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物证被办案机关灭失致天津罗宇新身亡十六年案未立、人未葬

字数:620访问原帖 评论数:0条评论 TXT下载

发表时间:2022-10-18 01:25:43 更新时间:2022-10-18 22:35:01

楼主:ty_浩天567  时间:2022-10-17 17:25:43
我叫罗会青,身份证号码:12011119620614XXX3,是受害人罗宇新父亲,我实名举报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以下称公安西青分局)原刑侦支队政委李福全在主管侦察罗宇新死亡案件时,将该案主要证据---死者罗宇新受害时所穿的衣物、鞋袜等重要物证灭失,到底是人为销毁还是故意隐藏,其目的令人发指。该事件涉嫌渎职、徇私枉法,请求依法查处。
事实与理由:2006年3月5日凌晨2点多,吴鹏、薛恩福、王伟等三人将年仅十九岁的罗宇新送到家里,此时罗宇新衣衫鞋袜破损、意识不清。3月5日早晨7时许,家人发现罗宇新去世,第一时间报警并向公安西青分局提出立案申请,要求查明罗宇新死亡的事实真相。2008年3月31日,在第三次鉴定时,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员询问罗宇新案发时所穿衣物,时任公安西青分局刑侦支队政委、主管该案件的负责人李福全不加思索的说:“没了”!涉及人命关天的重要物证,一句“没了”岂能轻描淡写的敷衍过去,其后果的严重性是无法挽回的,由于案发时罗宇新所穿的衣物、鞋袜被灭失,导致第三次鉴定无法对衣物、鞋袜做出更加全面的、客观的、能够还原当时罗宇新被害时案发过程、场景和案件真相的鉴定意见。
我儿离奇身亡十六载,19岁鲜活的生命含冤逝去,至今案未立、罪未究、人未葬,已经迈入花甲之年的我仍在举报的路上泣血申告。但我仍然相信正义一定会出现。
此致,恳请有关部门查究解决、处理惩害为盼!
罗宇新父亲:罗会青联系电话:13622178228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