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第三章:治安良好-(一)适合国情且不断完善的司法制度(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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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1-26 03:07:58 更新时间:2021-01-27 17:55:04

楼主:文明岁月  时间:2021-01-25 19:07:58
如果一个国家治安状况不良,想要在短期内提升治安状况,行政手段是必要的,行政手段的效果比较快速高效。不过行政手段只能是必要的应急手段,不能作为主要手段,且不到万不得已不应该使用。因为行政手段执行标准缺乏规范或执行时难以准确把握标准,容易产生冤假错案。且用行政手段管理治安时容易过多地使用暴力,容易让民众产生不满情绪,降低政府的公信力。
如果想要保持国家社会治安长久得到治理,就应该建立起完善的适合国情的司法制度,用法律手段来对社会治安进行管理。用法律手段进行治理的优点有以下几点:一、标准统一,由于法律一般适用于全国范围,各地的执法标准都是统一的,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避免民众在接受法律制裁时发生不公平和不公正的情况,减少冤假错案的产生。二、法律属于事前预防,能够对社会民众的行为进行规范,减少影响治安行为的产生。三、在法律公布以后,如果有违反法律的违法犯罪行为产生,那么就属于明知故犯,当司法机构在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处罚时也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可,减少执法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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