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被害人对检察院起诉书中重伤认定轻伤有异议,该如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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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11-19 20:06:45 更新时间:2020-11-19 21:49:59

楼主:ty_戴志勇  时间:2020-11-19 12:06:45
事情比较紧急,所以向大家求助,希望得到解答。

侵害人因为故意伤害,第一次伤情鉴定轻伤,后双方不服鉴定,由公安机关重新委托安排鉴定机构鉴定,结果受害人伤情被鉴定为重伤,公安机关也采纳了第二次鉴定结果,并以致人重伤起诉至检察院,但检察院公诉至法院时在起诉书中却只认定为轻伤,期间被害人家属也委托律师提起了附带民事赔偿。那么问题就来了:检察院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都没有向被害人调查,被害人在接到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的时候才看到检察院将公安机关起诉的受害者伤情重伤认定为轻伤。
不知道检察院凭什么对公安机关经过重新鉴定的受害者伤情为重伤的结论予以降级为轻伤,这与事实严重不符。

被害人就这一点向检察院提出异议,但检察院办案人员就只说按程序认定,随后就对受害方的质疑置之不理。

楼主:ty_戴志勇  时间:2020-11-19 12:43:56
检察院认定完就没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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