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48小时内“死掉”,否则拿不到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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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6-16 20:51:14 更新时间:2022-06-20 07:14:56

楼主:老婆帮我取名  时间:2022-06-16 12:51:14
按照工伤规定,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或受伤入院,只有在48个小时内死掉,才能拿到工伤死亡赔偿,超过48小时没死的,之后再死的,就拿不到公伤死亡赔偿金了。

这一规定的初衷是避免过多的无效抢救。

但有了这一规定后,一旦有人出事了,单位会不一切代价让医院抢救以撑过48小时。而家属往往不知道有这一规定,即使在明知人救不回来了,也不知道及早(在出事后48小时内)放弃无效抢救。要是家属也知道这一规定的话,就容易出现单位要求继续抢救,家属要求放弃抢救的奇观。

楼主:老婆帮我取名  时间:2022-06-16 13:04:00
我觉得,这个最好还是家属与单位之间签个协议比较好。

协议规定,48小时后的抢救费用由单位垫付,如果人最终救回来了,就由单位支付这笔抢救费用。如果人最终没救回来,那么单位就要赔偿公伤死亡赔偿金,不过同时要从中扣除单位在48小时以后支付的抢救费用。48小时以内的抢救费用,单位必须无条件承担。
楼主:老婆帮我取名  时间:2022-06-16 13:24:31
@make2017 2022-06-16 13:16:27
楼主,你这个纯粹的属于胡说八道。
请你告诉我和众多网友,在我国现行的《劳动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条规中,有哪一条哪一款明确有“只有在48个小时内死掉,才能拿到工伤死亡赔偿,超过48小时没死的,之后再死的,就拿不到公伤死亡赔偿金了。”相关内容的?
需要我贴劳动法关于工伤赔偿的相关条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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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楼主:老婆帮我取名  时间:2022-06-16 13:28:27
纠错:因公负伤而死亡的,不受限于48小时。

只有在工作期间因突发疾病而住院的,才受限于48小时的时间规定。
楼主:老婆帮我取名  时间:2022-06-16 13:42:23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怎么也挨喷了呢?

一般人都不觉得,在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了,也能让单位赔20年工资吧。

就特么有个48小时规定,让这条好条款,变成喷款了。
楼主:老婆帮我取名  时间:2022-06-16 13:50:00
48小时内是硬指标,如超过48小时,那么患者的疾病就不是突发性疾病,按规定就不能视同为工伤。
楼主:老婆帮我取名  时间:2022-06-16 13:51:59
职工工作时间突发疾病48小时之外死亡,按因病死亡待遇办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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