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文学伪作者叶仲录无耻抄袭(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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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11-16 17:39:53 更新时间:2022-05-09 20:51:33

楼主:要当正义  时间:2019-11-16 09:39:53
叶仲录诗歌《我的韵味,你无法模仿 》是抄袭之作!他发于2019年,却说原创于2008年,却不知原创者李乙隆发于2005年!
http://bbs.tianya.cn/post-shortmessage-2070-3.shtml
(李乙隆老师这个专帖,2005年4月6日-11日所发表的正是仲录2019年2月所发并声明原创于2008年的,这个声明更显出他的无耻)
李乙隆后来把专帖中的作品整理成这个版本,有略改.https://book.tianya.cn/chapter-61715-2119905
请您对比一下叶所发的!http://bbs.tianya.cn/post-no02-495508-1.shtml

请天涯编辑及广大 网友认真审阅叶仲录名下作品,看看还抄了谁的!


请天涯不要删除叶仲录抄袭的作品及其声明,以便警醒更多的人:抄袭可耻!

叶仲录诗歌《我的韵味,你无法模仿 》
楼主:叶仲录1Lv 21 时间:2019-02-22 19:22:59 点击:133 回复:37

叶仲录诗歌《我的韵味,你无法模仿 》学

楼主:要当正义  时间:2019-11-16 09:41:34
请天涯编辑及广大 网友认真审阅叶仲录名下作品,看看还抄了谁的!

给被抄袭者以公道!
楼主:要当正义  时间:2019-11-19 13:25:19
转自微博

广东作家协会会员、72岁的叶仲录抄袭年轻人热烈情诗发表

广东作家协会会员、72岁的叶仲录2019年2月发在天涯论坛的诗歌《我的韵味,你无法模仿 》是抄袭之作!他发于2019年,在标题下面特别注明“原创于2008年广州南沙”,却不知原创者李乙隆老师早已于2005年也发于天涯论坛,这是李乙隆所发的链接:http://bbs.tianya.cn/post-shortmessage-2070-3.shtml
李乙隆老师这个专帖,2005年4月6日-11日所发表的正是叶仲录2019年2月所发并声明原创于2008年的,这个声明更显出他的无耻。
李乙隆后来把专帖中的作品整理成这个版本,有略改:https://book.tianya.cn/chapter-61715-2119905
叶仲录正是从这个版本中抄出来的。
请您对比一下叶仲录2019年2月所发的:http://bbs.tianya.cn/post-no02-495508-1.shtml
都一大把年纪了,也似乎有点名气了,还是什么名誉会长,却还抄袭,而且抄的还是年轻人情感热烈的情诗(李乙隆老师2005年创作这些作品时,仍称得上年轻人),真是匪夷所思!他的其他作品,不知抄袭谁的了!
此人出过许多书,在天涯等网站发表了大量东西,请大家认真审阅叶仲录名下作品,看看还抄了谁的,给被抄袭者以公道!
请天涯等网不要删除叶仲录抄袭的作品及其声明,以便警醒更多的人:抄袭可耻!
而且这也是证据,如果删了,他反咬怎么办?

抄袭者叶仲录:陕西省人,1947年8月出生,核工业技校讲师,深圳市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2007年退休,2015年加入深圳市作家协会,现居住深圳。主要文学作品:《都市爱情密码》,青春时尚诗歌集,花城出版社2013年出版;《都市打工妹日记》,都市民间文学故事,甘肃人民出版社2016年10月出版;《中年快乐》,现代特色诗歌集,2009年黄河出版社出版(雅风文从)。


大家看过他的书吗?请仔细检查,你的作品被抄了吗?
楼主:要当正义  时间:2019-11-21 07:50:05
有人说:看他在网上所发的东西,看得出他不是个会写诗的人,可在他所出的多部“著作”中,却有两本是诗集,不知里面抄了多少。

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

70多岁的老头,领着退休金好好过晚年不好吗?偏偏要抄袭!这都是因为没有宗教信仰所致!



楼主:要当正义  时间:2019-11-23 08:53:09
请大家看了上面的几个链接,再评论!

谢谢!

也请看过其“青春校园成长诗歌”等诗集的人,仔细检查,他有没有抄袭更多作品。
楼主:要当正义  时间:2019-11-23 08:55:41
72岁老头,抄袭年轻人肉麻情诗发布,还不断配发他的相片,还特别注明“原创于……”,还在后面发布版权声明“侵权必究”云云,这样的心理,病得不轻呀!
楼主:要当正义  时间:2019-12-30 17:50:10
有个叫叶仲录的抄袭者,2019年2月22日在天涯网站发表《我的韵味,你无法模仿 》,完全照抄李乙隆老师的两首诗,却在标题下面特别注明“原创于20080818广州南沙”(看来是个“8”字迷)。他不知道,不管是2005年1月14日李老师开始在天涯等网站连载的《短信时代的365封情书》,还是李老师从《短信时代的365封情书》中修改出来的诗,发表时间都在2008年之前。他所抄的版本,是李老师从《短信时代的365封情书》修改出来的版本,与2005年的版本相比,只是略改。叶小人一字不差地照抄了这个版本。如果是无名网友的无意之举,这种情况太多了,不值一提,可是,叶小人出过多部书,是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深圳作家协会会员,名气似乎不小。这就太不该了!而且,一个72岁的老头,抄一个年轻人(李老师在2005年仍称得上是年轻人)所写的热烈情诗,谎称是2008年所写(2008年他也61岁了),发在网上还配发他大量相片,实在匪夷所思。看他在网上所发的东西,看得出他不是个会写诗的人,可在他所出的多部“著作”中,却有多部诗集,不知里面抄了多少。这个老小人喜欢一边发抄来的情诗,一边配发他自己的相片,不知意欲何为!转自微博
楼主:要当正义  时间:2020-01-06 07:53:11
以前有个官员被指抄袭,有媒体跟进,曝出他的作品集中95%是抄袭的。其实剩下的5%如果不是写得极差也可能是抄袭的,只是媒体查不到原创者而已,这是可以推断的。最近七十多岁的广东作协会员叶仲录,为老不尊恬不知耻地抄袭情诗配着他自己相片发布还声明原创。他出过很多书,望有媒体跟进查一下他的书!“抄袭”是传统的说法,现在,叶仲录们连抄都不用,直接在网上复制,连错别字都不懂改一下。抄袭实在可耻!退休工程师抄袭更可耻!七十多岁广东作协会员抄情诗声明原创配上自己大量相片大发特发,张扬着那一张恬不知耻、脸皮比牛皮还厚的老脸,存心让人作呕。真是可耻到无以复加!转
楼主:要当正义  时间:2020-01-22 14:48:51
初曝叶仲录抄袭时,有好心人劝道:“叶老七十多岁了,原谅他吧,别这样刺激他,免得……”言下之意,似乎担心叶老的健康。其实,在某些社会,小人坏人活得很好,他们“心理素质”强着呢,他们干过的坏事比抄袭卑劣得多,什么风浪没见过,会怕你们指责抄袭吗?果然,叶老抄被曝抄袭后,还在直播朗诵“大作”,张扬那张恬不知耻的老脸。奇怪的是,曝他抄袭的帖子访问量很高,但帖子中所附他抄袭的证据链接,访问量不高,也就是说,许多人并没有点击链接去看证据以确认他抄袭。许多网民也许认为抄袭不是事儿,因为他们也“抄袭”过:文字居士李乙隆所说的“转发别人的作品时,作者明确的请保留作者署名,作者不明确的请注明‘转’”有几个人能做到呢?其实,许多网民的抄袭,属于无意的抄袭,与叶老抄不断出书、加入深圳作协广东作协,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再者,许多网民无意的抄袭,不会像叶老抄那样,配发自己大量相片、附上自我介绍和原创声明、版权声明。所以,网民的无意之举,与叶老抄所为,不是一回事!抄袭者不断出书、加入作协,这已不是其个人的丑事,而且是社会的丑事。
楼主:要当正义  时间:2020-01-27 12:30:15
还有一点值提一提,由于诗较长,粗看以为叶老抄一字不差地抄袭,细看才发现,他居然把“衣架”改为“包装”,把“你的韵味无法模仿”改成“我的韵味你无法模仿”。这四字之改,更暴露了叶老抄的愚蠢,他根本就没有读懂诗。把“衣架”改为“包装”,莫明其妙;最搞笑的是,全诗是“我”赞美“你”的,怎么成了“我的韵味你无法模仿”呢?
楼主:要当正义  时间:2020-10-31 09:44:44
再顶一下!
楼主:要当正义  时间:2020-10-31 09:57:05
http://bbs.tianya.cn/post-shortmessage-2070-3.shtml
(李乙隆老师这个专帖,2005年4月3日-10日所发表的部分作品,正是仲录2019年2月所发并声明原创于2008年8月18日的,这个声明更显出他的无耻)

一个72岁的老头,抄一个年轻人(李乙隆老师在2005年仍称得上是年轻人)所写的热烈情诗,谎称是2008年所写(2008年他也61岁了),发在网上还配发他大量相片,实在匪夷所思。叶某是2019年发在网上的,却注明原创于2008年8月18日,说明他抄袭的源头是2008年之后发表的版本。如果他知道李老师原创于2005年同时发于网上,肯定会把他的“原创时间”写到2005年之前。有了这次教训,今后叶某的抄袭,一定会把“原创时间”写到很久以前,反正他有大把岁数可以让他撒谎,并且他不会再表现出自己是“8”字迷了。但稍有点脑的人都知道,你随意把“原创时间”往前写,在法律上是没有用的,你必须有证据来证明,比如李乙隆老师,早年并没有在作品后面标注写作时间的习惯,后来补写上去,都是根据发表的时间往前推两三个月来作为写作时间的,因为那时候给报刊投稿,往往都是两三个月后甚至更久才能发表的。有法律效力的写作时间,应该是发表的时间。
楼主:要当正义  时间:2020-10-31 10:10:24
从李乙隆老师这个专帖中,整理出部分作品,由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书名就叫做《你永远在我心中一个郁郁的角落》,颇为畅销。
楼主:要当正义  时间:2020-10-31 10:37:48
一般网民搬运网络文字,不注明作者不注明转,太多了。可叶某录既然自己能写,为什么还要抄袭呢?既然要抄袭,还总装着一副忠厚老实的样子,就令人看不下去了。
楼主:要当正义  时间:2022-05-07 11:36:59
这个帖子可以警醒天涯网友,千万不要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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