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搬迁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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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8-13 17:50:43 更新时间:2021-09-01 13: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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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搬迁诗

校注《衔蝉小录》卷八所录诗话时,发现其中有两首搬迁诗,全都是明朝的,孙荪意认为,第一首出自《自警编》,第二首出自《坚瓠集》,其实这两首都是她从《坚瓠集》的续集《坚瓠三集》里抄来的,照例抄错了好多处,而它们的原文应该是这样的:
《坚瓠集·坚瓠三集·卷之三·售宅赋别》:“有人卖宅将行,赋诗志别云:‘只为青蚨不济身,故庐业已属东隣。可怜今夜犹为主,才到明朝便作宾。燕雀有情还恋旧,犬猫随我不知贫。殷懃嘱付门前柳,他日经过陌路人。’李戒庵云,不知何人所作,先君屡为儿辈诵之,将有警也,识以备遗。”
《坚瓠集·坚瓠三集·卷之四·尼觉清诗》:“湛甘泉与霍渭厓拆毁庵观淫祠,豹韬卫营中一庵亦在毁中,有尼觉清题诗於壁云:‘慌忙收拾旧袈裟,点检行囊没一些。袖拂白云归洞口,肩挑明月绕天涯。可怜松顶新巢隺,却负篱边旧种花。分付犬猫随我去,休教流落俗人家。’尧山堂作方献夫赐告里居,规僧房以益宅,僧作是诗。”
前些年校注《猫苑》时,就曾顺便查到这两首搬迁诗,只是现在才有时间来细读。而我在细读后的第一个发现是,《坚瓠三集》里的《售宅赋别》,其实抄改自明李诩撰《戒庵老人漫笔·卷六·废宅赋别》:“‘只爲青蚨不济身,故庐今已属东邻。可怜今夜权爲主,才到明朝便作宾。燕雀有情还恋旧,犬猫随我不知贫。殷懃属付门前柳,他日经过陌路人。’此卖宅将行所赋者,不知出自何人,尝忆先君屡爲儿辈诵之,将有警也,识以备遗。”
《坚瓠三集》里的《售宅赋别》的《尼觉清诗》,则是抄改自明周晖撰《金陵琐事·卷四·尼觉清诗》:“湛、霍二公拆毁庵观、淫祠,豹韬卫营中一庵,有尼觉清,题一诗於壁云:‘急忙检点破袈裟,收拾行囊没一些。袖拂白云归洞口,肩挑明月绕天涯。可怜松顶新巢鹤,却负篱根旧种花。再四叮咛猫与犬,休教流落俗人家。’世传其诗而已,余特拈出其名。”
明蒋一葵撰《尧山堂外纪·卷九十六·方献夫(广东有西樵山,方因号焉)》,将尼觉清诗的作者归于一位僧人,又将迫使他搬家的人改为方献夫,另外又对诗句稍作修改:“方献夫赐告里居,遂以广田益宅爲务。有缁庐,地胜屋多,方因规爲己业,假官府法,驱逐僧释一空。主僧有识,晓诗,濒行,大书一律於壁曰:慌忙收拾旧袈裟,点检行囊没一些。袖拂白云归洞口,担挑明月到天涯。可怜松顶新巢鹤,孤负篱边旧种花。分付犬猫随我去,莫教流落俗人家。”(明江东伟撰《芙蓉镜寓言》的“尤悔”篇,亦有与《尧山堂外纪》相同记载,文末另有作者短评:“壶公曰:真道学。”)
回头再看这两首搬迁诗,感觉第一首没什么可挖掘的,因为作者不过是因为穷困而被迫卖房,临行前又依依不舍而已,幸好猫猫狗狗还是陪伴着他,可以在新家安慰他的寂寞。至于第二首诗,却有些逃难的意思,仿佛作者受到了明朝拆迁办的威胁似的,假如当时也有这种部门的话。那么事实究竟如何呢?
梳理《尼觉清诗》的两种明代版本及相关叙述,可以得出五个关键词:淫祠、湛甘泉、霍渭厓、方献夫、尼觉清。那么不妨由此着手,探索一下这五个词与《尼觉清诗》的联系。
所谓淫祠,即民间不合国家祀礼的祭祀活动或祭神之所。明代淫祠之禁,始於洪武初,以《大明会典》等祀典所载的祠庙为正祠,余皆称淫祠。
至于湛甘泉、霍渭厓、方献夫,竟然是三个好朋友,而且都是广东人。
湛甘泉,即湛若水(1466~1560),字元明,号甘泉,明代思想家、哲学家、政治家,广州府增城县甘泉都(今广州市增城区新塘)人,弘治十八年(1505)中进士第二名,正德十年(1515),因母病故,从京奉柩归葬,回家守墓三年,之後去西樵山建书院,讲学四年,嘉靖元年(1522)回京复职,嘉靖三年(1524)升南京国子监祭酒,四年后升任南京吏部右侍郎,次年转礼部左侍郎,后又历任南京吏、礼、兵三部尚书。
霍渭厓,即霍韬(1487~1540),字渭先,号兀厓,更号渭厓,广州府南海县石头乡(现属佛山市石湾区澜石镇)人,正德九年(1514)会试第一名,提名候补,返乡结婚,去西樵山读书,正德十六年(1521)以议大礼得宠,官至詹事府詹事,嘉靖元年(1521)任职方主事,嘉靖七年(1528)任礼部尚书,主管詹事府事务,嘉靖十五年(1536)出为南京礼部尚书,整顿官场与寺院,命令尼姑还俗,嘉靖十八年(1539)任京城礼部尚书。
方献夫(1485~1544),字叔贤,号西樵,广州府南海县(今广州市)人,原籍莆田县(今福建莆田市),博学笃行,弘治十八年(1505)中进士,选庶吉士,正德五年(1510)谢病归,在西樵山设石泉书院,讲学十年,与湛若水、霍韬往来,官至吏部尚书、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学士。
明正德十六年(1521),广东提学副使魏校(1483~1543),在广州府大毁淫祠。在此之后甚至之前,当时碰巧都在广东的湛若水、霍韬与方献夫,即已各显神通,以捣毁淫祠为由,趁机强占被他们说成淫祠的寺庙,将其改建为自家书院或家族祠堂,又将寺庙原有田产划归已有,从此脱贫致富,奔向小康。
掘得第一桶金之后,湛若水与霍韬心里痒痒的,时刻梦想着超过阿里,跨越腾讯,打入全球华人富豪榜,而南京恰恰给他们创造了这样的机会。在南京担任兵部尚书时,湛若水有过拆毁淫祠的壮举;出任南京礼部尚书期间,霍韬更是英雄,曾经拆毁南京尼寺及变相尼寺一百多所。《明史·霍韬传》也称,霍韬“在南都,禁丧家宴饮,绝妇女入寺观,罪娼户市良人女,毁淫祠,建社学,散僧尼,表忠节。”
这些恶行,都被广东按察司佥事龚大稔调查得清清楚楚,只除了湛若水的,就在嘉靖十一年(1532)向明世宗弹劾霍韬与方献夫,称霍韬“夺禅林、攘寺产而擅其利”,又称方献夫在正德九年(1514)捣毁淫祠时,趁机夺取由仁王寺(位于广州城内西南隅西濠街)改建的奉祀朱熹的晦庵书院,将其扩充为私宅。除此之外,龚大稔还称时任詹事霍韬受贿杀人,时任吏部尚书方献夫贩卖私盐、将紫阳书院扩充为府第等等。
霍韬与方献夫本该罪责难逃,但他们两个恰在此时被召回京城,於是纷纷上书,把自己描述得比白鸽还要洁白十分,再加上他们曾经在“大礼议”事件中坚决与明世宗穿同一条腿的裤子,嘉靖皇帝越看他们越觉得可爱,怎么舍得给他们治罪呢?於是他说:“在弹劾我的爱卿之前,你龚大稔已经有罪在身,有待查办,怎么还有资格议论别人呢?呸!来人,把他给我拉出去,削职为民!”这就像硬说乌鸦不能笑猪黑一样,实在不合逻辑,但不管怎样,霍韬与方献夫因此而逃过了一劫。
分析到这里,也就不难猜测:方献夫一定是在毁淫祠的活动中,令某位僧人被迫搬迁。湛若水、霍韬则是在南京毁淫祠时,让一位叫觉清的尼姑被迫搬迁。为什么说此事发生在南京呢?因为《金陵琐事·卷四·尼觉清诗》说,觉清原先所住的尼姑庵在“豹韬卫营中”。豹韬卫是禁卫军名,豹韬卫营,应指豹韬卫所在营地。明朝实行卫所制度,各卫所分属於各省都指挥使,由中央的五军都督府分别管辖,其中包括北京卫和南京卫,两者各分左、右、中、前、后五府,豹韬卫均属前府。既然《尼觉清诗》出自《金陵琐事》,那么这里的“豹韬卫”,自然要归属南京卫了。
接下去本该为这篇小文收尾,但是我又查到了那个尼姑的情况。民国释震华撰《续比丘尼传》中,有一篇她的小传,题曰《明南都法华庵尼觉清传》:
“觉清,婺源蔡氏女,出家南都法华庵。读诵经典,熏修不懈。庵小而贫,清日种植园疏,自食其力。嘉靖中,有湛甘泉、霍渭厓者,不信三宝,蔑视僧尼,命士卒拆毁庵观,破损佛像,境内大小伽蓝,皆不能免。清知厄运当前,无法挽回,乃率徒众远避。濒行,题诗于壁云:‘急忙简点破袈裟,收拾行囊没一些。袖拂白云归洞口,肩挑明月绕天涯。可怜松顶新巢鹤,却负篱根旧种花。再四叮咛猫与犬,休教流落俗人家。’按:宋秦丞相桧,以祁门东松僧与岳将军飞有旧,密遣人围寺执之。僧能前知,题前诗于壁而去,事详《补续高僧传》。盖觉清录之,以晓悟当道者,而列朝诗集,竟指为觉清作,殆失于考也。”
值得注意的是,这篇小传的结尾提到,那首搬迁诗的作者不是明代的觉清,而是宋朝的东松僧。这是真的吗?请看明释明河撰《补续高僧传·卷十九·东松僧传》:
“东松僧,不知何许人,机变莫测,与人语,应答如响,人疑之,後无不验。岳武穆甞提兵过……请得犒三军,僧乃挖壁间芋作羹,以给殆遍,岳益奇之。及进岳面,置酱面底,待其索而与之,谓曰:‘好食搅动,有酱。’语多隐,岳心解之不能,题诗於壁而去。後及祸,始悔不从东松僧言。秦桧以为僧甞教岳,使李吉往杀僧,僧先知,题诗云:‘急忙收拾破袈裟,钟鼓楼台莫管他。袖拂白云归古洞,杖挑明月到天涯。可怜松顶新巢鹤,犹忆篱边旧种花。好把犬猫随带去,莫教流落野人家。’以佛像一轴,置庵西桥,复题壁云:‘李吉从东来,我向西头走。不是佛力大,几乎作场丑。’乃遁入山中,距其庵不一二里。吉见诗,尚欲追之,及展佛像,始见为一,俄乃成千,吉错谔不知所为,赞叹而返。後於遁所坐化,所置佛像桥,为千佛桥。”
如果相信《东松僧传》的说法,那首搬迁诗的作者就应该是宋代的东松僧。可是我并不相信,因为该诗似乎并不见于宋人著作,说不定是明河和尚自己编造的,或者是他根据《金陵琐事》等书中的记录修改而成的。据介绍,《金陵琐事》的作者周晖(1546~约1630)是南京人,他的《金陵琐事》初编于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而《补续高僧传》的作者释明河(1588~1640),到死也没有把他的书编完。直到清顺治四年(1647),《补续高僧传》才由他的弟子编成,从时间上看,此书确有抄录《金陵琐事》的可能。


21-8-12 星期四 23:16 肖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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