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洮北区法院执行法官胡忠宝违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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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7-19 00:45:52 更新时间:2022-07-19 14:59:36

楼主:金生水起f  时间:2022-07-18 16:45:52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法院执行法官胡忠宝虚假结案,违法办案。事实经过是,吉林银行与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生效后于2018年8月10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并且查封了作为担保房产,位于白城市中兴东大路11号,该房屋可以进行评估拍卖,但是洮北区法院执行法官胡忠宝确将能顺利执行的案件做出了终本执行决定,对案件不再继续执行,房产也没进行拍卖 时隔三年后才恢复执行程序,这期间利息银行及逾期罚息等不断增长,胡忠宝虚假结案拖延执行造成利息罚息已经超过300万。而且在法院执行拍卖过程中,此房屋面积为1621.55平借款本金700万,法院房产评估价是1240余万元 ,胡忠宝又对该房屋进行两次最高比例拍卖降价600多万,连欠款本金都不够还,无形中增加了我的负债,这是白城市洮北区法院胡忠宝拖延执行导致,胡忠宝在做出任何一次终结本次执行的决定没有向我送达过任何法律文书,法院在执行过程中 做出的任何决定依法都应该向当时人送达,当事人在接到后有提出异议的权利,法院执行法官胡忠宝为何不向我送达终本执行的裁定?为何剥夺我的权利?而且,我在洮北区法院调取执行卷宗 ,胡忠宝为何不给我复印相关材料?卷宗里没有终结本次执行的材料是不是就视为没有终结本次执行,为什么从2018年执行开始拖了这么长时间不于执行?胡忠宝严重渎职不作为,无故拖延执行,隐瞒卷宗材料,导致我的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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