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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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7-16 21:09:27 更新时间:2021-10-17 16:40:35

楼主:ty_继续前行247  时间:2021-07-16 13:09:27
上周六(7月3日)我驾驶自已的私家车正常通过丁字路口,由于左转灯是红灯,且有一辆公交车挡住视线,正过斑马线时突然一个身高175左右的孩子冲过斑马线,撞在我的左大灯处,孩子的头在水泥地而且上碰了一下,划了一道8厘米长的伤口,当时流了很多血,孩子父亲离得很远,当时状况不清楚,等他来了后情绪很激动,我及时拔打120和122,并跟随伤者到医院救治,同时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在医院进行救治过程中孩子的亲属都到现场,并表示如果仅仅是外伤都好说,如果脑内有出血到时候就有的皮扯了。我当时也挺担心,帮忙垫付医疗费用,一直守在医院,期间交警和保险业务员都过来了一下,交警做了酒精检测,保险业务员过来强调一下不要揽责,说伤者是孩子,怕以后有什么问题到时候对方再扯皮很麻烦。120急救中心缝合伤口后可能觉得问题不大,但家长要求住院治疗,我预付了3000元的住院费,拖到下午三点后我看没什么事就跟对方商量先回家了!
由于有人受伤,取车必须等责任认定后才可以取,周二我与伤者父亲联系,询问了孩子伤情,同时想一起去交警定责,对方却称他关心的是他的孩子,而我只是关心自己的车,我说我当时是正常行驶,信号灯是绿灯,交警判什么责任我都认,该我负的责我一定负,我让对方好好养伤,不急着定责了。
周四对方打电话说周三他到交警队去了,看了监控,觉得此事他儿子也有一定责任,他让我再交2000元的住院费,因为费用已经用完了,周五下午我们一起去交警定责。我想了又想就只交了500元。
周五到交警队后,交警问我们沟通过没有,我说没有,以交警认定为准,交警将责任认定结果给我们看了一下,对方行人负主要责任,我付次要责任,对方无异议,签了字,我也没多想,毕竟对方受了伤,也签了字,并领取了提车单。
我的车是辆新车,保险费交了5500多元,结果到4S店定损,由于大灯总成和引擎盖都需要更换,费用下地得12000多元,保险公司仅负担3600元,剩下的8400元得由对方承担,4S店提车需先将费用结清,如此我的医药费垫付了近5000元,保险再付8400元,一共我付款了13400元,这该怎么向对方追讨啊?
楼主:ty_继续前行247  时间:2021-07-19 08:48:02
以前不太关注此类事情,这次专门研究了一下,大概的情况弄清楚了!
发生车险后,如果双方均为车辆,则根据责任认定结果由双方保险公司负责支付本方责任认定比例损失!
如果一方是行人,一方是车辆,认定结果有三种,
一是行人无则,车主全责,行人损失和车辆损失全由保险公司承担,行人受伤的医疗费用1.8万元以内由交强险支付,1.8万元以上部分由商业险赔付,如果车主仅买了交强险,则超过部分由车主承担。
二是行人主要责任,车主次要责任,行人医疗费用在1.8万元以内由交强险支付,超过部分由行人承担70%,保险公司承担30%;如果车辆有损失,行人承担70%的赔偿,保险公司承担30%赔偿,即行人受伤很可能还会出现赔偿车主的损失,一般情况是如果行人受伤伤情不大的情况下,在报销医疗费用后,还会有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此部分费用在交强险的1.8万元内支付,大体保险公司会赔付给作者1万元左右,这部分费用可以用于抵扣车辆损失,若伤者不配合或是不愿意支付此部分费用时,车主可要求保险公司进行代位追偿,即保险公司先将费用支付给车主,保险公司再与伤者进行沟通协商,万不得已保险公司会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损失。
一般情况下只要是有人受伤,交警均会判车主承担部分责任,这样行人就可以由交强险在1.8万元以内支付部分费用。如果行人全责,车主无责,交强险仅能支付1800元。
所以碰到此类车险一般都是由第三方或是其他人从中斡旋,在伤者无大碍的情况下由车主承担全责,这样无论伤者的赔付还是车主车辆损失都由保险公司承担。
但在实操方面,保险公司一般会要求车主不要揽责,如此保险公司会减少一定的损失!
楼主:ty_继续前行247  时间:2021-07-29 14:59:26
@ty_尘土飞扬623 2021-07-29 11:34:13
不揽责的还有一个考虑 就是万一行人有重大伤亡 后续事情非常麻烦,所以不要只看目前这一点赔付的问题 还是一码是一码 按规定来。
对方的赔付 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然后让保险公司再代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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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说的很对,一码归一码,如果对方不愿承担车辆修理费,就让保险公司代为追偿吧!

此事故已经办得差不多了,由于对方已出院,我的车辆也维修完毕,我与对方协商到保险公司处理后续事宜,对方称需要再等上一个月,复查没啥问题再去保险公司处理后续赔付事项。想想也没啥不妥,毕竟有人受伤且还没完全 恢复,4S店需要先将维修费用结清后才能提车,保险公司只负责次责的30%维修费用,保险业务员称若想早点用车要么自己先行垫付剩余的70%维修费,要么让对方承担70%的维修费用,这两个选项对我来说都不合适,我不想再垫付任何费用了,如果再垫付到时候追讨会很麻烦,我要求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因为保险公司都有此项业务。
我按保险公司要求带交警责任认定书及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到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授权代位的承诺书后,第二天保险公司就将维修款划转给4S店,我也顺利将车取回!
以后碰到类似情况一定不要揽责,如果有车损且对方不愿意承担相应赔偿则由保险公司代位追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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