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的奇葩案“官欺民” 该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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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8-24 22:16:40 更新时间:2022-09-02 01:09:44

楼主:大空的生活事  时间:2022-08-24 14:16:40
山东省东营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被告),强迫出租车司机商建文(以下简称我)购买停产多年的淘汰型老款车,触及法律情节恶劣。根据G家有关政策规定,低于国六排放标准,不符合G家环.保新政策的汽.车不准上市、不予挂牌。然而,2018年5月16日被告要求我按照 10年前东运管(2011)64号文的标准购买车辆。
在我明确说明市场上没有、买不到的情况下,竟然强迫我按着64号文的标准(1.6国四排放标准)到厂家预定已经停产多年的淘汰型老款车。在我说明厂家因挂不上牌照不给预定的情况下,运管处金科长承诺协助我到厂家预定,并且阐明预定经费由我承担。我询问金科长如果预定一辆挂不上牌照的淘汰型老款车造成损失咋办,金科长的答复是让我承担。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27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结合本案,被告工作人员指.定我按着10年前东运管(2011)64号文的标准,到厂家“预定”已经停产多年的淘汰型老款车,很显然违法。而且还违反《反垄断法》。依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重大且明显违法”。第2款:“减损权利或增加义务的行政行为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第三款:“行政行为的内容客观上不可能实施”。
结合本案,在新时代的今.天,从2018年5月16日至今,我怎么能够提供符合64号文标准的、已经停产多年的淘汰型老款车呢?市场上买不到,生产的厂家又不给预定,自.己不会造,打死我也提供不了。被告的行政行为不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而且“行政行为的内容客观上不可能实施”,所以属于“重大且明显违法”行为。并且违背公序良俗原则,还具有不讲道理、‘强人所难’的“涉hei”性质。
在沟通多次无果的情况下,我拿着全程录音告上法庭,请求尽快更新出租车并且赔偿损失。被告和法官不使用眼前东交发100号文关于东营市区更新出租车行业规范性的文件。该文件的公开征求意见正好发生在一审开庭之时,正式颁发于19年11月29日,一审《判决书》宣判日期是19年12月9日。该文件明确规定更新车辆的zui低标准是:“符合1.5国六排放标准的任意车型”。然而,被告却坚持要求我按着10年前东运管(2011)64号文的标准,到厂家预定已经停产多年的淘汰车。一审法官判定:“未能提供符合64号文标准的车辆是被告不予行政许可不给更新的原因,被告明确了要求,尽到了告知义务,并无不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无奈之下,我只能上诉到中院,被驳回。申请再审到高院,还是驳回,申请检C院监督审C给予《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法律程序走完了,败诉。无奈只能向相关部门举报十次,F院让我找检C院,检C院让我找F院,被告以“尊重F院判决、依法办事”为由不予受理,信F局和纪J委因“涉法涉诉”不予受理。人人都知道被告的行为是故意为难打击报复,都知道是法官枉法裁判,都鼓励我向上举报。就没有人敢于质疑F院的判决书处理我实际诉求问题。不改判纠正F院的裁判文书,谁也不好处理,现处于告状无门状态。
我在一审、终审法庭上,依据国Ban发【2018】37号、国Ban发【2018】115号相关文件,申请对64号文合法性审C,被拒绝,无视国W院。64号文不是合法的规范性文件,而是10年前,运输管.理处发给出租公司的内部通知书,是运管处为了给出租车司机省钱,通过竞价方式团购了四款车型,而不是Z府“法定”的。
也就是说,不图省钱的话,能选购更.好一点的车。被告员工金则恒科长的苛刻要求,根本就不符合64文,被告捏造歪曲64号文,故意为难人的行为,是G家零容R的滥用Z权乱作为行为,也是法律明确释明的“重大且明显违法”行为,是被告的罪证。法官不应该把被告的罪证当成zui高“法令”,当成执法依据。简直荒唐。应当依法纠正、改判,安抚民心。
其他出租车司机们都使用东交发100号文更新,为何唯独强迫我按着10年前的东运管(2011)64号文标准到厂家预定已经停产多年的淘汰车呢?









看一下上面的红t文件,这些盖着Z府部门公章的证据,足以证明:我曾经按着交通局的要求积极建言献策,得到往届市委L导重视并且作了批示,东营市交通运输局采纳了我的建议。
由于建议中不可避免地提到了运管处的乱收.费行为,运管处以莫须有罪名取消我经.营资格,在往届市委L导的直接保护下,往届交通局纠正了运管处对我的打击报复行为,并且赔偿我一辆汽.车(59800元),免收我管.理服务费和其他费用作为补偿合计19200元。足以证明被告当前的行为是伤口上撒盐,打击报复。
遗憾的是这些证据被法官藏匿起来,不使用,故意新官不理旧账,炮制Yuan错案。此等不公之事的发生有违法治社会的建设,无权无势的出租车司机是一位58岁的退伍军人,目前,
因本人举报再遭打击报复,损失惨重,危在旦夕。渴望不忘初心的党和Z府相关部门能够注意此事,尽早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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