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卫生局为非法行医护驾保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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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10-28 02:43:25 更新时间:2022-10-27 20:49:55

楼主:ty_144590306  时间:2022-10-27 18:43:25
举报人孟庆红,家庭住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镇陈港村四组,手机号码18071645653,
身份证号320922197104086325

我本人是2004年12月份因感冒被陈港村支部书记非法行医刘登余大剂量滥用抗生素导致双目失明,皮肤严重溃烂,多脏器功能严重衰竭损伤,虽经医院全力抢救,挽回一条生命,但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举报滨海卫生局违规注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乱出证明满天飞,故意把水搅浑,扰乱法律的公正。
证据一:我是2004年12月份到村支部书记非法行医刘登余家中挂水,05年7月28日在盐城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是非法行医,建议按司法程序处理,我们把医疗事故鉴定书拿到滨海卫生局,想请滨海卫生局对村支部书记非法行医刘登余开的黑诊所进行查封,不再害人害命,残害百姓,没想到滨海卫生局不但没去查封黑诊所,反而帮助村支部书记刘登余补办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把日期提到我本人看病之前,05年7月份以后发的证,应该就是05年的证,不应该是04年6月份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滨海卫生局还指定盐城医学会重新出份函给滨海法院,既不属非法行医也不属医疗事故,一句话说到底,就是一分不赔,后补办的证无效,请滨海卫生局把盐城医学会发给滨海法院的函收回头。
证据二:盐城医学会发给省医鉴办的函中提到,刘登余不但没出示2004年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而且刘登余本人也承认自己没考上也没领到证,鉴定其为非法行医,一个考试都没考上的人,是怎么领到行医证的,人命关天,不是小猫小狗,请滨海卫生局把刘登余没考上还领到行医证的事实解释清楚,如滨海卫生局解释不清楚,就应该把刘登余没考上的行医证收回
证据三:滨海卫生监督所对刘登余行政处罚决定书,刘登余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事实,当我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拿到滨海卫生局理论,滨海卫生局的工作人员对我讲,任何医生都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可以行医,唯有刘登余不需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难道非法行医刘登余是村里的支部书记,就可以在家中为非作歹,胆大包天、残害百姓、害人害命吗,因为我在刘登余家中挂水,刘登余就应该提供他本人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如果人人平等,就应该认定刘登余是非法行医,请滨海卫生局发给建湖法院的证明,说刘登余是无证行医不属于非法行医收回。
证据四: 刘登余04年明明不是在陈港村卫生室工作,滨海卫生局硬把刘登余往陈港村卫生室塞,陈港村卫生室法定人答辩状04年刘登余根本就不是在陈港村卫生室工作,连刘登余本人都不知道在哪个卫生室工作,何况我是在刘登余家中挂水,跟卫生室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这就是滨海卫生局处处为非法行医着想,为非法行医逃脱责任,
证据五:明知丁胺卡那、林可霉素两者不能混合使用,为何还要用丁胺卡那、林可霉素,混合在我身上用,而且还加大剂量,加大浓度,想要置于我死地,第一天抗生素已经造成严重后果,村支部书记刘登余不但不对我采取补救任何措施,反而重新对我改用菌必治抗生素,把我往死亡线上又推了一把,请看医疗事故鉴定书第三页就有这个药品,这究竟是滨海卫生局故意教唆非法行医刘登余这样用药,他们才能有收入,还是刘登余没考上不懂得药理才这样做
综上所述,请各位领导把我的冤案查清事实,讨回公道,替民申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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