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朱光源渎职违法犯罪,一手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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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9-12 01:49:07 更新时间:2021-09-15 00:27:58

楼主:泪流的天空  时间:2021-09-11 17:49:07
本人廖政现实名举报灵川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朱光源渎职违法犯罪,希望各位因执行案例的受害者一起举报。
事实经过:
本人于2020年4月在灵川县人民法院起诉桂林瑞锦汽配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一审法院判决该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在起诉前本人申请了财产保全,2020年4月3日灵川县人民法院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桂林瑞锦汽配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的存款550000元。
2020年11月我依法向灵川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是主办法官朱光源以被冻结账户为保证金账户为由说不能扣划,并且银行也出示了一份证明,证明被冻结账户是保证金账户。当时我以为现在是法治社会,一般国家公职人员都会秉公执法。
2021年3月由于申请的财产保全即将到期,本人依法向朱法官提交了财产保全续封申请书,结果事后得知朱法官根本没有为本人续封财产保全,最终导致了财产被其他法院扣划走。
2021年8月经与银行交涉中得知,被冻结账户不是保证金账户,而是开发商的普通存款账户,由此可见银行出示的证明是虚假证明。而灵川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和2021年4月分别从我申请冻结的账户中扣划了资金,由此可见朱光源法官故意欺骗当事人,存在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等渎职违法行为。
截止到2021年9月,由于朱光源法官的渎职违法行为已给我造成执行不能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了40多万元。得到真相后本人向灵川县人民法院反映,结果法院纪委和主要领导答复我说这事不好管。经查得知,朱光源法官以前是灵川县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而后进入灵川县人民法院做了法院副院长,所以自上而下都没人敢管。现在正值全国政法整顿教育严打时期,还望国家清除该害群之马。

举报人:廖政
楼主:泪流的天空  时间:2021-09-13 11:27:18
@CC律师 2021-09-11 22:24:25
建议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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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建议,不过当地检察院和法院如果不同意的话 我申请国家赔偿也没用吧,现在涉事法院已经答复说这事不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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