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恒久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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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2-10 16:52:45 更新时间:2023-02-11 20:17:54

楼主:晴日日  时间:2023-02-10 08:52:45
西安天元铁路器材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主管财务副总经理李庆和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财务会计黄巧云弄虚作假等犯罪团伙涉嫌违法的实名举报
举报者实名电话:
13519166280刘
西安天元铁路器材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财务副总李庆和、财务会计黄巧云公款私存,涉嫌职务侵占和挪用公款罪的实名举报。
一问:谁在利用天元公司这个平台违法犯罪呢?天元公司这个平台难道是黑社会犯罪组织吗?
二问:谁又把公款私存涉嫌贪污的账号说成是“补充性账户”呢?如果是,那国家税款不就泡汤了吗?公款私存本身涉嫌偷逃税。
三问:李庆和作为财务主管公款私存本身就是知法犯法违反财经纪律;黄巧云明知“两本账”,还要以假乱真“合法”做账。
四问:为什么要销毁有关财务账目(有照片为证)呢?谁给了李庆和、黄巧云肆无忌惮的权力?谁又在背后称兄道弟的运作着什么?
五问:检察院没有立案,为什么要打着检察院名义欺骗董事会成员在销毁单上签字呢?这里难道没有隐匿违法问题吗?公司重大事项应经董事会商议,提交股东会按照股权份额进行表决才能进行处置。
六问:《公司法》和股东会《章程》明确规定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谁有意剥夺了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七问:检察院要求当年(2008年)年底前必须把小金库全部资金转入公户并报送整改结果。法律责任谁来承担呢?这就是所谓的企业商业秘密吗?如果是这样法律就没有红线了,你们更伤害了股东。
八问:改制时资产评估没有隐匿巨额资金吗?1800多万市场欠款和所谓的600万的“养老款”养了谁?这些巨额为什么没有纳入评估和公户?是不是存入了李庆和个人账户?改制在没有工商注册登记前属于国有企业啊!
九问:隐匿造假欺骗国企、劳司职工的巨额钱款你们是怎样“欢呼雀跃”的呢?个人账户的银行记录也是可以依法申请调取的。
十问:一个微小公司为什么在西安银行等众多银行设立银行账户呢?“长征路线图”又是如何规划的呢?
十一问:在成品库库存账上公然造假,财会人员黄巧云一马当先,轻车熟路。账实相符本为应该,但人为的做成账实相符就有问题了。
十二问: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是什么性质?财会人员难道不懂法律法规吗?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十三问:公款私存本身存在着隐匿性和欺骗性,又是谁剥夺了股东的话语权?
十四问:这些隐匿性小金库资金都派发给了谁?谁能证明这些款项用在了公司建设?既然隐瞒了职工和股东的知情权,财务造假也就顺理成章、应运而生了。
十五问:一个国企和集经改制而来的微小公司,其财务高管、财务负责人这些违法违纪行为隐瞒了职工和股东,良心上过得去吗?
西安天元公司全体股权持有者(股东)行动起来,坚决警惕和抵制诸如“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虚假合同和协议、洗钱套现、虚开虚报、涂改真相”等违法违纪行为,维护股权持有者保值增值的切身利益。
最终不是看自我标榜怎么说,而是看一心为公怎么做!
声明:谎言遮不住真相,乌云遮不住太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如有捏造事实,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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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银行法》第48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二、 《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
三、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将公款转为储蓄存款。公款私存的法律解释为“单位或个人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的行为”。
四、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因此,任何企业、单位把公款存在财务人员或者其他个人私人账户上的,都是违反规定的。
五、《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十三)款规定:将单位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储存方式存入银行的,按存入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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