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周志杰滥用职权,已经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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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8-13 10:17:53 更新时间:2022-06-07 14:28:52

楼主:ty_苦丁茶B  时间:2021-08-13 02:17:53
举报人:哈尔滨市北辰学校经营者:孙举明 男
身份证:230102195405082811 电话:13074538001
被举报人:周志杰 哈尔滨市中级法院法官
举 报 事 项
周志杰滥用职权,已经构成犯罪
案 件 事 实
哈尔滨市北辰学校是经营者孙举明于1993年投资,经哈尔滨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哈尔滨市第一家自建校舍的民办学校,解决了部分就学难的问题,为哈尔滨市教育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1997年4 月,北辰学校为了解决生源住宿问题,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北辰学校院内兴建学生宿舍,将该工程发包给黑龙江省千秋建筑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合同(见证据一)。由于千秋公司违约,未能按时完成所建工程,北辰学校向哈尔滨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经哈尔滨市中级法院调解,由千秋公司继续施工至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也约定了工程款的支付,法院下达了调解书(见证据二)。后千秋公司再次违约,未能按时保质交付所建工程,却于1998 年11 月向哈尔滨市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工程款190万元(见证据三),哈尔滨市中级法院指派周志杰法官办理此案,北辰学校的噩梦就此拉开了序幕。
1、周志杰法官不顾北辰学校对案件的抗辩(证据四),将本应由千秋公司首先施工工程交付验收合格后方可主张工程款的双务合同故意的认定是北辰学校支付工程款的单务合同,下达执行裁定书,将北辰学校的房屋、土地等非法评估、变卖、执行(见哈尔滨市中级法院的调查报告)(证据五)。
2、在周志杰法官执行期间,周志杰法官将执行公告直接在北辰学校院内外张贴无数张,还向正在上课的师生每人一份发放公告(证据六),不但影响了北辰学校的教学秩序,也严重影响了北辰学校的招生,最终导致北辰学校彻底倒闭。
3,周志杰为了达到帮助千秋公司索要工程款的目的,多次扬言要对孙举明采取拘留措施,导致孙举明长达三年之久在外漂泊,有家不能回。
4、周志杰与千秋公司人员沆瀣一气,明知千秋公司未完成所建工程,却仍利用手中的权利对北辰学校强制执行本不应执行的工程款。
5、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于1999 年7月20日下达了执行终结裁定书(证据七),意味着本案已经终结。但周志杰法官不顾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已经下达了终结执行的裁定书,利用职权对该案再次执行,最终导致北辰学校的财产丧失殆尽,导致了北辰学校的终结。
6、举报人认为,周志杰法官明知千秋公司未能完成施工工程就无权获取相应工程款,却为了一己私利故意滥用职权,帮助千秋公司攫取非法利益,其行为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已经构成滥用职权罪。但时至今日,哈尔滨市中级法院虽然将北辰学校的财产执行回转,但并没有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周志杰法官的行为并未受到法律制裁。举报人认为,司法机关应追究周志杰的刑事责任。
7、由于哈尔滨市中级法院的违法行为,给北辰学校造成极大损失,应依据我国《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规定给予赔偿。但时至今日,在哈尔滨市中级法院自己已经做出调查报告确认周志杰违法查封、评估、拍卖、执行的情况下,却依然维护自身的利益和袒护周志杰,对自己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不予赔偿,导致举报人状告无门,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
说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举报人却在20多年的维权中赶不到一丝丝的公平正义,所感受到的是有关人员的冷漠,感受到的是司法机关的官官相护。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对本案申请国家赔偿不予认定,黑龙江省高级法院也不予认定,实属违法。
举报人要求对周志杰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刑事责任,对哈尔滨市中级法院给举报人造成的损失八千多万元给国家赔偿。

举报人:孙举明
2021、8、12日


这是哈尔滨市中级法院执行局给院长的报告,证明执行哈尔滨市北辰学校违法了,但是不但不解决问题,还和被害人玩“缓兵之计”。

















楼主:ty_苦丁茶B  时间:2021-08-13 15:05:33
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周志杰滥用职权,已经构成犯罪
楼主:ty_苦丁茶B  时间:2021-08-13 23:15:27
周志杰与千秋公司人员沆瀣一气,明知千秋公司未完成所建工程,却仍利用手中的权利对北辰学校强制执行本不应执行的工程款。
楼主:ty_苦丁茶B  时间:2021-08-15 08:22:43
楼主:ty_苦丁茶B  时间:2021-08-16 09:00:58
楼主:ty_苦丁茶B  时间:2021-08-16 20:51:44
楼主:ty_苦丁茶B  时间:2021-08-17 14:20:54
楼主:ty_苦丁茶B  时间:2021-08-20 12:57:33
楼主:ty_苦丁茶B  时间:2021-08-21 00:13:56
楼主:ty_苦丁茶B  时间:2021-08-22 16:47:10
楼主:ty_苦丁茶B  时间:2021-08-23 16:02:19
楼主:ty_苦丁茶B  时间:2021-08-24 02:16:20
司法不公,祸国殃民。
楼主:ty_苦丁茶B  时间:2021-08-24 16:26:44
楼主:ty_苦丁茶B  时间:2021-08-24 23:52:23
周志杰与千秋公司人员沆瀣一气,明知千秋公司未完成所建工程,却仍利用手中的权利对北辰学校强制执行本不应执行的工程款。
楼主:ty_苦丁茶B  时间:2021-08-25 16:20:28
我要抗争到底,为的是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结论!
楼主:ty_苦丁茶B  时间:2021-08-26 16:15:26
周志杰违法办案粗暴执行,给被执行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
楼主:ty_苦丁茶B  时间:2021-08-26 23:54:24
周志杰法官不顾北辰学校对案件的抗辩(证据四),将本应由千秋公司首先施工工程交付验收合格后方可主张工程款的双务合同故意的认定是北辰学校支付工程款的单务合同,下达执行裁定书,将北辰学校的房屋、土地等非法评估、变卖、执行(见哈尔滨市中级法院的调查报告)
楼主:ty_苦丁茶B  时间:2021-08-28 00:26:11
楼主:ty_苦丁茶B  时间:2021-08-28 13:19:38
顶,顶出公平正义来
楼主:ty_苦丁茶B  时间:2021-08-28 16:29:07
哈中级法院周志杰、甄诚渎职不作为,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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