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掇刀区法院不作为、懒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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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12-11 00:10:34 更新时间:2022-12-11 19:24:39

楼主:牆頂上的貓  时间:2022-12-10 16:10:34
湖北嘉顺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嘉顺公司)2013年开发了位于荆门市掇刀区永健路2号水岸新城小区,其中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承包人为江克法,因嘉顺公司未付款,反映人提起诉讼。荆门市法院做出了(2016)鄂08民初49号民事调解书。嘉顺公司欠反应人款额为3260000元。
案件执行中,荆门法院查封了嘉顺公司的上述房屋118套,拍卖72套给予反应人。
反应人至不动产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时,不动产中心以汉口银行进行了在建抵押为由,不办理反映人的过户手续。反映人又找荆门市法院执行局法官反映情况,法官却以不归执行局管为由拒不理睬。
2019年反映人又找荆门市法院执行局法官反映情况,却以服从当地政府烂尾楼安排为由暂缓执行,直到年底又以法官调离,等待新法官接手案件等明年再次暂缓执行。
2020年新法官以需要时间熟悉案件暂缓执行,等待至年底要求反应人配合工作等待法院和银行与被告协商再次暂缓执行。
2021年又是银行、政府、被告需要协商,反应人继续等待,期间由法院查封的剩余42套房被嘉顺置业偷偷变卖,反应人向法院反映过情况,却没有得到积极回应。
2022年7月法院才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走访调查嘉顺置业偷卖查封房的情况,调查结果情况属实的基础上至今无法给出处理结果,已有不少群众被骗购买了无法过户的房屋,使群众损失进一步扩大。
至今法官又要调任,而由于法院的不作为、懒作为导致这几年反应人的利益逐年遭受巨大损失,所受损失是由法院承担,还是由被告承担将通过社会媒体进行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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