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重大抢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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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12-03 13:39:31 更新时间:2022-12-05 14:32:00

楼主:2022qd火山_  时间:2022-12-03 05:39:31
尊敬的领导:我们是山东省青岛市金秋二期、万福山庄、金秋桂园、百通星园,重庆花园,元顺和苑小区等经适房业主(实名附后)。我们实名举报青岛市住保中心主任陆杰荣严重违法违纪,请核实、严肃查处!青岛市住保中心陆杰荣违法违纪情况如下:一、执行政策善于“变脸”。2008年,青岛市下发了199号令,废止了青岛市人民政府167号令(199号令第35条)。但是,作为政策执行部门负责人陆杰荣,视政策为儿戏,执行政策“变脸”,从2008年至2020年3月,对我们这些经济适用房业主一直执行废止的167号令(证据:信访回复、人民网回复等),拒不执行199号令,造成同一小区、同一房子土地收益金悬殊20-60万元的现状。民愤极大!路不平,众人踩!2019年4月26日起,一年内有1300多业主,多次(4月26日、5月24日、7月11日、8月13日、11月6日、12月2日)集体维权,换来了青政办发2020年21号文,但是,这个新政策只针对没出售的业主,对已经售出房子的业主置之不理,只字不提拒绝执行青岛市人民政府199号令的原因。对其拒不执行国家政策一事,我们这些已经售出房子的业主只能继续反映问题。陆杰荣先是指使工作人员赵阳恐吓(录音:再反应问题,就把你们拉入黑名单,孩子不能升学,不能当兵,不能考公务员!)。后是自己亲口威胁:“我知道你丈夫在哪里工作”“你孩子在哪里上学”,接着狡辩说“执行政策违法不违法不是你说了算”,进而耍流氓“都是成年人了,既然选择交易就表示对167号令政策的认可”(录音为证)——多么丑陋的嘴脸!是什么原因让青岛市住保中心主任敢冒大不韪、迎风作案的?我们认为是利益!因为199号令的土地收益金上缴比例是50%,167号令是100%。请纪委详查:这批土地收益金流向?土地收益金收取后住保中心的返还(提成或回扣)是多少?返还款流向?是否存在小金库行为?多收费是否跟个人或单位奖金挂钩?等等。10多年,拒不执行政策,我们认为是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如果住保中心陆杰荣主任是无意的违法违纪,他这种行为至少的懒政、怠政、不作为,如果是有意为之,作为民生部门的负责人,违反的是党纪国法,损害的党和国家的形象!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2022年8月18日,青岛市住保中心胡姓工作人员电话口头回复,同意退还已交款的50%。但是,我们不接受!我们强烈请陆杰荣给出退款50%的理由!陆杰荣主任,这是纠错吗?如果是纠错,就从2011年阻止我们交易纠起;如果是想息事宁人,就请陆杰荣明白:法律、政策是我们应该敬重的,不是你陆杰荣随意摆弄的!二、恶意操纵评估价的违法行为。2019年土地评估价是12000元/平方米(根据收费票据可以计算出,同时得到市自规局接访人员的认证,见录音),而2021年住保中心网站显示,我们这批经适房土地评估价却是4493元/平方米。按历史发展规律,评估价只能越来越高,而不是越来越低,甚至是断崖式下跌,从12000一下子下跌到4493,这就是陆杰荣作为住保中心主任在操纵评估价!正是因为住保中心的操纵评估价,造成2019年出售经适房与2020年交易上缴土地收益金多出40多万元。朗朗乾坤,总有说理的地方!陆杰荣主任,作为一名副局级领导干部,你领导的一个副省级城市的住房中心,操纵评估价,心中还有民生吗?还有法律吗?我们请求1、核查陆杰荣违法违纪情况,给予严肃处理,追究行政乃至刑事责任。对威胁、恐吓我们的赵阳等接访工作人员应予以处分;2、纠正执行废止文件167号令的错误,合法执行199号令,按2011年土地评估价(低于或等于4493元/平方米),依据199号令土地收益金收取公式:重新计算我们应交土地收益金,退还多收的部分;3、或者参照青岛市政府办2020年21号文件,与同一小区、同一楼道、同一房屋执行相同的政策,避免新的不公平出现;4、住保中心公开道歉,付给业主多收款项6%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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