上门查过此账,并在此存根上有所注目注明,可为什么在储户面前拒不认账呢?





1991年该存单上的储户托其母在工商银行四川分行成都建设路支行存入人民币300元整,定期一年。1992年到期后,其母9月12日前往当时的工行建设路储蓄所(即现在的工商银行四川分行成都建设路支行)支取后将此笔存款本金300元续存,储蓄方式同样选择了一年定期。15年前的那个小储蓄所光线暗淡,年近50岁的老人没看清存单上面的数字就离开了储蓄所,到第二天发现竟然存单上白纸黑字写着100,存入的300元现金转眼间为什么就变成了100?那200到哪儿去了?老人当即去银行查问,向当天当班柜台工作人员对质,并强烈要求查证她在存款时填写的原件存单,但银行上上下下不但不配合查处错账,反而对群起而攻,推搡中动手打了老人。老人当时是一个人在成都,不懂报警,为了不让家人担心,也没对在外地的家人提及。期间虽然多次找过银行,但银行坚持不查账,此事一拖就是15年。
2007年1月,储户从深圳返回成都,陪同母亲前往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成都市建设路支行,希望银行方查证当年存款人亲笔填写的存单原件。值班大堂经理接待了母女俩,交流中了解到这位经理当年也在该行工作,她表示工行此类档案只保存15年,现在已过了年限,档案销毁,无法查找。但从1992年9月~2007年9月恰恰在15年期限内,也就是说按15年存档期限的说法,该原始档案至今保存着,大堂经理的销毁之说不过是习惯性的搪塞,连年限都懒得细算。
稍后,大堂经理在储户要求下将母女两人带到行长办公室说明事由,张行长推托说当年他还未参加工作,不了解情况。在储户强烈的查证要求下象征性地向大堂经理询问了一下,并打了两个电话(据张行长说是打给处理银行和储户纠纷的部门),接着,张行长向母女二人表示这么多年了档案早已销毁,劝她们把存单上的100元支取,遭储户拒绝。
此后,母女俩多次与该行交涉,更向工行95588热线电话投诉。投诉后建设路支行陈姓小姐曾联系储户,表示银行方查实了1992年银行填写的流水账本,1992年9月19日该储户名下的存款就是100元。储户提出不能查银行方登记的流水账,原本就是当班会计、出纳填写的错账,查出来的数字当然不足为据,再次要求查核其母于1991初次存入和1992年支取续存时亲笔填写的存单,强调1991年存入的300元在1992年9月19日取出后的利率计息本金正是300元。
但遗憾的是银行置若罔闻,一口咬定档案没有保存那么久,原始的单据查不到了。并一再劝说母女二人将此笔错账支取。
储户方认为:当年老人被打后也没能保障正当权益,补回损失,15年后很难再让银行方意识并承认自己的错误。1992年后如果将这100元存款支取,迄今按一年定期计算,15年的利息都不止300元了。这个道理谁都知道,但作为储户要的是公正和权益,要求的是银行面对事实,拿出诚恳、正确的解决办法,而不是息事宁人不了了之的一贯做法。她们很佩服郝劲松状告铁道部要其出具餐饮发票的坚定和胜利,更坚信事实胜于强权,她们表示会继续坚持下去,查清真相,绝不屈服!


楼主:无处闲愁  时间:2007-09-03 17:26:29
http://sun-forever.blog.sohu.com/
该文图片资料地址
不知哪位律师网友能给一些可行性的建议
谢谢
楼主:无处闲愁  时间:2007-09-03 17:29:17
问候hzmagix、andygao_qi、不圣不归
你们提出的问题都很理性
但储户仍然希望工行能尽责查档
不知最后结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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