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婦人爛醉酒駕肇逃 法院:因意識不清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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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11-04 19:59:52 更新时间:2021-11-05 06:23:18

楼主:zzzbki  时间:2021-11-04 11:59:52
有酒駕前科的台南市黃姓女子,去年涉嫌酒後開車接小孩時,在台南市安平區追撞1輛機車致騎士母女受傷後,竟然沒有下車察看仍繼續行駛,之後又追撞另輛汽車。警方到場處理,發現她精神狀態不佳,經送醫抽血檢驗,換算酒精濃度高達1.55毫克。由於黃女堅稱不知道撞到人,醫院也認證飲酒過量可能意識不清,台南地方法院據此判決肇逃無罪,僅依公共危險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但檢方不服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12月22日中午,黃姓女子在住家喝紅酒,直到晚間6點接獲通知,開車前往安平區永華路2段台南市議會前接小孩放學。不料,當她沿國平路向北行駛到建平七街口時,先追撞前方機車致程姓婦人母女受傷後,竟然沒有下車救護,還繼續開車直到永華路2段與健康二街路口,因追撞另輛蔡姓女子駕駛的自小客車才停下。

一審合議庭據此認定,黃女辯稱案發當時因酒醉不知道撞到人,並非全然不可採信,因此被控肇事逃逸部分判決無罪。

不過,檢方卻認為,黃女駕車從後追撞騎士母女,撞擊聲量之大,連肇事地點前方全聯超商內的人,都聽得到聲音跑出來察看,加上黃女追撞機車後,曾停在路旁,要說她完全不知道撞到人,實在很難讓人信服,因此決定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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