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扫黑除恶的《包青天》您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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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11-23 18:21:57 更新时间:2021-07-08 18:20:31

楼主:ty_王中民  时间:2020-11-23 10:21:57
邓景侠-卖凶杀人为啥无罪!

一、 举 报、 控 告
举报人:王中民(称我)原住山东济宁经开区(原嘉祥县)马集镇纸房村,系无辜被害人:王华敬之父,为讨公道, 现18年有家不敢归住无定所。电话:13853758973 (邮寄地址:济宁任城区济阳街道和欣家园)
被举报人:邓景侠(绰号坏三,我村邓氏村霸家族的主要成员)1999年他们为了帮本 村 民:王中奎夫妇企图讹占我家宅院(未遂),于2000年农历10月初八便聚众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到我家,打、砸、抢、、、、、、此案至今尚未处理清,到了2002年还是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邓景侠持4厘米宽匕 首,邓真妮(已服刑)持1厘米宽水 果刀在本村理发店中将我儿子:王华敬头部、胸部、腹部捅刺10余刀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主 凶 手:邓景侠至今有罪未判,仍逍遥法外、继续作恶。
被控告人:刘善效(系原嘉祥县公安副局长称:刘善效)是邓氏村霸们的“铁杆保护伞”在处理邓氏村霸们到我家:打、砸、抢、窃(惯盗王中臣夫妇乘机将他们抢剩的我全部财产洗窃一空)的案件时,就向时任嘉祥县委书记刘建良呈报了假出警、假结案报告,王华敬被杀害后,还是刘善效签字从看守所私放了众所周知,铁证如山、业已批捕的主凶手邓景侠,依特权将他变成了:“拉架的证人”。
二、我现保存的公安卷证明:邓景侠是杀害王华敬的主凶手,不是“证人”
1、2002年6月14日嘉祥县公安局刑二中队长:张高进、书记员:曹德峰以:邓景侠、邓真妮涉嫌共同杀害王华敬为由立案侦查。我亲自带刑警指门抓捕了邓景侠(邓真妮藏匿潜逃)返回时遭到他们的持械暴力袭警、打伤了刑警、砸坏了警车、欲抢走邓景侠虽未遂,但在当地社会各界已造成及其恶劣的影响。刘善效竟冒认:“暴力抗法袭警的邓氏村霸们是他的亲戚不了了之”。
2、刘善效私放在看守所羁押19天的杀人凶手邓景侠竟没有:”被讯问笔录“,仅一份”询问笔录“称:2002年6月14日邓真妮用水果刀捅刺王华敬时,他去买麦子药巧遇拉架、、、、、、”。
3、再看服刑的邓真妮的被讯问笔录称:“一年多前邓景侠等人与王中民打架时他去拉架、、、、、、”。刘善效你们造假的水平太低了,他们本是一个老奶奶的孙子:一块嫖娼被拘留、一块在村东通往任城区的大道旁长期以收大蒜为名拦截外地车辆讹钱,、、、、、、。同案到我家打、砸、抢、杀害我儿子王华敬的同案凶手变成了“相互拉架的证人”!你们不觉得荒唐可笑吗!天下的“巧遇”都被 他们赶上了!邓真妮不足1、6米高的小矮子是王华敬的对手吗!
4、嘉祥县公安局对王华敬的《死因鉴定》故意违反法定程序,包庇了主凶手邓景侠。
王华敬被害时的尸体和衣服上现在仍清晰地留有:邓景侠持4厘米宽匕首刺杀王华敬的铁证,到案的仅有邓真妮的1厘米宽的水果刀,邓景侠4厘米宽匕首至今没有到案。
5、2006年7月4号嘉祥县公安局刑五中队长:盛春石,书记员:国振再次对杀害王华敬的主凶手:邓景侠等重新立案侦查。
6、2018年我向服刑的:”山东微湖监狱扫黑办,再次举报邓景侠的犯罪行为立案并转交嘉祥县公安局侦查“。至今嘉祥县公安局对邓景侠三次立案侦查均不了了之。
三、请求:“公开听证”给我:“正面答复书”
1、 我是被害人王华敬的父亲,命案的前因后果、亲眼目睹、亲身经历、不仅是受害人也是知根知底的主要证人,依法有案件的:“知情权”更有资格知道:“我全家人和邓氏村霸们无任何瓜葛,他们为王中奎夫妇在我家中垒砌基石、、、、、、,到我家打、砸、抢,杀害王华敬的动机!几个凶手!几处致命伤导致王华敬的死亡!”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力“!
2、仅因我向有关机关投诉、向法院行政起诉:“嘉祥县公安局草菅人命、枉法办案、包庇杀人凶手邓景侠有罪未判、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是不争的事实,并无虚构和诬告!竟被嘉祥县公安局以:”莫须有的寻衅滋事“倒判我三年刑!借问:嘉祥县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
3、现邓氏村霸家族及“保护伞”又放狠话:“王中民再告还关监狱,要他的老命、、、、、、”现在仍限制我到,京、省有关机关正常反映以上问题,局限于济宁市。借问一声:济宁市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
请求:公开听证,责令嘉祥县公安局及刘善效依法给予,还原事实真相的“正面答复书” !
举报人:王中民,2020、5、8、



质 疑

质疑 人:王中民(称我)户籍地址:山东济宁市经开区(原嘉祥县)马集镇纸房村,系无辜被害人:王华敬之父,为讨公道, 现18年有家不敢归住无定所。电话:13853758973 (邮寄地址:济宁任城区济阳街道和欣家园)。
被质疑人:朱保磊(称朱所)系济宁市公安局经开(原嘉祥县)公安分局马集派出所,所长。
一、朱保磊:一任嘉祥县公安局的马集派出所长
1、2006年朱所奉命:对邓氏村霸家族聚众到我家:打、砸、抢案件,及入室惯盗王中臣夫妇乘人之危,盗光我全部财产(王中臣自己承认盗光我全部财产,并主动托人私了未遂)立案侦查,书记员:苏恩想,已侦查终结就是:王中臣、邓氏村霸所为,但朱所就是拒不依法办案。
2、我得到邓氏村霸家族的主要成员:邓保再要毁我家中杨树苗的消息后,亲自向朱所报案。但他竟漫不经心地说:“你这是防范于未然、、、、、、”。但第二天邓保再就将我家中上百颗杨树苗全拔掉,朱所立案并侦查终结就是邓保再所为,但朱所拒不依法处理而是当“和事佬私了此案”我不同意、、、、、、,自今不了了之。
3、朱所不仅他立案侦查的我财产:被抢、被窃案件压住不办,还主动为王华敬被害案的“窝藏犯——邓景华”托关系,继续伪造假“肝炎病历”逃避法律的追究!
4、当我发现朱所是假办案,真包庇邓氏村霸家族卖凶杀人团伙及入室惯盗王中臣夫妇,我实名举报了他,从此他对我恨之入骨但不久被调走了。
二、朱保磊:二任经开公安分局的马集派出所长
1、10年后朱所重返再任马集派出所长,我已预感到我的灾难来到了,他无论我:“有、无”非访行为,连拘我多次,依特权实施:残忍的、报复、陷害,释放后又派人用车在我:“避难的异地他乡堵门稳控”欺人太甚。
2、2016年10月24日朱所不问青红皂白直接把我送进看守所,次日我万万没想到朱所的侦察员第一次“讯问”竟是强迫我:“把发生命案的宅院无条件地卖给我村的邓洪义(这个邓洪义更厉害是20多年承包:县、乡、路、桥等重大工程的包工头子大款,我刑满释放后问;办案警官强买我宅院的事他说:忘了、、、、、、)第二、不准再告公安局!”此时我完全明白啦,刑拘我不是我有罪!而是另有企图,我拒绝了这:“官商勾结”的霸王要求,及露骨地包庇邓氏村霸家族,卖凶杀人团伙的卑鄙行为, 这就是倒判我三年刑的真实内幕。
3、2020、7、6、马集派出所对我家被盗近40颗大杨树立案侦查已终结,还是:“私了给钱”我不同意、、、、、、。
4、 事实证明朱所重返马集派出所是带着保护:“雇凶的王中奎 夫妇和卖凶杀人的邓氏村霸家族及入室惯盗王中臣,镇压、陷害我的特殊任务而来”!自今我百思不得其解,他现在还是:“人民的警察”吗!

三、请求:朱所依法给我:还原事实真相的“正面答复书”!
1、2020年4月9号在经开公安分局,我当场质问朱所2016年10月24日我:一、没非访。二、没京警的训诫书。三、更没有起哄闹事的行为。你把我送到监狱的理由何在!为什么伪造我强拿硬要政府钱的证据。及为什么称你自己立的:“抢、窃、案件”改为:“信访案件”!为什么掩盖邓氏村霸家族到我家:打、砸、抢的事实!称:抢不存在的证据何在!为什么把盗走我家祖传的:“长命富贵银锁”变成了:“一把锁”,他避而不答!
2、扫黑除恶、人人有责。我认为:朱所对以上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了如指掌,就有让他们伏法的义务和责任,故意推诿扯皮就是他们的:“铁杆保护伞”!现在仍限制我到,京、省有关机关正常反映以上问题,局限于济宁市。借问一声:济宁市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
3、仅请求:朱所依法给我向他提出的!质疑事项的!还原事实真相的!:“正面答复书”!
质疑人:王中民 2020、4、









楼主:ty_王中民  时间:2020-11-25 06:21:13
天理何在!
楼主:ty_王中民  时间:2020-12-15 18:14:15
感谢:中央扫黑办对本案关心和督促,山东济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于:2020、12、8、对被嘉祥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刘善效包庇有杀人罪未判刑的,卖凶杀害我儿子:王华敬的主凶手——邓景侠等重新立案侦查,但拒不给立案回执单。
楼主:ty_王中民  时间:2020-12-15 19:35:22
感谢:中央扫黑办对本案关心和督促,山东济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于:2020、12、8、对被嘉祥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刘善效包庇有杀人罪未判刑的,卖凶杀害我儿子:王华敬的主凶手——邓景侠等重新立案侦查,但拒不给立案回执单。
楼主:ty_王中民  时间:2021-05-26 19:34:56
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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