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法律出问题还是人出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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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2-28 02:04:11 更新时间:2023-03-01 05:14:57

楼主:晓雨初听17  时间:2023-02-27 18:04:11
我在昆明市因一起普通的租房纠纷,却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为刑事犯罪案件。
中国刑法权威陈兴良、张明楷、曲新久三位专家本人签名的法律意见书:经济纠纷不构罪;
一审代理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由曾经荣获云南省十佳优秀检察官、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汪宗明律师团队做无罪辩护;
二审代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由曾经两次荣立苏州市检察院个人三等功的邓学平律师团队做无罪辩护。
事实经过:我把在昆明市官渡区的门市房租给了云南人,租户长期拖欠房租,经多次催交不给,并于2018年7月7日店门张贴书面通知要求租户腾房,但租户一直不搬。由于房屋已售出,面临延迟交房巨额违约金,2019年5月26日我雇请昆明市搬家公司去,平和有序地把物品搬出店门整齐摆放腾空房屋。在搬东西的过程中,租户四次报警110,每次警察去都说是经济纠纷,要求双方协商解决。可是搬东西7天后的6月3日,我被公安局警察抓走,说是其犯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2021年12月10日昆明市中院(2021)云01刑终568号裁定:犯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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