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陆良县腐败村官,打击报复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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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8-10 07:35:07 更新时间:2021-08-10 05:18:52

楼主:夢想2019  时间:2021-08-09 23:35:07
现将云南省陆良县中枢街道西桥社区居委会西桥村的部分干部不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在党的十八大以后还不收敛、不收手、小官大贪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把村民给他们的权利作为他们捞取私人利益的特权,肆无忌惮的侵占集体资产和村民利益,部分干部上下串通,官商构结 ,暗箱操作 ,以言代法,枉法做戏,村社干部一期,二期重复安置住房、多套、商铺多个,毫车开着,自2005年成立西桥社区居委会以来很少召开村民会议,-切村务不向村民公布,卖田、卖地、卖山、新农村开发建设的收入支出不向村民公开,国家建设补偿进行克扣分配给村民,想给谁多少就给多少,村民连知情权都失去, 何谈监督权, 如谁对他们的无纪无法行为说半个不字,他们就会在日常的管理活动中进行无情的打击、报复的情况向你们反映,请上级领导依照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有关政策和法律对我村的部分干部进行调查处理,如他们的行为构成犯罪请上级领导将他们绳之以法,以保护我村的集体财产和村民利益不受非法侵占!具体情况如下:一,2014 年国家对西石线一-级公路扩建高速公路时征用我村195亩每亩补偿64200元可村里只补给村民40000元一亩,其中一部分才给4000元一亩,而总的还没有向村民发出50亩地的钱还有145亩土地的钱约10000000多万元到那里去了,作升么用,村民谁也不知道!二,2014年米高化工厂征用我村土地,一期128亩、二期138亩,其中征用农户土地48亩,还有218亩土地的钱,64200元1亩,约14000000元钱至今在哪里村民不知道!三,2014年前卖田、卖地、卖山、村帐务多少村民不知情。2015年西召线扩建总的征用我村多少土地至今村民不知道,但是兑现到农户的补偿最多50亩,其中还有4000元亩的。水田5000元一亩的。四,情况反映人家一兄三妹,哥王桃禄长年多病,父母决定王涛在家照顾二老,招了上门女婿于2005 年10月完婚。因王涛无房居住,在自家自留地建房,可建盖到中途居委会以修路为由,勒令停工以4千元一亩企图强行征收,我父亲为了支持国家道路建设,同意停止建房,不赞成卖地要求调地建房,2006年11月9日居委会开的证明做证。五, 2008年11月建同乐大道延长线又占王长寿自留地29.7平方米,经双方协商,同意确定在324国道以南的一一个三角地段划一块199.7平米的建房基地。让王长寿家建房,但是到现在11年了也没能建房。六,2012年4月反映人哥王桃禄离婚,王鸿斌,王鸿欣归王桃禄抚养,2015年4月王桃禄去世,反映人父亲王长寿2017年去世,2016年棚户区改造举报人家老房子被拆,村长通知王鸿斌、王鸿欣、可算特困户写个申请可有六至八万补偿建房,西桥村拆迁安置方案有三种:一是安置分配《二期安置房》,二是统规统建,三是划地自建由村民自愿选择,王涛家选择方案三,划地自建,有书面协议作证,协议号(063)(064)。经甲乙双方签字,法人陈正坤,代表赵祥,沈建云,陈建国,张保柱。协议签订日期:2015年7月27日。但现房未见,王鸿斌,王鸿欣,贫困建房款未得,一直 未能批建,为升么呢?其-是父亲王长寿做为村民代表检举过部分干部的不法行为,其二是199.7平米的地基个别领导想谋暴利或占为自有,其三是强迫统规统建,偷工减料,官商互利,并索取一定的补偿而言。综上情況,村民都认为我们村社的部分干部并不是带领村民致富奔小康的公仆,而是村匪地霸他们根本没把党中央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放在心上相反的是见利就贪,雁过拨毛,把村民给他们的权力当做个人贪污腐败,侵占集体资产和村民利益的特权,而且谁也不能说,谁也不敢说, 谁胆敢说他们一点不是,王涛家的遭遇就是下场,谁只要送礼给他们,谁就会得到数十倍的利益,反正多送多得 ,反对遭报的。这就是西桥村干部的现状!请示上级领导依法尽快查处,目的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害群之马必须严惩,村民期盼集体资产、土地资源受益权得到合法保护,享有合理补偿和管理监督权,请求上级领导尽快落实,还原真相,还公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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