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卢氏县公安局强制醒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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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5-06 23:33:41 更新时间:2021-05-07 07: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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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公安局韩斌故意伤害、玩忽职守致人伤残,副局长戴江天包庇袒护,联手灵宝法院院长白旭春胁迫受害人,签订不平等协议2018年3月5日21时许,卢氏县电业局职工张东林被卢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以约束醒酒为由,带到派出所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副所长韩斌带领民警对其进行殴打并用矿泉水浇头醒酒。次日凌晨,该所民警发现张东林出现异常,民警多次给韩斌反映,韩斌不予理睬;后病情恶化民警才拨打120报警,120到场后,经检查发现,张东林右手肿胀,手腕多处皮肤擦伤,右上肢及右下肢活动障碍,要求将张东林送医院救治,副所长韩斌称张东林暂无家属,待家属来后再送医院,120离开(有卢氏县中医院病例“空返”为证)。由于派出所民警对张东林殴打、用水浇头,副所长韩斌的玩忽职守不作为,导致张东林发病且错过了最佳救治时机。直到3月6日11点左右,张东林家属到派出所后,发现张东林口歪眼斜,躺在醒酒室地上,已不省人事,全身水湿。随即拨打120,把张东林送到卢氏县第二人民医院救治,医院经检查,建议转往三门峡黄河医院。13时30分转到三门峡黄河医院后,诊断为:左侧多发性急性脑梗死。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7月11日,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1月20日,张东林两次在三门峡黄河医院住院治疗155天。 2019年5月30日,经三门峡莘正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张东林的伤残等级为三级,医疗护理依赖程度为大部分护理依赖。2018年后半年,张东林与卢氏县公安局侵犯健康权一案向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灵宝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8日作出(2019)豫1282行初3号行政裁定驳回张东林起诉。张东林不服,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三门峡市中级法院于2019年3月10日作出(2019)豫12行终26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灵宝市人民法院(2019)豫1282行初3号行政裁定;指令灵宝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在灵宝市法院审理期间,卢氏县公安局副局长戴江天曾多次找张东林家属谈话说,不让打官司,不让起诉,一旦法院判决,公安局就得处理人,这样对谁都不好。就是打官司与公安局也来不过。比如谁谁谁,公安局给他赔钱他不要,与公安局打官司,一直打了三四年也没有结果。再三给张东林家属做工作说,打官司有多么不容易,有多难,张东林还要做什么评定等,建议张东林撤诉,只要张东林撤诉,啥事都好商量。灵宝法院院长白旭春也不辞劳苦,从灵宝来到卢氏,带着韩斌到张东林家给张东林及家属做工作,说打官司有难度,有风险,不容易,不要与公安局做对,建议张东林最好撤诉。在张东林住院期间,张东林家属要筹钱给张东林看病,又要照顾一家老小,还要应对来自公安局各方面到压力,积劳成疾,突发疾病也住院治疗,有花去巨额医疗费。家庭已处于倾家荡产走投无路到境地。迫于卢氏县公安局及灵宝法院各方面到压力,不得不妥协答应撤诉撤诉,与公安局和谈。张东林从灵宝法院撤诉后,戴江天说要说事张东林必须做伤残鉴定后才能说事。无奈,张东林做了伤残鉴定。伤残鉴定作出后,戴江天叫卢氏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杨海军给张东林计算赔偿数额并进行调解。杨队长计算的结果是张东林应赔一百六十万元,但杨队长调解只给张东林三十万元,张东林家属不同意,没有调解成。调解一直处于僵持状态,后经过卢氏县公安局督察队队长宋娜、法制室民警牛长水多次轮番调解,这时张东林家属早已是心力交瘁,疲惫不堪,经济陷入极度困境,为了一家人的生活,不得不答应公安局到调解意见,万般无奈情况下与卢氏县公安局签订了所谓“自愿、公平、公正”的赔偿协议。包括张东林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公安局给张东林赔偿八十万元(其中医疗费就近二十万元,实际赔偿六十万元)。公安局亲自计算的应赔一百六十万元,为什么才赔六十万元?是不懂法还是不作为?张东林在救治期间,曾向卢氏县公安局申请司法救助,救助款到位后,卢氏县公安局把10万元司法救助金打到家属账户上,赔偿协议签订后,卢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韩斌又向家属要回10万元司法救助金,把10万元司法救助金打到在卢氏县中原银行工作的其妻子的账户上,理由是这10万元司法救助金用于抵顶公安局的赔偿款。如此一起故意伤害、玩忽职守致人伤残到案件,在卢氏县公安局副局长戴江天、法制大队大队长杨海军、督察队队长宋娜、民警牛长水及灵宝法院院长白旭春等人的不懈努力下,乘人之危以一纸显示公平到协议和稀泥地化解,涉案人员不但没有得到任何处理,反而卢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师俊升任卢氏县城管局副局长,副所长韩斌升任东明派出所所长。后来,张东林家属多次向上级检察院、纪委、政法委等多部门反映卢氏县公安局韩斌的违法违纪行为,案件材料转到卢氏县各部门后在戴江天保护伞到作用下都如石沉大海。2021年1月20日,标题为《男子强制醒酒期间致残,公安局赔偿80万元后民警要回9万元救助金,公安局:退款系民警先期垫付到赔偿款》的帖子在网上爆料后,中共卢氏县委政法委于2021年1月21日在公众号《法治卢氏》上发出《关于网传“一男子被强制醒酒致伤致残,妻子申请十万救助金却遭公安局要回九万”的情况通报》。通报全文是:网上出现“男子被强制醒酒致伤致残,妻子申请十万救助金却遭公安局要回九万”等相关贴文后,卢氏县高度重视,督促县纪委监委、检察院等部门认真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卢氏县公安局党委已决定停止涉事的东明派出所副所长(原城关派出所副所长)韩斌、汤河派出所民警(原城关派出所民警)朱博文职务,接受调查。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卢氏县委政法委到通报已过去三个月了,也没有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之前,张东林家属也曾多次到卢氏县纪委、检察院询问调查处理情况,纪委监委的人告诉张东林家属年前已经处理了,具体处理结果还没有下。卢氏县检察院回答是没有这个案子。2021年4月7日,张东林家属再次到卢氏县检察院问情况,仍然回答没有这个案子。于是张东林家属就拿着卢氏县政法委的通报到卢氏县政法委了解情况,政法委答复已经处理过了。当天下午,自称是卢氏县检察院的人用0398—7859269电话号给张东林家属打电话说,韩斌这个案子够不上刑事案,公安局以前已经赔偿过了,检察院不再受理。2021年4月15日,卢氏县公安局督察队队长宋娜给张东林家属打电话通知到公安局,检察院、纪委、公安局的人告知张东林家属涉案民警纪委都已经处理过了,检察院不予受理。至于赔偿问题,宋娜明确表态,张东林家属已经与公安局签过赔偿协议,公安局已经多次开会研究,不会再给一分钱。现张东林家属希望卢氏县公安局能出示张东林在派出所醒酒期间到监控视频和民警到执法记录仪还原事实真相,实事求是、客观的解决问题,依法追究韩斌的故意伤害、玩忽职守责任,同时追究卢氏县公安局副局长戴江天不作为包庇袒护及诱骗胁迫受害人签订不平等协议之责,对张东林进行依法赔偿。张东林家属联系电话:15139872287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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