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吕天豹“蒙冤”一案曝光后二审是否会“柳暗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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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9-15 17:16:30 更新时间:2021-09-16 12:19:21

楼主:青春的痕迹2  时间:2021-09-15 09:16:30
7月12日,本网以《陕西咸阳一起“套路贷”纠纷为何被警方与法院“做成”刑事案?》为题,对陕西中业交通公司滁州分公司负责人吕天豹,被一起“套路贷”纠纷“套”进去后,中业公司法人“设套”,“勾结”咸阳市公、检、法相关部门某些“硕鼠”,将一起明显的“经济纠纷”定为“职务侵占”,致使吕天豹被判刑一年六个月一案,本网对此案进行曝光后,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共鸣和相关部门的重视……
8月11日,咸阳市检察院给吕天豹书面回复称: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已将材料转我院第三检察部,我部将在收到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吕天豹答复办理进展或者办理结果。
9月1日,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给吕天豹书面回复称:本机关收到你控告我局民警马竞、孙琨等人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的信访事项,经审查,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信访条例》22、23条及《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23条的规定,决定于2021年9月1日受理,在6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意见,情况复杂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上图:被评为江苏省“优秀诚信企业家”的吕天豹,在陕西咸阳“蒙冤”入狱
民警“异地”非法搜查扣押财物是否违法

吕天豹代理人认为:郑家奎采用虚假诉讼手段骗取琅琊区、滁州市二级法院判决书,并申请强制执行,取得中业总公司款项。马竞、孙琨等人在沣西新城公安分局没有管辖权的情况下,非法将吕天豹关押在鄠邑看守所,一年六个月(见2011皖1102民初479号民事裁定书)。
吕天豹说:马竞、孙琨等人,地属陕西咸阳沣西新城公安分局,却异地到江苏南京、滁州等地,非法搜查、非法扣押吕天豹名下的江苏万普公司、南京华照公司的财物,以及吕天豹儿子吕化万名下的奥迪车一辆…… 都与陕西中业交通公司滁州分公司一案无关(见扣押清单)。



上图:陕西咸阳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给吕天豹的告知书

人为“制造”罪行入狱后“造成”损失上亿元

连续接到检察院、公安局的两个回复,对于已经被此案“整得”焦头烂额、一贫如洗的吕天豹来说,犹如久旱遇甘露,他说:法律是公正的!正义不会迟到!但愿我的诉求能够得到一一兑现……
吕天豹说:我原是江苏万普公司、南京华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兼任陕西省中业交通公司安徽分公司负责人。
2019年9月,被陕西中业公司董事长张共和骗到咸阳,“勾结”执法人员,将我非法拘留、逮捕,关押在鄠邑看守所一年六个月,造成公司瘫痪、人员解散,给三个公司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万普名下损失如下1、因所有资料被非法扣押公司不能运营仍需要缴纳房租、水电、物业费约200万元,2、因中断运营造成拖欠员工工资约180万元,3、因吕天豹被拘禁,造成万普公司转让80%股权未达成协议,损失26000万元,合计26380万元。
吕天豹被拘禁,导致登记在华照公司名下的吕天豹的安全员A证继续教育未履行,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公司不能投标,不能运营,损失不可估量。
陕西省中业交通公司承建6258工程1标段项目部,员工系华照公司员工,所欠员工工资约壹佰万元;因承建6258工程1标段吕天豹其子吕化万名下市值400万房子抵押被银行低价拍卖,现居无定所。
综上所述,因吕天豹被冤枉拘禁造成的损失,皆因陕西中业交通公司董事长张共和造成的,现要求张共和对此作出赔偿!
吕天豹提出的理由,一是2015年6月16日陕西中业总公司收到部队付工程款453.75万元;2015年6月16日陕西中业总公司支付滁州分公司292万元,相差161.75万元未付滁州分公司即被陕西中业总公司截留。二是2015年8月17日陕西中业总公司收到部队付工程款264.83万元;2015年8月17日陕西中业总公司付滁州分公司260万元,相差4.83万元未付滁州分公司即被截留。三是2015年9月14日收到部队付陕西中业总公司工程款120万元;2015年9月15日付滁州分公司105万元,相差15万元未付滁州分公司即被截留。四是2015年10月15日陕西中业总公司收到部队付工程款145万元;2015年10月19日付滁州分公司140万元,相差5万元未付滁州分公司即被截留;之后的工程进度款、质保金全部被陕西中业总公司占为己有。
吕天豹说:由于甲方支付款项被陕西中业交通公司“截留”,导致分公司无力支付由其所承建的“6258"工程的材料款、人工费,万般无奈之下,只得向郑家奎借高利贷,才造成此次案件的发生,害得我原来是拥有几家企业的法人,现在却已经一无所有、倾家荡产、一贫如洗……这都是中业公司董事长张共和一手“制造”的!



上图:中国人民解放军73658部队领导,在I标段现场检查吕天豹承建的工程施工情况

“套路贷”被害人为何变成“职务侵占”嫌疑人

吕天豹辩护人认为,吕天豹不构成职务侵占罪,理由如下:
一是根据《刑法》271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已有。吕天豹不是陕西中业总公司的人员,吕天豹的社保、工资均在南京华照公司缴纳、发放,吕天豹涉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不适合。
二是案涉职务侵占罪中所涉28.5万元(起诉书错误记载35万元),被郑家奎采用“套路贷”的方式骗取琅琊区法院判决书而取得,吕天豹分文未取得。其中12.5万元利息在郑家奎向琅琊区法院起诉前,已由吕天豹个人支付给郑家奎。
三是诉讼前郑家奎取得的28.5万元利息(16万元+12.5万元),以及150万元自出借款次日起至执行回款日止的利息即:658341.67元[2183171.67元-150万元-24830元(诉讼费)],合计943341.67元(28.5万元+658341.67元),吕天豹分文未取得。且,该94万余元是经过琅琊区法院生效判决、执行后给付郑家奎,并非吕天豹利用职务便利取得陕西中业总公司的款项给付郑家奎。
四是吕天豹与郑家奎的民间借贷案中,因郑家奎对吕天豹设置“套路贷”,吕天豹是套路贷中的被害人,不是职务侵占的犯罪嫌疑人。
五是吕天豹及其南京华照公司与陕西中业总公司之间在崔姗姗(张共和)受让陕西中业总公司48%的股份之前,部队的6258工程已经投标并开工承建,且部队汇入中业总公司的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款等,中业总公司每次都截留,另,滁州分公司(安徽分公司)于2013年11月已经存在,就6258工程项目吕天豹、南京华照公司与陕西中业总公司签订《(安徽)分公司承包经营协议》,该协议约定每年一次性支付陕西中业总公司管理费50万元,另按中标工程价的5‰支付管理费,且对其他的权利义务作出约定,因此,吕天豹、南京华照公司与陕西中业总公司、安徽分公司之间是建筑壹级资质挂靠经营合同的经济纠纷,不是职务侵占。
六是根据2019年4月9日《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郑家奎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16万元事实,是典型的“套路贷”犯罪。但沣西新城公安分局马竞、孙琨竟然无罪释放郑家奎,属于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或徇私枉法。
七是吕天豹家属从郑家奎处得知,沣西新城公安分局民警马竞、孙琨从郑家奎处以退赃为由谋取非法利益100余万元给中业总公司,马竞、孙琨明显存在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的非法立案。控告人有理由怀疑马竞、孙琨、杨涛受贿张共和给付的钱款、财物,请侦查机关予以查明有无受贿款额、财物。
八是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杨涛检察官是吕天豹职务侵占案的逮捕、起诉一体化的承办检察官。本案中,马竞、孙琨隐藏《证据材料卷五》、《(安徽)分公司承包经营合同》、陕西西安万隆金剑司法会计鉴定所《鉴定意见》,杨涛不予法律监督。在拘留、逮捕、起诉过程中,对吕天豹的案由由职务侵占、变为挪用资金,又变成职务侵占,不知原因何在?郑家奎涉嫌套路贷犯罪,杨涛在批捕、审查起诉环节不予法律监督马竞、孙琨应该追诉郑家奎套路贷犯罪,导致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不能追究。



上图:中业总公司张共和“设套”将吕天豹送西安市鄠邑区看守所被羁押一年六个月

办案人员因“关系”“制造”罪行是否追究法律责任

吕天豹辩护人认为:一是马竞、孙琨在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中,对郑家奎不予移送审查起诉,同时隐瞒证据即不移送南京华照公司与陕西中业总公司签订的《分公司经营承包协议》、司法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审计报告》、《证据材料卷五》;滥用司法强制权,插手经济纠纷,将一般的经济纠纷当做刑事案件办理并违法抓人,错误羁押吕天豹。多次威胁吕天豹家属何成英、吕化万,要求做吕天豹思想工作,让其认罪认罚。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二是案涉郑家奎制作虚假银行流水16万元,涉嫌“套路贷”诈骗,隐瞒了在民事案件起诉前已在吕天豹处取得12.5万元利息的事实,通过法院诉讼获取非法利益100余万元,应当对郑家奎立案侦查、起诉、审判,但郑家奎向马竞、孙琨以退赃之由交出百万余元(具体金额以实际退回为准)之后,对郑家奎不立案、不移送起诉、不审判,使郑家奎逍遥法外,使无罪人吕天豹被冤枉追究责任并羁押18个月,马竞、孙琨涉嫌没有利益不办案,有了利益乱办案,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或徇私枉法。对马竞、孙琨等人是否涉嫌受贿罪,控告人另行向监察委员会提出控告。
三是捕、诉一体化的检察官杨涛,在办案中,未尽职尽责,在审查逮捕、起诉中未尽法律监督职责,将一般的经济纠纷当做刑事案件批捕、起诉,控告人合理怀疑,其与已退休检察官张明学是否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秘密?其行为已涉嫌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或徇私枉法。
公安部、最高检,对此多次颁布规定,明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得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捕人。第13章“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第551条至第600条明确规定,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实施法律监督,对发现违法行为应当签发“检察建议书”要求纠正,对涉嫌犯罪属于自己管辖案件应当立案侦查,不属于自己管辖案件应当及时移送有关机关。对监督结果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控告人、申诉人。
吕天豹还说:中央已决定从2021年1月开始,利用三年时间整顿公安、检察、法院政法机关,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恳请咸阳市相关部门依法追究马竞、孙琨等5人非法搜查罪,马竞、孙琨、杨涛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罪的刑事法律责任。依法追究马竞、孙琨、杨涛等人是否涉嫌受贿中业公司董事长张共和的钱款、财物,给予严惩!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楼主:青春的痕迹2  时间:2021-09-15 1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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