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白云区公安分局对死亡命案造成卷宗丢失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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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5-12 03:01:29 更新时间:2022-05-12 04:05:42

楼主:贵六021  时间:2022-05-11 19:01:29
贵州贵阳白云区公安分局对死亡命案造成卷宗丢失的反映
反映人:汪杰,女,汉族。1965年5月16日出生。身份证号:520201196505164841。现住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凉都花园。电话:13885862936.系死者汪净之姐姐。
被反映人:苏金宝,男,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
被反映单位: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公安局
反映的焦点:
案件发生29年,自1993年案发后至今通过各种方式以及网络媒体和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国家信访局、贵阳市公安局、省公安厅、天涯官方网站反映了该案件,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公安分局顶着上级签转意见不予侦破,不予侦破理由是:该案的卷宗已丢失,办案民警已死亡。导致对犯罪嫌疑人不给予抓捕。三人以上形成黑恶势力的案件不给办理,案件毫无进展。29年来无任何处理结果给家属,也未给予家属任何实质性抚慰,求上级督促办理。
反映的事实如下:
1、案发经过:1993年2月2日15时许,贵阳市耐火材料厂分厂职工汪净和同事等人在贵阳市白云区艳山红台球室打台球,被苏金宝等4人围攻殴打,将汪净殴打致重伤。随后汪净同事向贵阳市白云区公安局报警。同时将汪净送往贵阳市白云区七冶职工医院抢救。因汪净颅脑损伤,出血严重,抢救无效于1993年2月4日凌晨1点死亡。
2、案发后,汪净同事报警,贵阳市白云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汪净同事如实将案情经过告知警方。陈述清楚后签名加盖手印。出警的警察没有对犯罪嫌疑人苏金宝等4人实施及时抓捕,导致犯罪嫌疑人逃脱。
3、汪净死后,汪净的父亲汪柏庆,母亲刘荫贤,姐姐汪杰多次从六盘水乘车前往贵阳市白云区公安分局了解案件情况,都以案件正在办理为由欺骗、推诿了事。
4、1999年2月,汪净的哥哥汪俊前往贵阳市白云区公安分局询问汪净案件情况,再返回途中翻车当场死亡。反映人汪杰其兄弟二人连续离世,导致其长期抑郁,心结无法纾解,一度患上精神疾病,病史长达十余年之久。汪净、汪俊、汪杰三姐弟之父母一度卧病不起,造成反映人全家连续不断的遭遇,都是因汪净死后,公安机关对案件一拖不办造成。
2019年,国家开展扫黑除恶行动,反映人汪杰用一年的时间到贵阳递交反映材料,并向办案单位及所有政法机关陈述案情经过,并反映白云区公安局失职、渎职,但都如石沉大海,渺无音讯。其行为严重顶着中央扫黑除恶政策不给予办理。
2020年7月,反映人到贵阳市白云区公安局找到纪委潘书记,后督查大队谢大队长答复:“1995年至1998年期间苏金宝等人曾被关押过,有羁押记录。其他卷宗暂时未找到”。人命大案,案件卷宗竟然找不到。是丢失?是销毁?还是其他原因?今人费解!此乃天下奇闻!
2020年8月至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组驻贵州省,反映人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组递交申诉书。在最高检督促下,白云区警方回应称:“案件在补充侦查中。”
时至今日,历时之久,案件没有任何进展,犯罪嫌疑人仍然呆在家里,白云区公安局没有实行抓捕。受害人姐姐汪杰在长达29年的奔波,白云公安局时止今日,也没有给受害人汪杰一个说法,是什么原因95年至98年犯罪嫌疑人苏金宝等4人被抓捕归案,后又被白云公安局将人犯放掉,现在卷宗丢失。在此案中,犯罪嫌疑人和白云公安局有不可告人的原因,现在白云公安局把本案的责任全部推给死去的副局长和死去刑侦大队长,难道没有其他民警参与办案?这样合理吗?都是死去的人办的案,难道白云公安局就没有责任,此案件受害人汪杰实名实姓依理依法的向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国家信访局、贵州省省长信箱、贵州省公安厅厅长信箱、贵阳市市长信箱、贵阳市市公安局纪委、向各部门反映、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希望各级领导重视此案,帮我们呼吁白云区公安局、督促白云区公安局进快办理案件,给死者汪净一个公道。
综上所述,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公安分局的做法已严重违反了中共中央国务院扫黑除恶政策,案件不给予办理,对故意打死汪净的犯罪分子苏金宝等4人不予抓捕, 有意让苏金宝等4 人逍遥法外。故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公安分局的做法已严重失信于民。望上级督促抓捕工作, 以体现法律尊严;同时望各网站加大呼吁力度,早日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给死者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让死者安息吧!

反映人: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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