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非法放贷一案,法官刻意偏袒(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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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11-09 22:44:26 更新时间:2022-11-14 10:46:03

楼主:今晴老师  时间:2022-11-09 14:44:26
一、離婚案久拖不判,当事人损失惨重
2012年,突泉县法阮法官王春林在审理李景权诉祁凤鸣離婚案中,故意久拖不判,审理三年,严重违反审理期限;审判当中,对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不加以区分,在没有债权人、证人出庭作证和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认定夫妻共同债务110多万元,对被告祁凤鸣虚列夫妻共同债务283万元,企图非法侵占原告财产的行为,不驳回也不予追究其虚假诉讼的刑事责任;而且判决结果全部明显倾向、偏袒被告祁凤鸣,典型的枉法裁判行为,给原告李景权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二、被动还债,遭遇非法放贷
因替前妻被动还债,急需大量資金周轉,作为同事的马思佳趁机主动开始放贷!
从2015年至2017年期间,马思佳主动向受害人陆续放贷,累计22笔,借条数额累计250万左右,每笔借款全部按月利息二分扣除砍头息,实际借款金额只有190余万元,截止到2019年,累计已连本带利偿还310多万元。

马思佳长期臣额非法放贷,按照法律规定,完全符合职业放贷行为,约定合同无效,只应偿还本金,无需支付利息!马思佳应依法将多支付的100多万非法利息偿还!而她手中的169万借据是自2015年延续而来,已包含在本金190万之内了,无需再偿还了。而她明知自己涉嫌非法放贷的情况下,却仍然虚假陈述,按民间借贷诉至法阮!如再继续偿还169万元,就相当于借190万元,三年期间,滚到500万了,如此高昂的利息,怎能合法?马思佳、余涛夫妇不但涉嫌长期非法职业放贷,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1、砍头息违法行为:马思佳 余涛在没有银行监管部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长期臣额非法放贷,而且存在严重的砍头息行为!都是月利息二分预先从本金中扣除,当地公A局已查证!违反《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规定,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2、职业放贷: 本人自2015年以来,马思佳主动 陆续向我累计放贷22笔,借条数额累计近250万元,全部是月利息二分在本金中预先扣除,实际借款金额只有190余万元!她在突泉县当地长期对外放贷,还向单位同事多人放贷,公A机关已查证,典型的职业放贷 非法经营行为!
3、软曝力催收,涉黑涉恶行为:马思佳在索要借款过程中,不分早晚时间段,言语过激,并多次发朋友圈诋毁受害人名声(有截图为证)。马思佳丈夫余涛还到住处索要借款!并打电话,说一些社会语言,软硬兼施,采取软曝力胁迫索要非法放贷;
4、非法侵占:在马思佳借款中,有一笔15万元借款,早已还清,她故意不把借条归还,于2018年1月17日,又重复要帐一遍,涉嫌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5、涉嫌偷稅漏稅:依照《个人所得稅法》规定,民间借贷按照利息收入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稅。本人累计向马思佳支付利息达百万以上,涉嫌偷漏稅就达几十万元。而已向社会上放贷利息收益臣大,偷漏稅数额无法估算;
6、威胁恐吓证人:马思佳作为公职人员(部门负责人),对单位里的证人威胁恐吓,不让其为非法放贷事实做证;
7、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马思佳在借据右上角处,明显标注:王、刘、杜尔基等字样,出借资金明显来源于他人。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必須是自有资金;
8、2021年1月26日,马思佳以169万元债务糾紛为由,在没有银行转账凭证的情况下,诉至突泉法阮(不符合立案规定,同类案件依法驳回),并于4月26日,下达判决。当地公A局目前已查证其存在砍头息和不是出借主体的事实,一审涉嫌虚假诉讼,证据确凿。
三、再次遭遇枉法裁判,控告无门!

2021年3月30日,主审法官米长怡,在审理马思佳诉李景权债务糾紛案庭审过程中和在2021年4月26日下达的判决中,涉嫌严重枉法裁判,存在诸多违法行为
1、18笔,169万元臣额债务糾紛,没有银行凭证,同类案件都不予受理或依法驳回。此案不但立案,而且正常审理并下达判决;
2、当事人李景权提交多组证据,包括电话录音、截图等证据,证明马思佳不是出借主体(公A机关已查证),应依法驳回,可法官仍然继续违法审理;
3、涉及169万元的臣额借贷糾紛案,竟然不审查出借人的经济能力、资金来源、借款金额、交易规模、与借贷人的关系、款项的支付过程、是否涉及职业放贷等因素,不认定借款是否存在及借贷关系是否合法。未予查明上述事实而据以作出的民事判决,应被撤销、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
4、对被告方提交的录音、截图、银行转账凭证等所有的证据,拒不采信,连论证过程都没有,严重违反庭审规定;
5、不调查资金交付方式,也不逐笔核对交付金额!仅凭18张借条,在没有银行转账凭证和其它任何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就认定臣额借贷成立。不但砍头息没依法从本金中认定 核减,就连债务人有银行转账凭证,已偿还完的本金都未予认定、核减!
6、原告马思佳长年臣额非法放贷,坑人无数,包括单位同事多人,公A机关已查证,大量证据证明,涉嫌非法职业放贷、不是出借主体提起訴讼、掩盖砍头息虚假诉讼等严重违法行为,对马思佳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理应先刑后民,主审法官米长怡故意包疪,不依法移交刑事、也不依法驳回,仍按民事审理,已严重违法。
媒体视角
在政法教育整顿查纠阶段,法官米长怡目无法纪,顶风作案,知法犯灋,枉法裁判!究其原因,无非是马思佳为了掩盖其非法职业放贷 虚假诉讼行为,才非法构陷法官,致使法官枉法裁判,令人愤慨!作为一名复 员军人,曾经保家卫国,遭受严重的不法侵害,损失惨重,本想通过法阮伸张正义,可又在同一法阮经历了两次枉法裁判!这个法阮的上任院长和院党委成员、执行局局長,在2021年都因严重的违法乱纪被判刑了。上梁不正下梁歪,难怪下面的法官如此胆大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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