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四家司法机关都认定代书遗嘱由继承人代书和见证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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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10-15 04:03:19 更新时间:2022-10-15 10:03:23

楼主:黎明的天使加  时间:2022-10-14 20:03:19
代书遗嘱效力该如何认定,重庆的四家司法机关:重庆市江北区法院、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和重庆市检察院已经做出最终认定:
(1)作为江北区人民法院最高权威的审判委员会已经在(2018)渝0105民再9号判决中做出认定,遗嘱可以不用理会形式要件的缺乏,只要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就该认定其有效,因而认定继承人可以代书和见证遗嘱,且继承人作为见证人时可以补用当场亲眼见证。
(2)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做出的(2019)渝01民再84号判决,都认定遗嘱要以真实性为准,继承人代书和见证遗嘱合法有效。
(3)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的渝检一分院民监[2019]582号决定书,都认定遗嘱要以真实性为准,代书遗嘱可以由继承人可以代书和见证,且继承人作为见证人是有“特权”不用当场亲眼见证。
(4)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渝检民复查[2020]070号决定书认定继承人代书和见证遗嘱,且见证人未亲眼看见遗嘱的书写过程并无不妥,遗嘱有效。
故而,重庆市自1985年来10几万件以遗嘱形式要件缺乏而认定真实遗嘱无效的判决就是冤假错案,既然四家司法机关都承认了制造出了这么多的冤假错案,为什么这么久了都不纠正呢?在全国政法系统马上就要开始教育整顿的背景下,重庆的司法机关是准备留着这些冤案和错案过年吗?

1、一审判决:


2、二审判决:


3、重庆市一分检结论:



4、重庆市检察官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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