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思考——我讀《論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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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9-25 21:23:31 更新时间:2022-10-03 13:01:02

楼主:cantonese_yan  时间:2022-09-25 13:23:31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這句話出自《論語 泰伯》第九章。

以此,後世有指夫子主張愚民政策,以便於國君對百姓的管治。

只是,孔老夫子可是本民族“私人講學’的第一人,是‘有教無類”的倡導及推行者……如果以“愚民”作為其政治手段,那,這“私教”該從何說起?

關於夫子的這一句話,多家注解都從假如“民知之”會帶來何種不良後果的角度都詮釋,以說明夫子“愚民”之不得已:

朱熹的《四書章句集注》如是言:

民可使之由於是理之當然,而不能使之知其所以然也。

戴望的《論語注》如是說:

民之言冥,其見人道遠。由,從也。王者設教,皆於經隠權,故可使民從,不可使民知。老子曰:“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此之謂。

錢穆先生的《論語新解》則言;

上章言教化,本章言行政,而大義相通。《孟子》曰:“行之而不著焉, 矣而不察焉,終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衆也。”《易傳》曰:“百姓日用而不知。”皆與此章義相發。民性皆善,故可使由。民性不皆明,有智在中人以下者,故有不可使知者。若在上者每事於“使民由之”之前,必先家喻戶曉,日用力於語言文字,以務使之知,不惟無效,抑且離析其耳目,蕩惑其心思,而天下從此多故。卽論教化,詩與禮樂,仍在使由。由之而不知,自然而深入,終自可知。不由而使知,知終不眞,而相率為欺僞。《易傳》云:“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亦為民之不可使知,而謀求其可由,乃有此變通神化之用。近人疑《論語》此章謂孔子主愚民便專制,此亦孔子所以有“不可使知”之嘅歟!

朱子注只言“理之當然”,但未指這是何理;戴氏注更多是從“權術”的角度去談,指為君者之權術,即如老子所言“國之利器”不可示人。而錢先生釋義則直指百姓之“知”之“識”未逹應有層次,故使之知只會帶來亂子——其實戴氏注也有這種意思:民之言冥。這“冥”字便有糊涂、愚昧之意……倒是朱熹在本章注解中引用程頤之語有點意思:

聖人設教,非不欲人家喻而戶曉也,然不能使之知,但能使之由之爾。若曰聖人不使民知,則是後世朝四暮三之術也,豈聖人之心乎?

程頤之注,雖然也沒有解釋為什麼“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但至少肯定了兩點:一是聖人設教,其目的肯定是要“使知之”,二是聖人此語并非後世“朝三暮四”之類的權術!



其實,夫子的這句話,“可使由之”及“不可使知之”之“之”相當關鍵。然而,上述諸家注解,恰恰沒有對這個“之”作出明確的解釋。

從朱子注一句“民可使之由於是理之當然,而不能使之知其所以然也”看,顯然是將“之”字釋為“理”,意卽,讓百姓按著“理”之當然去做就是了,不必讓其知道為什麼“理”是這樣的——要懂理,但不須知道這“理”為何會這樣設定。

從戴氏注之言,這“之”當指權術無疑。

而錢先生釋義,當是指君主推行的需要百姓執行的政策、規制等。

然而,正是因為要百姓去執行,包括朱子所言之“理”,假如百姓了解、懂得君主為什麼要這樣做,又能理解君主這樣做的目的,那百姓執行起來不更加自覺,而政策、規制的推行不更加順暢嗎?!錢先生釋義中所引用的“百姓日用而不知”,是百姓的一種主動行為,是因為百姓對每天所做之事包括不斷重復的事情不作過多思考,而視之為“於是理之當然”,而并非是“使之”之所為,兩者有著本質上的區別,即“使由之”是被動行為!

那夫子的這句話究竟要表逹的是什麼樣的思想?果真教導後世君主士人以權術?

《論語》中有不少類似這樣“無厘頭”的語錄:只有夫子一句結論式的說話,而沒有說這話的背景材料,於是便生出許多“懸案”甚至“冤案”來。或許,我們得從弟子們為何要將夫子的這一句話輯錄於此處,而不是他處,方才探得夫子思想的智慧之光?

這一章的上一章,還是夫子的一句話:

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

這一句話只在陳述一件事情,因此,不需要更多的前言後語,對其理解也不人產生歧義。所以,上述諸家注解并沒有太多的分歧:基本上都認為“興於詩”是教化,“立於禮”是定規制,“成於樂”是推行前兩者所得出的結果。分別在於,朱子注以此作為儒者修養之途,戴氏注以此作為“為政”之道——如果從“儒”最初只是作為一種職業,類似於現在的公務員而言,戴氏注或許更貼合當時的現實——無論是哪一種解釋,夫子都沒有將“家喻戶曉”排除在外,即在“學”之前、在“為政”之先,都當引導其進入一種規范之中,使之“思”不離於所要求的“道”之中。用現代的話來說,就是要做好必要的思想發動工作,如果是“學”者,就要讓其知道所“學”之重要性、重大意義;如果是“為政”,則是要百姓知道所推行之“政”的內容……做好統一思想的工作。

由此而言,夫子并非不主張“使民知之”啊!

我們不妨再讀下一章:

子曰:“好勇疾貧,亂也。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亂也。”

夫子的這一句話,指出了兩種導致亂象的情形:一是好勇疾貧;一是人而不仁疾之已甚。我們也不妨讀一讀上述諸家對於這兩種亂象的解釋:

好勇疾貧亂也

朱子注:好,去聲。好勇而不安分,則必作亂。

戴氏注:好勇之人而疾失其業,則亂矣。《春秋》所書“盜”皆是也。

錢先生釋義:若其人好勇,又疾貧,則易生亂。疾,惡義。

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亂也

朱子注:惡不仁之人而使之無所容,則必致亂。

戴氏注;不仁之人,當以風化之。若疾之已甚,是又使之為亂行。《春秋》於叛逆則誅之,於吳、楚則先治小惡,不為已甚。以此。

錢先生釋義與朱子注。故從朱、戴兩家解釋看,其分歧在於對“好勇疾貧”之“疾”的解釋。如果兼讀朱子注對於“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之“疾”的解釋,或許,戴氏注對於兩句“疾”字的解釋更加貼切。由此,夫子所列的兩種亂象之所以出現,不僅在於“好勇”與“人而不仁”者的存在,更在於沒有令“勇”者與“不仁”者被接納而生存下來的空間與氛圍!換而言之,要使“亂”之象不發生,那麼,最好的辦法就讓好勇者有一個能發泄其勇的環境,讓不仁者有一個被制約的氛圍……

這一章,顯然是對上一章的一種解說。於好勇者,不能“疾”使其貧,那就是說,必須使其“勇”納入可控的范圍之內,讓其處於一種既能使其勇有可用之地又能使其從中得到滿足的狀態之中,這樣,他就不會藉勇而為亂。這不就是使由之而不使知之嗎!同樣,對於不仁之人,如果令其無容身之所必鋌而走險,同樣會因此而為亂。所以,對於這類為惡之人,懲其小惡,防其甚——即使無法止其惡行,也不使其由小惡而變大惡,最終成為亂!!

將這前後三章的內在涵義聯係在一起,相信,對夫子所言之“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一語,就不會生出“愚民”之意,畢竟這與夫子一生所從事之事業相違背,也與其所認同的堯舜之治相違背。反而,夫子在此提出了一個現在仍在應用的法則:疏而不堵,潛而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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