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千四百一十五帖 读《简雍》

字数:905访问原帖 评论数:1条评论 TXT下载

发表时间:2023-03-04 16:29:31 更新时间:2023-03-07 09:35:02

楼主:中国读书达人  时间:2023-03-04 08:29:31
读书破万卷(6415)·《简雍》
《简雍》,唐代记人小说。候白撰。选自《启颜录》。
候白事迹参见《读书破万卷(6352)·<启颜录>》。
《简雍》原文:
蜀简雍少与先主有旧,随从周旋,为昭德将军。时天旱禁酒,酿者刑。吏于人家索得酿具,论者欲令与造酒者同罚。雍从先主游观,见一男子路中行,告先主曰:“彼人欲淫,何以不缚””先主曰:“卿何以知之?”雍对曰:“彼有淫具,与欲酿何殊”“先主大笑,而原舍酿者罪。
本篇出自《启颜录》,作者是隋代侯白。据说侯白好学多才,性情滑稽,尤喜诙谐之说。所到之处,人们喜听其言语玩笑,观者如市。相传他常与权臣杨素相嘲谑,隋高祖闻其名,让他与修国史,给五品官俸。但他不久即谢世。
鉴赏:简雍,应是对真人真事的实录,却又极具诙谐意味和讽刺锋芒。蜀主刘备在这篇小品中形象不佳:他滥发禁令,执法严苛,百姓家中只不过保存了酿酒工具,就被以造酒罪判罚;臣下竟然无人敢劝谏。比起《三国》故事中那个爱民如一从谏如流的刘皇叔,历史上的“先主”本人显然要严厉得多。简雍是刘备的同乡,年轻时就与刘备要好;后来随刘备到荆州,进攻益州时还立下大功,一向为刘备所器重。他不满禁酒中的过激举措,却又不敢直言触忌,于是便巧妙地利用“类比指逐”之法加以讽谏。他先举一事实简单、荒谬明显的事例,以此为立论基础,则另一相类事例的荒谬之处,也就不辩自明了。即如此事,简雍先以“有“淫具’(实指生殖器)者必犯奸淫之罪”这样一个荒谬命题展示其逻辑上的可笑;以此类推,“有酿酒具者必犯造私酒之罪”的判断,也便显得格外荒唐了。这个略带淫亵的笑话引得刘备哈哈大笑;而最终受益的,则是无辜被囚的百姓。简雍聪明机智、正直仁爱的形象,也因此得以树立。
篇幅短小、语言简明,是笑话的必要因素。这篇《简雍》只有百余字,却写得曲折有致,留有悬念。结尾处理很像近代相声艺术中的“抖包袱”,令人忍俊不禁。简雍与先主之间的对话极为精简,许多推理步骤全都省略,要靠读者自己去补足、体味。这也正是笑话令人回味不止的原因所在。
评:简雍先主旧交情,随从周旋倍器重。禁酒令下酿者刑,索得酿具与同刑。
雍与先主游道观,见一男子路中行。雍要先主缚其淫,先主大笑舍酿刑。

大家都在看

猜你喜欢

热门帖子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